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 月山东女子学院学报第 期 总第 期 女性世界与文化叙述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女神形象 兼论儒家思想对古代女性的规训林玲,黄景春(上海大学,上海)摘 要: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女神具有勇于创造、坚忍抗争、独立自由的精神特质。女娲造人、补天和精卫填海、嫦娥奔月等故事塑造出上古女神征服自然、拯救苍生的女英雄形象。这与封建时代文学书写的温良恭顺、三从四德的妇女形象形成巨大反差。造成这一差异的根本原因,不是女性自我精神的弱化,而是封建社会统治阶层利用儒家传统思想对女性伦理化、社会化规训的结果。儒家通过书写女德女范和叙述女性“三从四德”故事,塑造顺从、依附的妇女典型,并通过社会分工,将妇女限定在家庭服务的角色框
2、架中,呈现于世的是妇女身份的依从性及人格的有限性。关键词:上古神话;女神形象;古代女性;儒家思想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中国封建时代对女性主要有“从者”与“卑者”两种身份定位。基于父系宗法社会的儒家思想要求女性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女子被物化为男性的附庸。男性则凭借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主导权,将女性驯化为符合特定社会规范的“他者”,相夫教子成为古代妇女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途径。男尊女卑观念的确立,又为妇女贴上了愚弱、卑贱的标签。但是,如果我们把目光投向中国上古神话,会发现中国女性原本具有完全不同的精神面貌和人格特征。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女神富于创造精神,勇于反抗,忠于自我,独立自主
3、。那么,从上古到封建时代,女性地位和形象的巨变是怎么发生的?本文拟通过分析上古神话中的女神形象,对比封建时代传统女性形象,考察二者形成落差的社会根源,探讨国家化的儒家伦理规范对女性身份的形塑作用。一、女娲的创生之功与大圣之德中国上古神话中的英雄既有男性也有女性,从开天辟地的盘古到逐日竞走的夸父,从发明农业的神农氏到造字的仓颉,从战无不胜的黄帝到疏浚治水的大禹,从炼石补天的女娲到填海不止的精卫,他们都是神话中的英雄。上古神话中男神的事业是创造宇宙,女神的事业则是再造乾坤、创生人类。上古神话中的女神中最值得一提的是被奉为中华始祖之一的女娲。她不仅抟土造人、化育万物,更是凭一己之力拯救苍生,重建世间
4、秩序,置婚姻、作笙簧,展现出崇高的创生之功与大圣之德。收稿日期:作者简介:林玲,女,上海大学文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民间文学研究;黄景春,男,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间文学、民间信仰研究。列子黄帝篇称女娲“有非人之状,而有大圣之德”。作为上古神话中最伟大的女神之一,女娲的功绩主要是“造人”“补天”两件事。山海经大荒西经载:“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许慎说文解字以“生”释“化”,称女娲是“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把女娲当作生育女神和人类始祖母。在人类的起源神话中,“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5、”。上古初民为了解释人类的起源,创造了“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姜嫄“履帝武敏歆”而生契等感生神话。但简狄、姜嫄受命于上天而感生怀孕,只解说了商、周祖先的诞生,至于人类起源的问题,则是由女娲造人神话回答的。神话中繁育最初生命的是女神,由此产生了古代无父有母的神话情节,也衍生出大母神崇拜。女娲即为初民创造出来的大母神,象征着不息的生命力。易经云:“天地之大德曰生。”神话中女娲创生,“一日七十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有着化育万物与创造人类的伟业,是生命的创造者。不论是女娲之肠化神还是抟黄土作人,都是对女娲创生过程的描述,体现了初民对女娲创生万物、繁衍人类的女始祖地位的高度认同。不论创生神话还是感生神
