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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村村通mmds平台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6603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70 大小:3.0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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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村村通mmds平台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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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市广播电视村村通MMDS平台 **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制 二○○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A 说 明 5 B 招标文件说明 6 C 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7 D、开标、评标及定标 9 E 授予合同 9 第三部分. 设备采购一览表 9 一、 包号1:数字电视及光传输专用设备 9 二、 包号2:发射传输设备 9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9 一、 概述 9 二、 总体设计要求 9 三、 遵循标准 9 四、 频谱规划 9 五、 节目规划 9 六、 系统框图 9 七、 招标设备技术要求 9 第五部分. 伴随服务及其它要求 9 一、 工程实施 9 二、 技术培训 9 三、 售后服务 9 四、 应急补救 9 五、 其它要求 9 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9 政府采购合同 9 第七部分. 附件 9 附件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9 附件2:投标函格式 9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 9 附件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9 附件5:开标一览表格式 9 附件6:设备报价明细表格式 9 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9 附件8: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9 附件9:服务偏离表格式 9 附件10:设备销售业绩表格式 9 附件11: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 9 附件12:制造商家授权书格式 9 第八部分. 评标标准 9 一、 项目评标标准内容 9 二、 附表:评审打分对照表格式 9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市广播电视村村通MMDS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内容:**市广播电视村村通MMDS平台项目。 三、 合格投标人: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3条。 四、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2日至9月23日17时(正常上班时间)。 五、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组。 六、 招标文件售价:肆佰元/份(售出不退,投标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七、 投标开始时间:2008年9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 八、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9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40分。 九、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第二包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一、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十二、 标前答疑时间及地点:无。 十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公司出具的介绍函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一年内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注册过的,可以只提供介绍函原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 1.3 本招标结果区县可以参照执行。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需要采购广播电视村村通MMDS平台项目的**市广播电视局。 2.2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 “招标方”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3.1.1 具有本次招标设备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国内经销商家,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1.2 经销商家必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详见“设备采购一览表”备注要求)。 3.1.3 投标的广播电视类的产品须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入网认证证书。 3.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3.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8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 标前集中答疑:无 B 招标文件说明 6. 概述 6.1 本招标文件阐明了投标人所需提供项目范围和招标投标的程序,是本次招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投标得分、投标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7.1 投标邀请函; 7.2 投标人须知; 7.3 技术规格及要求; 7.4 合同主要条款; 7.5 附件; 7.6 评标标准。 8.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权利,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 8.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五天前以书面形式传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且参加了投标,将视同为投标人全部认同了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须严格遵照执行。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书面(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或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还将在**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招标文件”对应标书处即时予以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下载。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通知。投标人不得以没有回复确认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 8.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8.5 招标文件有多次澄清或修改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 C 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及准确标注投标文件页码后装订成册,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缺少下列任何一项文件,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无效的风险。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9.1.1 封面(封面必须标明“投标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附件1”)。 9.1.2 评审打分对照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评标标准”中的“附表”)。 9.1.3 目录(必须提供,每项目录内容均须标注页码)。 9.1.4 投标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2”)。 9.1.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3”)。 9.1.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4”。附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证明等相关文件)。 9.1.7 设备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6)。 9.1.8 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7)。 9.1.9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8”)。 9.1.10 服务偏离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9”)。 9.1.11 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必须书面承诺)。 9.1.12 设备销售业绩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0”)。 9.1.13 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1”)。 