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薪酬管理制度
(试行版)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
1.公平性
薪酬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
2.竞争性
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
3.激励性
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薪酬等级的设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4.经济性
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三、 薪酬的构成
本公司员工的薪酬包含岗位工资、补贴(津贴)、基本福利、奖金、提成(限项目提成及销售业务提成)等。
1.岗位工资
根据不同职业类别、薪级及员工工作评估决定。岗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
1)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70%,即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的30%,具体考核参照《绩效管理制度》。
2.补贴(津贴):笔记本电脑补贴、储干津贴及其他专项补贴等。
3.福利:福利是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一种保障。公司为符合要求的员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等。
四、薪酬确定
1.新进员工工资的确定
新员工入职根据各岗位不同要求确定3-6个月的试用期,按聘用岗位的岗位职级标准计薪,试用期的薪酬一般按聘用岗位的岗位工资* 80%执行。
试用期满,经考核技能满足本岗位需求正式录用后,纳入定级考核,确定职级等级。试用期满未经考核的,按实际达到的岗位职级核定工资。
转正当月的转正工资按当月实际转正工作日计发。
对于较优秀或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或者招聘时有薪酬协议的按协议执行,但均须呈报至总裁批准。
2.在职员工工资的确定
1)基层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的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性质、个人能力、业绩成果、绩效考核结果、日常考勤及奖惩记录等核定,并与所属的岗位薪酬等级匹配。
2)一级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由总裁及组委会确定。对于特殊人才或人员的工资标准,由总裁批准。
五、岗位分类及薪酬等级的设置
公司员工的岗位分为以下五个序列:管理序列、专业序列、技术序列、研发序列及销售序列(具体详见附件-岗位序列表)。
公司依据岗位特点和岗位价值评估将岗位分成十二个薪酬等级(具体详见附件-岗位序列及薪酬等级表)。
六、薪酬调整
1.调整的基本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 和其他三条之一)
1)在公司正式入职满一年(特质人才不受入职年限限制);
2)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或月度绩效考核10个月在95分以上;
3)岗位或职务调整;
4)受到一级部门以上或公司表彰奖励。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调薪:
1) 一年内迟到、早退超过5次;
2) 有旷工行为;
3)月度绩效考核有1个月低于60分,或有2个月低于80分;
4)本年度内工作有重大失职行为;或有其他严重违反规定者。
2.调薪类别
1)正常调薪
指每年年初,公司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员工的聘任职务等级,并结合上年度末各部门提交的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对部门人员进行优化组合,进而确定岗位工资。
调整步骤:
第一步:每年年末人力资源中心结合市场分析,对岗位薪酬等级标准及岗位要求进行调整,确定年度岗位等级及薪酬范围;
第二步:次年年初,人力资源中心对各部门提交的薪酬调整需求人员进行岗位分析。
对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根据胜任程度按薪酬等级表中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上下浮动1-2个薪级确定薪资等级;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实际达到的岗位职级进行职级调整或转岗。
原则上,公司全员享受1次/年的薪酬调整的机会。
2)岗位调整
在岗级不同的岗位调动,薪随岗变。
3)职务晋升
责任变化,岗动薪变,按新的岗位等级定薪。
4)效益调薪
员工为企业创造显著效益,经公司核定属实,予以调薪。
5)特别调薪
a.在研发、技术服务、销售、资本运作等方面有重大创新;
b.规避公司经营风险有重大立功表现;
c.在公司形象及社会影响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6)降级降薪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降薪:
a.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b.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c.三次(不含)以上月度绩效考核不及格,或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
d.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七、薪酬发放
1.计薪天数的核算方式及支付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其中,104天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公休日。
日薪=岗位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岗位工资÷(21.75天×8小时)。
薪资的计算距间为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薪资支付时间为下个月的8日,若遇支付日为休息时间时,则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薪酬计算项目
月实发薪酬=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实发绩效工资)+补贴(津贴)-(考勤扣款+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他扣除项)。
3.各种休假的支付标准
1)旷工
当月扣除的旷工工资=旷工天数×3倍×日薪。
2)加班
加班计时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加班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为主。
3)事假
事假按缺勤计扣薪资。当月扣除的事假工资=请假天数×日薪。
4)病假
病假薪资按员工日薪的70%计发,未出具病假条或超出期限外病假的,按事假核算。当月扣除的病假工资=病假天数×日薪×30%。
5)带薪休假
婚假、丧假、年休假、哺乳假等,按岗位工资标准核发休假工资。
6)产假、陪护假
按照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月)核发休假期间工资,休假月当月核发;享受国家生育津贴的,由社保局发放津贴,不能办理生育津贴的则不能享受该项津贴。休假日薪资=1300/21.75×休假天数。
九. 附则
1.员工薪酬属保密信息,员工应对自身的薪资福利保密,不得泄漏、查询、探听、或传播他人的薪酬,否则公司有权对其追究责任。
2.非改革部门遵照执行,改革部门参照执行。
3.本制度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执行。其他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4.本制度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监督执行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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