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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32项内容
(一)借款费用支出
1.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将其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例题·单项选择题】某公司2005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36万元。经某注册税务师审核,“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用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借用期限10个月,支付借款利息3.5万元。该公司2005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21.86
B.26.36
C.30.36
D.33.36
[答疑编号110103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银行利率=5×2÷200=5%,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利息费用扣除限额=60×5%×10÷12=2.5(万元),实际支付3.5万元,可以扣除2.5万元。超标准3.5-2.5=1(万元),该公司2005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5.36+1=26.36(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于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答疑编号110103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固定资产建造尚未竣工结算投产前的利息,不得扣除;竣工结算投产后的利息,可计入当期损益。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22.5÷9×2=5(万元)
3.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4.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50%以内的,也应在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内,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例题·单项选择题】某公司(注册资本180万元)于2004年7月1日向其关联企业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款2年,年利率为5%(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4%),则该公司2006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
A.1.8万元 B.2万元 C.2.25万元 D.2.5万元
[答疑编号110103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2006年7月1日到期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为利息180×50%×4%÷2=1.8(万元)。
5.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扣除,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投资成本
6.电信企业经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的企业债券属于企业正常的借款费用,所支付的利息,允许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7.有关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重点关注(1)、(2)、(4)
【例题·单项选择题】下列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的是( )。
A.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与借款期限的长短有必然联系
B.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均应计入开办费
C.纳税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必须计入有关投资成本
D.电信企业经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的债券利息,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
[答疑编号110103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原企业所得税的规定,选项A,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与借款期限长短无直接关系;选项B,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若发生购置固定资产的,则需要资本化,而不是全部计入开办费;选项C,企业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直接扣除。
(二)工资、薪金支出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1.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确定
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但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注意多选题)
(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4)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5)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7)独生子女补贴;
(8)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9)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
【例题】下列所得,根据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属于工资、薪金范围的包括( )。
A.雇员向受雇企业投资分配的股息收入
B.雇员调动工作取得的旅费和安家费
C.雇员离退休、退职取得的各项收入
D.雇员取得的奖金、津贴、补贴
E.雇员取得的加班工资和年终加薪
[答疑编号110103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E
2.任职及雇佣员工的确定(注意多选题)
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
(1)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
(2)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
(3)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3.工资、薪金支出的形式(2种)
(1)计税工资制
①计税工资标准:2006年7月1日前,月人均800元;2006年7月1日起,月人均1600元;
②计税工资薪金扣除标准=年任职受雇员工人数×月计税工资标准×月数
③实行计税工资、薪金办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工资、薪金在计税工资、薪金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有职工400人(应由福利费开支的人员20人),2007年已记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900万元,计税工资标准月人均1600元。
[答疑编号11010306:针对该题提问]
则计税工资标准=(400-20)×0.16×12=729.6 (万元)———可扣
超标准调增额=900-729.6=170.4(万元)———调增
(2)效益工资、薪金制
①实发工资在“两个低于”之内,工资据实扣除;
②提取的工资、薪金额超过实发工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例题·多项选择题】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薪金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其税前扣除的工资费用应遵循的原则有( )。
A.提取的效益工资改变其用途的部分不违反税前扣除的原则
B.纳税人提取的效益工资总额是否符合“两个低于”的原则
C.在效益工资总额范围内是否符合按实际发生数扣除的原则
D.集团企业各独立纳税人扣除工资费用应符合集团利益的原则
[答疑编号11010307: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C
4.软件开发企业的工资、薪金——据实扣除。
(三)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1.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和2.5%计算扣除。
2.建立工会组织的纳税人,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凡不能提供《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工会经费不得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5%
【例题·单项选择题】某内资生产企业,有职工1000人。2006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0万元(每月均为125万元),并按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77.5万元。取得了缴纳工会会费的相关票据。(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上半年800元,下半年1600元)。工资和工资附加“三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70.5 B.71.1
C.317.25 D.319.95
[答疑编号11010308: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上半年实发工资总额=125×6=750(万元),计税工资标准=1000×0.08×6=480(万元),应调增=750-480=270(万元);下半年实发工资总额=125×6=750(万元),计税工资标准=1000×0.16×6=96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工资和工资附加“三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70+270×(14%+2.5%+2%)=319.95(万元)
假设是2007年的业务,计税工资标准=1000×0.16×12=1920(万元);实发工资未超标准,工资和工资附加“三费”不做纳税调整。
(四)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1.含义: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文化事业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税前扣除方法:
税前扣除方法
适用范围
(1)全额税前扣除
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下列项目捐赠:
①红十字事业
②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
③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④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
(2)限额比例扣除
①限额比例为1.5%:金融保险企业公益救济性捐赠
②限额比例为3%: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公益、救济性捐赠
③限额比例为10%:纳税人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对指定的文化事业的捐赠
(3)不得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
3.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扣除的具体计算过程为:
(1)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3%(金融保险业按1.5%计算;符合文化事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按10%计算);
(2)计算实际捐赠支出总额=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
(3)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实际捐赠支出总额-实际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
【例题·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C.处理债务收入
D.投资收益
[答疑编号110104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此题目表述为“下列各项中,不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前反映的有( )。”更为合适。
【例题·单项选择题】某企业2007年度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总额30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2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15万元),上缴增值税60万元、消费税l4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l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7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8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 )万元。
A.2.25
B.2.70
C.2.79
D.8.00
