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临时占道向城管局申请
应时性水果临时占道协议
甲方:XX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乙方:凌云
为维护城市市容整洁有序,保障XX县区道路畅通,进一步规范临时摊点经营行为,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依法对临时摊点设置,经营秩序有管理、协调确定权,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合法经营,自觉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的检查管理。
2、甲方采取收取保证金和打分制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管理,甲方向乙方收取500元/季节保证金。违章1次扣1分,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50元)。扣完10分,甲方取缔乙方占道经营资格。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位置、时间和面积经营,如有违反,乙方愿接受处罚。乙方在占道经营期间如违反以下任意一项,扣除1分,并扣除保证金50元:
(1)私自移位;(2)私自扩大经营面积;(3)使用高音喇叭促销;
(4)不能保持经营期间卫生整洁并造成污染;(5)不亮证经营;(6)驾驶机动车进疏导点进行销售;(7)擅自改变经营种类。
3、如因城市重大外事活动、城市建设、交通管理、市容整顿需要,需乙方暂时停业或不出摊的,乙方无条件给予配合,停业期间不给予任何补偿。
4、乙方不得涂改、转让和买卖本协议,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办理变更或补办手续。乙方在协议期间若没违反以上规定,协议期满后甲方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5、临时占道地址:商业街妇保所西侧
6、临时占道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9月20日止
7、临时占道面积:5平方米
8、甲方对乙方违反市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的,有权依法予以纠正和查处,直至取消占道经营资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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