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引言糖料蔗是我国食糖生产的主要原料,推动糖料蔗产业稳定发展对保障我国食糖安全至关重要。广西是我国糖料蔗的主产区,广西糖料蔗产业的发展既关系到国家的食糖供给稳定,也关系到广西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强区建设的全面推进。然而,随着糖料蔗生产成本的进一步提升和国内外食糖价格倒挂的双重挤压,国内食糖价格波动加剧,糖料蔗市场风险突显。糖料蔗种植收益下滑,进而导致农户种植意愿不强,糖厂生产供应不畅,糖料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为稳定糖料蔗产业发展,确保农户收益和糖厂的合理利润,创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模式和工具,广西创新探索糖料蔗“保险+期货”试点,并在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发展了糖料蔗
2、价格指数保险。“保险+期货”模式是利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模式(尚燕等,2022),该模式通过构建农产品、期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小农户多样化种植行为的形成机理、福利效应与政策供给”(72063002);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贫困农户返贫风险、风险管控与广西稳定脱贫的风险管理政策优化研究”(2020GXNSFAA238029);广西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课题“广西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乡村振兴的路径研究”(2022XCZX08)。收稿日期:2023-06-25作者简介:陈新建(通讯作者),男,湖南安乡人,博士,副教授,供职于广西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与农业保险。徐李雨,女,广西
3、藤县人,广西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实践探索与优化对策研究以广西为例陈新建徐李雨(广西大学,广西南宁530004)摘要:“保险+期货”模式是缓解农产品市场风险、促进农户增收的重要举措。文章基于广西开展的糖料蔗“保险+期货”与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项目,归纳总结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实践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发现,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存在制度供给与配套设施不健全、地方财政支持压力大、保险公司参与内生动力不强、产品设计不完善等现实问题。为促进糖料蔗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借鉴国内典型农产品“保险+期货”模式的经验基础上,文章提出完善跨领域的
4、制度环境与风险监管机制,优化“保险+期货”政策支持体系,改进保险和期权产品方案设计,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相关经营主体的风险管理能力等优化对策。关键词:糖料蔗;“保险+期货”;价格指数保险;优化对策;广西中图分类号:F842.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477(2023)07-0069-10-69区域金融研究 2023年第7期金融实务货、保险的联动机制,既可以缓解农产品价格弹性不足的负面影响(郭金龙和薛敏,2019),帮助农户利用期货市场锁定农产品价格,稳定农户收入(李铭和张燕,2019),提高农户的生产积极性(方蕊等,2019),又可以对冲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推动我国农产
5、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顿姣等,2017)。近年来,我国主要在苹果、玉米、棉花、生猪等农产品上开展了“保险+期货”模式的试点和探索。国内的试点经验表明,农产品“保险+期货”是建立在农业保险基础上的金融工具创新,具备典型的政策性特征,在保障农户农业经营收益、稳定农产品价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蔡胜勋和秦敏花,2017)。“保险+期货”涉及政府、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农业企业和农户等多个主体,在具体实施开展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参与主体间沟通不畅、协同不足的问题(谢灵斌,2018)。“保险+期货”模式主要针对期货市场已上市的农产品,对于缺乏场内期货的农产品(如糖料蔗),其只能借助与糖料蔗价格高度相关的白
6、糖价格进行换算关联(吴开兵等,2021),因而“保险+期货”的覆盖范围和涉及的农产品类型仍有待拓展(孙字典和夏振洲,2018)。如何更好地发挥“保险+期货”的风险保障和收益补偿功能,探索完善广西糖料蔗产业的金融支持工具是确保糖料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广西已经开展了多年的糖料蔗“保险+期货”的实践探索,但实践的效果如何?“保险+期货”模式面临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优化和推广“保险+期货”模式?以上问题仍然有待开展深入具体的研究。为此,本文基于广西糖料蔗产业“保险+期货”的试点与实践过程,研究分析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与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项目的试点现状与现实问题,并在借鉴国内典型农产品“
7、保险+期货”模式的经验基础上,研究分析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的优化对策,以期为广西糖料蔗产业的金融支持工具创新,以及促进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糖料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借鉴。二、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实践现状(一)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实践背景1.糖料蔗单产不断提高但种植面积逐渐下滑。20192022年,广西陆续出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工作的若干措施 等政策文件,在糖料蔗产业集群、高标准农田建设、
8、良种良法技术应用、机械化推广等方面对糖料蔗产业予以支持。在相关政策支持下,广西糖料蔗的单位面积产量实现了整体提升。如图1所示,2021年单产达到85859公斤/公顷,较2000年增加了28103.75公斤/公顷,糖料蔗生产种植效率不断提高,产量供给稳定,但播种面积自2012年后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播种面积仅为857.81千公顷,较2012年减少270.21千公顷。图120002021年广西甘蔗播种面积、产量和单产数据来源:20012022年广西统计年鉴。2.广西糖料蔗收购价格退出政府指导价格管理,步入市场定价阶段。2019年广西糖料蔗开启了市场化改革,从2019/2020年榨季(蔗糖榨
