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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与了解创业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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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知多点 理财更轻松 温馨提示: “一个有足够知识准备的投资者,才是真正受保护的投资者”。 创业板强调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性,但创业板公司也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股价波动性高等风险特征。 如果您决定参与创业板交易,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特性 ●审慎判断自己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 ●关注创业板市场的风险揭示 目录 认识创业板 1. 什么是创业板市场? 2. 创业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处于什么位置? 3. 从企业的生命周期看,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到创业板上市? 4. 我国创业板支持处于种子期的风险企业上市吗? 5. 创业板市场的制度设计有哪些特点? 了解创业企业 6. 我国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状况如何?这些企业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7. 与成熟企业相比较,创业企业有哪些特点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8. 对创业企业的非线性成长规律如何理解? 9. 对创业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进行估值要注意哪几方面的问题? 10. 能否举例说明对创新型企业估值的困难,以及由于估值困难带来的对其市场价格的影响? 11. 为什么说创新能力强是创业企业的突出特征? 创业板发行制度介绍 12. 创业板实行什么样的发行审核制度? 13. 与海外创业板相比,我国的创业板发行标准有什么特色? 14.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与主板(包括中小板)有哪些不同? 15. 创业板定性指标有哪些? 16.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哪些特点? 创业板信息披露与公司监管 17. 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方式包括哪些? 18. 投资者如何关注创业板的业绩快报制度? 19. 创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投资者应了解哪些方面? 20. 投资者需要关注保荐机构的有关报告吗? 21. 创业板在保证投资者股东权利的行使方面有什么措施? 22.创业板市场实行股份全流通吗?在股份限售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23. 创业板对公司技术变化风险是否有特别的披露要求? 24. 创业板在防首日爆炒方面对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25. 创业板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上有什么具体要求? 26. 创业板股票停牌制度如何安排? 27. 创业板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与传统投票方式有什么不同? 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8. 为什么要专门针对创业板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29. 创业板的适当性管理具体有何要求? 30. 是不是只有具备2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才能参与创业板交易? 31. 为什么要求投资者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32. 如何确认自己是否具备2年以上投资经验? 33. 投资者如何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 34. 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自身应承担一些什么义务? 35. 投资者应配合证券公司做好哪些工作,以避免异常交易行为? 如果参与创业板投资 36. 创业板市场适合哪些投资者参与? 37. 如何申购创业板新股? 38. 申购创业板新股在操作上要注意哪些要点? 39. 创业板股票买卖的交易费用由哪几部分构成? 40. 投资者参加交易前需注意哪些事项? 41. 如果创业板公司出现恶意欺诈、严重违规等恶性事件,投资者有哪些途径维护正当权益? 创业板风险与防范 42. 创业板与主板在规则上的差异可能带来哪些风险? 43. 什么是创业板公司的经营风险? 44. 创业企业的经营风险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45. 什么是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 46. 从创业板退市的公司,有没有途径申请恢复上市? 47. 什么是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的诚信风险? 48. 导致创业板股价大幅波动的原因有哪些? 49. 什么是创业企业的技术风险? 50. 什么是创业板公司价值评估风险? 警惕创业板“炒新”风险 51.“炒新”是一种风险较小并且能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策略吗? 52. 投资者参与“炒新”,除了投资损失的风险外,还有没有其他的风险? 53. 如何防范“炒新”风险,减少投资的盲目性? 谨防创业板退市风险 54. 创业板市场实行比主板更严格的退市制度,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55. 创业板市场的具体退市标准包括哪些方面? 56. 什么是创业板公司的“直接退市”? 57. 创业板在加快退市进程,实行“快速程序”方面有哪些规定? 58. 为减少对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的非理性炒作,创业板有哪些措施? 59. 投资者如何防范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 认识创业板 1. 什么是创业板市场? 答:创业板是服务于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板市场只接纳成熟的、已形成足够规模的企业上市不同,创业板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上市。 推出创业板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的重要举措,是为了满足企业需求多元化和投资需求多元化的必要之举,是构建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关键环节。创业板的推出,能够为市场引入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为活跃市场,丰富市场层次带来新的活力。 2. 创业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处于什么位置? 答: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场外转让市场都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服务对象的不同,各层次市场在发行标准、制度设计、风险特征、估值水平等方面都有所区别。 四个层次的市场共同构成我国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服务于处于不同时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创业板在其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待时机成熟后,多层次市场体系内部将研究建立通畅的转板机制。 3. 从企业的生命周期看,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到创业板上市? 答:从企业的生命周期看,主板市场主要服务于经营相对稳定的大型成熟企业,中小板市场主要服务于达到成熟阶段的中小企业,而创业板市场则主要定位于成长阶段中接近成熟期这一区间的中小企业,相比成熟企业,这些企业在稳定性、规模等方面都相对差一些。 