6、话,女娲、简狄、姜嫄的母神身份是被肯定的,她们都是有着创生之功的上古女神,其形象是独立而崇高的。在补天神话中,女娲展现出的是她的大圣之德。当大地上洪水泛滥、火灾蔓延之时,女娲尽全力解救苍生,抗击自然灾害,其补天、斩兽、止洪水壮举,表现出与男神一样的力量与气魄。淮南子览冥训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上古生存环境恶劣,初民终日奔走于猛兽出没的森林,投身于沟壑纵横的山野,洪水、火灾、地震、雷电等自然灾难频
7、发。神话里洪水滔天、多日并出、天塌地陷等场景,就是对初民生存环境的描述。女娲面对天崩地裂、大火蔓延、洪水滔天、野兽吞噬的巨大灾难,毅然肩负起救世使命,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积芦灰以止洪水,杀猛兽以安天下,最终恢复了大地的生机和世界的秩序。女娲补天神话讲述的不仅是自然灾害带给初民的伤痛,更体现了女娲甘于奉献、拯济苍生的英雄品质。女娲作为补天救民的女神,其大圣之德熔铸在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之中,受到世人的敬仰与崇拜。女娲作为中华民族的创世始祖,是高度理想化的女神,具有崇高的神格。女娲造人、补天的伟大功绩彰显的是她的创造伟力和救世情怀。二、精卫填海的抗争精神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个体的力量
8、十分渺小,生活中常出现很多无法预测的意外。初民为争取生命自主进行了一次次英勇无畏的抗争,造就了神话中悲剧英雄的命运。精卫作为上古神话中的女神,以微弱之躯对抗狂野的东海,展现了初民与自然抗争的不屈意志。虽然难以摆脱死亡的结局,但她坚忍抗争、不屈不挠的精神令人钦佩。精卫,炎帝之女,名曰女娃,其填海故事妇孺皆知。陶潜诗曰:“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唐人聂夷中感叹:“精卫一微物,犹恐填海平。”精卫以一己之力衔木石以堙东海,其抗争精神为世人所赞颂。精卫填海神话最早见于山海经北山经: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
9、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女娃溺于东海,变为精卫鸟,终日衔西山木石以填东海。她对东海的不屈反抗可以看作是初民渴望征服自然的象征性举动。面对死亡,她通过变化形体,以新的生命形式表达复仇愿望。“神话的真正基质不是思维的基质而是情感的基质。”“如果神话世界有什么典型特点和突出特性的话,如果它有什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年第 期么支配法则的话,那就是这种变形的法则。”女娃葬身东海后,向死而生,变作小鸟并发起对东海的挑战。女娃与精卫,二者生命形态在变形中延续,“不自觉地否定死亡,拒绝死亡,宣泄了一种强烈的生命不可毁灭的意识”。东海象征着狂野的大自然,精卫终日往返于西山、东海之间,通
10、过填海壮举与大自然作抗争。在后世演绎下,精卫不屈的抗争精神敷衍出新的情节。述异记云:昔炎帝女溺死东海中,化为精卫,其名自呼。每衔西山木石填东海。偶海燕而生子,生雌状如精卫,生雄如海燕。今东海精卫誓水处,曾溺于此川,誓不饮其水。一名誓鸟,一名冤禽,又名志鸟,俗呼帝女雀。这里记载女娃化生精卫后,与海燕配婚生子育女,子如其父海燕,女似其母精卫。新一代的精卫继承母志,立誓不饮东海水,因此她又被称作誓鸟、冤禽、志鸟。誓、冤、志都是人们对精卫的一种评价。誓,代表着精卫对大自然的誓死抗争;冤,体现了精卫溺于东海的冤屈悲愤;志,表明精卫大无畏的填海志向。精卫鸟一代接一代继承先辈的抗争精神,永无停息地反抗大自然
