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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王权理论的概念逻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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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黑格尔王权理论的概念逻辑田燕斋*【摘要】作为黑格尔政治哲学的重要内容,王权理论是其理性国家体系的关键一环。不同于前人用神权来论证君权,黑格尔对包括王权理论在内的整个法哲学的阐述都是在概念逻辑和经验论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的。黑格尔严格区分了有机环节和部分之间的差异,反对将有机体等同于孤立的、独立的原子所“构成”的集合体,主张有机体是“生成”的过程,各环节之间的差异是自我的差异。黑格尔把王权看作国家机体的有机环节,同时用概念的自我展开来展示王权的各个环节,以此来解决传统三权分立所造成的现代国家的撕裂。不过,黑格尔在论述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为后来马克思对他的批判埋下了伏笔。【关键词】黑格尔;王权

2、;有机体;三权分立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政治哲学理论的代表作。在该书中,黑格尔既反对人民主权的民主制,也反对近代的三权分立原则,主张用王权替代司法权,并且在对王权的阐述中,一改前人用神权来论证王权的“君权神授”基调,提出用概念的自我发展来论证王权。在黑格尔看来,“政治制度首先是国家组织和国家内部关系中的有机生命过程;在这种关系中,国家把自已区分为自己内部的几个环节,并发展它们,使它们能巩固地存在。”由此,王权只是政治制度这个有机生命过程的一个环节。本文便试图从“环节”概念人手来阐述黑格尔王权思想背后的概念逻辑,并揭示马克思对这一概念逻辑的阐释及批评。一王环节是概念的自我展开正如尼采曾指出的,本然世

3、界的存在永远是一种生成,若要把握这个生成,就必须把它转变为存在,也就是说,必须把它“定格”,正如用相机把一个运动场景瞬间定格一样。对于知性来说,首要的思维方式即就事论事,就这个定格而言谈这*日田燕斋,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阐释。【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2 1 页。1462022年第2 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总第3 0 期个定格,在静止的状态下把握这个定格。这在黑格尔看来是不可取的,就好似把世界分割为一个个碎片,而一旦世界只是片段,就会产生出多种多样和相互排斥的、关于人类生活的片面观点、解释和意见的虚无主义。

4、黑格尔要做的工作就是把这些碎片都变为全体的各个环节,使全体融贯一致,由此就会产生普遍的过程,而这个普遍过程的展开又是这些碎片能成为全体的各个环节的可能性之所在。在这一点上,黑格尔是尼采的先驱,他已经看到整个世界的存在是一个全体,正如逻辑学称之为“完成了的总体”。不同于康德列出有限的或相互独立的范畴的做法,黑格尔致力于将纯粹概念的发展描述为一个各环节充分展开、每个环节自身还必须展开的整体。须注意的是,“完成了的整体”不是一般的整体,不是一眼望去就在的那个东西,而是一个动态的、漫长的自我展开、自我认识的结果。在这个动态的过程中,各个概念环节是活的、具体的,是自我运动和相互作用的,可以被独立地、反复

5、地反思,直到某一个临界点。过了这个点,它们就变成了自身的对立面,从而上升到内在结构的一个更高的和更复杂的阶段,这便是黑格尔辩证发展的逻辑。在这个辩证发展的过程中,现实世界以概念的形式呈现出来。换言之,世界不是作为外在的、静态的或先验形式呈现的物理世界,而是各个逻辑规定的交互运动的现象或自我展现。黑格尔对三权分立的态度近代三权分立是现代性的首要原则,实际上是一种分裂原则,康德则是最早意识到分裂的合理性之人。康德认为,所有的事物在此之前都是统一的,最后都归于宗教,其后果是宗教可以臀越一切(包括科学)。面对这种分裂,康德既不诉诸还原论,也不诉诸把自然还原为精神,不把精神还原为自然,而是设置两个领域,

