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法治视角以法治力量升级“防火墙”高鸿玲 福建省消防条例 解读消防事业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是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安全屏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适应新时期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23年5月31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福建省消防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立足推进消防体制改革和我省消防工作实际,总结吸收有益实践经验,在消防管理体制、消防安全责任制、火灾预防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以法治力量推进我省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
2、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创造安全的发展环境。衔接改革精神,理顺新时期消防管理体制。消防体制改革是党的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大应急体系的重要部分。条例衔接落实新修改的消防法和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精神,理顺消防安全监管关系,建立健全新时期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厘清部门监管职责。针对当前消防机构改革过渡期出现的权责交叉矛盾,重点厘清消防、住建、应急、公安等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新兴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原则上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法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
3、职责,并立足实践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补充规定。如针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是细化物业管理责任。注重发挥物业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细化物业服务人消防安全职责,设置物业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处罚条款。其中特别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业主、使用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四是推进消防领域信用监管。维护消防安全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良好的消防安全条件是诚实守信的真实反映。条例将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纳入社会信用管理,规定政府应当针对消防安全领域严重
4、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退出机制。分类精准治理,完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消防安全重在预防,条例紧盯传统高风险领域、新业态风险和民生场所,作出相立法聚焦36法治视角应规定。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条例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或者营业期间,应当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使用、营业区域在使用或者营业期间不得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针对易燃易爆场所,要求主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灭火药剂,保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使用。针对危化企业,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指导危化企业进
5、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督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企业加强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的建设,组织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提升专业灭火救援能力。针对城中村、老城区,要求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中村、老城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将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的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旧城改造计划;对现实大量存在的城中村、老城区的老旧建筑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问题,允许制定特定的消防安全规定并组织实施。回应民生关切,破解实践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一是破解电动车消防安全难点。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违规停放充电和未设置防火分隔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为此,条例一方面强化物业对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另一方面明确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
6、托车充电、停放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此外,条例还立足电动汽车发展前瞻性需求,规定建设、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二是疏通消防通道占用堵点。2023年居住类场所火灾死亡人数占比高达83.3%,除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和消防常识缺乏,另一重要原因是生命通道占用导致救援延迟。为此,条例明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法占用、阻塞消防安全通道,合理划分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对占用通道行为的监管范围。三是破解老幼弱消防救援痛点。条例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人文关怀,加强对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保障,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帮扶职责,规定学校、养老院、医院等老幼弱聚集单位对特殊人群的消防
7、安全保护措施。四是填补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短板。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同步规划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因地制宜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满足灭火救援需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消防工作一头连接着经济发展,一头连接着人民生活,条例的修订既考虑安全底线,又兼顾发展需求。一是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条例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告知承诺或者非告知承诺。二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单元,在创新发展、扩大就业、激活经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条例全链条优化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领域许可程序,在前期建设期间优化对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但应当办理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的备案手续,在投入使用、营业前优化小旅馆、小餐饮、小商店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三是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创新消防领域科技监管手段,推进智能化技术运用,不仅是新时期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的必要手段,也是“数字福建”建设应有之义。条例对此作出前瞻性、促进性规定,明确政府应当建设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消防安全监控、火灾预警和扑救。立法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