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河南省电力公司集控中心运行管理规范
河南省电力公司
二○○九年三月
目 录
前 言 3
1 总则 4
2 集控运行管理模式 4
2.1 管理模式 4
2。2 调度管理模式 5
3 集控中心职责 6
4 母子集控站的职责 7
5 集控中心岗位设置及人员岗位职责 7
5.1 岗位设置 7
5.2 人员岗位职责 7
6 运行管理 11
6。1 运行管理 11
6。2 值班制度 11
6.3 交接班制度 12
6。4 巡视检查制度 13
6.5 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 14
7 安全管理 15
7.1 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 15
7。2 倒闸操作及操作票管理 16
7.3 工作票管理 17
7.4 防误装置管理 18
8 技术资料管理 18
8。1 应具备的规程及管理制度 18
8.2 档案管理 19
8。3 图表管理 20
8。4 记录管理 21
9 设备管理 22
9。1 缺陷管理 22
9.2 设备验收 22
10 岗位培训 22
10。1 培训一般规定 22
10。2 培训标准 22
11 变电站设备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的管理 23
附录A:名词术语解释(资料性附录) 24
前 言
当前,按照河南省电力公司无人值班集控运行规划,河南电网无人值班集控运行正由“以大带小”的管理模式向“区域集控”的管理模式转变,集控中心也由原来运行监控、操作巡检合一的设置模式逐步改变为二者相互独立设置的模式。为规范无人值班站集控运行管理,保证无人值班集控运行的良好生产秩序,更好地解决当前河南电网运行人员匮乏的难题,省公司组织编写了《河南电网集控中心运行管理规范》。
无人值班站不是简单地将运行人员从站内撤出,也不只是使变电站设备配置、功能设置及技术性能满足相应要求,更重要的是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要对无人值班运行管理提出要求、做出优化并形成规范,从而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本规范规定了河南电力公司所属集控中心运行管理的准则,包括:岗位职责、运行管理、安全管理、资料管理、设备管理、培训管理等,特别是对集控中心、操作队的不同职责做出了明确的划分。
本规范由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组织编写,并由其负责解释.本规范为河南电力公司第一次制定,不免存在不妥之处,请及时反馈。
本规范自2009年7月10日开始执行。
本规范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马晓久 王 锐 艾新法 黄文生
刘华伟 李桂芳 冯慧明 孙建功
- 3 -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河南电网变电站运行生产管理,提高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水平,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在无人值变电站、区域集控中心、操作队的设备配置、功能设置及技术性能等均满足相应要求的基础上,对区域集控中心的运行管理提出的特在的具体要求。
1.3 本规范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并结合河南省电力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的实际制定。
1。4 本规范制定了集控中心的运行管理模式、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培训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规范.
1。5 各供电公司应参照本规范修改本单位的调度规程,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集控中心运行管理规定.
2 集控运行管理模式
2.1 管理模式
2.1.1 河南电网2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采用分区域集中监控,集中巡检的集控运行管理模式。该模式在管理上分为三层:即运行工区(分局)层,集控中心、操作队层,以及无人值班站层,各层之间逐层隶属.
2.1.2 集控中心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各无人值班站的运行监视,监控信息记录、设备遥控操作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统一负责管辖无人值班站与上级调度的各项调度业务联系。操作队运行人员负责管辖无人值班站的日常巡视巡检、运行维护、现场倒闸操作、设备定期试验轮换、事故及异常处理等其他运行工作.
2.2 调度管理模式
2。2。1 在运行操作方面,集控中心隶属相应调度管理。操作队同时隶属相应的集控中心及相关调度管理。
2。2。2 调度关系
1)正常情况下,集控中心负责管辖区域内无人值班站与省调、地调的各项调度业务联系,并对操作队现场操作具有协调指挥的职能.
2)集控中心负责对管辖的无人值班站直接进行部分远方遥控操作,当需要现场操作时,由集控中心向操作队转达调度操作预令,操作队接受集控中心转达的调度预令后赴变电站进行现场操作。
3)各级调度对无人值班站的操作预命原则上由集控中心统一接受,正式操作指令可根据实际情况下达到集控中心或无人值班现场.