9、季指当年10月份至次年的4月份)起,广西糖料蔗收购价格退出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即取消历年榨季糖料蔗价格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的做法。糖料蔗收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由种植主体和制糖企业签订糖料蔗收购订单合同,明确糖料蔗收购价格、收购范围等,鼓励糖料蔗按质论价,榨糖企业自行定价。3.国内外食糖价格倒挂,国际食糖竞争加剧。受国内外食糖价格倒挂的影响,国外低价食糖进口持续增加,加上配额外进口政策趋于宽松,不断冲击我国白糖市场和糖料蔗市场。长期以来,国内食糖供给不能完全满足国内食糖需求,食糖进口依赖度较高,2021 年我国食糖进口 566.5 万吨,同比增长 7.02%。由于国外主要糖料
10、蔗种植产区的土地资源丰富、土地-70区域金融研究 2023年第7期金融实务和劳动力成本低、机械化水平高等原因,部分时期国外糖价明显低于国内糖价。如图2所示,20152021年配额内的巴西进口糖平均价均低于同期南宁白糖市场平均价格。此外,2020年7月起,我国配额外进口食糖依据 关于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的公告 由配额制转为备案制,配额外进口关税由85%降为50%,这进一步冲击了我国白糖市场和糖料蔗的生产、收购及加工。图220102021年国内外糖价对比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二)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发展历程1.基于商品交易所主导的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发展历程。2
11、014年,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探索开展以商品交易所、期货公司、龙头企业和农户等为参与主体的“龙头企业+期货”模式试点。2015年,大商所在“龙头企业+期货”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了保险公司,将保险产品与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结合,探索开展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2016年,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为进一步服务“三农”,助力脱贫攻坚,基于大商所农产品“保险+期货”模式相关经验,开展糖料蔗的“保险+期货”试点。2017年至2018年,郑商所在广西探索开展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的分散试点与县域全覆盖试点。2019年,随着广西糖料蔗产业步入市场化改革,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引入糖厂,
12、由糖厂与蔗农签订糖料蔗收购订单,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拓展形成糖料蔗“订单+保险+期货”模式。近年来,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的试点情况如表1所示。2.基于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期货”模式发展历程。广西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是金融领域首个保险和期货/期权“跨业”合作的创新模式,也是财政支持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体系的改革创举。2015年,随着国内外白糖价格差异的进一步扩大,糖料蔗种植面积出现下降,为了维护农户种植糖料蔗的积极性,并确保糖厂的稳健经营,广西创新农业保险模式,正式启动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2017年起,广西在全区糖料蔗“双高”(高产、高糖)基地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为蔗农提
13、供价格指数保险保障,涵盖江州区、龙州县、扶绥县、武宣县等县区约50万亩糖料蔗“双高”基地。2019年后,随着糖料蔗产业的市场化改革,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不仅向蔗农提供保险保障,也向糖厂提供保险保障。在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过程中,保险公司选择性地运用期货/期权工具进行价格风险对冲,但保险公司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往往会优先选择再保险来分担风险。近年来,广西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情况如表2所示。表2基于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的广西“保险+期货”模式试点情况试点年份2015年2017年2019年2020年保险期间10个月2年1年1年保障对象与保障方向蔗农(看涨)与糖厂(看跌)蔗农(看跌)蔗农(看跌)蔗农
14、(看涨)与糖厂(看跌)保障面积(万亩)4050.8899.99200赔付率(%)16.6766.6773.33120资料来源:根据调研访谈和公开数据整理。(三)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运行机制1.基于商品交易所主导的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运行机制。商品交易所主导的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参与主体由交易所、政府、蔗农、糖厂、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构成,运行机制如图3所示。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郑州商品交易所对整个试点过程发挥主导作用,包括负责试点项目申报和结项的评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和检查等工作,以及对项目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政府负责协调各方主体,包括组织表1基于商品交易所主导的糖料蔗
15、“保险+期货”模式的试点情况(广西区域内)试点类型县域全覆盖分散试点地区罗城县上林县右江区上思县试点榨季(年)2018/20192019/20202020/20212021/20222021/20222019/20202020/2021参保农户数量(户)80005935562828525787429429保障面积(万亩)13.1511.7011.107.9512.991.261.26保障金额(亿元)2.903.032.603.213.750.500.50保费(万元)9991051810.30857.50779.6441.6741.67赔付金额(万元)743.70334.90667.10577.
