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儒学论丛(第11辑)国际儒学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 以 经世遗表 市廛体制改革论为中心韩 尹锡皓摘要以 经世遗表 之市廛体制改革论为代表,朝鲜实学家试图通过古法,谋求对现实市廛体系的改革。他们重新解读儒学经典,以 周礼 孟子 为基础探求古法;把作为“通功易事”之名分的“四民观”扩大为职业化产业体系;承认对市廛征收摊位税等多税种;把对商业的打压从“前朝后市”中剔除;以重新诠释之都城市廛体系为模板,在全境内实行一元化市廛管理体系;以重新定位之三代市廛论为依据,构思当代朝鲜市廛体系的改革方案。关键词朝鲜儒学 市廛体制 古法 治道 绪论“神农氏作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
2、取诸 噬嗑。”(周易系辞传下)在记载市场起源的儒学最古老的经典文献中,神农氏被认为是开创市场的第一人。众所周知,神农氏是三皇之一,被尊为“农业之神”。可以推测,市场的产生 231韩 尹锡皓,韩国延世大学校康津茶山实学研究院教授。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是建立在当时农业生产力“革命性”发展的基础之上的。随着生产力在农业内部乃至其他产业各领域的发展,市场也相应地向多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尤其是在欧洲,市场产生的附加价值的爆炸性增长,对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朝鲜儒学的“农本”和“抑末”理念之下,除农业之外的其他产业的发展被戒备和受压制,通过市场获取利润遭到打压。但是,到了朝鲜后期,随
3、着财产私有化日益扩散,各产业生产力显著提高,具备了商业在质量、数量上发生变革的基础。基于这一现实,儒学的市场理念,乃至国家对市场和商业的政策也发生了相应改变。这样,到了朝鲜后期,都城的“市廛”、地方的“场市”、连接产地与市场的流通网络等整个商业体系都出现了颇引人注目的变化和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潮流中,要求重新考量古老的市廛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改革市廛体系的讨论日益增多。虽然与离儒学理想渐行渐远的现实商业秩序相比,这种讨论多数是“复古”的、“不现实”的,但饱含着对商业重要性的透彻的认识。本文的着眼点即在于此。活跃商业的各项政策与经世论内部存在的理念、方法论之间存在着明显分 331李宪昌(音
4、):泰东古典研究 10,1993。关于儒学的商业观,可参与以下文章。李光浩(音):儒教思想中的道德与经济,东亚批评 2,1999;李哲升(音):先秦儒家思想中出现的经济和伦理关系问题,东洋社会思想 9,2004;金祖英(音):关于四书中儒学思想的经济观研究,汉文古典研究 32,2016。李景植:朝鲜前期的抑农论,历史教育 56,1994;朴平直(音):朝鲜初期的商业认识和抑末策,东方学志 104,1996。李景植:16 世纪场市的成立及基础,韩国史研究 57,1987;韩相权(音):对 18世纪末 19 世纪初场市发达的基础研究:以庆尚道地区为例,韩国史论 1981 年第7 期。白升哲(音):
5、朝鲜后期商业史研究 商业论、商业政策,慧眼,2000;金贞子(音):关于正祖时施行通共政策的研究,国民大学史学科博士学位论文,2010;朝鲜后期正祖时期之政局和市廛政策:以贡市人询瘼为例,韩国学论总 39,2013;朝鲜后期正祖末 纯祖初之政策局和通共政策,韩国学论总 40,2013;纯祖时之政局去向和市廛政策变化,历史与现实 94,2014。高东焕(音):朝鲜时代市廛商业研究,知识产业社,2013。白升哲(音):朝鲜时代市廛商业研究,2000;丁若镛的商工业振兴论和性质,地域与历史 23,2008;金善庆(音):磻溪柳馨远之理想国家企划论,韩国史学报 9,2000;柳馨远之理想国家企划论:财
6、政部分,韩国史研究 125,2004。国际儒学论丛(第11辑)歧。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以丁若镛为核心的“近畿南人”(首尔、京畿地区的南人被称为“近畿南人”)实学者的经世论进行分析,在那些涌动的暗流中,探索虽被奉为“抑末”之理念和典据的儒学市廛论中,但反而描画出了现实商业改革之蓝图的讨论。同时对在朝鲜实学者的学术中,儒学经典因应现实之治道,进行再诠释和变通运用的方面加以论证。为此,将首先在第一节中,依据 孟子 和 周礼,对三代市廛体制的经典原形和诠释的结合点进行确认;第二节对经朱子至朝鲜后期,已经普遍存在的三代市廛论的特征进行确认;第三节对以不同于主流市廛论的方式诠释的三代市廛体制,以及试图在