6、即自然领域和自由领域;也不诉诸神学的限定和谐把两个领域统一在一起,而是通过固定每个领域的界限来保留二元论。这是康德认为的唯一可能出路,即把每个领域的界限说得清清楚楚,从而解决问题。总之,康德哲学有着极其重要的“边界”意识,这对于权力的划分有着很大的作用。从黑格尔的观点来看,康德的做法完全是修正的斯宾诺莎主义,真理不可能是这个破碎的世界里的破碎的概念能把握的。相应地,近代的三权分立原则是为了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但是从后果来看是存在问题的,因为根据这样的原则只会加深分裂:“依据这一观点,每一种权力都敌视和害怕其他权力,反对它们像反对邪恶一样;它们的职能就在于彼此之间相互抗衡,并通过这种抗衡而造成一

7、个普遍均势,可是决计不是促致一个有生命的统一。”【德】黑格尔:逻辑学(下),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 9 7 6,第5 3 0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2 4 页。2147黑格尔王权理论的概念逻辑黑格尔以法国大革命时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为例,来论证这样分裂的后果必然是国家的毁灭。那么,国家的权力应该被区分吗?黑格尔的答案是肯定的:“每一种权力本身必须各自构成一个整体,并包含其他权力于自身之中。”“各个环节的这种理想性正像机体的生命一样。生命存在于每个细胞中。不论它们有多大的本能巩固地和独立地存在。这正如机体中的胃,它固然主张独立,但同时被

8、扬弃、被牺牲而转人于整体。”可见,黑格尔认为,虽然国家的权力应当被区分,但不是在知性的意义上,而是作为理性的环节。被区分后的国家权力依然来自整体,即国家主权,各个权力处于相互联系和依赖当中,每个特殊权力都只是国家机体的一个环节。这就是他所认为的各种不同权力的绝对渊源,即“概念在本身中的自我规定而不是任何其他的目的和功利”。只有这样,国家组织才真正成为理性的东西。黑格尔所谓的“概念在本身中的自我规定”是怎样的呢?事实上,黑格尔在逻辑学里给出了答案,即依据概念的普遍性特殊性单一性来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王权。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哲学批判中,黑格尔把近代三权分立中的“司法权”替换为了“王权”,提出了自

9、已的看法。“如果人们惯于谈论三权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话,那么其中第一种相当于普遍性,第二种相当于特殊性,但司法权不是概念的第三个环节,因为概念固有的单一性是存在于这些领域之外的。”也就是说,黑格尔认为,司法权涉及的领域是市民社会,它解决的是市民社会里的需要和劳动问题以及保护财产权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在法哲学中严格区分了国家和市民社会,并且指出市民社会充满了任意性、偶然性和随机性。由此,对黑格尔来说,司法权所涉及的领域太窄了,它仅仅代表了市民社会的“私人”方面。而根据普遍性一一特殊性-一个体性这三个发展环节来说,个体性应该是包含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东西,而个体性的环节是传统的司法权所

10、不能提供的,所以必须替换为王权。马克思也认为,黑格尔把司法权放人到市民社会的领域是非常正确的,因而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对黑格尔的尝试表示赞同。黑格尔认为,以王权来替换司法权,就实现了三权的统一,从传统三权分立的外部分裂和外部差异转变为机体内部分化和内部的差异。现在,三权(立法权、行政权、王权)处在有机统一体中,其中任何一个都是统一体的一个环节且实际上也包含着其余的环节。【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2 5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3 3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

11、馆,1 9 6 1,第3 2 4 页。【德】黑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2 5 3 2 6 页。148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22年第2 期总第3 0 期黑格尔对“王权”合理性的论证一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第2 7 3 节和第2 7 5 节中分别论述了王权:“王权,即作为意志最后决断的主观性的权力,它把被区分出来的各种权力集中于统一的个人,因而它就是整体即君主立宪制的顶峰和起点。”“王权本身包含着整体的三个环节:国家制度和法律的普遍性,作为特殊对普遍的关系的谘议,作为自我规定的最后决断的环节。”可以看出,黑格尔对王权的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必

