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考点及重点第3页: 2Z 13 掌握注册管理注册建造师, 是指经过考核认定.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6页: 三、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主题; 效力等级; 表现形式。第13页: 三、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1、 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 行为内容合法4、 行为形式合法( 4个知道内容) 第20页:
2、 二、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一) 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 二) 短期诉讼时效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是一年) ( 三) 特殊诉讼时效( 四) 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第21页: 2Z 50 物权法 用益物权是指. 担保物权是指 2Z 51 掌握抵押权( 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第22页: 5、 抵押权的实现与其它债权人的撤销权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Z 52 掌握质权( 仅适用于动产)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3、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第23页: 2Z 53 掌握留置权( 仅适用于动产)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第26页: 1) 建立登记的义务( 先登记后发证)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第27页: 一、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每年都考) 第28页: ( 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 1、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合同价的50%( 会给个例, 看是否满足此条件) 第29页: ( 八)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下简称消防法, 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第33页: 二、 提
4、倡实行工程总承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能够将建筑工程的勘察.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第37页: 三、 违法分包( 4个, 满足此4条中的是无效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将违法分包界定为如下几种情形: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第38页: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它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它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四、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 合同效力是对内效力, 连带责任是对外责任) 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
5、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既能够依合同约定产生.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 有权向另一方追偿。一、 工程监理的含义第39页: 三、 工程监理的依据、 内容和权限1. 法律、 法规第40页: ( 二) 工程监理的内容 其内容包括三控制、 三管理、 一协调。第44页: ( 三) 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 替代或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收回。第45页: 四、 联合体各方的责任( 5条责任要知道) (一) 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二) 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三) 不得重复投标(四) 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五
6、) 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第47页: ( 一)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 不能有行政人员参与) 、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第49页: (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说明和修正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可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 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并修改单价。第52页: ( 一)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 也称无限竞争招标信息网络或者其它媒介发布。 ( 二) 邀请
7、招标 *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 只有少量几家( 至少3家) 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 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发出投标邀请书。三、 资格审查1. 资格预审, 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第53页: 2.资格后审, 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一) 招标文件的出售 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 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是5个工作日, 不是5天) (1) 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第26条规定: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实际上是不能暗示生产厂
8、商) 第54页: (3)科学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的, 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标底有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招标项目能够不设标底, 进行无标底招标。(1) 能够澄清、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 不是工作日) (2) 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3) 确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理解清楚) 第59页: ( 三) 经济保障措施1. 保证安
9、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2. 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3. 保证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的资金4. 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强制险) ,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60页: 二、 法律责任1. 不满足资金投入的法律责任2. 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63页: 3.危险报告义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64页: ( 一) 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1
10、.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第65页: 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立即赶到事故现场, 组织事故抢救。1. 事故单位的报告事故发生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73页: 一、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6个责任掌握) (一) 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并保证资料的真实、 准确、 完整。(二) 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三) 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四) 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五) 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六) 对拆
11、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第74页: 二、 法律责任1. 未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法律责任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2. 其它法律责任(1) 对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2) 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3) 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第76页: ( 二)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复杂。 项目负责人( 主要指项目经理) .当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12、: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 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 1.施工单位所属的分公司、 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77页: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章操作的, 应当立即制止。(一) 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二)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1. 日常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不得上岗。
13、2. 新岗位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第78页: 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 (4) 起重吊装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6) 拆除、 爆破工程; (7) 国务院.较大的工程。对前款多列工程中.进行论证、 审查。(三)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前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四)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五) 施工现场的布置应当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
14、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第79页: ( 九) 其中机械设备管理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 十)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至竣工验收合格止。第84页: 2Z 01 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第85页: 二、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第87页: ( 八) 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 ( 九) 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责任 应当组织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
15、理资料; 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4. 有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第93页: 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一种合同( 实质, 合同具有相对性) 第94页: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有权向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第99页: 一、 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 这里的产品强调的是.设备不属于这里的产品(一) 施工单位自有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产品中不含有不动产) 第100页: ( 二)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阶
16、段性产品二、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这里的生产者: 在.设备的供应商。第108页: 1.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 建筑施工过程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115页: 二、 消防设计竣工的验收与备案第118页: 2Z 72 熟悉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争议, 又称劳动纠纷也能够协商解决。 不愿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23页: 2.确认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以实际用工时间起) 第124页: (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17、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能够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125页: ( 二) 试用期的次数限制 同一用人单位.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127页: 七、 劳动合同的无效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第132页: ( 二)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第143页: 二、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第144页: ( 二) 排除妨碍 ( 三) 消除危险 ( 四) 返还财产 (
18、五) 恢复原状 ( 六) 修理、 重作、 更换( 只适用违约, 不适用侵权) ( 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 只适用违约, 不适用侵权) ( 九)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十) 赔礼道歉第145页: ( 一) 行政处罚1. 警告2. 罚款3.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4. 责令停产停业5.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 行政拘留7.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二) 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第147页: ( 一) 主刑1. 管制第148页: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 二) 附加刑 1.
