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各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般 规 定
施 工 现 场
1.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坑槽施工,要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8.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地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并设有标志。
9.做好女工经期、孕期、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机 电 设 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高 处 作 业
1.从事高处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整稳,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六级以上风力)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起重作业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座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季 节 施 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要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瓦 工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5..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是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石 工
1.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2.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3.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4.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抹 灰 工
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2.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拦板上进行操作。
3.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4.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5.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转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6.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木 工
支 拆 模 板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情况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平 刨 机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cm。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30cm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5.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在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
6.换刀片应拉闸 断电或摘掉皮带。
7.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mm。
压 刨 机
(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1.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2.送料和接料不准带手套,并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3.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4.刨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圆 盘 踞
(包括吊截锯)
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条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力硬拉。
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钢 筋 工
制作、捆扎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滑落。
6.在高空、深基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树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基础筋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和马凳。
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切 断 机
1.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口前进时禁止送料。
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3.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除 锈 机
1.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
2.除锈应在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调 直 机
1.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不得戴手套操作。
3.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弯 曲 机
1.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2.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3.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点焊、对焊机(包括墩头机)
1.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2.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
3.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和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4.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混 凝 土 工
1.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注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5.浇注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注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不得在养护池(窑)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池(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
9.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牢固。
油 漆 工
2. 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要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和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采用静电喷涂,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10.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防 水 工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应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
5.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8.配置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0C,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祧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普 通 工
3.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使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站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方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上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电 工
4.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置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市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由于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9.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10.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11.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12.电气设备所用保险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3.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4.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15.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电 焊 工
5.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6.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7.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送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抓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气 焊 工
1.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筒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小与浮筒断面积的60—70%。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使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7.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筒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0.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暴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11.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12.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13.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14.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5.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6.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7.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8.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架 子 工
脚手架材料
1.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隔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4.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主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宽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外 脚 手 架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3.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号以下的砖墙,不得使用单排脚手架。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4.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5.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架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架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同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架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6.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7.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厘米。
8.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9.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角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里 脚 手 架
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随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2.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随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3.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 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及时清扫。
其它脚手架
1.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2.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牢固地拴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拴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3.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脚手架拆除
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起 重 工
1.起重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钢丝绳如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表1
钢丝绳的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
(一个节距内) 表2
折减或报废
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废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0以上
6.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尖符合下列规定: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3
绳 卡
型 号
卡 杆
直 径
(mm)
允 许
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mm)
绳 卡
间 距
(mm)
绳 卡
使用数量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1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注:搭接时的绳卡数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以上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牢固。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起 重 机 司 机
1.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的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行动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下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斜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重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2.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13.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14.两机同时作业,相邻距离应保持3—5米。
15.起重机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16.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17.工作完毕,应将吊钩提升到电葫芦(跑车)与地面中间。
18.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9.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20.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1.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靛蓝卷筒。
(4) 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至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
1.起重机司机首先身体健康,能适应高空作业,然后经过培
训熟练掌握机械的原理、构造、性能、用途,并做到会操作、会维修及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严禁起重机司机酒后和患病时操作机械或参加高空作业。严禁非塔式起重机司机开动塔式起重机。
3.起重机司机必须按照规定对塔式起重机进行保养和维修,认真填写机械履历书。
4.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信号、手势进行指挥联系。作业中起重机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如指挥人员所发出的信号、手势违反本规程或有事故隐患时,起重机司机应拒绝执行。由于指挥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一切损失由指挥人员负责。
5.夜间作业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6.塔式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刹车,将
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
停止塔式起重机作业。
8.塔式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9﹒塔式起重机的变幅、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0.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小车变幅等钢丝绳的性能及规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超过规定标准时,严禁继续使用。
11.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12.塔式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①距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少于3米;
距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少于6米。
13.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塔梯,并不得在作业中调整和维修。
14.塔式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将吊钩提到变幅小车近处,并
将变幅小车收回距离驾驶室适当位置,吊钩无任何吊具及物品。同时要打开回转制动,使起重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
15.塔式起重机作业“十不吊”:①被吊重物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指挥信号不清,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挂物,不准吊;⑦松散物捆扎不牢靠,不准吊;⑧零碎小物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及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施 工 外 用 电 梯
1.现场外用电梯基座5米范围内,不得挖掘沟槽。电梯底笼2.5米范围内要搭设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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