16、451487.272729赔付率(%)74.4431.8583.5767.30190.7664.7969.59资料来源:根据调研访谈、公开数据整理。-71区域金融研究 2023年第7期金融实务糖厂、蔗农、保险公司、糖业发展办公室等主体协同参与到项目实施中,为项目争取各级财政政策支持以及各类社会资金等;糖厂与蔗农签订糖料蔗收购订单,约定糖料蔗的收购价格与范围;保险公司与蔗农签订价格保险合约,明确赔付方式、赔付计算方法、赔付数量等内容,为蔗农提供价格风险保障,同时向期货公司买入场外期权合约,转移市场风险;期货公司对蔗农开展“保险+期货”宣传培训,根据保险合约的内容设计场外期权合约,为保险公司提供场
17、外期权的产品策略,并在期货市场交易白糖期货以对冲风险。图3基于商品交易所主导的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运行机制2.基于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期货”模式运行机制。自2015年以来,广西开展的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可分为“双向承保”与“单向承保”两种类型。“单向承保”的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仅对蔗农承保,未引入糖料蔗收购订单,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再保险公司、蔗农。“双向承保”的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是目前主流的承保方式,对糖厂(看跌)和蔗农(看涨)承保,引入糖料蔗收购订单,参与主体还增加了糖厂,运行机制如图4所示。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政府对整个试点过程发挥主导作用,包括负责项目试点方案
18、的制定、项目的招标与评审、组织宣传等工作,并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蔗农与糖厂签订糖料蔗收购订单;保险公司为糖厂提供白糖价格下跌的风险保障,为蔗农提供白糖价格上涨的风险保障,同时,可选择向再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或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的方式,转移市场风险;期货公司若向保险公司提供场外期权服务,则需在期货市场上对冲期权空头风险。(四)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实施效果1.进一步实现了糖料蔗的稳产保供。考虑到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广西主导试点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是基于乡村振兴的产业帮扶初衷,为比较分析其试点成效,本文选择糖料蔗产业发展水平相似的试点县罗城县和非试点县都安县、大化县进行对比分析。2018
19、年,在郑商所支持下,罗城县开展了全国首个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县域全覆盖试点,项目在20182020年的三个榨季实施,显著促进了农户种植糖料蔗的积极性,实现糖料蔗的稳产保供。如图5所示,20062018年期间,罗城县、都安县、大化县的糖料蔗产量呈现先增长后明显下降的趋势。但2018年开始实施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后,罗城县糖料蔗产量由2018年的50.11万吨增长至2021年的69.56万吨,2021 年罗城县的糖料蔗产量同比增长 33.41%。20192021 年罗城县糖料蔗产量的年均增长率为11.55%,比都安县、大化县同期增长率分别高3.77个百分点、4.72个百分点。2.蔗农和糖厂
20、的收益得到进一步保障。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提高了蔗农的种植利润,对保障蔗农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将图4基于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期货”模式运行机制-72区域金融研究 2023年第7期金融实务期权的行权收益作为保险赔付,将其全部赔付给蔗农,如表3所示,2020/2021年榨季罗城县试点、2021/2022年榨季右江区试点、2021/2022年榨季上林县试点分别为每亩糖料蔗赔付60.10元、72.64元、114.49元,可使当年糖料蔗种植净利润分别提高 22.72%、27.32%、43.06%。表3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对糖料蔗种植利润提升情况地区罗城县上林县右江
21、区上思县试点榨季(年)2018/20192019/20202020/20212021/20222021/20222019/20202020/2021赔付金额(万元)743.70334.90667.10577.451487.2727.0029.00每亩赔付(元/亩)56.5628.6260.1072.64114.4921.4323.02种植利润(元/亩)331.31180.48264.50265.90265.90180.48264.50利润提升(%)17.0715.8622.7227.3243.0611.878.70数据来源:根据广西统计年鉴、郑州商品交易所官网及调研访谈资料整理。另外,糖料蔗价
