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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粮食企业改革与组建粮食集团的经验与做法
当前,对现有7家省属国有粮食企业(以下简称“国有粮企”)进行重组,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组建粮食集团,做大做强粮食产业,是海南省属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极大改变企业“小、散、弱”现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点工作。
国有粮企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02年,为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原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以此为指导,同一年海南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意见》,正式进行企业改革。2004年完成第一阶段改革任务,保留省秀英粮食储备经营公司、省三亚粮食储备经营公司、省粮油贸易公司等7家国有粮企,承担地方粮油储备、应急保障供应和军粮供应、政策性粮食收购业务。经过改革,海南国有粮企与省内外相关粮食企业建立了较好的购销协作关系,在政策性及经营性业务方面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自身实力不足,加上体制机制方面落后等原因,目前国有粮企经营面临困难。一是经营范围狭窄,业务同质,大都局限于原粮这一单品种买卖,产业链发展不健全,经不起市场冲击。二是区域间无法形成整体,相当部分资产以租赁等传统方式经营,企业“小、散、弱”状况突出。三是国有粮企都是政策性企业,自筹资金能力差,加上土地多为国有划拨土地,融资资源少,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四是企业主要经济来源是保管费和轮换费,粮食购销主要是进行储备粮轮换,完成轮换任务基本上就不再进行收购,大量人力资源被闲置,职工工资收入较低。五是随着新陈粮价差倒挂加大,加上我省是主销区,粮源缺乏,市场竞争激烈,轮换补贴无法弥补亏损,造成大部分国有粮企经营陷入困境。可以说,按照原国家计委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要求,我省仅仅解决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历史包袱,还没有进行“企业战略性改组”,改革工作滞后。
先进省市组建粮食集团的经验与做法
一直以来,各省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粮食集团组建工作。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6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结果显示,大多数省市除了组建省级粮食集团外,还以县市为单位组建粮食集团,在仓储能力、规模效益、企业管理、品牌形象等方面都进行了升级。从先进省市组建粮食集团取得成就不难看出,组建粮食集团前景广阔。组建粮食集团的最终目的是将分散的小企业进行联合、重组,通过发挥大型国有粮食集团的整体优势,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粮食安全。通过组建省级粮食集团,吸收县(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民营粮油加工企业入股,与省外粮油企业广泛开展合作经营,争取跨入国家级粮食产业龙头企业行列,是组建省级粮食集团追求的方向。当前,我省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已到了关键时期,要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深化改革是唯一出路,而组建粮食集团则是深化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
组建粮食集团可分“五步走”
粮食集团的组建,涉及国有资产评估、处置,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等工作的落实,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我们应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建议分“五步走”:第一步是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综合推进、组织协调、清产核资、监督保障和筹备实施;第二步是对7家国有粮企的资产、设施、经营、人员、负债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制定符合实际的组建方案;第三步是大力宣传组建粮食集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争取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第四步是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的有益经验,找出适合我省实际并切实可行的组建粮食集团的新路子;第五步是按集团化发展方向,建立与现代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组建粮食集团的保障方法和措施
组建粮食集团关系到整个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大局,关系到我省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以保障。一是建议省级层面成立粮食集团组建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统筹安排,为组建工作提供有力组织和领导保障。二是依法依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充分考虑社会、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保证在稳定的前提下深入推进。三是建议各级政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意见,营造宽松环境,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五是财政、审计、国土、税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抓好专项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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