11、加诸自己的窘厄,追求自身的生命自由与生活理想。事实上,如精卫一般坚韧不拔、顽强抗争的女神,在上古神话中并不少见。被烈日焚为灰烬的女丑,其誓死不屈的抗争同样壮烈。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丑之尸,生而十日炙杀之。在丈夫北。以右手鄣其面。十日居上,女丑居山之上。”古时大旱不雨,人们将其归责于旱魃作祟,于是以女巫饰为旱魃,暴而焚之,以禳旱灾。女丑即是被选中扮作旱魃的女巫,她以牺牲自我来对抗大旱,慷慨赴死,同样是悲壮的,也是崇高的。上古神话中的精卫、女丑等女神,“用人力来改造自然,用人力来补充自然”,面对肆虐的大自然所展现出的抗争与不屈、坚忍与悲壮,积淀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坚忍抗争的民族性格。上古神话中的
12、悲剧英雄不计其数,逐日的夸父、舞干戚的刑天、射日的后羿、反叛的蚩尤、怒触不周山的共工等都是典型人物,但他们代表的是男神与大自然和命运的对抗,呈现的是一种孔武暴烈的悲壮与激情。精卫作为勇于抗争的女神代表,虽化为一副弱小之躯,但仍以其坚毅和顽强与大自然抗争,折射出男神也难以遮蔽的精神光芒。与封建时代卑顺柔弱的妇女不同,精卫彰显的是一种坚定而持久的反抗精神,她身上具有一种不屈从于命运的悲壮的英雄品质,展现了上古神话中女神形象的光辉与灿烂。三、嫦娥奔月神话中的自由精神奔月神话蕴含了初民对月宫的美好幻想,隐喻着人类对宇宙秩序的探索与对生命永恒的向往,也承载了古人探秘自然、跨越空间的飞天梦想。嫦娥是奔月女
13、神,也是挣脱时空束缚、追求自由独立生命价值的女神代表。嫦娥,又名姮娥、常娥,其奔月神话最早记载于战国文献。王家台秦简归藏之归妹卦曰:“昔者恒我窃毋死之”(号),又“(奔)月而攴占”(号)。归藏出土时残损严重,卦辞难辨。据文选月赋李善注引归藏:“昔常娥以不死之药奔月。”又文选卷六十王僧达祭颜光录文,李氏注引归藏:“昔常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药服之,遂奔月,为月精”。将、两条残简与李氏注引参校缀合,可知早在先秦时期嫦娥奔月神话业已流传。在最初的神话叙事中嫦娥、后羿并无关联。“嫦娥后羿妻”之说实为汉人附会。西汉淮南子览冥训载:“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东汉高诱注:“姮娥,
14、羿妻。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未及服之。姮娥盗食之,得仙,奔入月中,为月精也。”在汉人的“撮合”下,原本独立的嫦娥转变为后羿的配偶神,并且背负上了“窃药弃夫”的道德原罪。一个原意表达生命永恒、自由穿越的奔月神话,在儒家伦理的渗透下被改造为一个对女性进行道德训诫的神仙故事。因此,后人在讲述嫦娥奔月故事时,总是习惯以儒家的婚姻观去审视甚至谴责嫦娥的窃药行为。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女神形象唐人李商隐嫦娥诗云:“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又陈陶海昌望月云:“孀居应寒冷,捣药青冥愁。”诗人以“悔偷”“冷”“愁”来书写嫦娥奔月后的悔恨、孤寂与愁苦,展现的是儒家伦理视角下对女性的道德审判。甚至在嫦娥是祸水张
15、果老砍桂等当代民间故事文本中,嫦娥也被污名化为“祸水”“害人精”,她不仅要遭受形体上的丑化(变作蟾蜍),还要承受名誉上的贬低。但从嫦娥奔月神话的原始意蕴来看,月与蟾蜍实则是表达初民对永生的强烈诉求和坚定信念。上引归藏淮南子都提到嫦娥服不死药,奔月为月精,张衡灵宪又载:“姮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蜍”。月、蟾蜍在神话中有着重要的象征意义,兼具“永生”的隐喻功能,蕴含着人类抗拒死亡、追求生命永恒的美好愿望。在初民的认知中,月亮周期性的阴晴圆缺象征着死而复生。屈原楚辞天问:“夜光何德,死则又育?”王逸注:“夜光,月也。育,生也。言月何德于天,死而复生也。”月盈则亏,缺而复圆,原本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初民却