7、现实中应用的一系列潮流展开讨论;第四节对在这一变化顶峰出现的丁若镛的市廛改革论之构造和特点进行阐释。一三代市廛体制之经典原形:孟子与周礼市廛是儒学容忍的最具代表性的商业空间,其古法可在许多经典散见。首先,周礼匠人 中有对市廛空间结构进行的说明。看一下下面这段广为人知的经文。“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都城的营造是匠人的工作之一。在方圆九里的空间上营造都城,中间是王宫,左右分别有宗庙和社稷,前后有朝廷和市廛。市廛和朝廷的面积为 1 夫,即 100 步。因为 1 里是方圆 300 步,所以市廛占都城总面积的 1/81。431旨在在以农业为主的
8、各产业生产力提高的基础上增厚民生和国家财富的讨论,可以定义为“利用厚生学”。即使粗略算来,在朝鲜可归入此类的儒学家有柳梦寅(16 世纪),柳馨远(17 世纪),柳寿垣、洪大容、朴趾源、朴齐家(18 世纪),丁若镛(19 世纪)等人。尽管有这些表象的、直观的共通之处,他们对国家市场管理的立场、对农业与农业之外其他产业的关系、对儒学典籍中市场理念和方法的诠释等的讨论仍有不小的分歧。关于此,可参考以下文章:白升哲(音),2000,朝鲜后期商业史研究;李宪昌(音),儒学经济思想系统确立之时论,国学研究 3,2003。这方面,有以下现有成果:白升哲(音),朝鲜后期商业史研究,2000;金善庆(音),磻溪
9、柳馨远之理想国家企划论,2000;郑浩勋(音),17 世纪体制改革论之展开与 周礼,韩国实学研究 10,2005,只是未能具体阐释再诠释及变通运用的学术过程。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经文中未对把朝廷与市廛分别置于王营前后的原因加以说明。但在周礼司市 的下面这段经文中,有可以推测的线索。“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夫人过市罚一幕,世子过市罚一帟,命夫过市罚一盖,命妇过市罚一帷。”国君以下,夫人世子命夫命妇等是君王、臣属及其家人,属于“治者”。但经文中把他们出入“市”定义为消极行为。因为有规定:等级不同,或赦免罪人,或用设置幕帟盖帷施以惩罚。这里暗含着儒学对商业行为和作为商业空间的市廛的基本认识:藐视争利行为及
10、作为其空间的市廛,原则上禁止以君主为首的“治者”们接近。如有违反,用如上所述的惩罚代表直接处罚。孟子 更加精准地描述了“朝”和“市”如此空间布局中内含的“士”与“商”的名分区别。弟子彭更询问士不劳而食的不合理性,对此,孟子回答,士、农、工、商尽管职分不同,但都能活下去,是因为“通功易事”。他指出,四民分工不同,各自都通过市场交换自己的产品,所以能够共生。这种认识的底层逻辑有对四民职分的歧视。众所周知,孟子把四民分为“劳心者”的“士”和“劳力者”的“农、工、商”,而划分标准不仅仅是劳动形态的不同。孟子认为,作为“治人”,劳心者统治劳力者,而劳力者作为“治于人”,受劳心者的统治。“治于人”供养“治
11、人”,“治人”从“治于人”处获得食物是普天下的通理。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前朝后市”内含的儒学国家的意图。朝廷与市廛的空间分离不仅仅是两地区空间的功能不同,从本质上说,更是基于治者与被治者的名分差别,目的是阻断治者接近那个空间。531孟子滕文公下:“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曰:否,士无事而食,不可也。曰: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于此有人焉。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而不得食于子,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曰:
12、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于子,可食而食之矣 且子,食志乎?食功乎?曰:食志。曰:有人于此,毁瓦画墁,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曰:否。曰:然则子非食志,食功也。”孟子滕文公上:“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国际儒学论丛(第11辑)把商业视为“末业”是儒学经典中表现出来的普遍商业观。但三代国家如何管理“末业”,不同经典中阐述的内容有所不同。最具代表性的是 孟子 和 周礼。首先看 孟子。虽然孟子滞留齐国的时间很长,但当他发现无法行道时,即刻决定离开。听说这一消息的齐国国王想挽留孟子,在都城为孟子