A对省调范围的运行操作:按照省调制定的调度运行管理试行规定,一般情况下,操作队运行人员到达现场做好操作准备后,及时与集控中心联系,接受并执行集控中心转发的正式操作命令。操作队执行完现场操作任务后,应及时向集控中心汇报。
B 对地调范围的运行操作:操作队运行人员到达现场做好操作准备后,及时与地调或集控中心联系,接受并执行地调下达或集控中心转达的正式操作命令。操作队执行完现场操作任务后,应及时向地调或集控中心汇报。
4)特殊情况下,无人值班现场的集控中心、操作队正值及以上资格的运行人员可以不通过集控中心直接接受调度下达的操作指令,或执行其他应急操作。但在操作过后,应及时将相关操作情况及时汇报集控中心。
5)特殊情况包括以下4种异常情况:
A 事故情况;
B 集控中心与调度部门、或与操作队通信联系中断的情况;
C 集控中心集控系统对无人值班站监控及远主遥控功能失灵的情况,无人值班站综自设备中断的情况;
D 重大灾害天气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
3 集控中心职责
3.1 有权接受调度指令的集控中心值班员,均须经相应调度部门的《调度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集控中心主要工作范围:负责利用集控系统监视所辖变电站设备运行情况,做好各种有关记录。利用图像监视设备,对所辖变电站进行设备和安全远方巡视。
3。3 负责接受、转发各级调度指令.根据调度命令对所辖变电站进行单一远方遥控操作、事故处理。
3.4 发现无人值班站事故或异常时,应立即向相关调度部门汇报,并按调度指令做相应的应急处理,如远方遥控断开关隔离故障点等操作,必要时通知相关操作队到现场检查和处理故障,并将现场检查、处理结果和监控信息结果进行核对汇总后及时汇报相关调度部门。遇有火警、安防告警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操作队及有关部门。
3.5 负责所辖变电站的工作票办理、接到停电工作和操作计划,及时向操作队转达.并掌握所辖变电站的工作票履行情况。
3。6 负责管辖变电站的电压、无功远方调控工作。
3.7 定期和及时对所监控的各变电站进行运行分析.
3。8 所辖变电站新建、扩建、改造及设备检修后,协同现场进行“五遥"功能的验收工作。
3.9 掌握所辖变电站的现场设备缺陷情况。必要时向操作队通报各站运行方式变化、异常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
4 母子集控站的职责
4。1 母子集控站中的母站(一般为220千伏本站)的职责同于有人值班变电站。
4.2 母子集控站对管辖子站的运行管理职责分为两个方面:在远方监测监控方面同于集控中心,在日常巡视巡检和现场操作方面同于操作队.
5 集控中心岗位设置及人员岗位职责
5。1 岗位设置
5.1.1 集控中心岗位设置:站长、值班长、正值、副值。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副站长。
5。1.2 集控中心岗位值班员(当值监盘人员)均应为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具备正值及以上资格的正值值班员。
5。1.3 集控中心当值的监盘人员均为正值,每值须保证两名正值及以上的运行值班人员当值,每值应确定一名为主值.
5.2 人员岗位职责
5。2。1 站长岗位职责
1)站长是集控中心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受控站的设备、集控中心人员和安全经济运行等生产活动,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组织本站的政治和业务学习,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做好政治思想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3)编制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执行.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负责和组织各种总结、报表的按时填报。
4)负责审阅检查两票、各种记录。
5)负责组织安全活动运行分析。
6)参与所辖变电站范围内的事故调查,主持本集控中心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提出反事故措施和方案。
7)组织特殊状态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
8)组织或参与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及相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的验收。
9)站长离岗期间副站长履行站长职责。(或由站长指定一名值班长履行站长职责)。
5.2.2 值班长岗位职责
1)值班长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当班的全面工作,带领本值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值安全运行的负责人。
2)全面负责本值运行管理工作,包括倒闸操作、巡视检查、异常控制、工作票办理、事故处理等日常运行工作.
3)组织当班的事故预想、运行分析、各种危险点预控以及当班培训等工作。
4)负责审查当班的操作票、运行日志等相关记录.
5)组织、协调、指挥本班人员、现场操作队运行人员协同执行各级调度的操作指令.