4. 我国创业板支持处于种子期的风险企业上市吗? 答:不支持。因为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比较大,如果在种子期就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会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企业创业的风险应该由创业者承担,由风险投资人承担,而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承担的是企业成长的风险。从世界范围看,部分不成功创业板的重要教训之一正是忽略了这一点。我国创业板市场对创业企业设立了盈利要求,要求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有一定的规模和财务稳定性,并具有良好的成长前景。 5. 创业板市场的制度设计有哪些特点? 答:创业板制度设计的目标是打造一个规范高效、风险可控、特色鲜明、有竞争力的市场。其市场制度的设计有以下特点:(1)坚持市场化改革原则;(2)在借鉴海外创业板、国内中小板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中国国情;(3)适应创业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同时注重风险控制;(4)在企业准入、发行审核、市场监管、交易运行、投资者准入和退市制度等方面合理安排制度创新。 了解创业企业 6. 我国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状况如何?这些企业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答: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最具代表性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为例。中关村是我国第一个也是最大的高科技创新园区,创新资源非常丰富,创业活动十分活跃,创新型公司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效应都非常好。其每年新增的高科技公司达到2000家,现在高科技企业的总数已经达到了2万家。每年新增年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100多家,目前收入超过亿元的非上市企业总数超过了700家。截至2007年底,中关村共有非上市的股份公司160多家,正在改制和准备改制的企业300多家。 从中关村情况看,创新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1)企业商业模式新,新型业务层出不穷;(2)非线性高成长;(3)固定资产比重低的“轻公司”较为普遍;(4)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研发、市场开拓以及补充流动资金;(5)股权激励安排较为普遍;(6)知识产权“交叉许可”形成“专利池”。 7. 与成熟企业相比较,创业企业有哪些特点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答:创业企业具有不同于成熟企业的很多特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高成长性;(2)具有较强的活力和适应性;(3)自主创新能力强;(4)人力资本的作用突出;(5)对股权融资的依赖性较强;(6)经营风险相对较高。 8. 对创业企业的非线性成长规律如何理解? 答:非线性的成长规律是创业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最突出特征。非线性,既意味着可能的爆发式增长,也意味着可能出现突然的衰退,甚至是彻底的失败。 对于传统企业,特别是传统制造业而言,只要在市场供需不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利润都会维持在一个相对可以预期的线性变化范围内,而创业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则由于适应市场的新需求或改变原有市场结构,容易形成爆发式增长。比如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百度,其搜索服务模式得到认同后,每年净利润以100%以上的速度在成长。很多企业才成立2年多,就完成了上市,比如空中网、完美时空等。有的创新企业成立当年,利润就超过了1亿元。 当然,由于技术环境的变化,由于商业模式的变革,创业企业由于应对不及时,也可能出现突然的衰退,甚至是非常彻底的失败。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比如数码照相技术的出现对传统照相技术和胶卷企业的颠覆;比如手机的迅速普及对原有寻呼企业的致命打击等等。 9. 对创业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进行估值要注意哪几方面的问题? 答:创业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可以说是千奇百怪,往往创造了全新的企业盈利模式和企业生存法则,大多数情况下其定价也没有可用的参照系,对其进行准确估值是非常困难的。 创新型企业的价值将更多取决于其所具有的核心竞争力,但这种判断需要更高的专业性要求,并更多地取决于投资者的偏好以及当时的市场形势。所以,对创新型企业的估值要特别注意其与传统企业估值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需要准确、全面把握创新型企业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2)创新型企业的技术、市场环境可以说是千差万别和瞬息万变,传统的以未来现金流贴现为主的估值方法往往无法处理,我们需要有“动态“的思维;(3)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历史相对较短,往往缺乏历史数据,并且技术千差万别,很难找到行业、技术、规模等相近的可比企业,使得对业绩的预测和推断非常困难;(4)高科技企业的非线性发展规律,意味着很难根据企业现在的盈利来计算盈利增长率,如果仅仅使用传统的市盈率估值方法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10. 能否举例说明对创新型企业估值的困难,以及由于估值困难带来的对其市场价格的影响? 答:创新型企业估值的困难,给证券市场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其突出表现就是创新型上市公司股价的大幅波动。 比如,在网络股风起云涌时,NASDAQ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这个时期开发出来的一些网络股定价模型,差异很大,有的应用效果较好,有的不理想,有的事后看完全是一个笑话,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一个成熟的网络股定价模型。 再比如,由于对创新型企业的估值困难和投资者偏好的变化,二级市场的股价巨幅波动也考验着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有些在二级市场上高奏凯歌股价一路走高,已经成为“10倍牛股”;有些在上市后的两年里演绎“慢熊”行情,股价跌幅已经比上市时最高点跌去了90%多;有些则跌宕起伏,SOHU等三大早期上市的三大门户网站在2000-2001时都经历过下跌时股价跌幅超过95%,此后上涨时股价涨幅超过30倍的情况。 创业板发行制度介绍 11. 为什么说创新能力强是创业企业的突出特征? 答:创业企业通常经营机制灵活,同时在产品、技术或业务的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领先性,对市场和行业竞争能够保持足够的应对和适应。 创业企业管理层少,组织结构比较简单,易于创新;与市场联系直接而密切,能迅速应对情况的变化,善于创新;在巨大的生存与竞争压力下,敢于创新。因此,创业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据统计,20世纪约有60%的重大创新都起源于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业企业。比如计算机操作系统、集成电路、生物合成胰岛素、心脏起搏器、静电复印术等等。 12. 创业板实行什么样的发行审核制度? 答:创业板发行审核制度仍为核准制,由中国证监会负责。同时创业板设立独立的发行审核委员会,注重征求专家意见。考虑到创业企业实际特点,创业板对创业企业的审核在理念上、程序上更加市场化,在尽量降低发行上市成本的同时,注重发审质量和效率。 13. 与海外创业板相比,我国的创业板发行标准有什么特色? 答:我国创业板在借鉴了海外创业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具体国情。创业板发行标准既具有海外创业板市场的普遍特点,又具有中国特色,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仍然较为严格。(1)我国创业板仍然强调“净利润”要求,且在数量上严于海外创业板市场。(2)我国创业板对企业规模仍然有较高要求。(3)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成长性有定量要求。