19、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非法所得) 第155页: 合同可作如下分类: 一、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三、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四、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五、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六、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第156页: 七、 主合同与从合同第157页: 四、 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六、 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生效的叫撤销, 撤回的都是没生效的) 第158页: 八、 要约邀请 例如招标公告.视为要约。第159页: 三、 承诺生效 合同法规定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三、 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承诺超期是指导致承诺迟延
20、到达要约人。承诺延误是指.延迟到达要约人。第164页: 二、 合同生效( 要知道内容是什么) (一) 订立合同.民事行为能力(二) 意思表示真实(三) 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四) 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第165页: 二、 无效合同的原因(一) 一方以欺诈手段计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二) 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第166页: ( 三) 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 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 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五)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六)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依法进行意思自治。(三) 无效的免责条款(一)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 因故意或
21、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167页: 二、 可变更、 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一) 重大误解第168页: ( 二) 显失公平 ( 三) 因欺诈、 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 四)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第169页: ( 三) 撤销权的消灭1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年内没有形式撤销权一、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述效力待定合同不太于可撤销合同或者一定事实来确定合同效力。第182页: ( 一)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 是指.而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第183页: 3.能够终止履行: (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 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 丧失商业信誉(4)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
22、能力的其它情形4.可是, 如果后履行方提供适当担保.就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 三) 不安抗辩权行使与效力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一方能够解除合同。一、 代位权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法第73条规定.由债务人负担。第185页: 一、 撤销权的概念 合同法第74条规定.有债务人负担。 二、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 ( 一) 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 ( 二) 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之后 ( 三) 债权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效力 ( 四) 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侵害债权人债权第186页: ( 一) 约定变更 合同法第77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 能够变更合同(二) 法定变更(三)
23、合同内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可能涉及合同标的变更.主张和请求合同变更。第192页: ( 一) 继续履行 ( 二) 采取补救措施 ( 三) 赔偿损失第197页: ( 二)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此处有计算题, 理解清楚) 1. 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属于履行一部分2. 交付定金的协议合同内容的一部分3. 定金只有在交付后.表示一致即可成立4. 定金合同当事人.双倍返还预付款的效力三、 定金的生效条件( 一) 主合同有效( 二) 发生交付定金的行为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三) 定金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第201页: 1.民间调解第202页: 2.行政调解 3
24、.法院调解 4.仲裁调解第207页: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包括(一) 合议制度 合议制度, 是指均采用合议制度 (二) 回避制度(三) 公开审判制度(四) 两审终审制度第210页: 4.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代理权限 委托权限分为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无权行使实体性诉讼权利。第219页: 一、 仲裁协议的概念(一) 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二) 对法院的法律效力(三) 对仲裁机构的效力第220页: 1、 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第222页: 4.仲裁和解、 调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也能够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庭除了能够.法律效力第224页: 一、 仲裁裁决的执行 义务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第225页: 一、 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1、 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不服的2、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 行政许可, 包括.没有依法办理的4、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5、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 征收财物、 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它义务的6、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它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备注: 表示省略中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