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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定音乐著述新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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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蔡元定音乐著述新论*吕 畅收稿日期:2 0 2 2-1 2-0 6作者简介:吕畅(1 9 8 1-),男,博士,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成都,6 1 0 0 0 0)。*基金项目:本文系2 0 2 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南宋蔡元定音乐著述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 0 Y J A 7 6 0 0 5 4)研究成果。内容提要:南宋蔡元定的音乐著作尚未得到全面的搜集与整理。据宋元史籍著录,除了传世的 律吕新书 与部分留存于 宋史 的 燕乐 之外,蔡元定应当还有 大乐之书 琴律吕律图 两种音乐著述。宋史乐志 所引 律吕新书 的版本早于传世单行本的祖本元代 朱子

2、成书 本,体现了元代以前 律吕新书 的早期面貌,应当受到重视。据朱熹、蔡元定音乐书信等材料,蔡元定在朱熹 琴律说 的撰述过程中曾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朱、蔡音乐著述具有互补性质。关键词:蔡元定;律吕新书;燕乐;朱熹;琴律说中图分类号:J 6 0 9.2 4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 0 9 6-4 4 0 4(2 0 2 3)0 2-0 0 0 7-0 1 1 南宋理宗朝以降,及于元明清三代,布衣学者蔡元定的音乐著述备受关注。元代官修 宋史 时,在 律历志 与 乐志 中就大量收录了蔡元定 律吕新书 燕乐 的内容。明代,律吕新书 被收入永乐皇帝敕撰的 性理大全,不仅作为朝野论乐的参照性读物

3、,而且远播海外,如朝鲜李朝官修乐律学著作 乐学轨范 便以 律吕新书 的理论为纲目。明清两代学者以 律吕新书为注疏或研究对象的著述更不下百种。清中期乾嘉朴学兴起后,凌廷堪 燕乐考原以 宋史 所收蔡元定已散佚的 燕乐 中的部分段落为主要依据,对唐宋燕乐二十八调的音阶进行考辨,带动这一学术专题成为显学,繁盛直至今日。不过,学界对蔡元定音乐著述的研究尚存在两个明显不足:其一,没有对蔡元定的音乐著述做较为全面的、“算总账”式的清理工作;其二,没有将蔡元定的全部音乐著述看作一个整体进行研究。不仅断绝了相关文献之间的互证可能,而且难以完全明晰蔡元定音乐著述的学术目的。本文通过对 宋史 蔡氏九儒书 宋元学案

4、朱子全书 等文献的梳理,对蔡元定散佚音乐著述的文本信息进行重点考察,辨析版本间的差异,并对其撰述目的试作探讨。一、宋元史籍有关蔡元定音乐著述的记载 现存宋元史籍中,蔡元定传 西山先生蔡公墓志铭 等六种文献对蔡元定音乐著述均有记载,以下分别述之。1.蔡元定传。据笔者考证,宋史7吕 畅/蔡元定音乐著述新论蔡元定传 全文抄自南宋杜范所作 杜清献公集 卷十九之 蔡元定传,并非元代文献。杜范只小蔡元定1 6岁,二人生活在同一时期。宋史蔡元定传对蔡氏毕生著述总结道:“其平生问学,多寓于熹书集中。所著书有 大衍详说 律吕新书 燕乐 原辩 皇极经世 太玄潜虚指要 洪范解 八阵图说,熹为之序。”其中,大衍详说

5、皇极经世 太玄潜虚指要 洪范解 八阵图说 是以周易、河图洛书、象数等为研究对象。则按此材料,蔡元定的音乐著述仅有 律吕新书 燕乐原辩 两种。中华书局点校本将 燕乐 与 原辩 标作二书,有误。此书原本虽散佚,但明代杨士奇 文渊阁书目 明确记载:“燕乐原辨 一部一册。”“辨”“辩”二字当为通假。2.西山先生蔡公墓志铭。蔡氏九儒书 收有南宋刘爚所撰 西山先生蔡公墓志铭 一篇,云蔡元定:“所著书有 大衍详说 律吕新书 燕乐原辩 皇极经世 太玄潜虚指要 洪范解 八阵图说 阴符经解 运气节略 脉书,及诗柬杂说若干卷传于世。独 易 春秋,虽发其端绪,诸子能卒业焉。”与 宋史蔡元定传 相比,这则墓志铭多出 阴