12、须拥有主权。国家主权对外表现为相对于他国而言的独立自主性,对内表现为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各种职能和权力形成一个有机体,而非病态、孤立的原子。黑格尔认为,在封建君主制的时代,国家虽对外享有主权,但是对内却是没有主权的。因为“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各种特殊职能和权力划人独立的同业公会和自治团体,于是整体与其说是一个机体,还不如说是一个集合体”。在这段话中,黑格尔使用“机体”这一概念而与“集合体”形成鲜明的对比。“机体”说明主权是一个生成的有机体,而“集合体”却是各种独立的孤立原子所构成的。黑格尔意义上的“主权”跟动物机体的规定是相同的:“所谓部分其实不是部分,而是肢体,是有机环节,它们的孤立和独立乃是病态。

13、”“环节”不同于知性思维的“部分”,环节是自我的差异,是有机体的关系。各环节之间是不可分割的,正如离开了身体的手就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手了。相比较而言,部分与整体之间是一种无机的“构成”关系。外在的、机械拼凑起来的构成关系和有机的过程有着巨大的差别:构成关系是任意的,而有机过程是在理性概念的驱使下的必然过程。这就像人的躯体是有机的整体一样,头和手的关系不能是任意的。其次,王权作为现代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并且能够通过肉身的实现即“君主”而发挥作用,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环节。君主是在王权发展的第三个环节即“个体性”意义上出现的。在黑格尔看来,君主是具有国家意志的、国家观念的和国家主权的

14、国王,并以此来区分经验意义上的国王。国王的产生也要通过三个环节:自我(理念)、存在(经验的直接性)和自然(肉身)。这三个环节分别对应于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类似于基督教意义上的道成肉身。但这里也产生了一个非常隐嗨的矛盾,这个矛盾的产生与黑格尔对“人”的理解有关。黑格尔对“人”的理解,不同于新自由主义和自由主义“人生而为人”的观点。黑格尔认为,人生下来只是某种“物”的东西,在具有了人格之后才是真正的人。人格是先于实体性的人而使这种实体性的人成为真正意义上【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2 6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

15、1 9 6 1,第3 3 2 页。3【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3 4 页。【德】兴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3 5 页。149黑格尔王权理论的概念逻辑“人”的基础和先在。所以,刚刚出生的婴儿只具有自然人格,并不能算作是人,只有上升到国家人格,实体性的人才真正成为“人”,才具有真正的自由,即“成为国家成员是单个人的最高义务,”“个人本身只有成为国家成员才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这样矛盾便产生了,因为黑格尔在谈及君主时也提到了两点:一方面,黑格尔认为每个人都能从实体性的人上升为国家的人,变成“公人”

16、,而每个人只要最后能成为国家的“公人”,人格就是完善的;但是另一方面,黑格尔又认为唯有君主具有国家的人格,并非每个人都能够具有国家的人格。马克思后来也清晰地看到了这个潜在的矛盾并对之进行了激烈的批判。黑格尔在法哲学中对比了三种体制下的君主: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关于这三种体制下的君主,黑格尔基本上沿用了孟德斯鸠的基本思想,其中,“德”是民主制的原则,“节制”是贵族制的原则,“荣誉”是君主制的原则。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黑格尔的哲学中,所有的概念都是有层次的并且层层递进的,但是在此处,黑格尔并没有给这三种体制进行排序,因为他认为其中的君主不是理想中的君主,谁也没有比谁高明多少,还都“没有达到它的

17、内部划分(一个在自身中发展了的机体)”,所以这些体制体现了“国家形式的片面性”,都还只是不同国家的“种”“这种区别是以尚未分割的实体性的统一为其基础的因为对那种还是实体性的、而在自身中没有发展到绝对展开的统一说来,差别本质上是一种外在的差别,它首先表现为那些人的数量上的差别”也就是说,这些体制下的国家的差别只是人数上的差别,即知性的差别,而这些差别之间是不能进行排序和比较的,就好像我们无法说出“红色”和“绿色”哪个是更高级的颜色,这样的比较是毫无意义的。黑格尔认为,这三种体制下的君主都体现了内在偶然性和外在强制性,所以都是不自由的,更不会形成和达到黑格尔意义上的“王权”。在君主立宪制中,“属于