22、格指数保险在保障蔗农与糖厂收益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设置了阶梯式赔付的方案,按白糖价格所属区间段给予赔付,如图6所示。在保障蔗农收入方面,当白糖平均销售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向蔗农赔付,促进蔗农增收;在保障糖厂适当收益方面,当白糖现货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对糖厂赔付,弥补糖厂收益,确保糖厂收回生产成本,促进糖厂稳产保供,从而保护糖料蔗产业上下游两端的利益。3.糖料蔗全产业链的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在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中,参保蔗农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约,当结算价格偏离(高于或低于)目标价格时,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从而将价格波动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签订场
23、外期权合约,利用白糖期权进行再保险,进一步转移市场风险。期货公司采用Delta中性策略,通过买卖期货来复制期权,对冲期权空头风险,将风险分散至白糖期货市场的其他投资者。在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中,糖厂通过参保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约,将白糖价格下跌的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蔗农通过参保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约,当白糖价格上涨时可获得增值收益。保险公司可选择通过期货公司或再保险公司转移或分散风险。三、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制度供给和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一是“保险+期货”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在农业保险领域,国务院出台的 农业保险条例 更多聚焦
24、于自然风险(安辉等,2021),对于农产品价格保险方面的规范和实施细则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保险+期货”模式相关的制度和配套细则较少,且跨领域制度不健全,不利于该模式的风险防范和规范发展。二是“保险+期货”相关的农业风险管理部门间的协同机制不健全。由于“保险+期货”涉及保险与金融衍生品领域的多个政府部门,相关农业风险管理部门间协同机制尚未建全。这可能导致农业保险与金融衍生品之间衔接不畅,出现风险监管不足和风险阻断不及时图6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项目与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赔付金额对比资料来源:根据Wind数据库和广西相关政府部门官网公开资料整理。图520062021年罗城、都安和大化县的糖料蔗
25、产量走势数据来源:20072022年河池统计年鉴。-73区域金融研究 2023年第7期金融实务等问题,造成风险由期货市场向保险市场、产业链传导。三是宣传培训机制不健全,项目推广度不高。由于农户教育水平有限,加上缺乏充分的保险、期货知识的宣传指导和培训教育,糖料蔗产业链相关主体对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参保意愿不足。例如,2020/2021年榨季罗城县糖料蔗“保险+期货”县域全覆盖项目的试点面积为11.7万亩,仅占当地糖料蔗种植面积的61.58%;2020年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面积约为200万亩,仅占当年广西糖料蔗“双高”基地总面积的17.94%。(二)地方财政支持压力较大糖料蔗“保险+期货
26、”模式的顺利开展需要较多的地方财政资金支持,而对大规模覆盖的“保险+期货”项目进行补贴可能会造成较大的地方财政压力。在以郑商所为主导的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实践中,商品交易所是期货交易机构,对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试点的资金支持力度有限,尽管在个别试点地区中,地方财政对项目实施的资金支持力度已经很大,但由于试点区域主要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当地财政支持空间有限,过高的资金支持易加重当地的财政压力。在保费支付过程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级财政补贴均需汇集到县域,再由县级财政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但较多县级财政资金不足,导致保费缴纳缓慢,甚至出现拖欠保费的问题,这进一步降低了保险公司自主参与项目
