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服务合同甲方(客户) 姓名 :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人员)姓名 :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以供遵守。一、服务部分( 一)服务地址:(二)服务内容:(三)服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服务人员每月工作 天、休息 天(月嫂服务前15天内不能主动要求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 小时。(四)三天试用期预付 合同定金 元,共计 元。(五)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现金。(六)甲方应在乙方上户三天后(试用期),第四天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转账 现金)工资 元/月,支付时间: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
2、保质、保量完成工作。2、在合同履行中,若因乙方自身的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毁或人身受到伤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甲方或服务对象自身的过错造成的除外。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变更、增加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但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资,不能无故克扣或逾交,若违约则每日按应交工资额的0.5%支付违约金。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人格尊严,并应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若与乙方因履行合同或其他原因发生纠纷,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或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但不得以此为借口克扣或逾交其应付工资,否则视为违约
3、。7为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如实向乙方说明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如因未如实告知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为了更好的进行服务,有权向甲方承争,询问服务场所设施、器具的使用方式和完度,甲方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若因甲方隐瞒或不告知,使乙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害,乙方视为无过错。2、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应做到按期保质的完成服务项目和工作。3、乙方有权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如果在服务中遇到甲方或服务对象对自己的人格不尊重或其他侵犯人身权力的情况,可立即终止工作或要求解除合同。4乙方在服务时间内,因甲方或服务对象的原因造成乙方财产损毁或人身受到伤害,甲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工作时间为 天,其中 天为休息日,休息时间根据要求定(月嫂服务前15天内不能主动要求休息,春节可休假三天,其他法定节假日期不休息,按双薪,其他服务人员休息时间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三)其他约定1、服务期满后甲方若续用乙方,应在合同结束前7天通知丙方并续签合同。2、乙方下户离岗时,甲乙双方均应检查各自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