6)负责组织编写本值出现的事故经过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7)参与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及相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的验收。
5。2。3 正值(主值)岗位职责
集控中心正值(主值)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当值值班长完成本值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监视所辖变电站设备运行状况、负荷变化及各种信号情况,作好有关记录。
3)在值班长监护下按照调度命令执行所辖变电站远方控制操作、异常控制和事故处理。
4)负责接受调度命令,监护副值进行相关操作,需要时向相关操作队转达并做好记录。
5)负责填写当值运行日志等有关记录.履行工作票相关手续.
6)参与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及相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的验收。
7)负责档案资料管理。
5.2。4 副值岗位职责
副值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当值值班长完成本值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监视所辖变电站设备运行状况、负荷变化及各种信号情况,作好有关记录。
3)在值班长或正值(主值)的监护下按照调度命令执行所辖变电站远方控制操作、异常控制和事故处理。
4)负责接受调度通知,需要时向相关操作队转达并做好记录。
5)负责填写当值运行日志等有关记录。填写相关操作票。
6)参与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及相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的验收.
7)负责集控中心各种工器具、办公用品、消防用具等物品管理,搞好文明生产.
5.2。5 安全员(兼职)岗位职责
1)协助站长开展安全活动,对本站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2)监督贯彻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3)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组织站内的安全活动及分析站内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4)遇有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提出反事故措施,并参加现场安全监督.
5)参与事故障碍、重大异常情况调查,编写事故分析上报相关部门.
6)协助站长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7)定期对在用的安全工器具使用、保管及个人安全防护、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8)协助站长组织本集控中心的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及预控等工作。
5.2.6 培训员(兼职)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月度培训计划,落实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技术讲课。
2)负责定期审查各种培训记录。
3)负责建立、管理个人培训档案。
6 运行管理
6。1 运行管理
6.1.1 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应能对所辖各无人值班站实行监控,实现防火和防盗自动报警和远程遥视图像监控。宜逐步实现对风机、照明等辅助设备的遥控.
6。1。2 集控中心应具有实用化的微机变电运行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档案资料、记录、两票管理、设备缺陷和巡视管理等的微机化。
6.1.3 在接受和转发调度命令时应启用录音设备。
6.1.4 当集控中心运行人员发现或得知有无人值班站发生事故、重大异常、人为破坏、灾害性天气的重大影响、监控设备通讯中断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相关操作队和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6。1。5 集控中心的行政及专业管理隶属于变电运地部门集控中心的行政及专业管理隶属于变电运行部门,在运行操作方面听从调度指挥。集控中心运行人员配置,应满足至少2个无人值班站同时有操作和监控值班的需要。
6.1。5 集控中心应具有完备的钥匙管理办法,对无人值班变电站门锁的管理,宜逐步实现统一的可变使用权姢式的电子锁具。
6。1。6 集控设备不得安装与生产运行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与运行无关的工作。
6。2 值班制度
6.2。1 值班人员每班连续值班时间不应大于48小时。
6.2.2 集控中心实行监盘制,监控室任何时间均应保持有人值班。
6。2。3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正值资格后方能上岗。
6。2。4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值班岗位标志。
6.2。5 非值班人员不经当班许可,不准进入集控室。
6。2。6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按省公司、调度部门或供电公司要求,恢复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有(少)人值班模式。
1)集控中心因通信故障与上级调度联系中断;
2)集控中心对无人值班变电站监控功能失灵,无法监视无人值班站设备运行状态;
3)省公司或所在地级供电公司全部进入应急状态,发布有电网预警时;
4)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大雾、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高级别预警,可能对电网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5)由于恶劣天气已造成所在地区220千伏电网出现多起电网跳闸事故,并且恶劣天气尚未完全结束;
6)因电网检修等原因造成局部电网运行方式薄弱,根据调度部门要求加强运行值班的;
7)站内设备运行不可靠,短期内多次出现同类型异常或故障,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加强监视的。
6。3 交接班制度
6。3。1 运行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办理完交接班手续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6。3。2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进入集控室,在集控机前履行交接班手续.
6。3.3 遇有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时交接班应推延进行.
6。3.4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工作.
6.3。5 完成交接手续后,交接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手写签名.
6.3。6 交接班的主要内容:
1)所控各站的运行方式、系统潮流、负荷情况、值班日志等。
2)接班人员未当值期间的主要运行工作情况。
3)倒闸操作执行情况及未完成的操作任务.