27、的积极性。此外,同步开展的传统糖料蔗农业保险也挤压了地方财政补贴空间。除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和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外,广西还开展了糖料蔗种植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种植收入保险等其他糖料蔗保险项目,这些保险项目的保费仍需地方财政补贴。多个糖料蔗保险项目同步开展,且均需地方财政支持来推动发展,这进一步挤压了糖料蔗“保险+期货”的地方财政补贴空间。(三)保险公司参与的内生动力不强一方面,在“保险+期货”的实践过程中,较高的期权费用挤压了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因缺乏与保险产品匹配度较高的白糖场内期权,保险公司需通过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而期货公司为了对冲期权空头风险,需要频繁买卖白糖期货,这增加了对冲风
28、险和对冲成本,进而导致期权费用的提高。如罗城县2018/2019年榨季试点期间,项目期权权利金948万元,占保费总额的94.89%,过高的期权费用占比压缩了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同时,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项目进行双向承保时,若保险公司需要通过期权转移价格风险,则需与期货公司购买看涨与看跌的两份期权合约,也将涉及较高的期权费用。因此,较多承保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公司并没有通过期权转移价格风险,而是通过购买再保险转移风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通常只是充当运营中介角色。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中,保险公司通过期权多头将白糖的价格波动风险从蔗农转移至期货公司,合约到期时,将期权的行
29、权收益作为保险赔付款,全部赔付给蔗农。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仅作为中介的角色,组织协调多方主体分工协作,以较低的通道费承担转移价格风险和风险溢价职能,但却难以获得风险溢价,没有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作用。如罗城县2018/2019年榨季试点中,保险公司获取的通道费仅占保费总额的5.11%,较低的通道费不足以覆盖项目经营的各项支出和成本。(四)价格指数保险产品方案存在缺陷一是保险方案不满足可保风险的条件。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要求保险标的之间相互独立、参保单位足够多,以实现分散非系统性风险的目的。但在同一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中,所有参保蔗农面临的价格风险是非独立的。当白糖期货价格变动时,所有参
30、保蔗农的价格风险概率、价格风险幅度、到期赔付的单位金额均相同,这显然不满足保险标的相互独立的条件。此外,当前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的推广程度也不满足参保单位足够多的条件。保险标的非独立性和参保单位不足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有效分散非系统风险,容易出现风险集聚现象,从而促使保费提升。二是保险周期的设置有待优化。一方面,保险期间未能完全覆盖糖料蔗榨季。糖料蔗的成熟、收获期一般从当年911月开始,持续至次年34月。但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的保险周期仅为三个月,难以完全覆盖糖料蔗榨季全过程。另一方面,项目利用白糖期货复制白糖场外期权,在保险期间还将面临期货主力合约换月问题。如图7所示,白糖期货的主力合约
31、分别在1112月、34月、78月更替。若保险期间恰好横跨这些时段,当主力合约转换为成交量和持仓量偏低的后一主力合约时,可能出现价格滑点的情况(徐-74区域金融研究 2023年第7期金融实务媛媛等,2022),从而影响目标价格和结算价格的形成。图720212022年白糖期货主力合约持仓量注:SR为白糖期货交易代码,“105”代表2021年5月交割,其他指标含义类推。数据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官网。(五)期权产品设计有待完善在目标价格的设置方面,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将保险起始日的白糖期货结算价设定为目标价格,目标价格设置不够科学严谨,且对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判定市场未来走势的能力要求较高。一旦期货
32、市场缺乏有效的价格发现机制,起始日的白糖期货价格则难以准确反映保险到期时的真实价格水平,存在偏高或偏低的可能性。如罗城县2019/2020年试点过程中,期货公司研判白糖期货价格在未来将下跌,于是将保障方向设置为看跌,但实际上白糖期货价格在下跌后又上涨,试点赔付率仅31.85%。此外,期权定价模型和期货对冲方案有待优化。当前“保险+期货”模式通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BS模型)进行定价,但BS模型的前提要求较高,如不存在市场摩擦、波动率不变、采用的数据为连续数据等,这些条件在实际应用中很难满足。“保险+期货”模式中通常直接使用历史波动率或隐含波动率来计算BS模型的波动率,但
33、二者与实际波动率的拟合误差仍旧较高,将影响期权定价的精准度。期货公司通常采用Delta中性策略,利用白糖期货复制期权对冲风险,在对冲不连续和市场不完备的情况下,仅依靠简单动态对冲策略对冲风险易产生对冲误差和对冲磨损。四、国内典型农产品“保险+期货”模式的经验借鉴尽管农产品“保险+期货”模式在全国的覆盖范围还不大,但多个省份已开展了多个不同农产品的“保险+期货”模式试点与探索实践,这为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优化与完善提供了参考借鉴。充分考虑国内已经开展的“保险+期货”模式的典型性和涉及的农产品类型,本文分别选取黑龙江桦川县玉米“保险+期货”模式、甘肃静宁县苹果“保险+期货”模式、河南漯河