6、符经解 运气节略 脉书 三种非音乐著作,并提出蔡元定还有“诗柬杂说若干卷传于世”。3.燕乐本原辨证序。宋元学案西山蔡氏学案 所载曾与蔡元定有过交游的 西山学侣 五人中为首一人为“宣献楼攻媿先生钥”。楼钥,字大防,又字启伯,号“攻媿主人”,作有 攻媿集 一百一十二卷传世。宋史 云其人生于1 1 3 7年,较蔡元定小两岁,逝世于1 2 1 3年,晚蔡元定1 5年。攻媿集 收有 燕乐本原辨证序 一篇,应是为 宋史 所载 燕乐原辩 所作之序言。除 燕乐原辩 外,其中还两次提到一本 大乐之书:“建安蔡季通久从晦庵朱先生游,学问该洽,持论皆有信据,一见而及此,因得叩请。曰:大乐之书 卷帙繁重,不能自随。”

7、“季通此行,得一观颂台之乐,归而益考诸书,欲使乐书全备,善矣。季通用功已深,更加勉焉。必无歉于我,然后可传诸人。求 大乐之书 而观之,尚俟后日。”“大乐”与“颂台之乐”均指雅乐。从这则材料看,大乐之书 应当是一本体量庞大、专研雅乐的著作。此书未见其他文献著录,已佚。4.朱熹致蔡元定书信。保留于 朱子全书 中的朱熹与蔡元定的大量学术通信是研究蔡元定音乐著述的重要史料。其中,论乐的内容集中于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 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 所载朱熹致蔡元定书信。其中所涉及的蔡元定音乐著述有如下五种。第一种,律说。“律说 少有疑处,但圆径亦须更仔细,如引 汉志,由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恐未免有牵强处也。嘉量

8、积黍数之前,合定方深围径之数相参验。”这里所说的 律说 内容与 律吕新书 上卷 律吕本原 第一节 黄钟第一 的内容高度重合。黄钟第一 篇首就写道:“以 汉志 斛铭文定。”此节以 汉书律历志 所载“汉斛铭文”数据专论黄钟律管管长、管口面积、管口直径、管内容积等数据。可见,律说 应指 律吕新书,或 律吕新书 中的相关章节。第二种,乐图。“乐图 烦更问子本,此只有十二样,而调名之多,何耶?”“乐图 曾理会否?此便是七均八十四调之法。”乐 图 内 容 涉 及“十 二 样”“七均”“八十四调”,与 律吕新书 上卷 八十四声图第八 一节内容较为吻合。此节卷8 音乐文化研究2 0 2 3年第2期首以“正律墨

9、书,半声朱书;变律朱书,半声墨书”形式为七宫十二均所用律名与调名制表,与朱熹所言“七均八十四调之法”近似。故 乐图 亦当属 律吕新书 章节的简称。第三种,律图。“律图 想甚可观,然其声须细考之,令有定论乃佳。”这是一处与前文表述不同的说法。“想甚可观”说明朱熹并未见到 律图。律图 二字亦仅在朱、蔡二人文论中出现此一次。律吕新书 中与“律图”相关的章节有“上卷”中的 律生五调图第六,推测朱熹此处应指这一章节。第四种,琴律吕律图。蔡元定被贬湖南道州后,朱熹曾在致蔡元定长子蔡渊的一则书信中提到:“乡见尊丈有 琴律吕律图,欲借一观,得检寻付去人为幸。”致蔡元定信中又有呼应:“近因诸人论琴,就一哥借得所

10、画图子,适合鄙意。”“一哥”是朱熹对蔡元定长子蔡渊的称呼,“所画图子”即 琴律吕律图。这两封书信相互印证,可知蔡元定还曾作有 琴律吕律图。第五种,“雅、郑”二书。“雅、郑 二书皆欲 得 之,律 管 并 望 携 至,不 知 何 时 得来?”“雅、郑”是涉及书的内容的代称,既然是“二书”,那么必定有具体所指。检录上文所举蔡元定四种音乐著述,大乐之书 律吕新书 显然属于“雅”书,燕乐 则属于“郑”书。5.翁季录。从上述朱熹与蔡元定残存的音乐书信往来可以看出,二人在音乐学术上 有 非 常 频 繁 深 入 的 沟 通 与 交 流。因此,除了书信之外,朱、蔡二人在日常交流中也 应 有 大 量 涉 及 音

11、乐 学 术 的 讨 论。朱熹在世时就已经意识到这些材料的价值,因此编有数本语录,作为学习资料流通于朱子门人之间。据徐公喜先生考证:“在朱熹生前至少已有三部 语录 流传,分别是 别录 翁季录 以及 辅广录,但这三本 语录 在朱子去世后几乎没有遗存下 来,门 人 又 纷 纷 收 集、编 辑 刊 行 语录。”散佚的三本 语录 中,翁季录 正是朱熹 与 蔡 元 定 之 间 的 学 术 对 话 语 录。“翁”即朱晦翁,“季”即蔡季通。宋黎靖德所编 朱子语类 收入蔡元定孙蔡杭于宋淳祐乙酉年(1 2 4 9年)所撰 饶州刊朱子语后录后序 中明确提到:“独念先师又有亲自删定与先大父西山讲论之语及性与天道之妙,