13、建了住宅,并给他的弟子发放“万钟禄”,表达供养之意。但孟子感慨齐王并未真正明白自己想离开齐国的理由。因为如果他想成为富人,就不会拒绝获得十万钟禄的机会。对此,孟子举了一个因贪图富贵而被征税的例子,并把它比作三代时期市廛的“垄断”。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回忆说,三代时期,有管理市廛的“有司”,负责调解偶尔发生的纠纷,但并不征税。但有一天,一个人爬到高坡(垄断)上,吹嘘自己如何在市场中获利的经过。人们听到他这么说,就觉得他的行为非常低贱,国家也根据他自己所说,
14、向他征税。上述这段文字,并非我们现在常用“垄断”一词的典故,也不仅仅是表达要防止垄断之意。因为这反映了孟子对三代时期国家市廛管理体系的看法。孟子把三代时期国家对商业的目的限定在剩余物资的交换上,追求利益则视之为警惕和抑制的对象。而且,有司对商业行为不征税,说明当时利润极为有限,利润和附加价值不值得征税。这在 孟子 下面这段文章中可以确认。(1)齐宣王曰:“王政可得闻与?”孟子对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孟子梁惠王下)(2)孟子曰:“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孟子公孙丑下)631李光浩(音),儒教思想中的道德与经济,东亚批评 2,1
15、999;李哲升(音),先秦儒家思想中出现的经济和伦理关系问题,东洋社会思想 9,2004。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在(1)里,孟子说,在三代时期,只进行稽问和稽查,不征税。在(2)也是一样,如果只对店铺征税(廛),或者连这个都不征收的话,那么商人们会非常高举。这两段经文都说明,三代时期的国家基于对利润追求的抑制,打压市廛的发展,并实行对规模萎缩的市廛和商业不征税的政策。如上所述,孟子 认为,虽然三代时期的国家出于“通功易事”的需要,承认商业之必要性,但其目的仅限于剩余物资的交换,对利润的追求被强力压制。所谓“廛而不征”是对倍受压制的商业和市廛实行的最低限度的税收政策。在 孟子 的思想意识中,无论是数
16、量上还是质量上,三代时期的商业和市廛,都不被视为专门的职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财政来源。周礼 对三代时期的市廛与 孟子 的表述略有不同。我们首先来看一下 周礼 中描绘的市廛民的社会经济地位。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悬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周礼载师)载师 记载,天子国中,从都城起,把土地依次划分为园地近郊远郊甸地稍地悬地疆地。其中,与市廛有关的有廛里、场圃和贾田。“廛里”的“廛”是指店铺或建筑物地基,“里”是指聚集的居住空间。而且,廛里所在的都城(国中)中,王城、祭坛、行政
17、机关和市廛等国家机关林立。由此看来,“廛里”是上自王族,下至庶民,都城内服务的各个层次的人居住的空间。其中也应该包括市廛民的住宅,但在都城内各色人等不同身份、不同阶层的人居住地如何划分,未有记载。都城之外,才是耕地。“场圃”紧邻都城,大概主要种植蔬菜。也许是因为蔬菜难以储存,都城需求量大,所以在都城附近种植。而且,731周礼 并未明确各地区的范围。对此,先儒们大致认为,园地在都城之外,近郊为都城外 50 里,远郊为近郊外 100 里,甸地为远郊外 200 里,稍地为甸地外 300 里,悬地为稍地外 400 里,疆地为悬地外 500 里。国际儒学论丛(第11辑)地区内应该专门设有交易空间,这个“
18、场”就叫“场市”。地处远郊的“贾田”,很明确是与商人有关的耕地,但分配给谁,又是以何种方式耕作的,并不明确。对此,大致上有两种解释,一是当时的商人并不能专靠商业生存,所以会分配给一定数量的土地用以维持生计;另一种解释是商人已经达到职业水准,不单独给他们分配土地,“贾田”是分配给农民的,商人用农民支付的田租购买商品。对 周礼 的相关内容出现这种相左的诠释,是因为对当时包括商业在内的非农从业人员的社会经济地位,即社会分工的程度解释各异。孟子 虽然容忍四民分工和“通功易事”,但不提非农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与之不同的是,周礼 给非农的社会专业化程度留下了解读的余地。两部经典的分歧更加彰显了国家对市廛
