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 药物警戒部职责 第 页 共3页标准管理规程STANDARD MANAGEMENT PROCEDURE一目的:规范药物警戒部职责。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以及ADR专员。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物警戒部职责的确认。四内容:药物警戒是从用药者安全出发,发现、评估、预防药品不良反应。要求有疑点就上报,不论药品的质量、用法、用量正常与否,更多的重视以综合分析方法探讨因果关系,容易被广大报告者接受。药物警戒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建立药物警戒体系包括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设立专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2、应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
2、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规定上报,对于死亡病例应进行调查,详细了解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诊治情况等,完成调查报告,报告所在地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3、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系统报告。同时应当立即对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
3、既往类似不良事件等情况,完成调查报告,反应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机构;同时迅速开展自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应当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相关药品,并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对本企业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检测资料进行定期汇总分析,汇总国内外安全性信息,进行风险和效益评估,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按照有关要求报告。5、制定计划考察本企业的生产药品的安全性,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和首次进口5年内的药品,应当开展重点监测,并按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报告。对本企业生产的其他药品,应当根据安全性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开展重点监测。6、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
4、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价,并主动开展药品安全性研究。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应当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药品的不良反应、合理用药信息及时告知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采取修改标签和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等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对不良反应大的药品,应当主动申请注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应当将药品安全性信息及采取的措施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积极配合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做好有关品种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8、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进行药物警戒领域的交流与合作。9、定期开展企业内部审计及药品
5、不良反应培训的相关工作。注:药物警戒主要是由不良反应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和持续性利益-风险评估等组成。 1、不良反应报告范围包括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等,具体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1使用过程中观察到的可疑不良反应的报告;1.2上市许可后安全性研究中观察到的可疑不良反应的报告;1.3世界各地文献资料中所报告的可疑不良反应的报告;1.4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到授予上市许可期间不良反应的报告;1.5妊娠期间用药不良反应的报告;1.6来自其他上市后研究的相关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1.7指定患者用药;1.8药效不足、过
6、量用药和滥用药物的报告;1.9其他不良事件;1.10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内容包括:药品基本信息、国内外上市情况、因药品安全性原因而采取措施的情况、药品安全性信息的变更情况、用药人数估算资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信息、安全性相关的研究信息、其他信息、药品安全性分析评价结果结论附件等。2、适合开展药物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的情形:2.1具有新的化学结构或者作用方式的药物;2.2无法确定药物对动物是否有毒副作用的临床意义;2.3无法确定药物的安全性能;2.4需要更好的量化临床试验中发现的不良反应并消除风险因素;2.5需要专家检测的非常具体的用途。3、 上市后药品的持续性利益-风险评估:3.1确保根据影响利益-风险平衡的新证据,采取适当行动;3.2通过更新上市后的产品信息和直接沟通等方式及时通知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和患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