(4)我国创业板要求企业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海外创业板市场则少有类似规定。 其次,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更为明确细致。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的设计在突出保荐人等市场自律组织作用的同时,在“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设置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定性规范要求,以保证发行人的质量和保护投资者。 14.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与主板(包括中小板)有哪些不同? 答: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在量上低于主板(包括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在指标上参照了主板做法,主要选取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可分配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时附以增长率和净资产指标。另外,创业板在净利润/营业收入上设置两套标准,发行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财务指标 主板 创业板 净利润/营业收入 (1)净利润最近三年均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2)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或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 标准一:最近两年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标准二:最近一年盈利,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标准一和标准二达到任意一项即可。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 按照新《公司法》实施,没有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股本总额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可分配利润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净资产 无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15. 创业板定性指标有哪些? 答:考虑到创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经营前景有较大不确定性等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为弥补单纯定量财务标准的缺陷,创业板市场对创业企业在定性规范方面进行了要求。这些指标主要包括:(1)主营业务突出。创业板上市标准要求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2)业绩连续计算。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3)独立性。要求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4)公司治理。要求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5)规范运作。如要求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在一定时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6)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必须用于主营业务。 16.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哪些特点? 答: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在参照目前主板招股说明书的基础上,根据创业企业的特点适当增减。其中,增加的内容主要有:(1)提示创业板市场的特有风险;(2)针对创业板的定位,增加企业成长性内容的披露和分析,自主创新和新经济模式企业还要增加相应内容的披露。(3)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不再要求披露招股说明书摘要。(4)对于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方式,创业板采取网站披露为主、报刊披露为辅的方式,即要求创业板企业在指定网站进行全面信息披露,在指定报刊进行提示性公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与公司监管 17. 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方式包括哪些? 答: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较小,为满足实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当减轻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创业板公司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全文只需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公司网站上披露。同时,为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阅读习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摘要还需要在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 18. 投资者如何关注创业板的业绩快报制度? 答: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往往是公司经营业绩数据。投资者除了通过阅读年报、中报以及季报外,还可以通过业绩预告,特别是业绩快报以提前了解业绩概况,掌握有关业绩信息。 为了提高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创业板实行业绩快报制度,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也就是说,公司如果在2月底前不能披露年报的,或者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或4月的,公司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 投资者可以从业绩快报中了解到以下信息: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 此外,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如果公司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所披露的数据出现重大差异,上市公司需要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19. 创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投资者应了解哪些方面? 答:为了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创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 首先,投资者要注意实时披露的时间点。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特别是中午休市期间公布的临时报告,需要提请投资者及时予以关注。 其次,投资者还应特别关注临时停牌公司的临时报告。规则规定,存在下述三种紧急情况的,公司可以申请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者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1)在公共媒体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2)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3)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 20. 投资者需要关注保荐机构的有关报告吗? 