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某银行总行营业办公楼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一册
招 标 人:中国某银行总行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招标编号:0706CNTIC-B04016/01
0706CNTIC-B04016/02
二○○四年六月
总目录
第一册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附 件
第二册
第七章 技术规格
第八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图纸
目 录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一、说 明 5
1. 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 5
2. 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6
3. 招投标费用 9
二、招标文件 9
4. 招标文件构成和语言 9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9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7. 投标的语言 10
8. 投标文件构成 10
9.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
10. 投标报价 13
11. 投标货币 13
12. 投标保证金 14
13. 投标有效期 14
14.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
16. 投标截止期 15
17. 迟交的投标文件 16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
五、开标与评标 16
19. 开标 16
20. 投标文件的澄清 16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17
22. 转换为单一货币(不适用) 18
23. 投标的评审 18
24. 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接触 23
六、授予合同 24
25. 合同授予标准 24
26. 授予合同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24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4
28. 中标通知书 24
29. 签订合同 24
30. 履约保证金 24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25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5
1、词语定义 25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7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7
4、图纸 28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8
5、工程师 28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28
7、项目经理 29
8、发包人工作 30
9、承包人工作 30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31
10、进度计划 31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31
12、暂停施工 31
13、工期延误 32
14、工程竣工 32
四、质量与检验 32
15、工程质量 32
16、检查和返工 33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33
18、重新检验 33
19、工程试车 34
五、安全施工 34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34
21、安全防护 35
22、事故处理 35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35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35
24、工程预付款 36
25、工程量的确认 36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36
七、材料设备供应 37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37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37
八、工程变更 38
29、工程设计变更 38
30、其他变更 38
31、确定变更价款 38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9
32、竣工验收 39
33、竣工结算 40
34、质量保修 40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41
35、违约 41
36、索赔 41
37、争议 42
十一、其他 42
38、工程分包 42
39、不可抗力 43
40、保险 43
41、担保 44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
44、合同解除 44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
46、合同份数 45
47、补充条款 45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45
第五章 合同格式 57
第六章 附 件 59
第二册(见另册)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八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图纸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 目:中国某银行总行营业办公楼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总承包
(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06CNTIC-B04016/01
0706CNTIC-B04016/02
日 期:2004年6月
1.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中国某银行总行营业办公楼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总承包提交密封投标。
2. 本次招标的内容和范围:
本次招标分01、02两个包。各包内容如下:
包号
系统名称
招标内容
01
(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2) 综合布线系统
(3) 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
(4) 智能一卡通系统
(5) 建筑智能化集成管理系统
本包的投标人应作为本项目的总承包商(以下称为项目承包商),负责:
l 本包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l 本项目的总体施工协调和管理、集成应用、验收及售后服务。
包号
系统名称
招标内容
02
安全防范系统包括: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2)入侵报警系统
(3)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
(4)巡更管理系统
(5)金库(保管箱库)防范系统
本包的投标人应作为本包系统的承包商(以下称为系统承包商),负责:
1)本包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l 服从项目承包商的协调和管理。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4年6月8日起至2004年6月14 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5.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请支付押金5000元/套。图纸应在投标截止日退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即退图纸押金。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未退还图纸,招标人将保留拒绝投标的权力。
截标时间:所有投标书须于2004年6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地点另行通知。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价的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4年6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机构名称: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详 细 地 址: 中国北京市西三环邮 编: 100089
联 系 人: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 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
1.1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某银行总行(以下简称农总行或发包人)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
项目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2 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l 中国某银行总行营业办公楼情况简介
中国某银行总行营业办公楼位于某街交汇处十字路口的东北侧,建筑面积127152平方米。农总行已购买,拟改建为今后的办公场所。具体项目情况见第二册技术规格。
2. 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2.2 合格的投标人及其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均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凡是被邀请的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集成商或供货商均可投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集成商或
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有五年以上从事本行业的经验。
(7)投标人具备可为本项目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相应的能力。
(8)本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如果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总承包中包括的各子系统的方案设计及准备外购或分包的所有设施和服务的主要项目,子系统如果分包应列出分包理由,给出分包子系统的推荐分包人,包括分包人详细名称以及向分包人提供货物的供应商的详细名称。对于分包的每一子系统,投标人只能推荐一个分包人,同时提供投标人与推荐分包人就本项目的合作协议原件,且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工作范围和法律责任。投标人应负责确保其推荐的分包人符合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且分包人提供的方案设计、任何设备、材料或服务符合第3章技术规范要求。分包人最终须经招标人批准,招标人保留在合同授予前,调整分包的子系统分包人及设备、材料的选择、调换、决定的权利。
2.2.2 作为项目承包商(第01包)的投标人除具备上述2.2.1条所列的资质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千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负总协调责任。
(3)近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实施三项(含)以上合同金额超过一千五百万元的智能化系统总承包工程(三年内已验收和两年内在建),并且其中至少有一项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4)如果投标人不是产品制造商,则必须提供由主要设备制造商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投标人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正本)。
(5)投标人推荐的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二千万元(含)以上的智能化系统总承包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工作业绩。
(6)以上所获资质均应在有效期内。