4)当班办理工作票情况,交接时使用中的工作票.
5)所辖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的工作情况.
6)各站设备缺陷、异常运行、事故处理情况.
7)各站使用中的接地线(地刀)、装设地点.
8)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
9)上级有关通知、指令等
10)当值记录、相关技术资料、各种文件完整齐全,定置存放.
11)集控系统、综合报警(防火、防盗及图像监控)系统工作情况。
12)生产办公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
6。4 巡视检查制度
6.4.1 集控中心运行人员应利用集控系统(监控系统)、图像监控系统对所辖变电站定期进行巡视检查。
运行人员使用集控系统对所辖变电站进行日常巡视,每日至少二次。使用遥视系统对所辖变电站环境、安保情况进行巡视,每日至少一至二次。
6.4。2 每次巡视的情况应填写相应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操作队等相关单位.
6.4.3 集控系统巡视内容包括:各变电站主画面、遥信、遥测信息,告警事项,异常信号等。
6。4。4 遥视系统巡视内容包括:各变电站所有视频画面、安防报警信息。
6。4。5 遇有下列情况,应根据需要增加巡视次数或及时进行特殊巡视:
1)大风、雷雨、冰雹、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2)特殊运行方式下;
3)设备异常及事故情况下;
4)重要保电工作期间;
5)新设备试运行期间或重大设备变动后;
6)高峰负荷时。
6。4.6 集控系统因故退出运行或收不到变电站远动信息、遥视系统失灵时,应通知操作队增加到现场巡视次数。
6.5 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
6。5。1 设备异常及事故时,集控中心应及时汇报当值调度,并通知操作队。操作队现场检查完毕,将检查情况汇报调度并通报集控中心。
6.5。2 事故及异常处理应在调度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值班人员进行的操作,应及时向操作队通报.
6.5.3 集控中心可不待调度命令,依据现场运行规程或事故处理预案,通过遥控开关断合等操作将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但过后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并安排操作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7 安全管理
7.1 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
7。1。1 集控中心每年制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提出实现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按期对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7。1.2 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写出自查总结报告。对于自查和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组织整改落实。
7。1.3 每周应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每月一次综合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应做好记录,站长每月审查一次。
7。1。4 集控中心应对无人值班可能发生的特殊状态制定事故预案、应急方案,并经上级部门上审核批准。集控中心应根据电网及变电站接线、设备情况组织运行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
7.1.5 安全活动、运行分析主要内容如下:
1)分析发现的异常、障碍和事故。
2)对存在的不安全现象进行分析。
3)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分析。
4)学习上级事故通报和有关安全文件。
5) 两票执行情况。
6) 针对安全生产的簿弱环节,结合季节特点和设备状况,制定安全措施和反事故措施.
7.2 倒闸操作及操作票管理
7。2.1 倒闸操作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变电运行规程》、《调度运行规程》等相关运行管理规定。
7。2。2 倒闸操作票的填写、执行,遵守河南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操作票按月顺序编号装订,封面上有统计数字,保存期为一年。
7.2.3 运行人员在接收、转达调度命令和操作计划时,应进行复诵、核对并录音,同时做好记录。
7。2.4 对可以远方遥控执行的倒闸操作应实行监护制度,倒闸操作票由执行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核。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正常执行遥控操作时,应通知操作队到现场进行操作。
7。2。5 遥控操作应经防误闭锁功能检验,对电动刀闸执行遥控操作时,必须具备强制闭锁功能.操作结束后,向调度汇报。
7.2.6 对需要远方及现场协同完成的操作,由集控中心运行人员统一协调.对需要现场执行的倒闸操作,集控中心接到调度命令后应及时通知操作队。集控中心、操作队之间的协调联系,需由正值及以上人员进行.
7。2.6 集控中心运行人员在得知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有操作时,须做好(检查)禁止集控中心遥控操作该无人值班站相关设备的措施。
7。2。7 集控中心运行人员收到操作队操作结束的通报后,应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核对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方式,并对现场安全措施、接地线装拆情况进行记录。
7。2.8 对需要检修人员进行的倒闸操作,须经集控中心运行人员许可.