12、名曰 翁季录 者,久未得出,以流行于世。”可见,翁季录 不仅确实存在,而且为朱熹亲自编定。据石立善先生考察此书最后一次现世在康熙年间:“据李光地 刻韩文 考 异跋,清人吕氏之先人藏有 翁季录,后与 韩文考异 一并散失。其后,李氏借编纂 朱子全书 之机,上奏康熙,悬赏以待献此书者。然此书却不复现身世间。”近年来,随着部分朝鲜文献回流中国,涉及 翁季录 的部分信息显示,李光地的奏折曾引起海内外朱子研究者的重视。乾隆年间,朝鲜王朝派入中国的使臣徐明皋曾奉命搜寻 翁季录,并向纪晓岚求助。但已经编修完 四库全书 的纪晓岚认为此书绝无可能寻得。从今本 朱子语类 中收录的大量朱熹与门人论乐条目可以推想,由于

13、 翁季录的散佚,朱、蔡二人的大量音乐理论交流记录也随之湮没。郑俊晖先生认为:“朱熹与蔡元定学术书信中谈及乐律问题时,多次表示 以俟面扣,故是书当含有相当数量的音乐文献,惜乎不传。”更可惜的是,由于 翁季录 的编订,影响到其他朱熹“语录”类著作对朱蔡对话的收录。因此,在篇秩浩大的今本 朱子语类 中竟然没有辑得9吕 畅/蔡元定音乐著述新论一条蔡元定与朱熹的音乐对话。6.朱子语类。查郑俊晖先生考订的 朱子语类 所收音乐条目,与蔡元定相关者有三,分别为朱熹与廖德明、杨道夫、叶贺孙的对谈。其中两度提到 律书。第一处为朱熹对杨道夫所讲:“季通 律书 分明是好,却不是噫说,自有按据。”此处评价与朱熹在 律吕

14、新书序 中所说的“无一处不本于古人已试之成法”一致。第二处为朱熹答廖德明问:“问:季通 律书 难晓。曰:甚分明,但未细考尔。问:空围九分,便是径三分?曰:古者只说空围九分 问:算到十七万有余之数,当何用?曰:以定管之长短,而出是声”这段内容的第一回合问答与 律吕新书 上卷 黄钟第一 内容符合,第二回合问答与上卷 黄钟之实第二 符合。因此,这里的 律书 指的是 律吕新书。综上,宋元史料所载蔡元定涉及音乐的著述有四种(见表1)。表1 宋元史料所载蔡元定音乐著述表编号书名原著录处别称留存情况1 燕乐 杜清献公集蔡元定传 燕乐原辩 燕乐本源辨证、“郑书”部分收录于 宋史乐志 文献通考乐考2 大乐之书

15、攻媿集燕乐本源辨证序“雅书”已佚3 律吕新书 杜清献公集蔡元定传“雅书”“律书”传世4 琴律吕律图 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无已佚 下面继续对蔡元定音乐著述中未被观察到的信息作进一步考察。二、宋史乐志 中的 律吕新书 版本考辨 山寺三知先生在 校点札记(之一)选择底本,兼论版本系统 中曾对 律吕新书 的版本系统进行过较为翔实的梳理。但是这篇文章所考辨的 律吕新书 版本系统仅限于单行本,以及丛书中的单行本,没有对各种抄录本的情况进行考察。其中,最应受到重视的是 宋史乐志 中大篇幅抄录的 律吕新书。因为,这个版本俨然呈现出 律吕新书 的另一张面孔。由于李方元先生所著 研究 也未对该版本进行详考,下面分析

16、今本(即单行本)与 宋史乐志 本的区别与关系,并对相关信息进行解读。首先,宋史乐志 本在所录章节数量上大幅度缩水。今本 律吕新书 分上、下两卷。上卷 律吕本原 十三节,下卷 律吕证辨 十节。宋史 乐志 以先述“本原”,进而“证辨”的形式,分作九篇。除第七“八十四生篇”没有“证辨”外,其余篇目正文之后,都有小字“证辨”相随。例如,宋史 所收的第一“黄钟篇”,为 律吕本原 的 黄钟第一 中蔡元定按语,以及 律吕证辨 第一节 造律第一 中的部分内容连缀而成。第二部分“黄钟生十一律篇”节选自上卷 黄钟生十一律第三 与下卷 三分损益上下相生第四 部分内容。将 宋史乐志 七篇与今本 律吕新书 关系制成表格