答:保荐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跟踪报告,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需要投资者予以主动关注,以便及时和详细了解您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程度、信息披露规范情况等,从而决定和调整您的投资决策。 相较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更加强化了保荐机构的职责,延长了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实行弹性保荐制度,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持续督导期。同时,强调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应当自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披露有关跟踪报告,对上市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项进行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1. 创业板在保证投资者股东权利的行使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为保证投资者股东权利的行使,创业板特别强调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要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需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积极行使股东权利,“用手投票”,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是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方式,创业板市场根据创业企业的规模特点,调整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触发指标值,并对具体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投资者应对此加以重点关注,确保自己的股东权利得以充分体现。 22.创业板市场实行股份全流通吗?在股份限售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创业板也像主板一样实行全流通,但为了保持公司股权与经营的稳定,同时满足股东适当的退出需求,创业板有针对性的、有区分的对上市后的相关股份提出了限售要求,具体为: (1)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要求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2)对于其他股东所持股份,如果属于在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增资扩股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能转让,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可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50%;二十四个月后,方可出售其余股份。 (3)对于前述两类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需自上市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转让。 投资者一定要了解全流通市场环境下对限售股份的有关规定,不能把股份限售简单理解为股权分置改革以前的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分置,也要密切关注有关限售股份解禁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关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核心人员所持有股份的变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审慎投资。 23. 创业板对公司技术变化风险是否有特别的披露要求? 答:针对部分科技型公司对核心技术的依赖程度较高的特点,创业板特别强调公司应充分披露核心技术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风险。 具体事项主要包括:(一)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二)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等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辞职或者发生较大变动;(三)公司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经营模式等面临被替代或被淘汰的风险;(四)公司放弃对重要核心技术项目的继续投资或控制权;(五)本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有关核心竞争能力的重大风险。另外,公司独立或者与第三方合作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或者对现有技术进行改造取得重要进展,该进展对公司盈利或者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该重要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同时,如果有关核心技术的披露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可以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4. 创业板在防首日爆炒方面对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创业企业平均规模小,概念新,上市初期盲目炒作的现象可能比较严重。发行人刊登招股书后,媒体可能出现与其相关的未公开信息,引起上市首日股价异常波动,影响投资者的正常决策。针对这种情况,为防止创业板公司上市首日股票过度炒作风险,创业板对上市首日信息披露进行了强化: 一是要求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发行人应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包括报纸、网站、股票论坛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或传闻,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在上市首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提示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二是上市首日公共传媒传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将对公司股票实行临时停牌,并要求公司实时发布澄清公告。 投资者在投资首日上市新股时,一定要特别关注有关公司的澄清公告和风险揭示公告,不要轻信各类市场传言,盲目跟风炒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资损失。 25. 创业板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上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海外成功的创业板市场如美国NASDAQ普遍重视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回答投资者常问问题、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借鉴这一做法,我国创业板市场也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除此之外,还要求上市公司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26. 创业板股票停牌制度如何安排? 答:创业板对股票停牌制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排,投资者需要详细了解有关停牌规则,提高投资效率,科学决策。具体来讲,创业板停牌制度有如下规定: 一是披露年度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不实行一小时例行停牌,突出信息披露不及时、涉嫌违法违规、股价异动等异常情况的警示性停牌; 二是出现异常情况如预计重大事项策划阶段不能保密、市场有传闻且出现股价异动的情况等,公司可主动提出停牌申请或由深交所直接实施盘中停牌; 三是要求长期停牌公司每5个交易日必须披露停牌原因及相应进展情况,遏制影响市场效率的长期停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交易权。 