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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平等权,(一)平等权释义:,平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并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意思。它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1,)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2,)平等地受法律保护,违法时受法律的平等追究;(,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二)平等权的性质:,平等权是适用法律平等,是守法平等,而不是立法平等。这是我国宪法平等权与资产阶级宪法平等权的根本区别。,二、政治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参政议政和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以及对国家重大问题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有:,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一,),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二,),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1,、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2,、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3,、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三,),为什么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首先,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有它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和过程。现阶段宗教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其次,宗教信仰属于思想领域问题,解决的最好办法是进行说服教育,而不能简单地强制取缔。,第三,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和国际性的特点,要慎重地对待宗教问题。,四、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的最基本的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以及同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五、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根据宪法第,41,条的规定,这类权利有如下内容:,1.,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2,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3,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六、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参与经济活动和获取法定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以及获得物质帮助权。,七、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其中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八、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宪法这一规定不仅是指导婚姻家庭生活的宪法原则,也是社会生活的道德规范。,九、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华侨、归侨、侨眷的概念。,三者权益保护上的立法区别。,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一、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任何公民都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也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国家秘密,是指涉及党和国家的安全利益,尚未公布或不准公布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保守国家秘密,就是要保证国家秘密不被泄露和不被遗失。,公共财产,是指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爱护公共财产,既是公民的一项法律义务,又是对公民的一项道德要求。,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社会生产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它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公民必须履行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公共秩序即社会秩序,它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建立起来的、人们必须遵守的社会生活准则。因此,遵守公共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社会公德即社会公共道德,它是评定人们行为的是非标准之一。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尊重社会公德义务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这是现行宪法新增加的义务,是针对在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所作的重要补充。,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五、依法纳税,六、其他义务,1,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父母有抚养教育末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3,受教育的义务;,4,劳动的义务。,第三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一,),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其表现:一是享受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二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非常广泛。,(,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宪法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其表现:,第一,公民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的平等。,第二,国家机关适用法律对公民一律平等。第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人人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三,),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1,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和自由是从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级的经济、文化等实际情况出发的。具体表现:第一,凡客观需要又可以实现的,就予以规定。第二,根据实际情况,能做到的就规定,做不到的就不规定;能实现到什么程度就规定到什么程度。第三,权衡利弊,不宜规定的,就不规定。,2,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具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的。,(,四,),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为前提,不可分离的辩证统一关系。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我国宪法的一条重要原则。其表现为:,1,公民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是统一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3,某些权利和义务彼此结合;,4,权利和义务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二、我国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原则,宪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总的指导原则。具体表现为:,(,一,),自由和权利是相对的,有限制的,绝对的自由和权利是不存在的。,(二,),自由和权利行使的程度,归根结底要受到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程度的制约,不能超越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三,),自由和权利受法律规定的限制。公民只有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才能享有真正的权利和自由。,思考题,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2,、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3,、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4,、简述我国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原则。,案例分析,1,1999,年,11,月,某市国家税务局到各高校发布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的通知,所需专业为计算机、法学、会计等。招聘要求是:,1.,只要男生,不要女生,;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六级等。某大学法律系,96,级本科女生刘英认为自己符合除招聘通知第,1,条以外的所有要求,而且自己非常渴望到税务局工作,于是前去报考,但遭税务局人事处拒绝,刘英认为税务局的行为违反我国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要求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试从基本权利的角度,对此案例进行分析。,、案例分析题,在某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中,某市劳改局提出。对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罪犯,改造表现不好的,和对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改造表现极坏的,除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其中的一部分对象拟由劳改局提请人民检察院决定,停止其行使选举权,以有利于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罪犯的改造。,试问,:,1,对改造表现不好的正在服刑的罪犯,可否由劳改局提请人民检察院决定停止其行使选举权,?,2,我国法律对罪犯的选举权是怎样规定的,?,思考与练习,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司考,2004,卷一,10),A,环境权,B,平等权,C,出版自由,D,受教育权,2,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下列设项中的哪一法定时间之前,将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A,3,日,B,2,日,C,4,日,D,5,日,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下列选项中的哪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下岗或失业,B,未成年,C,生活确有困难,D,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4,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机关,?(),A,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B,市县司法局,C,市、县人民政府,D,市、县党委,5,下列哪项权利同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律考,1997,卷一,19),A,言论自由,B,宗教信仰自由,C,批评建议权,D,平等权,6,下列关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哪些,?(),A,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B,人民在法院面前平等,C,18,周岁以上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D,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7,我国公民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C,住宅不受侵犯,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8,下列选项中,哪些内容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体系,?(),A,保卫祖国、抵抗侵略,B,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C,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D,依照法律纳税,9,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符合宪法的规定,?()(,司考,2004,卷一,57),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10,。,1998,年,上海某大学女生李某在一商场购物后离店时,因警报器响,遭商场方对其身体进行搜查。李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一审法院认为商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与人身权,判决其赔偿李某精神损失费,25,万元。该商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该商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侵犯了李某的人格权,判决商场向李某公开道歉,并赔偿李某精神损失费,1,万元,本案可以说是我国第一起在判决中直接援引宪法条文进行判决的案件。因此也引起了不同的观点和争论。有人认为,在判决书中直接援引宪法条文,属于适用法律不当。也有人认为,在法律没有规定,而宪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援引宪法条文的。,试根据宪法概念的理论,对此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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