19、管理体系的不同理解。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司市和泉府等与市廛有关的官职,都被纳入“地官”。而且,他们的职能全面而系统,包括市廛管理、货币流通、交易文件管理和掌握商人名单等。这里需要引起注意的是 周礼 对“封建”范围的说明。所谓“封建”,是三代时天子分封诸侯,共治天下的方式。大多数儒学经典都记载,天子国不仅对外,在天子国内部也实行封建制。但只有 周礼 记载,天子国实行的是与封建相左的统治方式。请看下面 量人的记载:“量人掌建国之法,以分国为九州。营国城郭,营后宫,量市朝道巷门渠。造都邑亦如之。”虽然量人属“下官”,但掌管军事、祭祀、建筑等全面测量工作。在以上条目中,量人负责在天下建设封国,共分九个州
20、,为各别封国营造城郭、后宫,测量市、朝、道、巷、门、渠等。如果说匠人的主要工作之一是负责建设天子的都城,那么量人就是以此为模板,建设封国的都城。但量人的作用不仅限于此。因为“都邑”也是依据都城的建设大批量而营造的。经文中区分“国”与“邑”,这在整部 周礼 中都得以确认。即“国”是“君”统治的独立统治领域,或指首都。天子国或其他封国普831尹锡皓(音):试论朝鲜后期的“封建”读法 对畿内统治方式之理解,韩国实学研究 38,2019。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遍被称为“国”或“邦国”。与此不同的是,“邑”指“采地”,地处天子国之域内。如果考虑到“采地”是给天子的官员的俸禄,而且周礼 中的行政体系遍布天子国
21、全境这两点的话,那么,就很难认为接受俸禄的官员能够在采地上行使近似诸侯的统治力。例如,周礼描述的统治方式,在其外,是通过封建分权,在其内,是通过分层的行政体系实行集权统治。由此看来,“都邑”作为天子内的地方中心城市,相当于郡县制下的邑治。而且,依照天子的都城结构,都邑内也有各种机关,市廛也不例外。在天子国内的天国范围内,市廛作为常设商业空间存在,是由司市等官员实行均质化国家管理的对象。二朝鲜儒者对市廛体制的认识基调:理想与现实的断绝朱子极大地影响了朝鲜儒者的思维和学问。尤其是朱子的经典解读代替了朝鲜学界其他的各种学说,并成为唯一标准。由于本文的主要论点是确认在市廛体系方面,朝鲜实学家们提出的问
22、题和再诠释,下面将探讨与之比肩的朱子关于三代市廛的论述。朱子创作了 孟子集注,但未能留下对 周礼 的单独的注释书。只是在 朱子语类 中有关于 周礼 的讲学记录,所以,就能够通过这两部著作,探讨朱子的三代市廛论。首先来看朱子对于 孟子 中“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和“关市,识而不征”的解读。廛,市宅也。张子曰:“或赋其市地之廛,而不征其货;或治之以市官之法,而不赋其廛。盖逐末者多则廛以抑之,少则不必廛也。”(孟子章句公孙丑上)关,谓道路之关。市,谓都邑之市。讥,察也。征,税也。关市之吏,察异服异言之人,而不征商贾之税也。(孟子章句梁惠王下)对于“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朱子采用了张子的注解。由
23、此931国际儒学论丛(第11辑)看来,对市廛最理想的管理方法是根据末业之兴衰,或只收取摊位费,或连摊位费也不征收,只进行稽查。他认为,商业利润规模再大也达不到征收摊位费以上的程度,如果衰落,可能连摊位费也难以承担。而且,这种认识在对“关市,识而不征”的注解中也得到体现。朱子上述市廛论是建立在对 周礼 中有关市廛统一认识基础之上的。请看下面内容。“市,廛而不征。”问:“此市在何处处?”曰:“此都邑之市。人君国,都如井田样,画为九区:面朝背市,左祖右社,中间一区,则君之宫室。宫室前一区为外朝,凡朝会藏库之属 皆在焉。后一区为市,市四面有门,每日市门开,则商贾百物皆入焉。赋其廛者,谓收其市地钱,如今
24、民间之铺面钱。盖逐末者多,则赋其廛以抑之;少则不廛,而但治以市官之法,所以招徕 之也。市官之法,如周礼司市平物价,治争讼,识察异服异言之类。市中惟民乃得入,凡公卿大夫有爵位及士者皆不得入,入则有罚。如: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夫人过市,则罚一幕;世子过市,则罚一栾;命夫、命妇过市,则罚一盖、帷之类。左右各三区,皆民所居。而外朝一区,左则宗庙,右则社稷在焉。此国君都邑规模之大概也。”表 1 朱子对三代都城结构的理解民居市廛民居民居王宫民居民居社稷朝廷宗庙民居朱子对 周礼匠人 篇中叙述的都城的结构的解释如上表所示。首先,都城的整体结构呈“井”字状,以中间王宫为基准,设“面朝后市”,左右六区有“民居”,
