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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管理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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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管理探讨.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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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进项税额转出管理探讨 左岸金戈 一: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外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原用于生产性应税项目,并已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但后来又改变用途等,使抵扣链中断,按增值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将已确认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损失中。 二:视同销售和不得抵扣进项的图表区别 货物来源 货物去向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增值税 投资,分红,无偿赠送 购入 不视同销售(不计进项) 视同销售计提销项(可抵扣进项) 资产委托加工 视同销售计提销项(可抵扣进项) ① 涉及进项转出的货物均为外购 ②涉及进项转出的货物去向均为企业内部 ③涉及进项转出的货物均不涉及现金收入 ④税基为原购进价格,税率为原适用税率 三:进项税额转出案例: 1.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从哈尔滨泉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购入水泥熟料等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9张,不含税金额合计56,191,679.51元,进项税合计9,552,585.39元。开票日期均为2012年,加盖旧式发票专用章。经请示哈尔滨市国税局研究同意,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上69张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限你企业于2014年9月30日前,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 汉川市国税局:进项凭证中抠出2462万税款。11月11日,从汉川市国税局获悉,今年元至10月,该局强化增值税进项凭证审核,对348份不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予以不允抵扣处理,转出进项税额 2462 万元,督促涉及的61户企业作纳税申报和账务调整。 注:1.实务中进项税务转出被稽查的很多,案例也很多,原因也很多。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八,进项税额转出的检查。分析“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支出”,“待处理财产损益”,“营业外支出”以及销售收入类等账户,并核对其会计凭证,看是否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事项,该办理进项税额转出的是否已经转出,转出额确定的是否正确。对兼营免税项目的纳税人,应通过分析有关销售收入和成本账户,看是否按规定办理进项税额转出。 四:税法相关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2013】106号) 类别 进项税额转出各类情形 抵扣凭证不合规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用于项目不能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财税【2013】106号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非正常损失不能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其他 文件: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税【2013】106号 五:进项税额转出计算 计算方法 适用 公式 收入比例法 此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还原法 此方法主要用于特定外购货物,即购入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依据支付价格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如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或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入的免税农产品。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 成本比例法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转出 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可乘以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 。 应转出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增值税税率或外购货物综合抵扣率 实际成本计算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扣减的进项税额。 转出的进项税额=实际成本×税率 固定资产计算净值 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 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此方法适用于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臵固定资产发生的非正常损失。 六:增值税申报表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列示: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项目 栏次 税额 免税项目 13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14 非正常损失 15 简易计税方法征收项目 16 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17 非应税项目 18 其他进项税额转出 19 进项税额转出额合计 四:会计处理 1.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查明原因批准后转账: 借:管理费用  (盘亏的存货,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后的材料计入) 营业外支出 (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过失人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或 存货盘亏未查明是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查明是非正常损失部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查明原因批准后转账: 借:管理费用—财产盘亏 营业外支出-财产损失 其他应收款款--(保险赔款、过失人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批准后转账: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过失人赔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原生产用的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用于企业工程项目或无形资产研发等(用于生产用设备等固定资产除外)   借: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外购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企业决定以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2)实际发放外购货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外购货物时涉及的运费,且已按运费取得专票的11%,应将该进项税额一同予以转出。 八:进项税额转出日常管理探讨 1.存货盘点管理: 区分存货盘点原因(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 盘亏非正常损失存货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存货购进 对应的税率进项转出。(零税率/ 小规模代开的专票3%/17%/11%/6%等),遵循抵扣多少,转出多少。 制定进项转出的制度,流程,核算规范。 2.取得发票不合格(专票不合规,专票来源不真实等)? 3.关于返利增值税转出转出问题,  国税发2004 136号文件  国税发1997  167号? 对于第八点进项税额转出日常管理欢迎视野老师就自己岗位工作对此块心得分享,并对一些文件的理解分享.谢谢!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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