16、将其想象成一种生而死、死而复生的隐喻。“月”象征着生命力的延续,兼具祈生、生殖等文化内涵。蟾蜍的象征意义与此类似,同样具有生生不息的隐喻功能。所以,在古人的观念中,蟾蜍并非丑陋之物,而是月之精灵,它与月一样,代表了长生不死。可见,嫦娥奔月奔向的是“生命永恒”,寄托的是个体生命超越死亡获得重生的祈盼;变形蟾蜍同样表达了先民渴望永生的美好愿望。当然,除了追求永生外,嫦娥的奔月行为也蕴含着对自由的向往,承载着古人希冀挣脱空间限制、征服宇宙苍穹的梦想。初民在对自然的探索中,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肉体不仅无法超越时间,也无法跨越无垠的空间,难以自由往来于天地之间。嫦娥奔月之举恰恰表达了初民渴望打破时空限制的强
17、烈愿望,嫦娥也因此成为冲破空间束缚、追求独立自由的女性典型。但随着嫦娥奔月神话与后羿神话的合流,神话中的“弃夫”叙事被凸显,呈现出越来越多的世俗化解读。特别是在儒家伦理观的审视下,嫦娥成了窃药、弃夫的“离经叛道者”。当代的人们又从女性视角对嫦娥奔月神话作出新的阐释,嫦娥成为打破婚姻枷锁、勇于追求自由的女性代表。但是,嫦娥奔月行为被解读为女性身体的逃离,其反叛的姿态是古时儒家所不能容忍的,也是必然予以否定的。如果仅是一种思想学说,儒家的否定和批判也许无关宏旨,关键是封建时代儒家思想转变成了国家意识形态后,它对女性的要求得到国家制度的支持。在礼教森严的古代社会,儒家以“三从四德”作为束缚女性的伦理
18、规范,以“相夫教子”作为女性的家庭角色定位。在夫权、父权、族权的层层压抑下,女性被想象成在闺阁里雪藏的脆弱个体,她们的身体遭到一定摧残的同时(如裹脚),精神上也逐渐丧失了原本的创造性、抗争性。在中国封建时代儒家思想的规训下,多数女性被形塑成身体娇弱、缺乏见识的“卑贱者”。四、儒家思想规训下女性形象的转变上古神话中的女娲、精卫、嫦娥等女神,以独立创造的姿态、追求自由的个性展现了上古女神的光彩形象,“体现出中国人民不屈服于自然、无畏于灾害的制天命而用之的抗争精神”。她们与封建时代的妇女形象形成巨大反差。因为上古女神的创造性及抗争姿态并不符合儒家对女性社会角色的预设,其要对这样的女性形象作合目的性的
19、改造。儒家提出的“三从四德”是古代女性最重要的行为准则。仪礼丧服云:“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周礼天官亦云:“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这些主张在未与国家制度结合之前,还只是一种主张,还没有转变为普遍的道德规范,其影响力也是有限的。汉武帝初立,“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推行尊儒政策,崇尚儒家经典,以儒家学说作为处理国家事务的指针,从而开启了儒家思想国家意识形态化的先河。学校教授儒家典籍,设立五经博士,推荐地方孝廉人才出仕,儒家思想全面渗透到国家治理过程。隋朝以后国家推行科举制,通过考试儒家经典选拔官员。国家甚至把儒家所提倡的孝道纳入
20、律法。通过一系列操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年第 期作,儒家伦理思想首先在知识精英中间得到普及,把他们熏陶成儒生;而儒生又以敦风化俗为己任,运用儒家伦理思想教化黎民百姓。就连一些接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女性也加入教化者的行列。东汉班昭撰女戒,宣扬三从四德,对妇女修养提出符合儒家伦理的要求。她对“四德”的解释是: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对女性的规训从身体、心理、举止、仪容等多方面展开。“妇德”不要求女