18、不同整体的这些形式就降格为各个环节。”而立宪君主是国家理念的体现者,因而是真正自由的,由此才形成了发展了的国家与“法”。马克思后来也提到,黑格尔的立宪君主就是“我要这样”。再次,君主的产生由自然出身决定,且君主世袭而非选举。黑格尔关于立宪君主之产生方式的这一论断,遭到马克思的激烈批判。黑格尔认为,君主当然可以由选举产生,但是这样一来,王权就成了私人的“誓约”,就会从多数人的偏好、意见和任性出发,代表私人的利益。“誓约”应该以共同意志为基础,类似于契约,而契约只是市民社会的原则,并不是国家的原则。并且,一旦誓约代表私人利益,【德】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

19、第2 8 9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2 8 9 页。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2 6 页。【德】兴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3 0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2 6 3 2 7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2 7 页。150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22年第2 期总第3 0 期就会导致国家变成“私”的国家,这是与伦理理念相对立的。黑格尔在法哲学中

20、区分了共同意志和普遍意志,共同意志是属于现代性的,是两个人或小部分人的意志达成一致,它针对的仅仅是契约双方,是契约双方的承认。但黑格尔认为国家不能基于契约,因为普遍意志是必然的、无关乎个体的意志和任性,而共同意识是偶然的、随机的,具有条件性、历史性,等等。但是,黑格尔所谓的“普遍意志”又与卢梭主张的“公意”不同,因为黑格尔并不认为民主可以达到普遍意志,也不赞同任何一个阶层把自已的集体意志说成是普遍意志。马克思在这一点上赞同黑格尔,因为他也认为共产主义只代表一个阶级的意志,即无产阶级。正是由于选举制有种种弊端一一“在君主选举制的(这是从私人意志成为最后决断的那种关系的本性中产生的)条件下,国家制

21、度就等于当选者的誓约,这就是说,等于使国家权力仰仗私人意志的恩赐,结果,各种特殊的国家权力变成了私有财产”,所以,黑格尔认为,君主不可能通过选举而产生。“国家意志的这种最后的自我,抽象地说来是简单的,所以它是直接的单一性;因此,其概念本身就包含着自然性的规定;因此,君主作为这样一个从其他一切内容中抽象出来的个人,天生就注定是君主尊严的化身,而这个个人被注定为君主,是通过直接的自然的方式,是由于肉体的出生。”在黑格尔看来,君主一出生就注定是君主,世袭制是产生君主的最能让人接受的方式。他认为,长子继承制中的“长子”代表的是普遍性和无依赖性,他没有利益输出因此不会被私利所束缚,同时还能避免王位出缺时

22、所发生的派系倾轧。而且,立宪君主不需要在德性、体力等方面拥有超人之处,因为这些方面的超人之处并不是人们服从君主统治的根本。民众对君主的服从,需要的是理念的内在力量、理性精神的驱动力。最后,王权是下决断的权力。这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有王权,因为每一个人都会下决断。而下决断就涉及意志的自由,所以王权的第一个规定性就涉及自由意志。黑格尔认为,正因为每个人在下决断时体现了自由意志,所以才需要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相反,动物和精神病人是没有自由意志的,也就不用为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责任只存在于拥有自由意志的人身上。不仅如此,自由意志还意味着无限性,即每个人在做决断之前都拥有无限性。按照黑格尔的理解,王

