资源描述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台山市德铭房地产有限公司 ;
承包方(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为新建商品房。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3.装饰施工地点:东方豪苑51座101-201 。系甲方向__台山德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__的开发商购入的的新建商品房。
4.住房结构: 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为 340 平方米,该物业为小高层建筑,用途为办公用房。
5.装饰施工内容:室内装饰。
6.工期:工期为 90 天,最迟于 2010 年 9 月 11 日前竣工(由于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装修使用的主材见附件一《装修建材标准》。
2.装修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如由于材料、设备的质量问题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为了保证装修质量和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保留对部分材料和设备品牌的更换权利,但更换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是不低于同类档次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工期及验收约定:
1.本工程执行国家以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评定的合格标准。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收房手续,包括 房屋验收 、 钥匙领取 、 ,并委托乙方在办理了入住手续(或拿到房门钥匙)一个月内,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开工申请书》。
3.甲方应在该房屋毛坯交付时,将该房屋的交易税费、维修基金及水、电表、燃气、电话等初装、开通所需的费用或押金等一应的进户相关费用和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予以缴付,否则,若由此导致乙方届时装修施工无法实施的或延期的,工期须相应顺延且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提出修改方案。
5.工程竣工: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委托 福建嘉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公司对该房屋进行隐蔽工程及装修竣工验收。
6.工程保修期为____2______年。竣工验收后,凭乙方及监理公司盖章的《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单》(见附件三《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单》)保修。保修期从竣工之日起算。期内甲方应凭《保维修单》由乙方或乙方指定单位免费实施保修,但人为损坏的可由乙方或乙方指定单位进行收费维修,该房屋的家电配置部分按配置设备的质保约定由生产厂商提供相关服务。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中应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每日 100 元向甲方计付违约金;若甲方原因或未按期付款原因致逾期竣工的,则甲方应按每日 100 元向乙方计付违约金或滞纳金,且工期须相应顺延。
2.甲方强行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不成,向闸北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 若甲方就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而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亦随之终止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要求对方予以赔偿,已进行的装修工程处置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此向任何第三反主张权利。
3.在本协议履行期内,若甲方将该房屋转让的,其应在与受让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并须和受让人一同就该房屋的装修及配置等事项向乙方署具相关的文件。
第八条 附则:
1. 甲乙双方同意按《装修平面示意图》进行施工。
2. 甲方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并承诺不以甲方不承担付款义务而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3.甲方同意并认可乙方对公共部位进行装修。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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