25、宗庙和社稷的位置在朝廷一区内左右两侧。041朱子语类 卷 53,孟子三。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此外,对市廛的征税及管理体系,朱子根据 孟子 的“廛而不征”,认为用摊位费之有无调节末业之兴衰。对于司市等 周礼 中规定的国家对市廛的管理,仅限于稽查和争讼的处理。同时,他引用进入市廛要处罚的 司市 的经文,以末业的观点,解释了市廛的位置处于朝廷后面的原因。总之,他的解读是,非只对 孟子,就是对 周礼 的经文,也是把市廛的功能、规模和国家的管理体系视为剩余物资的交换。这一状况在 朱子语类 的 周礼 讲学记录中非常鲜明地得以体现。请看下面。问:“商贾是官司令民为之?抑民自为之邪?”曰:“民自为之,亦受田,但
26、少耳,如载师所谓 贾田 者,是也。”朱子认为,“抑末”不仅是官方的理念和政策,而且是民众自发参与的规范和秩序。尤其需要注意的,虽然商人数量比农民少,但依然分给商人耕地,那是因为源于 周礼 载师 中的“贾田”。三代时期的商业不是职业,而是半农半商状态,并依此解释了“贾田”的由来。如上所述,朱子非常忠实于 孟子 对三代时期市廛的本义。虽然出于“通功易事”之需,商业被作为四民之一而得到认可,但对其超出剩余物资交换而对利润的追求,则保持警惕。同时,这种“抑末”的商业观还反映在了国家对市廛的管理政策上。通过“后市”安排对商业空间朝廷隔离,禁止治者出入等是对市廛和商业的空间制约。不仅如此,市廛商人的非职业
27、地位,不超过摊位费的税收体系,限于处理争讼和稽查的有司的职责等,都是在对商业之功能、规模,更进一步说是对其社会经济地位在数量上、质量上的成长加以制约的工具。而且,朱子在“抑末”式三代市廛论下,还试图对 周礼 等其他经典进行均质性的解读。“务本抑末”是朝鲜最基本的商业理念和政策基调。但“两乱”(壬辰倭乱和丙子胡乱)之后,国家危机,欲兴利而谋求富国安民的意见浮出水面,即在坚持农本政策的前提下,由国家主导搞活商业,即所141朱子语类 卷 85,周礼。朴平直(音):朝鲜初期的商业认识和抑末策,1996。国际儒学论丛(第11辑)谓“务本补末”论。“务本补末”论注意到了商业和流通体系的现实效用。但儒学对商
28、业的固有视角,以及对理想的三代时期市廛体系的理解并未发生大的变化。请看下面的案例。四民中农民最痛苦。他们一年内辛苦劳动,但依然缺少食物。追逐末业之人所做工作虽不太辛苦,但衣食丰足,所以人人都喜欢追逐末业。古时制度,大抵王者定都邑时,朝廷在前,市廛在后。看我国制度,过去从钟楼至宗庙为市廛,现在则市廛无处不在,所以物价高涨。因此,必须展现出禁止追逐末业之风,使人务必致力本业之意志。以上引文是中宗 13 年 1 月 12 日的南衮在夕讲中反对废除亲耕制时说的话。在这里,南衮把“后市”市场位于王宫之后 视为为“抑末”而实行的空间孤立制度,同时还指出都城内日益扩大的市廛的空间和追逐末业的风潮。对市廛征税
29、的古法和现实的差距是明显的。朝鲜经国典 是朝鲜法制的基础著作,包含着郑道传对朝鲜国家经营的理念、目标和抱负。在其中的“关津”条中,郑道传认为 孟子 的“讥而不税”是先王之意,并对当时朝鲜的官市征税政策符合先王制度而感到自豪,认为今后善政仍将持续。但事与愿违的是,以后对市廛的征税政策距理想渐行渐远。请看下面两个案例。(1)经筵官讲 孟子,讲到“市廛不征”一节时,检讨官梁诚之上奏说:“现在汉成府掌管市廛的所有事情,衙役们极端奸诈,请严加惩治。”王下令议政府讨论。因为衙役用事分散在各司,由各司决定。241白升哲(音):朝鲜后期商业史研究,2000。中宗实录 96 卷,中宗 36 年 11 月 8 日
30、庚寅第二条记事。三峰集 卷 8,朝鲜经国典 下,宪典“关津”。端宗实录 第 10 卷,端宗 2 年 2 月 9 日庚寅第一条记事。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2)宋寅明又说:“市场不征税虽然是三代之事,但后代如何能再遵古法?清人之法是百姓赋税轻而商人赋税重,所以能够富强。使国家富裕,增加财富的方法没有能出其右者。”首先看案例(1),端宗的经筵检讨官梁诚之进言要求惩治侵夺百姓的汉成府的衙役。他依据 孟子 记载的三代时期理想的“廛而不征”税收政策,意图厘正征税额度超过摊位费以上的现实做法。但案例(2)中,宋寅明则建议完全保留全罗道内实行的征收场税的做法。他认为,虽然古法中把“廛而不征”视为理想,但现实已与
31、三代时期大不相同。相反,他还以清朝向商人征重税的做法为例,认为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富国方案。虽然这两个案例看上去大不相同,但有两点是共通的。一是说明以孟子“廛而不征”为代表的,以及朱子基于此加以改进的三代市廛论被继承下来。二是因为这种三代市廛论,市廛体系的理想与现实之间产生了背离。总之,对于商业在数量、质量上的发展壮大,以及欲借商业之势的现实要求,他们所认知的理想的三代市廛体系都未能提供恰当的依据或模板。正祖也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苦苦思索。他收到了户曹判书赵镇宽提交的报告,从清朝走私入境的金币数量激增,他苦思对策。正祖引用孟子 的“讥而不征”,表示不能做与百姓争利之事。他认为,官府只做稽查之事才是理想