34、市生猪收益指数“保险+期货”模式等三种农产品的“保险+期货”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和经验总结,如表4所示。(一)玉米“保险+期货”模式的经验借鉴自2016年开始,国家在东北地区取消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随着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取消,玉米价格波动加剧、市表4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与国内典型模式的比较模式类型主要参与主体保障主体对农户的保障保障风险依托的期货产品风险转移路径黑龙江玉米“保险+期货”模式“订单+保险+期货+信贷”农户、现货企业、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再保险公司、银行玉米种植户收入、收购、信贷融资玉米种植收入下跌玉米期货价格风险:农户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期货投
35、资者产量风险:农户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甘肃苹果“保险+期货”模式“订单+保险+期货+农担+信贷”农户、现货企业、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农担公司、银行苹果种植户价格、收购、信贷融资苹果价格下跌苹果期货价格风险:农户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期货投资者河南生猪收益指数“保险+期货”模式“保险+期货+农担+信贷”农户、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农担公司、银行生猪养殖户成本、价格、信贷融资饲料价格上涨与生猪价格下跌玉米期货+豆粕期货+生猪期货价格风险:农户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期货投资者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订单+保险+期货”农户、糖厂、保险公司、期货公司蔗农价格、收购白糖价格上涨或下跌白糖期货价格风险:农户保险公司期
36、货公司期货投资者广西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模式“订单+保险+期货”农户、糖厂、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再保险公司蔗农与糖厂目标价格、收购白糖价格上涨与下跌白糖期货与现货价格风险:农户/糖厂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期货投资者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75区域金融研究 2023年第7期金融实务场风险突显,其也面临国内国外价格倒挂的窘境,严重影响了玉米种植户的生产意愿。黑龙江桦川县是黑龙江省重要的玉米种植产地,桦川县自2017年开始实施玉米“保险+期货”项目试点,并在2018年开始在全县范围推进玉米“保险+期货”项目,成为全国首个主粮品种实现县域全覆盖试点的地区。通过不断创新和实践,桦川县玉米“保险
37、+期货”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桦川模式”。“桦川模式”的创新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从“保价格”到“保收入、保融资”的转变上。第一阶段为“保价格”,2017年,桦川县玉米“保险+期货”模式为16万亩玉米提供价格风险保障。第二阶段为“保价格+现货收购”,2018年,桦川县引入农业订单,实施玉米“订单+保险+期货”模式,为全县40万亩玉米提供价格保险与销售渠道。第三阶段为“保收入”,2019年,为进一步保障农户的产量风险并促进农户收入增长,桦川县将玉米“保险+期货”中的价格保险拓展为收入保险,为全县32.75万亩玉米提供收入保障。2020年,为解决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桦川县在玉米“保
38、险+期货”中引入银行的信贷融资服务,拓展形成“订单+保险+期货+信贷”模式。总体而言,桦川县玉米“保险+期货”模式通过不断创新和实践,实现了从保障价格风险到保障收入和信贷融资的转变。随着农业经营风险日益多元化,单一的价格保险已经难以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管理需求,因此,创新是“保险+期货”模式发展的必由之路。桦川县玉米“保险+期货”模式的创新与发展为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提供了较好的经验借鉴,即农产品“保险+期货”模式要紧跟新时代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主动创新产品和模式,以更好地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多方面风险保障和金融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全面的支持。(二)苹果“保险