9.1.14 其他文件(如设备图片资料、权威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或测试报告等)。 9.1.15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2 投标文件应为不褪色打印文本,将所有书面材料以A4幅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如本文件表格中的栏目设计不够,投标人可按照同一格式自制表格填写。为便于评审,总体格式不得改变。 1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为打印文本,并应按相关格式要求盖章(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应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出具。 10.3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本次招标的货物为两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招标文件中的一个包或两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包中的货物全部投报,否则投标无效。第一包最高限价为322万元,第二包最高限价为62万元。投标须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投标报价必须低于市场平均价。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金额及投标总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对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3 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应是指所有货物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包括材料费、生产、运费、装卸、保险、资金利息、送检、安装、调试、培训费(占投标价的3%)、保修期内的维护、各种税费等产品交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11.4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或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顺序制作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证明文件,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无效的风险。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证明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12.1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要求包括: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经济实力、人力、技术能力等,至少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1.1 经国家有关部门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机构代码证。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 12.1.2 投标广播电视类的产品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入网认证证书。 12.1.3 所投设备的授权证明文件。 12.1.4 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同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出示原件)。 12.1.1 上年度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财务报表(主要为资产负债表)。 12.1.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12.2 业绩证明。提供近三年以来(2006.1.1-至今) 省级和省会城市广电系统的类似成功项目合同复印件和加盖鲜章的用户报告证明文件。以及主要用户名单(含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9:00-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保证金金额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组办理相应手续。 评标会结束后,对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履行合同完毕后无息全额退还;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无息全额退还;对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退回采购中心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当场退还。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3.1 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13.2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材料投标或谋取中标的。 13.3 投标人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的。 13.4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没有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 13.5 投标人明知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投标(陪标)的。 13.6 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 14. 投标文件的编写与密封 14.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等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本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装订,“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每本投标文件装订方式应为左侧装订。除本文件特别说明外,投标文件(含正、副本及开标一标表)以外的其它资料一般不作为评审依据。 14.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每本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人名称(封面格式见“附件1”)。 14.3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5”)分别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或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均应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14.4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字样。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且在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15.2 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D、开标、评标及定标 16. 开标 16.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等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及有关监督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16.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上委托的代理人本人,且必须在开标前到**市采购中心三楼招标采购组报道。如未按时报到,将被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16.3 开标时,由招标人当众展示给所有投标人或投标人自主推荐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16.4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按开标一览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份数、所投包号(如有)、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6.5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表,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上委托的代理人本人(可检查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签字确认。 17. 评标 17.1 评标委员会组建 17.1.1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 17.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法律规定的职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并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17.2 评标原则和方法 17.2.1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7.2.2 本次招标的两个包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详见“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7.3 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依照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 17.3.1 资格性检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对照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 符合性检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对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 ★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书的内容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技术、培训、服务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符合性检查中只要有一项存在重大负偏离,则作无效标处理。 ★★ 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A、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志、密封、签署、盖章,或投标文件数量不齐的,或投标文件无正本的; C、未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3条所规定); D、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E、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页码,或未按顺序编制投标文件的; F、未按要求单独封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和开标一览表的; G、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报价的; H、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 I、投标报价超过该包最高限价(预算控制价)的; J、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K、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L、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M、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3.3 评标委员会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A、投标文件中同一列项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17.3.4 投标文件的澄清 A、评标委员会有权书面要求(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作出澄清。澄清的问题须作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可拒绝该投标。 C、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17.3.5 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A、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B、对漏(缺)报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为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数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属重大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多报项及赠送项一般不作为评审因素。 C、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D、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三家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E、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标日期和地点,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评标方法,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授标建议。 18. 定标 18.1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结果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招标人对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不予解释。 18.2 中标人如果放弃中标,招标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予退还保证金,还须向招标方缴纳其中标报价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的差价款。 19.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19.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在项目的公告时间和程序符合规定的基础上,招标人将报告市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如果经过批准,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人将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继续实施采购。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原投标文件变更为谈判文件,原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不变。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1.1 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没有批准采购方式变更的,本次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2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19.3 投标人若不同意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招标人宣布变更采购方式的同时书面说明,未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同意变更。 20. 投标人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 20.1 实行资格后审,购买了招标文件不等于就是合格的投标人。 20.2 唱标行为本身不作为证明投标文件有效的依据。 20.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4 在开标直至宣布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 20.5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投标人的投标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20.6 本招标文件的未尽事项,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E 授予合同 21. 中标通知 21.1 招标结果公告时间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1.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1.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中标供应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保证金。 22. 签订合同 22.1 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2.2 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以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及其它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标方可以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在此种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顺序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22.3 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22.4 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将合同转与其他单位。 22.5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6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23. 恶意行为的处理细则 23.1 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货物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23.2 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招标人将首先做出没收该投标人全额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同时,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23.3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但质疑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第三部分. 