27. 创业板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与传统投票方式有什么不同? 答:创业板强调独立董事的作用,要求独立董事应对董事和高管的薪酬及任免与解聘、重大关联交易、变更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要求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当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对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对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具有独特的价值。 例如,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股。股东共20人。其中两名大股东拥有51股(51%)。其他18名股东共计拥有49股(49%),按一般投票方法,每股一票表决权,那么两名大股东就能够使自己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每名得51票。但实行累积投票制,每股的表决权是5票,大股东总计票数为255票,其他股东245票,由于按这种投票制度,所得票数靠前者即当选,这样,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当选,一名得123票,一名得122票,而大股东最多只能选上3名自己的董事。 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8. 为什么要专门针对创业板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答:创业板主要是服务于成长初期阶段的企业,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标准相对较低,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等特点,特别是创业板的信息披露制度与退市制度,与主板、中小板有较大不同,如临时报告仅要求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投资者如果还继续沿用主板市场信息查询渠道和做法,就有可能无法及时了解到公司正在发生的重大变动。又如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后可直接退市,不再像主板上市公司一样,再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且退市的情形有所增加,退市的处理程序也加快了,如果大量不了解市场特点和风险的投资者盲目入市,就有可能面临难以承受的损失,并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在今年3月31日发布的创业板IPO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建立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就是具体落实这项要求,也是创业板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9. 创业板的适当性管理具体有何要求? 答:创业板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与创业板的投资者应当是具备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二是进入创业板市场前应当充分了解潜在的投资风险。具体规定上,创业板适当性管理制度针对个人投资者交易经验的不同,分别设置了不同的申请开通要求:(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申请参与创业板交易,需与证券公司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两个交易日后开通交易权限;(2)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如申请参与创业板交易,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同时,还应就其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五个交易日后才能开通交易权限。 30. 是不是只有具备2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才能参与创业板交易? 答:原则上不鼓励不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参与创业板交易,建议这些投资者通过购买与创业板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参与。但对于暂时达不到两年交易经验要求的自然人投资者,如果经慎重考虑仍坚持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也可通过相应通道进行申请。相关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开通申请后,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其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投资者就自愿承担市场相关风险抄录一段特别声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之后还需要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方可为投资者开通交易。 31. 为什么要求投资者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答:之所以要求投资者必须到现场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尽可能避免将签署风险揭示书变成走过场,不能发挥风险提示的作用;二是来现场签署,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有机会跟投资者当面讲解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和相关规则,将风险提示工作真正做到位。 32. 如何确认自己是否具备2年以上投资经验? 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创业板市场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交易开始前开通创业板投资者投资经验查询系统。届时投资者可以登录该公司网站,输入自己的证券账户号码,即可验证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33. 投资者如何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 答: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的流程大致分为三步: 第一步,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相关渠道,查询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自行决定是否向证券公司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第二步,投资者到证券公司营业场所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第三步,在投资者提出申请后,证券公司须对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进行核查。 如果投资者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可与证券公司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两个交易日后开通交易权限; 如果投资者暂不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但坚持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同时,还应就其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一段特别声明,五个交易日后才能开通交易权限。 34. 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自身应承担一些什么义务? 答:首先,投资者应当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认真评估,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其次,投资者在申请时应当积极配合证券公司落实适当性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真实、完整地提供需要的信息,认真签署风险揭示书,书面抄录特别声明等。