39、+期货”模式的经验借鉴近年来,由于苹果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果贱伤农”“增产不增收”等问题损害了果农利益。2018年,甘肃省静宁县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支持下,开展了苹果“保险+期货”项目试点。经过多年的试点推广,静宁县创新推出“静宁四单模式”。“静宁四单模式”通过订单、保单、农担、仓单的综合金融服务,为苹果全产业链提供支持。首先,基于传统“保险+期货”模式的保险保单,为农户提供价格风险管理,并借助苹果期权、期货转移风险。其次,通过订单农业,推动中小农户依托合作社、龙头企业,向职业农民转化。此外,通过仓单服务,为农业企业提供仓单抵押、仓单融资服务。最后,通过农业融资担保,为参保的合作社提供贷款信用保
40、证,为相关的龙头企业提供农担融资。与此同时,为了实现该模式的稳定推广和持续发展,静宁县优化了项目资金筹措机制。一方面,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农户积极参保;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并引入中央奖补资金,形成“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地方财政+帮扶资金+参保主体筹资”的项目资金筹措机制。总体来看,静宁县探索创新苹果“保险+期货”模式,在保单的基础上引入订单、农担、仓单,为苹果全产业链的主体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并建立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保险+期货”模式的稳定推广和持续发展,这为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稳定、持续地服务全产业链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三)生猪收益指数“保险+
41、期货”模式的经验借鉴近年来受多重因素的影响,生猪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养殖户面临饲养成本上升和市场价格低迷的双重压力,收入稳定性较低,严重影响了生猪养殖企业和农户的收益,也影响了生猪养殖业的健康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1年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推出了全国首个生猪收益指数“保险+期货”项目。2022年,漯河市总结前期经验后,整市大力推广生猪收益指数“保险+期货”项目。漯河市生猪收益指数“保险+期货”模式可以兼顾成本端与销售端,同时规避养殖过程中生猪价格下降和饲料成本上涨带来的收益下跌风险,实现“两头保”,为养殖户提供更加全面的价格风险保障。该模式借鉴大商所编制的蛋鸡养殖利润指数,并结合
42、当地育肥猪出栏均重以及饲料配比情况,利用生猪、玉米、豆粕三个上市品种拟合生猪收益指数,形成生猪收益指数“保险+期货”。2022年漯河市生猪收益指数“保险+期货”项目保障了全市11.47万头育肥猪的收益。项目的承保周期为当年7月初至11月末,分为四期进行,每期为一个月。在项目的第一期,生猪价格上涨,养殖户的收益随之增加,没有触发理赔。然而,在第二、三、四期,生猪价格从高位连续下跌,同时玉米和-76区域金融研究 2023年第7期金融实务豆粕价格显著上涨,从而挤压了生猪养殖的利润。为了提高赔付效果,项目及时调整风险对冲方案,最终实现了近900万的赔付。该项目采取分批次择机入场的方式,提高产品的灵活性
43、和资金使用效率,并通过及时研判玉米、豆粕和生猪价格的市场走势,合理调整产品方案,更好地保障养殖户的利益。同时,漯河市生猪收益指数“保险+期货”还进行了模式创新,进一步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活体+保单”畜禽活体抵押贷款项目,以缓解农户的融资难题,保障农户的生产稳定。综上所述,漯河市生猪收益指数“保险+期货”模式根据养殖户的诉求设计保险方案、创新模式,满足养殖户管理饲料与生猪市场风险、拓宽融资渠道的需求,并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调整产品方案,以提高赔付效果,更好地促进养殖户收入增长。这种设计灵活性更高、适应性更强的“保险+期货”项目方案,可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为广西糖料蔗“保险+期
44、货”模式的完善提供参考借鉴。五、广西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的优化对策(一)完善跨领域的制度环境与风险监管机制良好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环境是“保险+期货”模式推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建立完善农业风险管理部门的协同机制是提升跨领域风险监管效果的重要保障。因此,相关部门需完善“保险+期货”的制度环境,在 农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的基础上,构建适用于“保险+期货”模式的制度体系,并细化制度实施细则,完善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的操作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市场准入、偿付能力和所从事的交易进行严格审查(李梅华和卯寅,2019),以保障“保险+期货”模式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此外,完
