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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士路西延线(规划六路-黄桥大道)道路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新学士路西延线(规划六路-黄桥大道)
道路工程设计
招 标 文 件
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一、总则 10
二、招标文件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五、开标及评标 16
六、授予合同 19
七、其他内容 20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4
第四章 设计技术说明及投标方案要求 38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39
第六章 评标办法 57
1、总则 57
2、评标委员会 57
3、评标办法 57
4、评标要求 58
5、废标条件 60
6、定标原则和方法 6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望路西延线(西二环—黄金大道)工程项目已经湘新发改函[2015]88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组织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学士路西延线(规划六路-黄桥大道)道路工程设计;
2、 建设地点:新学士路西延线(规划六路-黄桥大道)为城市主干道,东起规划六路,西至黄桥大道;
3、 建设规模:新学士路西延线(规划六路-黄桥大道)为城市主干道,东起规划六路,西至黄桥大道,含长潭西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桥,规划路幅宽度为36米,路线全长约4.5km;。
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 投资估算: 约420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6、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50天。
6.1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周期:签定合同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文本;
6.2设计周期:a、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b、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文件;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7、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道路、桥梁、综合管线、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照明设计、长潭西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桥、配套用房等;
二、招标范围
新学士路西延线(规划六路-黄桥大道)道路工程设计的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咨询(专业包括<公路>及<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资质; 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设计业绩和一个及以上长度不小于 3500 米的类似市政道路;
3. 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路桥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设计业绩和一个及以上长度不小于 3500 米的类似市政道路;
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方必须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包括<公路>及<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联合体协议书还还应满足:
1)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国家和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6. 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 1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 2 月 5 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 2 月 1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设计补偿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明确给予的补偿费用除外),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2、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3 月 7日9时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湖南湘江新区网》
十二:招标人: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如招标文件前附表的内容与后面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项号
项目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
新学士路西延线(规划六路-黄桥大道)道路工程设计
2
项目概况
新学士路西延线(规划六路-黄桥大道)为城市主干道,东起规划六路,西至黄桥大道,含长潭西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桥,规划路幅宽度为36米,路线全长约4.5km;
3
招标人
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
招标范围
新学士路西延线(规划六路-黄桥大道)道路工程设计的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5
设计周期
总设计周期为50天。
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周期:签定合同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文本;
设计周期:a、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b、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文件;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6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7
投标报价
上限值
本项目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本项目设有投标报价上、下限值,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的规定80%-60%报价,投标报价如超过此范围则按废标处理。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9
投标保证金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0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11
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6年 2月10日17:00 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2
投标文件
份 数
商务文件一式陆份(明标,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方案设计文件一式陆份(正本一份,副本暗标伍份)
效果图一套(暗标)
方案设计文件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2份。
1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否则将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14
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含正、副本)、设计文件正本(含2份光盘)、副本(暗标)、设计效果图(暗标)、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应分开密封包装(分6个包装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暗标部分(投标设计文件副本、设计效果图)密封袋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15
标记要求
投标文件的密封套上应注明、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及“在2016年 月 日9:00时(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暗标部分(投标设计文件副本、设计效果图)密封袋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1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3 月 7 日 9:00时(北京时间)
17
开标地点
及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为5人,派业主评委1名,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0
招标代理费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003年1月1日施行)的取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按湘价服【2009】157号文,中标人应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发出之后3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
2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投标依据
1、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八部委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2000年10月8日起施行的建设部建市(2008)63号文件《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1、本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以上人员查验将在开标会上进行,投标单位未按以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2、以上人员身份查验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接受查验:
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公章和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候选人资格。
3、本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
5、评标结束后,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项目法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有挂靠资质投标、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将对其予以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湖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中标人。
2、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
2.1、招标范围见前附表所述。
2.2、设计周期见前附表所述。
3、定义
3.1、“招标人”指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3、“招标方”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4、“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工程可研、设计单位。
4、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湘价服[2010]23号文规定,中标人应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发出之后3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003年1月1日施行)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类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前附表所述。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明确给予的补偿费用除外),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7、本可研、设计合同不得转包。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附上述内容外,还包括附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答疑文件和第10条所述的补充通知。
8.2、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格式见附件1),过期不予受理,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等。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补充通知将在湖南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予以发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10.2、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和阅读招标文件修改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0.3、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资料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商务文件、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效果图、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组成。商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应分开制作、装订成册。(方案设计文件须同时提供电子光盘二份)