1)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检修人员可进行220千伏及以下由热备用转检修或检修转热备用的操作。
2)倒闸操作中的协调联系,须在集控中心运行人员和检修操作监护人之间进行。
3)操作结束后,由集控中心运行人员统一向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
7.2。9 现场有操作时,集控中心运行人员若发现疑问应立即告知现场操作队运行人员,并终止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现场操作,排除疑问后方可继续.
7。3 工作票管理
7。3。1工作票的填写和履行,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省公司和本公司的《两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工作票应按月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封面上有统计数字,保存期为一年。
7.3.2履行工作票专家系统和MIS网传递的工作票,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收到人可以打印签名以外,履行工作许可、延期、工作间断、终结手续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必须手工签名.
7。3.3 第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天送达,第二种工作票应事先通知集控中心。
7.3。4 值班员收到工作票以后,应及时审核登记.发现有误或有疑问,及时与签发人联系.
7.4 防误装置管理
7.4.1 无人值班变电站防误装置的管理由应明确相关部门管理,其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巡视、维护、检修等工作.
7。4。2 相关人员在对无人值班变电站防误装置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前,应事先汇报集控中心并得到当值值长的同意,相关工作结束后,也应及时向集控中心汇报。
8 技术资料管理
8.1 应具备的规程及管理制度
8.1.1 国网公司规程及行业标准
⑴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⑵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⑶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
⑷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⑸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运行规范》
⑹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
⑺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⑻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⑼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⑽ 国家电网公司《电气事故处理规范》
⑾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
⑿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8。1。2 省公司规程及管理制度:
⑴ 《河南电力调度规程》
⑵ 《河南省电力公司集控中心运行管理规范》(试行)
⑶ 《河南省电力公司操作队运行管理规范》(试行)
⑷ 《河南省电力公司集控中心、操作队及无人值班站建设及设备配置标准》
⑸ 《河南电网220千伏集控中心及无人值班变电站调度运行管理规定》(试行)(调〔2009〕9号)
8。1。3 本单位规程及管理制度:
⑴ 变电站运行管理规程
⑵ 变电运行规程
⑶ 变电检修规程
⑷ 地调调度规程
⑸ 管辖220千伏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⑹ 管辖变电站典型操作票
8。1。4 上级下发的相关技术及管理文件。
8。2 档案管理
8.2.1 原始资料档案:
⑴ 集控系统使用说明书
⑵ 遥视系统使用说明书
⑶ 五防系统使用说明书
⑷ 交接传动试验记录
8.2。2 运行综合档案:
⑴ 值班记录
⑵ 辖站保护方案及定值变更通知单
⑶ 集控设备检验记录
⑷ 管辖变电站事故、障碍、异常记录
⑸ 事故跳闸记录
⑹ 接地线装、拆记录
8.2.3 设备单元档案:
在MIS上保存的各种记录、修试报告,可作为设备单元档案的相关部分。
8。2.4 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⑴ 各级培训工作计划
⑵ 值班员定岗或岗位调整通知等文件
⑶ 值班员的各种考试成绩表
⑷ 新学员的师徒合同
8。3 图表管理
8.3。1 集控中心应有的图表:
⑴ 所辖各变电站一次接线图
⑵ 所辖各变电站继电保护配置图
⑶ 供电区一次系统图
⑷ 有关调度人员名单、所辖操作队运行人员名单
⑸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⑹ 管辖变电站事故拉闸顺序表
⑺ 管辖变电站间隔最小允许电流表
⑻ 变电站各型开关允许事故开闸次数表
⑼ 紧急使用电话号码表
8.4 记录管理
8.4。1 集控中心应配置以下记录:
以下记录可以利用MIS系统完成:
⑴ 值班记录
⑵ 设备缺陷记录
⑶ 集控设备检验记录
⑷ 防误闭锁解锁记录
⑸ 开关事故跳闸记录
⑹ 事故障碍异常记录
⑺ 接地线装、拆记录
以下记录应手写完成:
⑴ 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记录
⑵ 事故预想记录
⑶ 反事故演习记录
⑷ 技术问答记录
9 设备管理
9.1 缺陷管理
9.1.1 集控中心设备包括集控系统、遥视系统、五防系统、安防系统、调度交换机等。
9。1.2 集控中心设备出现缺陷时应按各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发现集控中心设备的缺陷应在生产MIS做好记录,影响运行时应及时通知调度、操作队及相关部门。
9。2 设备验收
9.2.1 值班人员负责对集控中心设备进行验收。
9.2.2 现场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负责配合现场人员对五遥、安防信息进行核对及相关传动验收。
10 岗位培训
10。1 培训一般规定
10。1。1 集控中心运行人员须经过变电运行专业培训上岗考试,具备220千伏变电站操作队运行岗位资格,方能担当相应岗位工作。有权接受调度指令的运行人员,须经过《调度规程》考试。离岗三个月以上者,需经过培训并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相应的岗位工作.