[答疑编号110104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按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公益救济性捐赠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依据计算限额,该金额已经对业务招待费进行了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000×3‰+3=12(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只能扣除12万元,调增3万元。纳税调整后所得=3000-2200-150-400-140-14-6-7+(3+7)=93(万元),捐赠限额=93×3%=2.79(万元),实际发生8万元,只能扣除2.79万元。如果进一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93-2.79)×33%=29.77(万元)。
4.税务机关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作为所属年度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
(五)业务招待费支出
1.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级距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
扣除比例
速算增加数
1
1500万元以下 (含1500万元)的
不超过该部分收入的5‰
0
2
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
不超过该部分收入的3‰
3万元
2.全年销售(营业)收入范围:
(1)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申报表主表第一行。
(2)不包括:若纳税人以偷税手段隐瞒收入,由税务机关检查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不应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纳税事宜时调增的收入额,可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例题·多项选择题】下列收入准予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基数的有( )。
A.产品销售收入
B.接受捐赠收入
C.房屋租金收入
D.营业外收入
E.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
[答疑编号110104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的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例题·单项选择题】某内资企业全年产品销售收入6700万元,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4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50万元,投资收益40万元。该企业当年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是( )万元。
A.23.10
B.23.70
C.24.30
D.25.80
[答疑编号110104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计算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的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一行的金额,接受捐赠收入计入第5行,投资收益计入第2行,不作为基数。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700+400)×3‰+3=24.30(万元)。
(六)固定资产租赁费
1.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2.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3.金融保险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电脑及其辅助设备,其租赁费可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但最少不得短于3年。
【例题·单项选择题】某贸易公司2007年3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按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支付租金1.2万元;6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一台,租期2年,当年支付租金1.5万元。公司计算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为( )万元。
A.1.0
B.1.2
C.1.5
D.2.7
[答疑编号110104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所以当年应扣除的租赁费用=1.2÷12×10=1(万元)。
【例题·单项选择题】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租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下列费用,不能直接作为费用扣除的是( )
A.经营性租赁方式发生的租赁费
B.安装交付使用后产生的借款利息
C.经营租赁方式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
D.融资租赁方式发生的租赁费
[答疑编号11010406: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七)坏账损失与坏账准备金
1.处理方法: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
2.提取坏账准备金的扣除限额: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年末应收账款范围按会计制度规定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例题·单项选择题】某企业2007年末应从甲公司收取赊销货款余额80万元,应从乙公司收取劳务款20万元,应从丙公司收取应收票据10万元,若按5‰的比例计算,该企业年末应提取的坏账准备为( )元。
A.4000
B.4500
C.5000
D.5500
[答疑编号110104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金(80+20)×5‰=0.5(万元)=5000(元)
3.金融企业可按提取呆账准备资产期末余额的1%计提呆账准备金。
4.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但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债权方企业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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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1.广告费
项目
税前扣除方法
适用范围
广告费用
2% 限额扣除
除列举特殊行业以外的一般行业
8% 限额扣除
对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家具建材商场、服装生产企业(2006年1月1日起)等特殊行业的企业
25%限额扣除(2005年起)
仅对制药企业(2001~2004年,8%)
全额扣除
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
不得扣除
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税前扣除
【例题·多项选择题】下列收入准予作为计提广告费基数的有( )。
A.提供劳务收入 B.投资收益
C.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D.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
[答疑编号110105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C
【例题·单项选择题】某轮胎生产企业2006年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40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额1170万元,当年发生销售费用4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20万元,业务宣传费35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为( )万元。
A.155 B.370
C.380 D.400
[答疑编号110105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广告费用扣除标准=(4000+1170÷1.17)×2%=100(万元),超标准2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扣除标准=(4000+1170÷1.17)×5‰=25(万元),超标准10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为400-20-10=370(万元)。
如果2007年不含税销售收入6000万元,广告费110万元,则广告费用扣除标准=6000×2%=120(万元),2007年纳税调整时可调减10万元。
2.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据实扣除。
3.电信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主营业务收入的8.5%税前合并计算扣除;
4.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的扣除:
【例题·多项选择题】(2006年考题)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审查的重点包括( )。
A.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是否已经实际支付
B.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是否已取得相应发票
C.纳税人是否严格区分广告费与其他费用的界限
D.具有广告性质的礼品是否计入广告费并按规定比例扣除
E.是否将预支的以后年度的广告费用提前在当期作了扣除
[答疑编号110105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CE
(九)汇兑损益
可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即汇兑收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若为汇兑损失,则在当期扣除。
(十)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凡具备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又无固定经营收入来源的总机构,可以提取管理费。
采取比例和定额控制。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
(十一)有关资产的费用
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十二)保险费用:共6项(注意多项选择题)
划 分
内 容
税前可以扣除的保险费
1.按规定上交保险公司或劳动保险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
2.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
3.为特殊工种职工按规定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4.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税前不得扣除的保险费
5.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但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6.保险公司给予的无赔款优待,作为当年的计税所得额。
【例题·多项选择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保险费用有( )。
A.参加运输保险支付的保险费
B.按规定上交劳动保障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费
C.为员工个人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
D.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E.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为雇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答疑编号110105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企业为员工个人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十三)会员费
纳税人加入工商业联合会缴纳的会员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十四)住房公积金、补贴:
关注第5条: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办法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贴,可在税前据实扣除。
(十五)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简称三新开发费)
1.三新开发费加扣的适用范围:财务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
2. 加扣的方法:三新开发费用,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其中已扣除实际发生的三新开发费40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答疑编号110105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则:加扣数=40×50%=20(万元)
应纳税额=(100-20)×33%=26.4(万元)
3.纳税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凡由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拨付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也不得计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十六)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
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可在税前扣除。
(十七)佣金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例题·多项选择题】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发生的佣金,可计入销售费用,但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