12.1、投标商务文件(A4幅面)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承诺书(另单独递交一份于开标时查验)
(6)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7)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近三年类似业绩汇总表
(10)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1)关键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
(12)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13)设计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14)其他有关资料。
12.2、投标方案设计文件
12.2.1、技术文件(方案设计)正本
正本版面为A3,具体包括:
(1)正本封面采用白色铜版纸,应采用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封面右上角有“正本”的字样。
扉页应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姓名。投标文件正本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须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技术文件主要由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投资估算等部分组成。
(3)各投标人应将技术文件(方案设计)制作成电子文件(光盘)二份附在设计方案文件正本里面;文本为Word2000版格式,图纸为AutoCAD2004版格式。
12.2.2、技术文件(方案设计)副本(暗标,评标用)
副本版面为A3,具体包括:
(1)封面、封底采用白色铜板纸,不加硬衬;封面右上角只允许有副本(采用55号黑体字体)的字样。
(2)具体内容及编排顺序:同技术文件(方案设计)正本(版面为A3),但无扉页,不得编页码,包括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投资估算等部分。其副本在文本文件、图纸中不得有任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不准设置页眉以及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3)技术文件(方案设计)副本文字要求及方案设计的图纸制作要求:
①、设计说明书中段落正文文字部分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间距,标题部分可采用四号宋体加黑或三号黑体,表格内字体采用五号宋体,版面为A3。
②、CAD绘制须遵守有关国家制图规范,有图框,无会签栏,允许有表示图纸内容的标题栏,图幅为A3。
③、打印与装订要求:
打印采用激光或喷墨打印,白纸黑字,方案设计的图片、图纸、照片部分可彩色打印;设计说明书(包括说明书中的设计图纸)版面均采用A3,装订整齐,不允许存在倒装和反装现象。不允许涂改和行间插字。
(4)技术文件(方案设计)副本出现有任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有出现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按细微偏差酌情扣分。
设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清楚与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2.2.3、方案设计效果图(版面为A1,暗标,评标用)
效果图统一采用A1幅面展板,黑色底板。黑色底板在A1幅面的基础上每边加大2厘米,并将效果图用牛皮纸包裹密封。
方案设计效果图为暗标,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效果图应能够反映设计构思,表达内容及效果图张数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效果图规格必须为A1。图框由各投标人自行设计确定,但不设图签,不得有任何修饰。效果图用牛皮纸包裹密封,外包装上不得再有任何文字说明及标识。否则, 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
注:一个投标人只能推荐一个设计方案,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方案。
12.2.4、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
(1)独立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独立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独立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独立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5)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6)企业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7)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8)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即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仅联合体投标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带至资格后审现场接受招标人查验并提交,不需密封。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原件证明或审查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需列目录,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需列详细清单。
12.3、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清楚与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3、工程可研、设计周期、质量要求及投标报价
13.1工程可研、设计周期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13.2工程可研、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可研、设计规范标准;
13.3质量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设计深度达到要求。
13.4本项目设有投标报价上、下限值,投标人应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的规定80%-60%报价,投标报价如超过此范围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投标人应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的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及管理难易程度、方案修改、服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可研、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13.5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量,并按设计合同要求 提供设计文件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
(1)工程可研、设计的全部费用;
(2)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13.6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同时本次招标也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调价函。
13.7一旦招标人接受投标报价,履约期间将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13.8招标人保持随时对可研、设计范围深度进行调整的权利。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长发改[2011]232号文“关于印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
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15、投标有效期
1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如对此要求有异议,须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接受。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6、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1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查勘,投标人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但所需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6.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召开答疑会议,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格式见附件1),过期不予受理,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投标人的书面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书面疑问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不得加盖单位公章等。
16.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在湖南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见前附表所述。
17.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必须打印清晰,分别装订成册。如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封面右上角应清楚的注明“正本”字样,但投标设计文件副本及设计效果图(暗标)封面不得有任何可以暗示投标人身份的标记。
1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暗标部分不允许修改)。
17.4、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含正、副本)、设计文件正本(含2份光盘)、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设计效果图(暗标)、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应分开并用黄色牛皮纸包裹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暗标除外)。
18.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文件”或“设计文件正本”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复印件)”等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暗标部分(投标设计文件副本、设计效果图)密封袋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18.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则直接拒收。
19、投标截止期
19.1、投标文件应按前附表所述的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
19.2、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方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上述情况下,招标方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接收。
19.4、投标文件一经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
20.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提出修改投标文件,则其提交的修改文件作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20.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也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五、开标及评标
21、开标及资格后审
21.1、招标人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和地点主持开标会议,所有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4)核验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1.2、资格后审程序
(1)审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参加资格审查。
(2)由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资格后审现场提交《投标承诺书》原件。
(3)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或不合格投标人名单。
22、评标委员会
2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3、评标保密
23.1 、评标全过程内容和对投标文件的评分结果,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
23.2 、投标人对招标方和评标委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4、评标办法
2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
24.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4.2.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2)、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4)、商务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封面(或扉页)、标前页、投标函、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部分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全名,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未按招标文件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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