45、善跨领域的风险监管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农业风险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以促进各部门间形成监管合力,规避监管套利行为。(二)优化“保险+期货”政策支持体系无论是交易所主导的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还是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模式,糖料蔗“保险+期货”的政策属性不变,均需要政府财政对项目的实施与运营提供资金支持。因此,在有限的政府财政资金条件下,需优化“保险+期货”政策支持体系,引入多层次的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模式。自治区财政层面,整合多方资源,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贴支持,提高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的资金支持力度,缓解县级财政压力。促进社会资金的参与,形成“财政补贴+地
46、方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层次保费补贴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利用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糖料蔗“保险+期货”模式发展。进一步完善资金补贴机制,统筹规划各类糖料蔗保险的财政支持资金,合理规划财政支持资金的分配,规范和优化保费补贴的支付过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是保险公司在“保险+期货”模式中管理风险、获取风险补偿的前提。因此,一方面,需优化保险公司的风险对冲方式,可借鉴发达国家“保险+期货”模式经验,保险公司仅利用部分保费购买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对冲保险公司难以承担的大灾风险(李俊海和吴本健,2023),将剩下的风险自留
47、,获取相应的风险补偿,发挥保险层面的风险管理作用。此外,保险公司还可将“保险+期货”模式融入收入保险中,仅利用期货、期权转移价格风险,自留自然风险,以保障收入的方式直接促进农户收入增长。另一方面,需夯实农业保险、农业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力资源储备,为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人才支撑,加强保险公司与地方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科研、资源、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胡芳等,2022),培养与引进更多农业领域、风险管理领域的保险人才。(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保险与期权产品方案贫困农户、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不同经营主体面临的风险及对风险管理的需求不尽相同,“保险+期货”中风险保障条款的设置、目
48、标价格的制定等均需充分考虑参保主体的风险管理需求。此外,当期权对冲方案不够完善、对各类风险因素控制不到位时,易出现对冲损耗,消耗对冲费用,且在极端行情发生时,可能导致项目亏损。因此,一方面应以需求为导向,完善“保险+期货”中的保险产品。设置阶梯型目标价格或多个保险周期的保险产品,借鉴国外收-77区域金融研究 2023年第7期金融实务入保险的目标价格设定方法,如将一段时期的期货价格平均值设为目标价格(谭啸威和陈新建,2021),优化目标价格设置方案以降低极端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时,创新和拓展“保险+期货”模式,引入农担公司,为农户提供农业融资担保;引入商业银行,为农户提供信贷融资服务;引入科研
49、院所,为“保险+期货”模式提供技术、科研、人才等支持。另一方面,进一步改进期权产品方案。在构建期权模型时,应充分考虑交易成本、投资者的市场情绪、市场波动率等造成市场不完备的因素,以及非连续对冲对模型造成的影响。如对于市场波动率拟合误差问题,可采用参数SSVI模型或非参数TPS模型拟合隐含波动率(王西梅等,2019),以提高波动率拟合度;对于非连续对冲问题,可考虑利用离散化的连续时间扩散模型来模拟对冲操作的不连续性(彭程等,2019)。(五)提升经营主体的风险管理意识及参保积极性农户一般对农业风险的认识不够充分,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对风险管理工具认知不足,对更为复杂的“保险+期货”产品更是缺乏了解,“保险+期货”参保意愿较低。因此,一方面,应提高参保主体的风险管理意识。强化风险信息的透明度与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手机资讯、自媒体等渠道(莫舒薇等,2023),传递农产品市场的交易信息、风险预测预警等,通过培训、宣讲、开展座谈会等多样化的方式宣传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提升参保主体的风险管理意识。另一方面,需提升相关经营主体对“保险+期货”的认知程度,提升其参与的积极性。在项目开展前,可通过不同渠道的媒体途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