17、(见表2)。01 音乐文化研究2 0 2 3年第2期表2 宋史乐志 与今本 律吕新书 章节对照表节次 宋史乐志 篇名 律吕新书 上卷 律吕本原 律吕新书 下卷 律吕证辨1黄钟篇黄钟第一造律第一2黄钟生十一律篇黄钟生十一律第三三分损益上下相生第四3十二律篇十二律之实第四和声第五4变律篇变律第五和声第五5律生五声篇律生五声图第六五声小大之次第六6变声篇变声第七变宫、变徵第七7八十四声篇八十四声图第八无8六十调篇六十调图第九六十调第八9候气篇候气第十候气第九 比照表2可知,宋史乐志 本缺少今本 律吕新书 上卷 律吕本原 中的 黄钟之实第二 审度第十一 嘉量第十二 谨权衡第十三 四节,以及下卷 律吕证

18、辨 中的 律长短围径之数第二 黄钟之实第三 度量权衡第十 三节。不过 宋史乐志 本对遗漏的部分章节进行了简要说明,原文作“至于审度量、谨权衡,荟萃古今,辨析犹详,皆可以三五而定黄钟为中声之符验也”。这句话高度概括了上、下卷中涉及度量衡的四节内容,但涉及黄钟律长运算的上卷 黄钟之实第二,下卷 律长短围径之数第二 黄钟之实第三 则未有任何说明。其次,宋史 作者所见 律吕新书 篇目并不少于今本。宋史乐志 本虽然没有呈现今本 律吕新书 的节次,但 宋史律历志 中却收录了 律吕新书 的章节篇目。原文作:淳熙间,建安布衣蔡元定作 律吕新书 其书有 律吕本原 律吕证辨。本原 者,黄钟第一 黄钟之实第二 黄钟

19、生十二律第三 十二律之实第四 变律第五 律生五声图第六 变声第七 八十四声图第八 六十调图第九 候气第十 审度第十一 嘉量第十二 谨权量第十三。证辨 者,造律第一 律长短围径之数第二 黄钟之实第三 三分损益上下相生第四 和声第五。以此篇目,比照今本 律吕新书,上卷篇目完全一致,下卷缺少后五节:五声小大之次第六 变宫、变徵第七 六十调第八 候气第九 度量权衡第十。结合上文表格及分析不难看出,这五节恰恰见于 宋史乐志 本。因此,宋史 作者所见 律吕新书 与今本在篇目数量与顺序上应当完全一致。再次,宋史乐志 本与今本 律吕新书 共用同一母本。按山寺三知先生考证,今本 律吕新书 源 自 元 至 正 元

20、 年(1 3 4 1年)日新 书 堂 刊 行 的 黄 端 节 朱 子 成 书本,略早于元至正五年(1 3 4 5年)成书的 宋史。但考虑到 宋史 的材料来源主要为“旧有宋朝国史”,并且编纂过程几乎贯穿整个元代,则二者成书难分先后,基本11吕 畅/蔡元定音乐著述新论处于同一时期。那么二者关系如何?在 宋史 的 乐志 和 律历志 中两次出现的 律吕新书 之后,都收入了朱熹对此书的评价。乐志 曰:“朱熹深好其书,谓 国家行且平定,中原必将审音协律,以谐神人。受诏典领之臣,宜得此书奏之,以备东都郊庙之乐。”律历志 曰:“朱熹称其 超然远览,奋其独见,爬梳剔抉,参互考寻,推原本根,比次条理,管括机要,阐

21、究精微。其言虽多出于近世之所未讲,而实无一字不本于古人之成法。”朱熹的这两句评价均可见于今本 律吕新书序,并且是序言中最为重要的评价。可见 宋史 所据版本与今本不仅全部章节一致,序言也是相同的,明显出自同一母本。最后,宋史乐志 本更好地保留了母本的原貌,今本所增加的内容由元儒取自 朱子语类 等著作。今本与 宋史乐志 本相比,大量收录了朱熹以及宋元之间理学门人对 律吕新书 发表的言论。例如,与 宋史乐志 本“黄钟篇”相比,今本上卷 黄钟第一 多收录了朱熹的点评,以及彭鲁斋对黄钟律管尺制的算法的历史梳理。这些内容是原作的数倍。那么,为什么 宋史乐志 本没有这部分内容呢?答案只能是 宋史 的材料来源

22、 宋国史 作者所见 律吕新书 并无这些材料。从这个角度而言,宋史乐志 本更好地保留了 律吕新书 母本的原貌。理解这一点,对于校勘今本 律吕新书 不无裨益。限于篇幅,这里仅举一例说明。“黄钟篇”云:“分寸之数,具于声气之先,不可得而见。及断竹为管,吹之而声和,候之而气应,而后数始形焉。”其中“声气之先”,在今本中作“声气之元”。结合“及断竹为管”的“及”字看,显然“先”字比“元”字于文意更为通畅。总之,宋史乐志 为 律吕新书 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但却久被忽视的早期版本(就目前传世各版本形成时间而言,甚至可以说是最早的版本),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三、宋史乐志 所录蔡元定 燕乐 的材料性质 宋史

