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居间合同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事项1、甲方计划承接乙方接洽的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公司承接的项目进行预审核,乙方接受甲方委托。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撮合促成该工程项目,并尽可能促成甲方以分包、总承包等合法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承接,其受托期限为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工程合同日止。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公司的相关情况,但
2、甲方书面确认是商业秘密的除外。2、乙方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3、乙方向甲方及时、真实地告知项目发包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4、乙方在前期办理本受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将由甲方承担责任。5、乙方仅为甲方和上述第三方公司的居间方,不为甲方和上述第三方公司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债权债务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 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第三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3、如果居间成
3、功则由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4、甲方保证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甲方自有资质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第四条 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1、若乙方促成有发包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承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金额的 %酬金,支付方式为:账户划账,作为乙方的佣金、劳务费等居间费。上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税后费用,税费甲方自愿承担。2、付款时间: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正式施工承包合同之日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居间首期款,其
4、余居间费根据发包方工程开发进度支付,即每开发一期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 ,所收款以收据或转账凭证为凭。3、若乙方未能促成上述承包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酬金。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1、委托期限届满,约定目的未能实现而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将自动解除。2、本合同约定目的实现,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酬金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本合同将自动解除。3、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不论任何原因,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或因不抗力致使本合同约定目的不能实现的。4、当事人有其它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实际产生的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
5、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因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应费用,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视为违约行为,则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总额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乙方协助甲方签订合同后则视为已履行完居间义务。第七条 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商业或企业秘密)予以保密。为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条 合同解释、补充及附件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