2.2.3 作为系统承包商(第02包)的投标人除具备上述2.2.1条所列的资质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准许证。
(3)近三年内在国内实施两项(含)以上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安防工程(三年内已验收和两年内在建)。
(4)如果投标人不是产品制造商,则必须提供由主要设备制造商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投标人采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正本)。
(5)投标人推荐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相关系统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安防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工作业绩。
(6)以上所获资质均应在有效期内。
2.2.4 投标人可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第01包的投标。
2.3 作为项目承包商(01包)的投标人的责任与义务
投标人作为该项目的承包商必须承诺在整个项目的施工期间接受招标人和土建总承包商对此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同时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根据国家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结合项目要求,根据标书提供的文件、图纸、说明及技术参数表,提出系统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中标后)。设计要先进、合理,并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2)负责本包系统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与验收以及项目施工与土建等其它专业施工的协调。提出合理的施工计划及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选派符合第2.2.2条要求的项目经理,并配备技术水平高、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
(3)根据标书基本技术要求,为本包系统提出最佳设备选型方案、确定设备技术指标、配置和数量。
(4)负责项目的联调和试运行。
(5)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项目验收方案,试运行一年后,在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验收。
(6)承包商应就其提供的本包系统和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对发包人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以及其它方面的技术培训。
(7)在保修期满后对本包系统和设备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扩容、设置替换、产品升级。
(8)与第02包的中标人签订系统配合协议,对其供货及安装等进行协调和管理。
2.4 作为系统承包商(02包)的投标人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标书基本技术要求,负责安防系统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中标后)和设备供货。
(2)负责本包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提出合理的安装施工计划及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选派符合第2.2.3条要求的项目经理,并配备技术水平高、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
(3)负责本包系统的联调和试运行,配合项目承包商进行项目总体调试。
(4)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制定本包系统验收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在本包系统具备验收条件时进行验收。
(5)就所提供的本包系统和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对发包人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以及其它方面的技术培训。
(6)在保证期满后对本包系统和设备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扩容、设置替换、产品升级。
(7)作为系统承包商,与项目承包商签订系统配合协议,并服从项目承包商的协调和管理。
3. 招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和语言
4.1 要求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附件
第二册
第七章 技术规格
第八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图纸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语言为中文。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邀请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10)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 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在售标后一周内组织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勘察,并于售标后两周内组织投标人进行招标答疑,答疑内容汇总后将做为招标文件的附件。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的语言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文件的组成(统一格式)
第一册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投标保证金(仅需一份原件)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5) 技术偏离表(若有,则自行编写)
商务偏离表(若有,则自行编写)
(6) 联合体协议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注明牵头方,及联合体各方均对此次投标承担单独和连带的责任。如果联合体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向招标方提供详细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不得变更任何投标条件和限制招标方的权利,并获得招标方的批准。此批准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履约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8) 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一: 公司简介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格式二: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格式三: 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格式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格式五: 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格式六: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格式七: 制造厂商的资格声明
格式八: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格式九: 最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当年的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格式十: 生产、销售、施工、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格式十一:投标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3C认证证书(如适用)
格式十二:投标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证书(复印件)
格式十三:ISO系列认证证书
(9)投标单位情况
第二册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第9条规定的内容及部分附件格式如下:
附件1:技术方案书
附件2:方案设计综合说明书和方案设计图纸
附件3-1: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
3-2:主要设备供货及安装周期(列时间表)
附件4-1: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证书)
4-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3:主要管理人员表
4-4:劳动力计划表
附件5: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附件6-1:主要施工设备表
6-2:主要检测仪器、仪表
附件7: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书
附件8-1:同类项目业绩表(盖章)
8-2:项目单位盖章的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8.2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8.2.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8.2.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9.1系统方案设计方案,应描述系统结构、组成和技术性能以及对系统扩展变更的评估;解释系统的整体概念、所用设备和软件、配置、品质、容量、分布、功能、操作方法、速度、精度和效果等。
9.2 系统原理图。
9.3各子系统设备、材料、配件的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等;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以证明系统符合招标书的要求,所供的设备、材料、配件的生产商应具备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制造商生产的标准产品系列,本次招标不接收未经定型生产的研制品或定制品。详细列明所有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生产厂商和产地等以备选用。
9.4 系统在环境方面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设备用电量及所需空间等数据。
9.5 工程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及验收标准与测试方法。
9.6 安全责任保证书。
9.7 用户操作人员培训计划。
9.8 质量保证和后期维护计划。
9.9 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资料。
9.10 施工组织工程管理设计及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的资料。
9.11 部分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商务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
10.2 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包括投标价格总汇总表和详细价格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0.3 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写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
10.4 投标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0.5 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提交可调整报价的投标文件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废标。