23、乐志 所收录的蔡元定 燕乐(或称 燕乐原辩)五百余字的内容是该书唯一传世的部分。王光祈先生在 中国音乐史 中曾据此提出“燕乐音阶”理论。此后,诸多学者在这一问题上不断展开辩难,至今未有定论。那么,如何看待这部分材料的性质呢?宋史乐志 所辑录的内容能够体现蔡元定 燕乐原辩 的原貌吗?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五百余字的内容并不是元人所作,而是直接取自 宋国史。马端临 文献通考 卷一百四十六 乐考十九 中的 俗乐部 一节,载有截取自 中兴四朝乐志叙 的一段文字,与 宋史乐志“燕乐”内容完全一致。所谓“中兴四朝”,即南宋初期的“高、孝、光、宁”四朝。中兴四朝乐志 即 宋国史乐志 的一部分。文献通考 成书于延祐

24、五年(1 3 1 8年),早于 宋史(1 3 4 5年)。李方元 研究 一书中也认为,宋史乐志 虽然大量内容与 文献通考 相同,但并非抄自 文献通考,而是与 宋史乐志 有共同史料来源,即宋国史。如果 宋史 材料来源为 宋国史 的观点成立,那么 宋史乐志 辑录蔡元定两种著作的方式应当是一致的。从 宋史乐志 对 律吕新书 的辑录方式,便可窥见其中的一些规律。如上节所述,宋史乐志 本对 律吕新书 的少部分内容进行了概括与缩写,大部分则为直接摘抄原文。与今本稍作比较,可以非常清晰感受到作者在概括与缩21 音乐文化研究2 0 2 3年第2期写原作时举重若轻的高超理论水准。比如,在 候气篇 中,宋史乐志

25、将今本上卷 候气第十 中冗长的“候气之法”与“升降之数”,概括为一句话:“以十二律分配节气,按历而俟之。其气之升,分、毫、丝、忽,随节各异。”再如,作为 律吕新书 在律学运算方面最重要发明之一的“小分算法”,在今本中虽然出现多次,却并未讲清算法原理。宋史乐志 本果断删掉“变声篇”中的“小分”数据,但却保留了今本中解读“小分”出现缘由的关键一句:“三分损益,再生变徵、变宫二声,以九归之,以从五声之数,存其余数,以为强弱。”这样既避免了节外生枝,又保全了原作的核心信息。以此类推,宋史乐志 所载蔡元定 燕乐 也主要是对原作的摘抄以及少量高质量内容的概括、缩写,基本囊括了原作的主要信息。然而,还有一个

26、疑问,为什么这部书仅仅收入了五百余字呢?是遗漏了大量章节,还是原作本来就篇幅较小呢?与蔡元定同时代的楼钥在 燕乐本原辨证序 中提到:“建安蔡季通久从晦庵朱先生游,学问该洽,持论皆有信据,一见而及此,因得叩请。曰:大乐之书 卷帙繁重,不能自随。出所著一编曰 燕乐本原辨证。”与 大乐之书 的“繁重”相比,燕乐本原辩证 只是“一编”,可见 燕乐 本来就是一本篇幅不大的著作,甚至可能就是一篇短文。明杨士奇 文渊阁书目 载:“燕乐原辨 一部一册。”可见,燕乐 仅有一部一册,篇秩确实不大,并且直到永乐年间仍然存世。李玫先生曾言:“应该说蔡元定所记述的燕乐理论,虽然文字显得简洁,但内容质量却非常高,每个细节

27、都符合乐学自身规律。不禁让人相信,即使 燕乐书并没有佚失,关于燕乐调结构的描述文字也不会有多少了。”这一评价是极有见地的。此外,楼钥 燕乐本原辨证序 提到“为图为说”,说明此书应是有图有文的。今只见文字,而不见乐图。综合上文分析,宋史乐志 所收蔡元定 燕乐 内容应当十分接近 燕乐 的原始面貌,但在文字上可能有较多删节。四、琴律吕律图 与朱熹 琴律说 的关系 琴律吕律图 虽然已经散佚,是本文首次提出的蔡元定音乐著述,也是目前所知蔡元定唯一的琴学著作。这则文献对于全面了解蔡元定的乐律理论的旨趣,以及其在朱熹 琴律说 撰述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有重要意义。首先,过去学者在关注朱、蔡音乐学术往来信件中,往

28、往注意到 朱子语类“沈僩”条所收朱熹答“季通不能琴,他只是思量的。不知弹出便不可行”。以此认定,蔡元定不善弹琴,因此在琴学上无所成就。但是结合这句话的上文,以及其他朱蔡学术交流材料,不难发现蔡元定不仅在琴学研究上用功良多,而且成果颇受朱熹重视。所谓“季通不能琴”,仅指蔡元定不擅长古琴演奏,并不涵盖琴学理论。下面将朱熹致蔡元定、蔡渊信件中的琴学交流内容制表(见表3)。表3 朱熹、蔡元定琴学信件表序号内容出处1 琴说 亦告寻便示及,千万!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2近因诸人论琴,就一哥借得所书图子,适合鄙意。乃知朝瑞只说得黄钟一均内最上一弦,而遽以论琴之全体,亦乎胶固偏执而无所合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31