21、子才调绝伦,甚至反对妇女有才华,后来发展出“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论调。不让妇女接受学校教育和参与社会活动,让其囿限于家庭生活当中,沉浸在家长里短的琐碎事务,这严重限制了女性身心的全面发展。“妇言”要求女子不能辩口利舌,言语要温婉和顺,说话要择准时机,男性说话时不可随便插话。这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女性发表意见的权利。“妇容”指要求女子容貌、服饰整洁;“妇功”则要求女子专心纺绩,在家中做好饭菜酒食,侍奉家人,善待宾客。也就是说,妇女要打扮得整整齐齐,做好家庭的衣食保障和后勤服务。儒家将对女子的规训内化到日常生活之中,把女性置于温良恭俭让的道德框架下,努力塑造符合儒家伦理规范的性别角色。单就孝亲一事而言
22、,妇人要照料公父婆母的日常起居,如礼记内则曰:“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衣绅”。同时又要做到恭敬侍奉:“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若饮食之,虽不耆,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这些都是儒家所要求的妇人供养、孝敬公父婆母的行事准则,既有对公婆日常起居照料的要求,也有对公婆情感上的无违、顺从要求。在统治阶层倡导下,到唐代又出现了一批宣扬女子孝道的书籍,如侯莫陈邈妻郑氏撰写的女孝经和宋若昭撰写的女论语。前者仿孝经体例,作十八章以戒为妇之道;后者主旨与前者一脉相承,同样
23、是宣扬妇孝之书。这些书籍对妇女提出了各种行事准则和要求,其核心就是一个“顺”。在这些女德女范的要求下,人们对妇女的价值认定集中体现在家庭角色的承担上,女性的身份标识是丈夫的妻子、公父婆母的儿媳、孩子的母亲。过去对已婚妇女的正规称呼是“某某氏”,如王姓女子嫁到张家,就成了“张王氏”。丈夫对妻子的称呼是“孩儿他妈”。公父婆母对儿媳的称呼是“王氏”。“她”成了家中的女侍者,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自己的名字经常被忽略,自己的荣誉和地位也依附于丈夫或儿子。“她”是一个非独立、非自主的个体,是依附于男性的附属物。上述各书提出女德女范的要求,还有一种书为严格遵从这些规范的女子作传记,以榜样的力量感召天下妇女。
24、儒家人士将言行举止符合伦理规范的妇女树立为女德典范,书写她们的事迹,向全社会推广。西汉刘向的列女传是目前可见最早专为女性立传的一部书。刘氏撰著,“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书中收录了上古至西汉时期“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七类女性,前六类为正面典型,后一类为反面典型。其中的女性人物,包括虞二妃、姜嫄、简狄、涂山氏等女神。上古神话中原有的神异叙事被淡化,女性的精神面貌遭篡改,而家庭伦理色彩却大为增强。各传记不再强调女子的独立人格,反而从“相夫教子”的层面进行描述。譬如二妃,“承事舜于畎亩之中,不以天子之女故而骄盈怠嫚,犹谦谦恭
25、俭,思尽妇道”。后稷母姜嫄,清净专一,静而有道;契母简狄,“教以事理,推恩有德”;启母涂山氏,“独明教训而致其化”。刘向对上古女神的书写,是将其放置于父权结构下的一次女德评判,具有“标榜”与“警示”的双重意味。二妃、姜嫄等女神入传的原因,不在于她们自身的崇高或独特价值,而在于她们对夫、对子单向度的牺牲与付出。需要说明的是,诸如娥皇、女英等列女传中的上古女神,与上古神话原本的形象并不一致。在列女传中,她们是精神上被儒化的女神,是被儒生想象、定义的女性,本质上与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女神形象封建时代的女性并无二致。所以,儒家对上古女神的改造,带有明显的价值观再造、标榜天下、规训妇女的目的。刘向之后,范晔