如果投资者拒绝配合上述工作或有意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则,证券公司可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 35. 投资者应配合证券公司做好哪些工作,以避免异常交易行为? 答: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在创业板市场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包括(1)对客户异常交易和涉嫌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提醒和告知,并报告交易所;(2)当交易所对从事异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实施口头警告、书面警示与限制交易等措施时,证券公司会及时告知投资者,并规范和约束投资者的交易行为;(3)对交易所明确要求关注的重点监控账户和重点监控股票,证券公司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 因此,投资者应当合法合规交易。投资者如收到证券公司对其不当交易行为的警示,应当及时纠正,积极配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范措施,防范违法违规风险。 如果参与创业板投资 36. 创业板市场适合哪些投资者参与? 答: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的标准相对较低,企业具有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的特点,在退市制度方面也有差异,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具体来讲,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需要符合《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熟悉相关规定及规则,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特性,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并按照规定办理参与创业板市场的相关手续。 37. 如何申购创业板新股? 答:有以下步骤: (1)投资者在申购新股之前,应办妥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并到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2)申购日(T日):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委托买入该股票。 (3)交易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由电脑系统自动进行连续配号,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并在当日收市后将申购配号传给各证券公司。 (4)申购日后第二天(T+2日):由主承销商组织摇号抽签,并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 (5)申购日后第三天(T+3日):投资者可以到参与申购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申购是否中签,也可在本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查询公司的中签结果公告,同时可通过本所的语音查询电话(0755-82288800)查询中签情况。 38. 申购创业板新股在操作上要注意哪些要点? 答:注意的要点包括: (1)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2)了解申购数量的规定 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账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 首先,申报下限是500股,认购必须是500股或其整数倍; 其次申购有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原则上不超过本次股票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定为无效委托无法申购。 (3)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每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申购新股,投资者千万不要为了得到更多的配号在一个账户上申购几次,这样的话只有第一次是有效的,其余几次无效,资金可能被冻结。 (4)不能撤单 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能撤单。 (5)查询是否中签 投资者要留意报纸中签号的公布,或查询自己的账户是否有股票到帐。 39. 创业板股票买卖的交易费用由哪几部分构成? 答: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股票买卖的交易费用与深交所主板、中小板股票大致相同,主要由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两部分构成(深交所免收过户费)。佣金比例由投资者与开户的证券公司协商签订,印花税由国家统一收取。 40. 投资者参加交易前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需注意以下几点: 1. 熟悉不同的竞价交易方式。创业板竞价交易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不同竞价方式对投资者买卖指令的撮合方式不一样。 2. 合理、有效地进行委托。(1)按规定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和申报数量进行委托。(2)在涨跌幅限制内进行委托。(3)合理运用不同的委托方式。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两种方式进行交易,其中市价委托还分为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等五种。投资者要学习并合理运用不同的委托方式。 3. 关注交易公开信息。目前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分为单日交易公开信息和交易异常波动公开信息两种,投资者可上交易所网站查询。 41. 如果创业板公司出现恶意欺诈、严重违规等恶性事件,投资者有哪些途径维护正当权益? 答:(1)行政途径:对于违反证券监管规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投资者可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和投诉,请求对违规公司及人员进行查处。 (2)民事途径: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事项,投资者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刑事途径:对于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请求公安机构立案侦查。 创业板风险与防范 42. 创业板与主板在规则上的差异可能带来哪些风险? 答:我国创业板市场与现有主板市场在制度和规则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如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创业板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与主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二、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与主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临时报告仅要求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如果投资者继续沿用主板市场信息查询渠道的做法,可能无法及时了解到公司正在发生的重大变动。三、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四、其他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则差异。 请投资者务必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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