29、吕 畅/蔡元定音乐著述新论序号内容出处3 琴说 向寄去者尚有说不透处,今别改定一条录呈,比旧似差明白,不审盛意以为如何?琴固每弦各有五声,然亦有一弦自有为一声之法,故沈存中之说未可尽以为不然。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4琴中旋宫一事,正为初弦有紧慢,而众弦随之耳。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前书奉扣琴谱旋宫之法,不知考得果如何?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6以琴为准,果可定否?恐丝声缓急亦随律高下,则不容其自相和耳。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7昨因见人说琴无归著,谩疏所疑,得数千字。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8或有郑尚明 琴史 十余卷,紧要处都不曾说著,只是闲话耳。同上9故或说琴只用黄钟一均,似有此理。同上1 0昨附去 琴说,有一图说

30、逐弦五声者,此却试了元本,烦三哥为检录来。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1 1 三琴图 此亦失却旧所书本,旦夕得暇,当令在子更依候气说书出,续寄出也。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1 2乡见尊丈有 琴律吕律图,欲略借一观,得检寻付去人为幸。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 据林晨老师考证,作有 琴史 的北宋朱长文,也不擅长弹琴。上表中,朱、蔡二人如此频繁的琴学理论探讨,与朱熹所说的“季通不能琴”并不矛盾,仅能证明蔡元定曾在琴学上有过较深的探索,并且其研究水准得到朱熹的认可。其次,蔡元定曾深度参与朱熹 琴律说 的撰写过程。在朱熹致蔡元定的信中,提到“古琴”的相关信件共计7处。其中有5处 明 显 含 有 向 蔡 元 定 请 教、咨 询

31、 有 关“琴”的内容:1.“琴说 亦告寻便示及,千万!”2.“琴说 向寄去者尚有说不透处,今别改定一条录呈,此旧似差明白,不审盛意以为如何?”3.“琴中旋宫一事复以见教也。”4.“前书奉扣琴谱旋宫之法,不知考得果如何?”5.“以琴为准,果可定否?恐丝声缓急亦随律高下,则不容其自相和耳。前日因书亦略扣汤薄,尚未得报。”琴律说 是上述信中反复提到的 琴说 即朱熹唯一的琴学著作 琴律说。陈应时先生认为 琴律说 是目前所见中国最早提出“琴律”概念的著作。四库全书总目 言蔡元定 律吕新书“实朱蔡师弟子相与其成之者”。前贤大多认为 律吕新书虽然署名作者为蔡元定,但在撰写过程中,朱熹曾进行过较为重要的指导。

32、但以上史料足以证明,蔡元定在朱熹 琴律说 的创作中也起到过重要作用。并且可以想见,散佚的 翁季录 中,应有二人的大量琴学交流材料。蔡元定 琴律吕律图 早经散佚,但其理论成果或已被朱熹吸收到 琴律说 中。五、朱熹、蔡元定音乐著述的关系朱熹与蔡元定师徒间频繁的学术交流,使二人的音乐著述特别是 律吕新书的作者归属问题,长期以来不断引发学术界讨论。沈冬、郑俊晖、吕畅等人结合 律吕新书序 宋史乐志 朱子全书 四库全书总目 等材料均对这一问题发表过较为重要的成果,在此不再赘述。但是如果将视野扩展到朱、蔡二人的所有音乐著述,则可发现其中存在着一些较为隐秘的联系。首先,朱、蔡音乐著述的撰写过程多为一人主创,另

33、一人深度参与。上文提到的41 音乐文化研究2 0 2 3年第2期数种著作,如蔡元定的 律吕新书 燕乐 大乐之书 与朱熹的 琴律说 均应为二人共同完成,但在署名时只署为主创者一人。其次,在对同一专题的研究上,朱、蔡的音乐理论均只集中于某一种著述,不在他书重复出现。比如,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 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 朱子语类 中虽然载有朱熹论及雅乐的大量文字,但这些文字却不曾在朱、蔡唯一雅乐著作 律吕新书 中出现。虽然蔡元定亦曾致力于琴学理论,但其相关理论文字并未在 琴律说之外出现。再次,朱、蔡书信与谈话在编纂时严格避免重复收入。作为与朱熹从游时间最长的弟子之一,蔡元定与朱熹的书信往来颇为频繁。朱载堉

