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龄工资管理制度一、 制度目的: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价值和作出贡献,同时为降低员工的流动性,加强人员的稳定性,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在公司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推行工龄工资制度,给在公司长期服务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现将工龄工资的具体计算标准作以下规定。二、 适用范围:所属公司全体员工(除销售部、电子商务部。本办法为统一标准,不论职位级别)三、 具体办法:工龄工资设定标准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的员工可加工龄补助为¥120元整。(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加工龄补助,第二年在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上加120元)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每
2、月工龄工资为¥120元整。3.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5.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例如:A员工于2010年5月18入职,试用期为一个月,转正基本工资为1200元每月,到2011年6月19日每月工龄工资为120元,如此类推,到2012年6月19日,每月工资为1320元,每月工龄工资为120元。之后维持每年递增120元工龄工资的标准。四、 其他规定:1、 凡在2014年3月5日前入职的员工,均统一按一年工龄标准计算,并从2014年3月5日开始续算新一年工龄
3、;2、 员工连续请假(不含有薪假、补休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2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3、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五、 执行时间和方法:1、 本工龄工资管理制度从2014年3月5日起开始执行;2、 工龄工资随每月基本工资一起发放。六、 此工龄工资制度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政策。七、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审批通过,解释权归属公司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签名: 福建心连心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4年3月1日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
4、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
5、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