设备采购一览表 一、 包号1:数字电视及光传输专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数字卫星接收机 台 33 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2 编码器 台 54 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3 复用器 台 4 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4 独立加扰器 台 4 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5 QPSK调制器 台 13 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6 QAM调制器 台 1 7 QAM解调器 台 9 8 DTV前端统一网管软件 套 1 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9 1550nm外调制光发射机 台 2 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10 14dBm 1550nm光放大器 台 3 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11 16dBm 1550nm光放大器 台 2   12 17dBm 1550nm光放大器 台 5   13 18dBm 1550nm光放大器 台 1   14 20dBm 1550nm光放大器 台 1   15 21dBm 1550nm光放大器 台 1   16 室内型光接收机 台 7 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17 室内型光接收机 台 2   18 色散补偿模块 台 1   19 光开关 台 3   20 光传输网管设备 台 11 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21 1*2 光分路器 台 8 1U19"机架式 22 1*3 光分路器 台 2 1U19"机架式 23 1*4光分路器 台 1 1U19"机架式 24 以太网交换机 台 3 华为24口10M/100M 25 TYGT601045-KJ世纪人机柜 台 6 含安装包1设备的电源模块等机柜附件 26 HP服务器 台 2   27 HP PC 工作站 台 4   28 UH11-0100L UPS电源机头 台 1   29 Binsure 12V/100AH电池 个 20   30 BT-20电池柜 个 1   31 BTA-32电源配电柜 个 1 ABB 空气开关、32 回路 32 安装所需附件设备 套 1 二、 包号2:发射传输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数字MMDS宽带发射机 台 12 50W(模拟功率)。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 2 13dBi全向缝隙天线 付 12 4 安装所需附件设备 套 12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一、 概述 **市地处山区,针对广大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的特点,采用MMDS系统的方式建立无线数字电视覆盖网进行覆盖,无线数字电视地理气候环境的限制小、价格便宜、使用方便、维护简单、运行成本低等特点,通过无线数字电视的覆盖,使**市95%的乡镇都可以收看到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使广大农民都能享受对现代化的信息服务。 广电行业是国家大力发展、积极引导并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和参与的行业,立足于服务农村、农业和农民。建设**市无线数字MMDS系统,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成果,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逐步消灭“盲区”,增加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丰富服务“三农”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建立健全“村村通”工作的长效机制,较好地形成全市广播电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有效地促进广电事业和产业的双发展。 二、 总体设计要求 2.1 开放式标准化设计 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及广电总局制定的相关行业标准和规定,若没有国内标准,应符合相关国际标准。系统应有极强的可扩展性、能够实现可预见的平滑升级。系统须采用开放式设计,保证各大厂商设备、系统的良好集成性能。 2.2 安全、可靠性 系统须建设成为电信级运营平台,每年可靠运行时间比要达到99.9%以上;系统须有效地杜绝、限制黑客非法进入系统,保证系统安全;系统须保证不留任何能够控制、限制或不利于招标人的软件设置;接收系统须经过长时间、多用户的实际应用考验,可以有效实现用户控制,杜绝非法收视。 2.3 可管理性 系统须具备健全的网管功能,可对网络、设备、进行实时全面的监测和控制;可对业务、用户进行方便快捷的查询和管理。 2.4 先进性 系统所选设备在其领域内须具备先进性;系统功能、性能须充分显示数字电视的优势,明显优于现有模拟电视。 2.5 实用性 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应符合中国国情,充分考虑招标方有线网络数字化发展的需要和市场情况,设计性能价格比最佳的系统。随着国内技术标准化进程逐步进行,自有版权技术的不断涌现,系统要保证符合国标和对相关技术的兼容应用。 2.6 适用性 针对四川**市的实际情况,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如何与原有系统的衔接改造与过渡的技术方案。 三、 遵循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方案和设备应满足主要标准。系统须满足在平台建设中出台的相关国内新标准;国内没有标准的参照相应国际标准。对当前正在制定的国内标准,应有相应的承诺,在标准出台后能够平稳接轨;若不能平稳接轨,则应有免费更换系统设备使至符合新标准的承诺。 相关标准规范: GY/T 170-2001 《有线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与调制规范》 GY/T 106-1999 《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GY/Z 174-2001 《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 GY/Z 175-2001 《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规范》 GY/T 148-2000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技术要求》 GY/T 158-2000 《演播室数字音频信号接口》 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 GY/T 161-2000 《数字电视附属数据空间内数字音频和辅助数据的传输规范》 GY/T 163-2000 《数字电视附属数据空间内时间码和控制码的传输格式》 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 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 GY/T 167-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的同步基准信号》 GY/T 180-2001 《HFC网络上行传输物理通道技术规范》 GB/T 16694-1996 《智能卡接口规范》 GB/T 17975.1-2000 《信息技术 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1部分系统》 GB/T 17975.2-2000 《信息技术 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2部分视频》 GB/T 17975.3-2001 《信息技术 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3部分音频》 GB/T 17881-1999 《广播电视光缆干线同步数字体系(SDH)传输接口技术规范》 GB/T 17975-2000 《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 GB/T 17953-2000 《4:2:2数字分量图像信号的接口》 ISO7816 《智能卡接口规范》 ISO/IEC 11172 《MPEG-1运动图象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 ISO/IEC 13818 《MPEG-2运动图象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 符合2003年4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发行的 《有线数字电视暂行技术要求文件汇编》 《用户管理系统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技术要求》(暂行) 《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系统、视频和音频部分的实施指南》(暂行) 《有线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系统应用指南》(暂行) 《有线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应用指南》(暂行) 《有线数字电视电子节目指南指导性意见》(暂行) 《有线数字电视中间件指导性意见》(暂行) 《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和遥控器功能实施指导意见》(暂行) 《节目订购单和用户结帐单格式基本要求》(暂行) 《有线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入网技术要求和测评方法》(暂行) 《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用户管理系统入网技术要求和测评方法》(暂行) EN 300 429 DVB系统中的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DVB-C) EN 300 428 DVB系统中的服务信息(SI)规范(DVB-SI) TR 101 202 DVB数据广播执行指南(DVB-DATA) ETR 211 DVB服务信息(SI)的使用和执行指南(DVB-SI) EN 300 472 DVB的比特流中传送图文信息和规范(DVB-TXT) EN 301 192 数据广播的DVB规范(DVB-DATA) EN 50083-9 CATV/SMATV前端和DVB/MPEG-2传输流同类专业设备和接口(DVB-PI) EN 50221 关于条件接收和其它DVB解码器应用的通用接口规范(DVB-CI) TS 102 201 DVB IRD的接口技术规范(DVB-IRD) TS 101 197 DVB系统中同时加密(simul crypt)的技术规范(DVB-SIM) TS 103 197.V1.1.1 同密接口 ETR 289 通用加扰系统描述(DVB-CS) ETR 154 MPEG-2系统、视频和音频在卫星、有线和地面广播应用中的实现指南(DVB-MPEG) ETS 300 707 电子节目指南,使用电子数据传送电视指南草案(DVB-EPG) ETS 300 743 DVB字幕系统(DVB-SUB) ETS 300 800 有线电视分配系统的交互通道(DVB-RCC) ETS 300 801 通过PSTN/ISDN的交互通道(DVB-RCT) ETS 300 802 DVB交互业务独立网络协议 (DVB-NIP) ETS 300 813 与PDH网络的DVB接口(DVB-PDH) ETS 300 814 与SDH网络的DVB接口(DVB-SDH) TR 300 815 DVB系统ATM信号处理指南(DVB-ATM) TR 101 200 DVB技术规范和标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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