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市监 字〔 〕 号
公安局:
一案,经查, 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规定,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现将有关资料移送你局,请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侦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在接到你局立案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局。
附件:案卷 册 页
其他文书证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回执)
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收到你单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监 字〔 〕 号) 案件。
收到案卷 册 页。
其他文书证据:
(接收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抄送人民检察院,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
:
年 月 日本局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市监 字〔 〕 号)对你(单位)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局依法已将案件移送 ,相关涉案财物(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已于 年 月 日按照有关规定一并移送。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 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 件 移 送 书
市监 字〔 〕 号
:
一案,经调查,
。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或有关材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移送单位(公章):
名 称
数 量
品 级
规 格
型 号
形 态
备 注
移送案件接收人: 年 月 日
移送案件移送人: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来源登记表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来源分类
( )监督检查、抽验 ( )投诉、申诉、举报
( )其他机关移送 ( )上级机关交办
案
源
提
供
人
监督
检查人
姓 名
执法单位
姓 名
执法单位
投诉、申诉、举报人
个人
姓名
身份证(其他
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移送、交办
机关
名 称
联 系 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案
源
登
记
内
容
登记人:
年 月 日
案
源
交
办
意
见
年 月 日
备 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案件名称
审批事项
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办案人员: 、
年 月 日
办案机构
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
当
事
人
个人
姓名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住所(住址)
立案号
案由
案件来源
案 发 地
案源登记时间
核查情况及
立案(不予立案)理由
经办人:
年 月 日
办案机构负责人意见
建议本案由×××、×××等承办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 助 调 查 函
市监 字〔 〕 号
:
本局在处理
一案中,因
,特请你单位协助调查以下问题:
请你单位在调查结果上加盖公章后及时函告本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 问 调 查 通 知 书
市监 字〔 〕 号
:
为调查了解
,请你于 年 月 日 时 分到 接受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
2.
3.
办案人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调查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第 次
地点:
询问调查人: 、
被询问调查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住址:
工作单位: 职务:
询问调查人:我们是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已向你出示了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编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询问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请问你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续页)
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尾页)
被询问调查人:本询问调查笔录已经本人逐一核对(已向本人宣读),记录属实、无误。
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 场 笔 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检查人员: 执法证件号码:
检查人员: 执法证件号码:
当事人:
(个人)姓名: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名称:
住所(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或者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知当事人到场情况:
我们是 的执法人员 、 ,执法证件编号是: 。依照法律规定,你有权依法申请检查人员回避。
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及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情况: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续页)
检查情况: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照片(图片)
照片(图片)
说明反映的问题:
拍摄地点: 拍 摄 人:
当事人或见证人: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拍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证 据 卷 页
第 份(共 份)第 页(共 页)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证据粘贴、打印处:
取证时间:
取证地点:
证明内容:
当事人签名确认上述证据内容属实:
执法人员签名确认: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送 达 回 证
送达机关名称(盖章):
送达文书
名称及文号
受送达人
名称或姓名
送 达 日 期
送 达 地 点
送 达 方 式
收件人签字
(或盖章)
及收件日期
(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 证 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 由
案 号
告
知
事
项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本局的行政法律文书,保证相关行政程序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案件相关的调查、告知、处理、执行等各个阶段的法律文书的送达;
3.案件处理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本局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行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当事人将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送 达 地 址
当 事 人
送 达 地 址
电话(手机)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当事人
确 认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有效的。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案件承办
人员签名
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 样 取 证 单
被
检
查
单
位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编
负责人
职 务
电话
被
抽
样
产
品
情
况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商标
保质期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
或出厂批号
产品执行
标准编号
产品等级
包装方式
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质量认证编号:
是否为合格待销产品: □是 □否
抽
样
及
样
品
情
况
抽样方法
□按标准规定抽样(抽样依据的标准编号):
□按双方约定以随机的方式抽样(注明约定的抽样方法,可使用附页):
样本量
检验样本数量
备用样本数量
抽样基数
样本等级
抽样地点
抽样样品是否要求返还 □是 □否
封
样
情
况
包装方式
封条数量
备用样本
封存地点
封条部位
抽样人(办案人员):
(印章)
年 月 日
对抽样过程和上述内容有无异议?
供样人:
(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被抽样单位存档,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继续沿用原有省局文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
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委托书
市监 字〔 〕 号
:
本局在调查处理有关涉嫌违法案件中,需要对下列物品进行鉴定。特委托你单位进行鉴定。
委托鉴定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对下列产品进行鉴定(检验)(检测)(检定)。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等 级
适用标准或规程
样品数量
检验项目
备注
1.委托人应当提供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所需样品;
2.委托人应当按时收取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并按双方约定交纳费用;
3.受委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并于 年 月 日前提交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一式 份;
4.受委托人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工作,或者提供不真实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或因此引发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受委托人应在出具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中载明鉴定的内容、委托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的过程、明确的鉴定结论、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及鉴定人和鉴定部门的签名盖章。
委托人印章 受委托人印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告知书
市监 字〔 〕 号
:
你(单位) ,经 鉴定(检验)(检测)(检定),被判定为 。
你(单位)如对该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日内,向 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将视为放弃该权利。特此告知。
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书 份
报告编号:
(印 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
:
你(单位)涉嫌(存在)
(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有关证据(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在此期间,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本局将在七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
:
本局于 年 月 日以《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市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