32、的政事。但正祖也不能无视商业活动渐增的现实。他下达指示,如果不能完全禁绝走私,倒不如稍加征税,开放这条道路,使利权有所归依。同时他反问:“至于山林川泽,一定要与百姓共享,但如果完全不加管理,甚至连稽查也不做,那么如何有此政令呢?”他认为,征税也是稽查的一种方式,所以这一决定与“讥而不征”并无二致。这说明,正祖意识到,虽然 孟子 所说的理想古法与现实不符,但他还要绞尽脑汁地将两者牵强附会地搞折中。市廛体系存在的现实与理想之间的鸿沟通过 辛亥通共 实施后正祖与蔡济恭的对话,再次得到确认。请看下面。341英祖实录 第 29 卷,英祖 7 年 6 月 20 日辛亥第一条记事。正祖实录,正祖 22 年(
33、戊午)6 月 3 日。国际儒学论丛(第11辑)左议政蔡济恭请求说,自从废除路上经商行为后,平市署成了无用的衙门,胥吏们则敲诈勒索京城百姓,出现了大漏洞;经多次主张废除,终使其隶属户曹,由判书兼任,诉讼相关事宜移交汉成府。对此,正祖下旨,“如果废除平市署,市井百姓能否果然免缴税收,实现如古代圣君时那样百姓不交税做生意的政事呢?必须在晓明其利害后发可议论此事,平市 的名字有什么不好?虽然有弊端,但产生弊端并不是法坏,而完全取决于人。其由来已久。古人云,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我有一个能够爱礼存羊的方法。”蔡济恭请示把原属于平市署的收税与处理诉讼的职能在实行“辛亥通共”后移交给户曹和汉成府。对此,正祖保
34、留了平市署,并下令厘正其弊端。正祖把在关市中实行的“讥而不征”看作圣君的制度。这说明他虽然已经推行了旨在扩大商业的“辛亥通共”,但依然认为“抑末”思想之下的市廛论才是理想。正祖就是如此矛盾,一方面顺应现实要求,但又无法摆脱理想的藩篱。但是,他所坚持的理想的市廛论是在易货经济的视角下创造出来的制度,与已经在数量上、质量上处于成长曲线中的现实的市廛和商业,很难找到交叉点。三古法再解诠之先兆1.对“后市”空间性的再思考儒学经典中,存在着做出多种诠释的可能性。而且,朱子的解读法只是由此派生出的多种读法之一。所以,越是接近经典,就越能发现被朱子排列组合过后的原文的多义性。在这一过程中,那些曾被认为距现实
35、太过遥远的古法,就有了再次进行诠释,打通与现实连接的余地。三代时期的秩序具有“古法”之地位,一直被用作对现实与未来蓝图的跨时代的依据与方案。这一连串的过程,将在朝鲜后期近畿南人实学家的市廛论中得到确认。被尊为实学鼻祖的柳馨远创作 磻溪随录,谋划对整个国家体制的改革。与他的改革方案同等重要的是,他还详细考证古今对古制的各441正祖实录 卷 32,正祖 15 年 6 月 26 日第二条记事。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种议论,这些内容都纳入附于各篇之后的“考说”中。尤其是在对三代市廛体系的认识中,他提出与朱子学的正统诠释不同的见解。首先是“后市”的空间性问题。按古者都邑,前朝后市,此制极好。但我国地形不平,
36、例为因山为宫,势不得后市。只宜如今,开廛于街道两旁,而稍远王宫官府,使得内朝外市,可也。“前朝后市”是三代时期都城的结构,把朝廷与市廛分设于都城前后加以分隔。按先儒们普遍的解读,分隔的目的是压制商业及市廛的发展空间。“抑末”思想强烈投射到对都城空间构造的理解上。但柳馨远对“前朝后市”的解读,与先儒有所不同。他同意通过“前朝后市”布局,把市廛空间加以分隔是极好的制度。但他指出,朝鲜王宫背面是山,无法实现“前朝后市”这一理想空间布局。接着,他提出替代方案 “内朝外市”,即在保持如今在街道两旁设市廛的布局,使市廛的位置离开王宫官府稍远。如果联想到磻溪对“前朝后市”是理想构造的高度评价,就会发现,“内
37、朝外市”的布局与古法有所不同。但“外市”之所以能成为“后市”的替代方案,是因为磻溪与先儒们不同,他把“后市”的目的理解为与朝廷的功能加以区分的空间布局。即,即使如首尔这种无法实行“前朝后市”空间布局的,只要处在能够避开在朝廷官府干扰的位置,就能够实现符合“后市”效果的空间布局。所以,只是把位置由朝鲜后面移到前面的外部,对磻溪来说,“外市”继承了“后市”所具有的专用商业空间的性质。不仅如此,磻溪还设想,三代时期全国范围内都有这种专用商业空间存在。他批评现实中的市场分散于远离郡邑的空荒之地,指出:“市廛,本开城邑者,今法制未备,郡邑无市廛。”由此看来,磻溪认为,“后市”并非出于“抑末”目的之隔离空