34、律吕精义 曾言:“先儒惟朱熹最知乐,其次则蔡元定,所论皆有理。”可见,在音乐理论水平上能够与朱熹对话的弟子其实只有蔡元定。但是如上文所言,朱子语类 中专门论乐的章节并未收入任何朱、蔡间的音乐对话,反倒有几处朱熹向沈僩等其他弟子传授音乐理论时,对他与蔡元定音乐学术交流的转述。这不能不让人怀疑他们二人的音乐对话被集中收录于已经散佚的 翁季录 之中。那么可以进一步推断,翁季录 的内容之所以不曾收入 朱子语类,是为避免造成朱熹语录类著作的自我重复。总之,从整体上考察,朱、蔡二人的音乐著述的目的是共同构建一个完整的音乐理论体系,二人的音乐著述具有互补关系。结 论综上所述,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蔡元定的

35、音乐著述涉及雅乐、燕乐、古琴三个方面。不仅有完整传世的 律吕新书,还有部分散佚的 燕乐,以及完全散佚的 大乐之书 琴律吕律图。第二,宋史乐志 中收录的关于 律吕新书 与 燕乐 的材料直接源自 宋国史,更准确地说是 中兴四朝乐志。宋史 所载 律吕新书 所据版本早于目前通行的以 朱子成书 为祖本的单行本,更多反映了 律吕新书 在元代以前的原始面貌。第三,蔡元定曾对古琴有较为深入的研究,虽然没有琴学著作传世,但在朱熹 琴律说的撰写过程中曾起到重要作用。第四,朱熹与蔡元定的音乐著述存在互补关系,目的是共同构建一个完整的音乐理论体系。注释:关于 律吕新书 在古代朝鲜与日本所产生的注释书的情况,参见 日

36、山寺三知 校点札记(之一)选择底本,兼论版本系统,载 文化艺术研究,2 0 0 9年第6期,第8 5页,注释3、4。宋 杜范:杜清献公集 卷十九“蔡元定传”,上海古籍出版社,2 0 2 1,第2 7 8页。此处首先列举 宋史 材料,并不仅仅因为其影响力。经笔者考证,宋史蔡元定传 虽编纂于元代,但其材料来源于宋代杜范所作 杜清献公集 卷十九“蔡元定传”,应视作宋代文献。元 脱脱:宋史,中华书局,1 9 7 7,第1 2 8 7 6页。明 杨士奇:文渊阁书目 卷三“辰字号第二厨书目”,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 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 9 8 6,第6 7 5册,第1 8 6页。明 蔡有鹍编:蔡氏九儒书,载

37、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 究 所 编:宋 集 珍 本 丛 刊,线 装 书 局,2 0 0 4,第1 0 6册,第3 4 0页。同,第3 4册,第1 2 0 4 5-1 2 0 4 8页。宋 楼钥:攻媿集,中华书局,1 9 8 5,第1 0册,第7 3 1-7 3 2页。宋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 卷四十四,载 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 0 0 2,第2 2册,第2 0 0 2页。吕畅:校点,中央编译出版社,2 0 1 7,第5页。同,第2 2册,第1 9 9 6页。51吕 畅/蔡元定音乐著述新论同,第1 9 9 1页。同,第2 1页。宋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 卷二,载 朱子

38、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 0 0 2,第2 5册,第4 6 9 1页。同,第4 7 1 4页。同,第4 7 0 6页。同,第4 6 7 8页。徐公喜:论南宋朱子门人后学对朱子学文献体系的贡献,载 江淮论坛,2 0 2 0年第2期,第4 7页。宋 黎靖德著,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 9 9 4,第4-5页。石立善:古本“朱子语录”考 未收语录书二十四种,载 宋史研究论丛,2 0 0 8年刊,第5 9 8页。参见张升:纪昀致朝鲜使臣书信四通辑考,载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 0 1 3年第5期,第3 0页。徐明皋:明皋集纪晓岚传,载杜宏刚等编:韩国文集中的清代史料,广西师范大

39、学出版社,2 0 0 8,第1 1册,第4 2 1页。郑俊晖:朱熹音乐著述及思想研究,人民教育出版社,2 0 1 0,第1 1 0页。同,第6 2、6 8、7 3页。同,第2 3 4 5页。同,第3页。同,第2 3 4 5页。同,第8 3-8 8页。笔者在该文版本系统基础上亦曾撰文略作补充。参见吕畅: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 0 2 1,第1 1-1 2页。前者如中村惕斋 修正律吕新书 本,后者如 朱子成书 本、性理大全本 等。文中提到“除了文中的三系统以外,还有元代脱脱(1 3 1 41 3 5 5)编 宋史(1 3 4 5)卷1 3 1 乐六、黄宗羲(1 6 1 01 6 9 5)宋元