10.1。2 按期完成年度培训计划,由站长或培训员(专责工程师)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
10.1。3 集控中心应定期组织运行人员学习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运行情况、倒闸操作技术、事故处理等内容.
10。2 培训标准
10。2.1 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基本结构,原理、性能以及设备运行、维护注意事项.
10.2.2 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运行方式和一次接线,熟悉二次设备接线。
10.2.3 能审核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检修、试验、检测记录,能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巡视结果分析设备健康情况,掌握设备缺陷和运行薄弱环节。
10。2。4 掌握和正确执行相关调度、运行、安全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工程,熟练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10。2.5 熟练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倒闸操作技术,熟知每项操作的目的。
10。2。6 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事故和异常时,能根据仪表、继电保护信号指示和设备异常状态,正确判断故障范围,做至迅速、正确处理故障.
11 变电站设备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的管理
11。1 管辖变电站设备投运前,集控中心应负责对集控系统变动情况、微机五防系统变动情况进行验收。
11.2 管辖变电站保护装置、自动化系统、信号及开关传动,现场应与集控系统同步进行。集控中心负责集控系统信息、信号核对,并对遥控、遥调方面的传动进行验收.
11。3 管辖变电站遥视系统、安防系统的验收传动,现场应与集控中心配合进行。集控中心负责进行主站系统的信息、信号核对,并进行遥控方面的传动验收。
11。4 新设备启动及试运行:
11。5 新设备进入试运行阶段,集控系统显示的设备状态与试运行方案保持一致。
11。6 新设备试运行应安排操作队在现场进行试运行操作,对于可以实现远方操作的部分操作,可由集控中心在远方进行操作,但在相关操作票中应预以明确.当集控中心远方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操作队,由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11.7 试运行结束,集控中心与操作队应全面核对设备位置和相关信号。
附录A:名词术语解释(资料性附录)
下述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A1集控中心:
也称无人值班站远方监控中心。利用集控系统对所管辖的对无人值班站实行远方“五遥”的监视、遥控操作等工作职能,具备相应的技术及设备管理规范的机构。
按照河南电网“区域集控规划”,集控中心一般设在220千伏变电站,也可根据情况设于500千伏变电站或其他地点.集控中心行政上隶属于变电工区领导。
A2 操作队:
也称维操队。负责对所管辖无人值班子站进行日常巡视巡检、现场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外理、设备定期试验轮换等运行管理及文明生产职能。具备相应的技术及设备管理规范的机构.
A3 无人值班变电站:
(包括有人值守变电站)。在集控中心的管辖范围内、具备向集控中心上传相关设备其运行情况的“五遥”远动功能,站内不调置固定运地维护值班岗位,由集控中心管辖并负责完成运行工作、由操作队对其进行现场操作和巡视巡检工作的变电站,包括远方子站及本站子站.
A4 少人值班变电站:
在集控中心管辖范围内,因运行需要或相关特殊情况等原因,配置少量的人员进行部分运行工作的变电站。
A5 母子集控站:
简称母子站。有人值班变电站(母站)利用少数无人值班变电站(子站)的综自系统设在本站的远方显示终端对其完成远方“四遥”功能,并对其进行现场操作及巡视巡检,以及完成其他运行工作职能。母站一般设在所管辖子站附近的220千伏变电站。
A6综自设备:
也称综自系统。无人值班子站具备“四遥”功能的变电站二次自动化设备。
A7 集控系统:
也称集控中心监控系统。集控中心集控室内用以对所辖子站进行“四遥”监控操作的自动化设备.
- 25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