26、继承了为女性立传的书写路径,沿袭列女传体例撰作后汉书列女传,同样树立起一批符合儒家伦理规范的女性楷模。后代官修正史,包括地方志,都设有专门的女性篇。但统观入传女子,大多是孝女、贞烈、慈母的身份定位,依然没有逃离儒家对她们的角色标识。儒家将女性的人生价值与家庭捆绑在一起,引导女性接受并主动成为符合社会伦理的角色,从而把女性的生活舞台压缩到狭小的闺房,确保女性身体不逾界,行为不越轨。在儒家思想的规训下,女性的自我意识、价值评判标准都遭到扭曲,其认同并遵守儒家的道德准则,且奉之为行为圭臬。女性逐渐丧失了自主意识,由“被监视”转变为“自我监视”,而这种“自我监视”也转化为自我约束、自我压抑的家族制度的
27、一部分。在封建伦理规范的框架下,传统女性要贞静守节、谦卑柔顺,任何越界行为都会遭到惩处。即便是上古女神娥皇、女英,都逃脱不了为夫殉情的悲惨结局。在贞节观的重压下,二妃以死明志,用“投江”书写了自我忠贞,践行的是儒家的性别伦理和道德法则。在儒家伦理规范的审视下,女性从属于丈夫、附属于家庭,哪怕上古女神也不能例外。诸如女娲、西王母等原本独立的女神,在后世演绎中都出现了配偶神。这类配偶神的产生,展现的是一种社会文化心理,体现了儒家伦理观对神话传说的渗透与改造。当然,即便与国家权力结合,儒家思想的渗透也并未达到无孔不入。总体来说,在皇权有效控制的地区(特别是城市),儒家伦理的教化功效就比较强大,而那些
28、穷乡僻壤、边鄙之地受到的影响就比较小。也正因如此,民间文学中经常可以看到类似于上古女神的清新、勇武的女性形象,花木兰、冼夫人、樊梨花、穆桂英等都是其中的代表。在儒家思想影响比较大的城市乡村,面对封建礼教的压迫和控制,妇女也并非总是俯身屈就。唐传奇、宋元话本、明清戏曲中敢爱敢恨、坚毅刚烈、言语锋利的女性,如霍小玉、杜十娘、赵盼儿、李翠莲等,都可以被称为女性身份的僭越者。但不论是民间文学还是戏曲,记录或创作主体仍是儒化的男性文人,他们在书写女性时很难突破既定的社会文化框架,仍是在封建父权秩序内部书写,妇女的形象也总体上依然被锁定在从属、卑贱、弱者的范畴内。因此,她们的僭越与女性自我意识觉醒无关,在
29、道德观念上没有突破自身的从属地位,难以跳出封建性别秩序的樊篱,而且经常为越界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在中国古代社会,统治阶层利用儒家思想教化、刑律惩戒等一系列手段,把女性规训为谨遵妇道、柔弱卑贱的从属者,从而将女性禁锢在性别秩序的高墙之内。但这并不是中国女性原本的形象特征。这种女性形象是封建时代儒家思想驯化的结果。古代传统女性的内敛与顺从、柔弱与依附,与上古神话中造人补天、填海奔月的女神形象的巨大反差,是父权社会对妇女长期束缚、压抑的结果。独立与依附、创造与愚弱、自由与桎梏、反抗与恭顺,是上古女神与传统女性呈现的不同生命形态和精神面貌,清晰地展现出父权社会下儒家思想对女性的身心规训。审视上古女神形
30、象及封建时代的儒家性别伦理,对于构建当代和谐的性别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袁珂山海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许慎说文解字弟十二下北京:中华书局,: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七八北京:中华书局,:阮元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阮元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王逸楚辞章句补注楚辞集注洪兴祖,补注长沙:岳麓书社,刘安淮南鸿烈集解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年第 期 陶渊明陶渊明集笺注袁行霈,笺注北京:中华书局,:彭定求全唐诗北京:中华书局,恩斯特卡西尔()人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万建中原始初民生命意识的折光 中国上古神话的变形情节破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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