A.有合法真实凭证
B.支付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含本企业雇员)
C.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3%
D.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答疑编号11010506: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D
(十八)劳动保护——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十九)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此处为经营性罚款,可以扣除。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二十)商业银行的有关费用
一般了解
(二十一)资助科技开发费用
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十四)房地产开发成本和费用扣除
1.销售成本。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公共设施配套费。
3.借款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如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按其实际发生的费用配比计入成本对象中;如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应作为财务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
4.开发产品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
5.土地闲置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6.成本对象报废或毁损损失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无限期结转以后年度,按规定的标准扣除。
8.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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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规定
1.各项财产损失扣除规定:
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
2.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因债务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收账款,包括超过3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与不审批范围
不须经税务机关审批、纳税人自行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
须经税务机关审批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8项
①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②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③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
④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⑤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⑥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⑦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⑧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企业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原则上由企业所在地县(区)级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由该级政府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审批。
4.财产损失认定的证据:
第一类: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8项)
①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②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③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④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⑤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
⑥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⑦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⑧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第二类: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第三类: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7项)
【例题·多项选择题】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下列各项中属于外部证据的有( )。
A.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B.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C.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D.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E.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答疑编号110106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DE
5.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
(1)现金短缺损失应提供的证据
(2)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申请税前扣除符合的条件;
①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死亡、失踪,其剩余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
②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
③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
④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3)企业申请坏账损失扣除应提供的依据:
①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②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③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
④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⑤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⑥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
⑦与关联方的往来账款必须有法院判决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明。
【例题·多项选择题】(2006年考题)下列项目中,企业申请坏账损失扣除应提供的依据有( )。
A.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B.企业内部全体职工的证明报告
C.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D.逾期一年以上且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E.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
[答疑编号110106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CE
6.存货损失认定
7.固定资产损失认定
8.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的认定
9.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认定
财产损失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形成财产损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发生的财产损失。
可收回金额可以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未经中介机构评估的,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存货为账面价值的1%。
【例题·单项选择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因意外事故损失外购材料50万元(不含税)。保险公司审理后同意赔付5万元,则该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 )万元。
A.45
B.50
C.53.5
D.58.
[答疑编号110106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前损失=50×(1+17%)-5=53.5(万元)
(二十六)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的扣除
(二十八)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
2003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开展业务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可在不超过当年本企业全部实收保费收入8%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三十一)保险公司准予税前扣除的保险保障基金
1.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自留保费的1%;
2.有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不得超过自留保费的0.15%;
3.无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不得超过自留保费的0.05%;
4.其他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比例。
【例题·单项选择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有关保险企业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保险企业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B.保险企业按规定上交给保监会的管理费,不得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2%
C.保险企业支付的代理手续费,不得超过当年本企业全部实收保费收入的8%
D.保险企业的佣金支出,不超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营销业务保费收入总额8%的部分,从保单签发之日起5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
[答疑编号110106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保险企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选项B保险企业按规定上交保监会的管理费,可以凭有关凭证在税前扣除,没有比例的限制;选项D保险企业的佣金支出,不超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营销业务保费收入总额5%的部分,从保单签发之日起5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
(三十二)保险公司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保险保障基金:
①财产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财产再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的;
②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人寿再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
(三十三)其他项目
【例题·单项选择题】(2007年考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准予税前扣除的是( )。
A.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
B.金融保险企业代销国债业务发生的人员培训费
C.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出租的待售开发产品的折旧费
D.已出售给职工个人,并且职工已办理产权证明的住房折旧费
[答疑编号110106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非法支出,不得扣除;选项C,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待售开发产品按规定转作经营性资产,可以按规定提取折旧并准予在税前扣除,未按规定转作本企业经营性资产和临时出售的待售开发产品,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选项D,企业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自职工取得产权证明之日,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关房屋的折旧费。
五、不准予扣除的项目
(一)资本性支出
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的支出,不得扣除。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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