23、权就是无规定性、无本质性和无依赖性。这一点像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第258节补充中那句话“国家是在地上的精神”一样迷惑了很多后来的哲学家,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迷惑了马克思。正是因为马克思将黑格尔在法哲学里所讲的“王权”看作任性,所以他着重而激烈地进行批判。然而,这真的是黑格尔想要表达的观点吗?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第2 8 1 节里面论述道:“意志的没有根据的最后的自【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4 5 3 4 6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4 1 3 4 2 页。151黑格尔王权理论的概念逻辑我,以及同

24、样没有根据的、作为赋予自然的规定的存在,这两个环节处在不可分割的统一中,一一这这种不为任性所推动的理念就是君主的伟大之处。”第2 7 9 和2 8 0节的补充也体现出同样的思想,即君主不具有无限的决断权,他“除了签署之外,更没有别的事可做”。在这一意义上,君主显然不是被人们所误解的那样可以呼风唤雨、为所欲为。毋宁说,君主更类似于对国家只具有象征意义的英国女王。换言之,在黑格尔看来,王权绝不等同于任性,因为任性是不自由的,任性是被自然欲望控制和支配的。“同样,自由也可以是没有必然性的抽象自由。这种假自由就是任性,因而它就是真自由的反面,是不自觉地被束缚的、主观空想的自由,一仅仅是形式的自由。”而

25、王权则相反,其代表的是自由的无限的能力。当自由从能力转变为现实,即自由要实现出来而下决断的时候,自由就会变成不自由。“在意志中直接出现的这整个内容,只是作为一群多种多样的冲动而存在的,其中每一个与其他一起,总之都是我的冲动,同时每一个都在满足上具有多种多样对象和方法的某种普遍的和无规定性的东西。当意志在这双重无规定性中给自己以单一性的形式时,这就构成意志的决定;总之,只有当它作出决定,它才是现实的意志。”“对某件事物作出决定,这就是扬弃无规定性,在这种无规定性中这个或那个内容当初都只是一种可能性。”所以,王权要面临的是下决断时的困难。这里的困难是指,自由意志在下决断时之所以会面临困境,是因为自

26、由意志不想告别无限性而走人有限性。“如果作出规定,自己就与有限性结缘,就给自己设定界限而放弃了无限性。但是他又不想放弃他所企求的整体。”此外,黑格尔还认为,即使是经验中的国王,也不是任性的,同样受制于内在的偶然性和外部的强制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黑格尔把国家视为绝对精神的现实化,其包括王权理论在内的整个法哲学都是在概念逻辑和经验论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的。黑格尔提出的王权理论,是为了纠正现代国家的分裂原则,是为了拯救这个由四分五裂的、由部分拼凑起来的集合体。不过,其王权理论暴露了逻辑泛神论及王权的“自然出身论”和“王位世袭”等问题,为马克思的法哲学批判埋下了伏笔。在此后的思想交锋中,马克思借由对

27、王权理论的批判,开启了唯物史观的相关探索。【德】兴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4 4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3 4 1 页。【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贺麟、王太庆等译,商务印书馆,2 0 2 1,第3 3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2 6 页。【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 9 6 1,第2 8 页。152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22年第2 期总第3 0 期On the ConceptualTheory of Mona

28、rchyTian YanzhaiAbstract:As an important part of Hegels political philosophy,the theory of kingshipis the key link of his rational state system.Different from the previous practice of usingdivine power to demonstrate monarchy,Hegels exposition of the whole philosophy of right,including the theory of

29、 monarchy,is based on the combination of conceptual logic andempiricism.Hegel strictly distinguish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organic links and parts,thatis,organic means that it is not an aggregate“composed of morbid isolated and independentatoms.On the contrary,the organism is a process of“generati

30、on,and the differencesbetween links are self-difference.Hegel regarded monarchy as an organic link of the stateorganism,and used the self-expansion of the concept to show all links of monarchy,so as tosolve the tear of the modern state caused by the traditional separation of threepowers.However,the problems exposed in Hegels discussion also laid an opportunity forMarxs criticism of him later.Keywords:Hegel;Monarchy;Organism;Separation of Three Po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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