38、间,而是专用商业空间,而且不仅在都城,在各郡邑也开设的全国性商541磻溪随录 卷 25,续篇道路桥梁。磻溪随录 卷 25,续篇道路桥梁。国际儒学论丛(第11辑)业空间。他把三代的商业活动看作在数量上占据全国重要地位,在质量上也能够产生维持其庞大规模的附加价值的产业,这一点从磻溪对产业的认知中能得以确认。我们看一下他在介绍完 周礼 司市 的经文后说过的话。按圣人既为之井天下之田,以奠民生,于其都市廛肆,分地定制,尤为详尽如此。此所以四民各得其所,而天下事功,日兴而不废也。在磻溪看来,与圣人把全天下的土地用井田朝廷规划,给农民均分土地相同,在廛肆也对空间进行划分,详细制定商业活动制度。得益于这种制
39、度的确立,商业和商人成为构成产业体系和四民的独立领域和职业,并因此天下事功日益兴旺。如上所述,磻溪的四民观既立足于儒学的分层名分论,同时也承认农、工、商在产业中所具有的专业地位和作用。即,磻溪认为,匠人和商业与“士”“农”一样,都是不可或缺的职业。他还认为,拥有一份职业是古法,这种分工体制不是通过今法,而是在前制、学校、教育等奠定的基础之上产生的。2.从“廛而不征”到多层次税种孟子 的“廛而不征”和“讥而不征”是把在市廛和关卡进行有限征税作为善政提出来的代表性经文。对市廛,只征收公廊税,而不对货物征税,在关卡则一概不征税。磻溪首先同意先儒们对“廛而不征”的解读。“廛”是公廊税,不对货物征税,并
40、根据商业从业者的增减,增减公廊税。但有一点与先儒们不同,磻溪不认为对商人只征收公廊税。这一点在“讥而不征”的解读中得到确认。他说,“盖行商既纳其常税于本处641磻溪随录,田制后录考说钱货。磻溪随录 卷 1,田制上杂说:“又按工商之不可无,与士农无异。但业之者过多则害于农,多则重其税以抑之,少则轻之,以开通货之路。夫不使民二业,古之道也。二业固所当禁,然若欲人人令而禁之,则虽严法以临之,不可得也,苟田制既行。而学校修举,则四民自有定业,既有定业矣。无苛以侵之,有均以安之,则自能乐其业尽其力,及世而不迁也。”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官司,则其所经到之处,但有识验文引,而不当复征其税也。”把在关卡不征税的
41、背景解释为因为商人已经在自己的所属地缴纳了“常税”。但在这里,磻溪好像并不认为“常税”是仅向行商征收的税金。行商是指无固定商业空间或店铺,在移动中经商的人。所以,“常税”的名目不可能是“公廊税”,而是一种向商人这种职业征收的职业税。由此看来,妥当的理解是,“常税”是不仅向行商,还向市廛、“坐贾”等从事商业活动的职业商人共同征收的税种。磻溪随录 前半部分多引用 周礼 之经文,说明在古法理解方面,磻溪也主要参考了 周礼。只是,磻溪在论证三代时对职业商人的了解和征税时,并未把 周礼 作为依据提出,而是采用对 孟子 之“廛而不征”的内涵进行推论的方式。但李瀷、柳寿垣则多引用 周礼 之经文认证三代时市廛
42、的征税体系。首先看李瀷。周礼 旅师 有这样一段经文:“旅师掌聚野之锄粟、屋粟、闲粟而用之。以质剂致民平,颁其兴积,施其惠,散其利而均其政令。凡用粟,春颁而秋敛之。”对此,汉朝儒者郑玄做了如此注解:“锄粟是一井之中,所出九夫之税粟,屋粟是有田而不耕种的农民缴纳的三夫之税粟,闲粟是无职事者所出一夫之税粟。”但李瀷对郑玄的见解表示怀疑。首先,他认为,耕种 100 亩农田者是“一夫”,三夫是“屋”,那么,向一夫征收“屋粟”就是不合理的。另外,他还认为,使无所事事的百姓努力劳动才对,反而向那些无粟可缴的人施以惩罚,是苛政。接着,李瀷又把讨论扩大到了 孟子 关于三代时期征税体系的经文。他指出,孟子 说:“
43、田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即,按照三代古法,除田租外,是不征税的。他也指出,朱子也按照 孟子 的经义进行了注解。但李瀷本人对此并不赞同。请看下面。741磻溪随录 卷 1,田制上杂说。有关 周礼 对磻溪经世学的影响,计划另稿论证。星湖僿说 卷 18,经史门锄屋闲粟。田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恱而愿为之氓矣。国际儒学论丛(第11辑)尹幼章云:“夫与里之有布,元有其制,如后世之庸调,孟子特欲去之者,将宽其赋以安民也。如文王之治岐,耕者九一,罪人不孥,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皆与周官不同。夫里无布,不过与此,同科其言极是矣。”李瀷介绍了尹东奎的见解。根据他的见解,“夫里之布”原是三代之
44、古法,与后世的“庸调”相同;但之后出现了“夫里之布”等赋税过重的弊端。孟子目睹此现象,出于让百姓轻松生活的目的,写了上面这段文字。所以说,孟子 中所说的“无夫里之布”“调而不税”“讥而不征”等只是孟子的愿望,而不是三代之实情,反而 周礼 之典章更接近“古法”。在引用以上内容后,李瀷称“他的话极为正确”。他否定了 孟子 提出的“廛而不税”这一不征税原则,并依据 周礼 推断,应该是有多层次的税种。这一点从柳寿垣那儿也得到证实。迂书 是一本倡导改革的书,主要内容包括提倡废除门阀、职业专业化和振兴工商业等。其中的论鱼盐监征税 篇提议通过鱼盐业扩大商业生产,增加国家财富。问题是对鱼盐业所征税种是否符合儒
