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函融资协议书 协议编号:调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项目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因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经商请开户银行开出“还本付息保函”向甲方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达成以下融资条件及操作协议条款:第一条 融资项目及方式一、项目名称: 二、核准机关: 三、融资方式:乙方以项目向甲方融资,并由乙方开户银行开出支行级“还本付息保函”(以下简称保函),受益人由甲方指定,作为信用担保品,以此保证甲方资金期满能全额回本。第二条 融资额度及期限一、乙方融资金额为: 3.5 亿元二、币种:人民币三、乙方融资金可分单操作:首单为 万元。以后每单为 万元。四、融资期限:五年,
2、按所融资金划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第三条 资金利息及结算一、利息标准:乙方所融资金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即: %。二、 利息的结算:按所融资金计划应付利息采用“电子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法定假日,可顺延至法定假日期满即刻支付。三、一次性贴息:甲方按银行“保函”金额16 %收取一次性贴息。甲方向乙方账户划款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第四条 保函的签发一、保函开证银行:中国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开证行”)。二、保函的性质:开证行签发的“保函”属支行办理,不可撤销、到期保兑。由行长签字并出示证件。三、保函的版本:“保函”内容、格式按甲方所提供的“保函
3、版本”(见附件)经由开证行确认后执行。第五条 资金使用及回本一、乙方通过银行“保函”所融资,必须专款专用,接受开证行的全面监督。对此甲方不参与任何行为。二、乙方所融资金期满必须按时全额偿还甲方指定账户。资金使用期限;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第三条(一、二)项约定方式、时间按时支付利息,否则,造成乙方所融资金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三、乙方所融资金使用期届满,若不能及时归还甲方,甲方将持银行“保函”到开证行贴现,开证行无条件兑付应收款项。当甲方应收款项全部收回后,“保函”退还开证行。第六条 操作程序一、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条款,同时乙方开证行确认“保函版本”。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
4、照、法人代码证、项目批文、企业已确认本协议书,开证行已确认的“保函”版本,(企业在版本上代开证行签注已确认的意见)。三、乙方将甲方操作人员往返交通费用交由甲方指定人员 5 万元,乙方接甲方指定人员前往乙方所在地并收取 5 万元相关费用不汇出,甲方操作人员即刻带齐全部证件、相关资料、资金依据前往乙方操作地(两天内到达)。四、甲方操作人员到达后,出示相关证件,随即:1、核验乙方企业情况(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拟建项目是否已获核准并有效);2、与乙方开证行行核实是否同意受理本项业务,并按本协议约定条款要求签发“保函”。五、甲乙双方在开证行办公室办理资金的交割事宜:1、开证银行行长按本到款金额,依据本协
5、议相关条款约定开出到款金额的正式“保函”;2、给甲方核查无误,当面封存,交甲方持有。乙方将应付一次性贴息款(扣了作已交保证金)划入甲方帐户 时甲方将首批资金直接划入乙方帐户同台交割,(此时,若乙方不具备支付贴息能力时,则由开证银行出具“代付贴息保证函”交予甲方,甲方可先将资金划入乙方帐户,同时乙方即刻应付一次性贴息款同台划转存入甲方帐户,甲方将“代付贴息保证函”退还开证行);3、乙方将另行承诺的综合服务费、顾问费同台一次性支付完毕;4、乙方出具正式的全额财务收据给甲方。至此,本单位业务交割完毕。六、按上述程序进入下单操作,至约定金额操作完毕为止。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当乙方项目未经核准或已失效
6、;乙方企业证照不全或失效;乙方开证行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方式先开出“保函”,均属乙方违约。对此,乙方所交操作费用甲方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项业务所产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当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条款核实无误,不能或不愿进入实际操作,无论何因属甲方违约,甲方将所收取操作费用退回。并承担因此项业务所产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八条 其他约定一、本项业务操作期间,甲方及相关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二、本协议所约定的一次性贴息,综合服务费、顾问费属甲乙双方之间的自愿行为,开证行不得干预。三、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另签“融资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必须在本协议的约束下依据本协议书约定的条件、方式在其主框架下商
7、订形成。四、本项业务属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双方均需就本项业务的方式、内容、条件以及相关签约的文本资料,不得随意向外界泄露,否则,因随意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由泄露方自行承担。五、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其解决程序为:双方友好协商、仲裁、提起诉讼时,由守约方选择仲裁机关或法院。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需补充、修正、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文字依据与本协议书一并执行有效。第九条 生效及终止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协议书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本协议书到甲乙应收款项全部清算收回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8、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函016-B借 款 保 函 编号:致受益人 :因 (下称“保函申请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我行接受保函申请人的请求,愿就保函申请人按照上述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偿还或支付 (选填“本金”或“本息及其他费用”)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保证期间,下同)为以下第 种:1.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2.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保函申请人违反上述借款合同的约定未按期偿还或支付 (选填“本金”或“本息及其他费用”),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
9、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本保函原件及索赔通知,该索赔通过应列明索赔金额,说明保函申请人违约的事实,并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保函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同时该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其他文件1. 。2. 。(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保函申请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六、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
10、本保函无效;保函申请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行均有权主张。七、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一)向本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八、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 十一、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