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总工会工作考核制度 1、根据部室职责分工范围,考核奖惩的依据为。工作安排、目标责任书、岗位责任制、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县委、县政府或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考核分平时督查和年终考评。主要领导督查全面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分管领导督查分管部室、分管工作的进展落实;部室负责督查本部室各项业务工作、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进展落实。 3、平时工作督查随时进行,阶段性工作督查及时进行。对基层工作进展情况,每年至少督查2次以上,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4、各项工作都要按规定日期办理,严把时效关,保质保量。如遇特殊情况须推迟处理,必须经分管或主要领导同意。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5、未完成任务或未按要求完成任务,以及因主观因素造成工作失误,影响单位声誉的给予经济处罚,年终考评时应列入个人存在问题之中,并在当年不能评选先进个人。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