45、学之理想,以及是否由古法之依据?对此,柳寿垣借“或者”之口自问:“足国则犹或然矣。征利而谓之富民,则人孰信之?讥而不征,愿出其道。圣人有训,安可饰乎?”然后他又说了下面这番话。答曰:“士农工商,各有其法。立法定制,乃所以驱四民于本业也,此岂征利之意乎?且讥而不征,大不亲于今日之事。汉儒以为孟子之时,天下分裂,关津盘诘,在在皆然。严禁暴征,殆阻懋迁之歧,故孟子慨然。乃有讥不征之训矣。天下之本,盖莫如农。而未尝不征不税,则何独于大利之商,全无所征乎?周礼之于商市征敛,其法至密。锱铢之物。无不入税夫,岂不义而周公为之哉?俗流之于圣训经义,不曾沈潜讲求,剿袭名目,以为御人841星湖塞说 卷 18,经史
46、门锄屋闲粟。尹东奎,籍贯坡平,字幼章,号邵南。17 岁时入李瀷门下学习,平生继承恩师意志。著作有 星湖先生行章。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之具,其亦可笑也已。且子知榷税之源流曲折乎?”柳寿垣的自问自答与李瀷引用的尹东奎的见解颇为相似:以“讥而不税”为代表的所谓善政并非古法,而是 孟子 的善良愿望,而周礼 记述了三代时对市廛和商业有严密的征税体系。做了这番说明后,柳寿垣痛批了那些沉迷于 孟子 经义而对古法不求甚解的学术世态,并用批评的口吻,表明自己确信三代时早已有榷税之古法的源流。四经世遗表之古法市廛体制改革论1.三代都城的构造:“井”茶山丁若镛更加精细地对三代都城的构造和“后市”之空间性进行了再诠释。
47、茶山在 上书知远录 中明确表示,三代都城的规划原理是“井”。即,其在对 洪范 的注解中指出,洪范九州与井田制一样,呈“井”字状,王城也呈“井”字状,王宫周围有八个区域(市廛、朝廷和六乡)。茶山所关注到的“井”字是三代时期国家统治体系的实际原理和制度。其中心是作为皇极的国王,统治权力中心是都城,都城内天子的居住空间是王宫。这一结构就好像布满天空的星辰,与北极星一齐运转,没有一颗星违逆或落后,象征着国王在正确的位置上施政,万民百姓跟随服从。茶山还更进一步加以说明:周礼 中把王气分为“国野”,都城的空间按“井”字布局、运营是基于这一原理。这一特征在 经世941迂书 卷 8,论鱼盐征税。论语古今注 卷
48、 1,为政以德:“补曰:北辰即北极,天之枢也。以无星点,故谓之辰也。南极亦天枢,不言南极者,夫子生于中国,北极出地,南极所不见也。居其所,谓北极一点,正当子午线,真南北之位也。补曰:共者,同也。北辰居正,斡旋天枢,而众星随转,与北辰同运,故曰共之也(王制 云:与众共之)补曰:政者,上之所以正民。正己而后物正,随敎化而同转,(民迁善)故以北辰喻之北极正子午之线,斡旋天枢,而满天诸星,与之同转,无一星之敢逆,无一星之或后,此所谓众星共之也。人君居正,为政以德,而百官万民,罔不率从与之同和,正与北辰,众星之事,如合符契,取譬之意,顾不在是乎?”国际儒学论丛(第11辑)遗表 中有细致的说明,其中对于三
49、代市廛的空间结构,表明了如下认知。首先,都城是非农业地带。国城之中,但有屋宅,无一片之土可任树艺,故任之以廛里。城外之地,专务果蔬,其所须之急,甚于稼穑,故任之以场圃。凡密近王城者,果蔬多利。自郊以外,乃治田也。茶山认为,三代时期国城之内只有家屋,这与他对三代时的农田按“农者得田”制度分发的认知互为表里。他认为,只有务农之人才可以得到耕地,因为都城内没有居住农民,所以也就没有耕地。其次是都城空间结构上的功能性划分(见图 1)。茶山认为,都城的正中央区域是王城,左右两边是社稷和宗庙。王宫前方区域是专用的行政空间,后方区域是专用的商业空间,左右各三列共六个区域是都城市民的专用居住空间,称“六乡”。
50、王宫四周按照各自功能,划分出专用空间。图 1 丁若镛的匠人营国图再次是商人隶属“六乡民”。对于“六乡民”的地位,茶山认为:051经世遗表 卷 5,地官修制田制 3。古法之再诠释与治道“六乡之人专习德行、道艺,以听乡党、州闾之教,或仕为士大夫,或仕为府、吏、胥、徒而已。”他强调了作为治者的居住空间,六乡所具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的功能。但茶山又指出,并非只有治者居住于六乡。按过去周朝风俗,凡是习道有官职之人,上至大夫、三士,下至府吏、胥徒都居于王城之内,这就是“六乡”,百工、众技、商贾都属此列。复次是商业是专门职业。茶山认为,百姓互助(胥资以)的前提之下,就像只有农民从事农业一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