40、学案 卷6 2 西山蔡氏学案 等诸本所引的文本,但在这个论文中不详述。”同,第8 4页。同,第3 0 5 6-3 0 5 7页。同,第5页。同,第3 4页。同,第3 0 5 7-3 0 5 8页。同,第1 2-1 3页。同,第4 5页。同,第3 0 5 8页。同,第1 5页。同,第4 8页。同,第3 0 5 8-3 0 5 9页。同,第1 7页。同,第5 1页。同,第3 0 5 9-3 0 6 0页。同,第1 8页。同,第5 4-5 5页。同,第3 0 6 0-3 0 6 1页。同,第1 9页。同,第5 7页。同,第3 0 6 1页。同,第2 1-2 2页。同,第3 0 6 1-3 0 6 3

41、页。同,第2 5-2 6页。同,第5 9、5 8页。这里要特别说明:此节 宋史乐志 所引“证辨”顺序与今本 律吕新书下卷 律吕证辨 颠倒。周礼大司乐 与 左传 引文在 律吕证辨 中位于 礼记礼运 孔氏疏 之前,而 宋史乐志 所收 六十调篇“证辨”却是将其置于文末。同,第3 0 6 3-3 0 6 4页。同,第2 7-2 8页。同,第6 2页。同,第3 0 6 4页。同,第1 9 1 2页。同,第8 3-8 8页。中华书局编辑部:宋史出版说明,同,第1页。中华书局编辑部:宋史出版说明,同,第2页。同,第3 0 6 4页。同,第1 9 1 2页。同,第3页。同,第3 0 5 7页。燕乐原辩 是 燕

42、乐 的别名,元明以后学者常将其混用,有时亦称作 燕乐书。宋史蔡元定传:“其平生问学,多寓于熹书集中。所著书有 大衍详说 律吕新书 燕乐原辩。”元脱脱等:宋史 卷四百三十四“蔡元定传”,第3 7册,第1 2 8 7 6页。61 音乐文化研究2 0 2 3年第2期王光祈:中国音乐史,载 王光祈文集(音乐卷上),巴蜀书社,2 0 0 9,第1 1 8页。参见吴志武:“变”“闰”之辩六十一载,载 交响,2 0 0 7年第2期,第8-1 4页。李方元: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 0 0 4)认为:宋史乐志 与 文献通考“二书依据了共同的祖本”(第2 7 4页),“确属于同一文本系统。”(第2 7 8页

43、)“马 端临 编纂 文献 通考,的确见到并确实使用了宋国史 乐志 这些材料与今 宋史乐志 完全相同,说明后者抄录了宋国史乐志的文字。”(第2 8 1页)同,第2 7页。同,第3 0 6 3页。参见吕畅:“小分”算法解析,载 音乐探索,2 0 1 6年第4期,第4 1-4 8页。同,第3 0 6 0页。同。同。李玫:燕乐二十八调文献通考,科学出版社,2 0 1 9,第1 8 9页。沈僩为朱熹门人,终生布衣不仕,才学闻名朝野。宋江湖诗派刘克庄有 送沈僩 诗传世。参见 宋 刘克庄著,王荣贵、向以鲜校点:后村先生大全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 0 0 8,第1 1 3页。同,第2 3 4 6页。同,第1

44、9 9 6页。同,第2 0 0 6页。同,第2 0 0 6-2 0 0 7页。同,第2 0 0 7页。同,第2 0 0 8页。同,第4 6 7 9页。同,第4 7 0 7页。同,第4 7 0 8-4 7 0 9页。同,第4 7 1 0页。同,第4 7 1 4页。林晨:“而这关于 琴道 的历史,除了朱长文对于 琴以载道 的推崇,另一原因恐怕是朱长文对于古琴之道并不擅长,虽然朱长文出生于琴学世家。恐怕只是略识而非精通。毕竟如果朱长文精于弹奏古琴,就会不自觉地在古琴的演奏技巧方面、音乐方面有所侧重。反之,就会更倾向于抛开具体音乐,就 琴 论 道。”见 朱长文其人,载 宋 朱长文著、林晨编著:琴史前言

45、,中华书局,2 0 1 0,第1 1-1 2页。同,第1 9 9 6页。同,第2 0 0 6-2 0 0 7页。同,第2 0 0 7页。同,第2 0 0 8页。同,第4 6 7 9页。琴律说 见 宋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六,第2 3册,第3 2 4 0-3 2 5 3页。陈应 时:琴 律 学 ,上 海 音 乐 学 院 出 版 社,2 0 1 5,第1页。清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 9 6 5,第3 2 2页。详见沈冬:蔡元定十八律初探,载 音乐艺术,2 0 0 3年第1期,第7 3-7 9页;见,第8 7-9 8页。相关成果综述课参见吕畅:的作者、成书年代与版本流变,载 研究,第8-1 0页。明 朱载堉著,冯文慈点校:律吕精义,人民音乐出版社,1 9 8 6,第9 4 6页。71吕 畅/蔡元定音乐著述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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