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活动合同
甲方: XXXX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XXXX创造公关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1.1项目: XX居住价值沙龙暨XX玫瑰四期品鉴媒体发布会
1.2时间: 2012年 6 月 22 日 15:00~17:00
1.3地点: XX玫瑰销售展示中心
1.4内容:a、 活动策划和执行
b、 活动全场布置等
1.5备注: 以上活动时间、内容、标准详见后期附加的《活动费用确认单》
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方法
2.1费用
本活动承揽总价为 ¥ 25000 元 (大写)人民币 贰万伍仟 元整
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之日一个工作日之内,甲方需支付乙方预付款活动总额的50%,即为¥12500 元 (大写)人民币 壹万贰仟伍佰 元整
B、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款活动总额的50%,即为 ¥12500 元 (大写)人民币 壹万贰仟伍佰 元整
备注:如需增加人员或物料等项目则另计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由于甲方原因而取消已订制的人员和物料或已送达到现场的人员及物料则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2结算约定
◆ 合同结算参照附件中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如服务内容增加,则以实际增加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费用为准。所发生变化的内容,乙方需提供清单,并经甲方确认后生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甲方在款项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
◆ 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收款帐户如下 :
账 户 名: XXXX创造公关策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XX行XX支行
账 号:
第三条 甲方的主要权责
3.1甲方承诺,严格遵守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涉及违禁条例的内容。
3.2甲方有权全程监控乙方之各项工作流程,有权提出相关建议,以确保乙方设备使用、工艺及工期等各方面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3.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若有超出本合同内容的服务项目要求,如要求乙方增加设备、提供额外的搭建、调试工作或人员等其他服务内容等。甲方应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进行确认,经乙方认可后,在结算报酬时予以相应增加。
3.4甲方应保证活动现场的用水、用电标准符合本次活动的要求(甲方必须把电源线放在舞台边上并且电源线必须保证 250 KW以上的用电量),给予全力支持,保障乙方提供的设备能正常运转,并安排专人协调以上问题。在甲方使用设备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如甲方人员在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私自开启/拆装乙方设备,如有违反而造成设备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5如因甲方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相关器材受损或影响演出,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6如甲方希望延长活动期限,需在活动期满前的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要求,并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由双方代表进行书面确认,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3.7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进入活动现场施工的相关手续。同时需配备保安协助乙方人员值夜和活动现场的保全工作,必要情况下活动现场必须安放警戒线。活动现场除工作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凡越过警戒线或攀爬演出架者,造成自身伤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8在排练、演出过程中因声音干扰等影响到周围环境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9甲方应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承办经费。
第四条 乙方的主要权责
4.1 严格按甲方的要求组织本活动,作好接待及其他工作,并在承办活动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政策。
4.2乙方按照合同之约定进场、搭建、安装、调试及撤场等,认真进行组织安全施工。
4.3乙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提供设备的运输、现场安装搭建、调试以及对设备的维护,演职人员的彩排,保证活动演出效果。如遇室外演出下雨,乙方有权不使用相关器材。
4.4乙方应根据事先沟通确认的演出活动流程,在音响、灯光、物料搭建、演出节目等环节上,进行专业的把关监控,使活动前顺利完成搭建和彩排,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进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2若甲方在活动开始前5日无正当理由未支付首付款的,除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有权停止工作,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5.3甲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有权不予退还,且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位总额3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据实赔偿损失。
5.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从逾期之日起,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直至付清时止,作为违约金。
5.5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设备进场、搭建、调试、安装、操控义务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
5.6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六条 不可抗拒条款
6.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拒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
6.2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七条 本协议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7.1本合同自合同期满起即自动解除。
7.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7.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4符合《合同法》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 乙 方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可生效,传真签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盖章) 乙方:XXXX创造公关策划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XXX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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