10.6 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投标人应对技术规范中所有子系统分别进行报价,总投标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方案及深化设计、供货(包括备品、备件)、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险、利润、税收(含进口环节的所有税费)、工程配合费用、风险以及工程完工的所有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包括对承包人在测试、预调试和调试方面的所有要求,以及完成工程所要求的许可证、批复和执照等的获得、维护、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缺陷修补以及招标文件可能规定的其它项目和服务等方面。投标文件需包括报价依据和详细的计算方法;须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的注册商标、产地说明、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10.7 本次招标的合同价采用固定价格(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参考价格以外),如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有变更,则根据投标价格做相应调整。
10.8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委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废标处理。
10.9 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安装费用报价,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版),并根据招标内容的范围进行投标报价。
10.10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 投标货币
11.1除非另有规定和许可,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2.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招标机构可接受的货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银行汇票、支票。
12.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2.1和12.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2.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按照本须知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原额退还投标人。
12.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原额退还。
12.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按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19.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六十(6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2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七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式两份(光盘、USB均可),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电子版应分别提交,其中技术偏差表和商务偏差表应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若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投标一览表》(正本)、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电子版按所投包号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5.2 信封表面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包号和“在___________________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5.3 信封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5.4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5.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6. 投标截止期
16.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
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16.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 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 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18.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8.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2.7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9. 开标
19.1 招标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9.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须知第18.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9.4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0.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在评标期间,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的错误等。
21.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1.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招标机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该证明不在有效期内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关键指标的。
22. 转换为单一货币(不适用)
23. 投标的评审
23.1 招标方根据招标货物特点组建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由招标方,技术,经济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23.2 评标原则。
评标根据招标文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令,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分别就实力、技术、价格进行评分,最终按综合得分次序排名。评标原则如下:
(1)综合评分分值为百分制。
(2)评分包括:公司实力得分,技术得分,评标价得分三部分组成。
(3)公司实力得分:满分30分。
在提交了招标文件要求的足够资质证明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确定公司实力评分标准(见后表一),并分别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最终汇总平均后得出。
(4)技术得分:满分50分。
在满足第二册技术规格并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后,技术部分进入打分。技术打分主要考虑因素(见后表二)。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一致通过的评分标准分别打分,汇总平均后得出。
(5)评标价得分:满分为20分。
评标价是经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审核修正后最终确定的,其中包括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为不合理报价,将作废标处理。在价格打分过程中,分值的计算将根据比价系数C的正负偏离值进行打分,系数C由综合平均价格获得(见后表三)。这一标准均在评标当天由评标委员会统一通过后执行。投标人的评标价将作为中标后签约金额的价格依据。
即:比价系数C = 投标单位合理报价之和/合理报价投标单位数
01包表一:投标人公司实力评分表(占总分的30%)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
企业资质
25
建设部系统集成专项设计甲级
10
无建设部系统集成专项设计甲级
0
建设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10
无建设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0
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一级
3
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二级
1
无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资质
0
有涉及国家保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2
无涉及国家保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0
2
注册资金
10
1000万元得6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一分
0-10
3
质量认证
8
获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
无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0
4
资信等级
7
3A
7
2A
3
1A及以下
0
5
企业生产历史
10
6年以上
6~10
5年以下
0~5
6
建筑智能化
相关专业
一级项目经理
10
15名以上项目经理
10
11-15名项目经理
8~9
6-10名项目经理
5~7
5名以下项目经理
0~4
7
派驻本工程的一级项目经理业绩
10
有1个2000万(含)以上项目经验得4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
0~10
8
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
10
有1个2000万(含)以上总承包项目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
0~10
9
同行业类似工程总承包案例(限:国家商业银行总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1500万元以上
10
有1个总承包项目得4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
0~10
10
满分
100分
合计
01包表二:投标人技术部分评分表(占总分的50%)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分值
得分
1
系统设计方案
综合布线系统
对招标技术需求的满足程度
7
0~7
方案的先进性
3
0~3
方案的可行性
3
0~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对招标技术需求的满足程度
7
0~7
方案的先进性
3
0~3
方案的可行性
3
0~3
智能一卡通系统
对招标技术需求的满足程度
4
0~4
方案的先进性
1
0~1
方案的可行性
1
0~1
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
对招标技术需求的满足程度
1
0~1
方案的先进性
1
0~1
方案的可行性
1
0~1
系统集成
对招标技术需求的满足程度
7
0~7
方案的先进性
3
0~3
方案的可行性
3
0~3
2
系统设备情况
综合布线系统
2
0~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4
0~4
智能一卡通系统
2
0~2
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
2
0~2
系统集成
2
0~2
3
供货时间
满足施工进度
4
1~4
不满足施工进度
0
4
培训方案
合理
4
3~4
比较合理
1~2
不合理
0
5
工程进度
合理
6
4~6
比较合理
1~3
不合理
0
6
施工组织设计
优
6
5~6
良
3~4
中
1~2
差
0
7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人员
10
1~4
售后服务体系
1~3
售后服务承诺
1~3
8
质保期
36个月及以上
6
6
24个月
4
24个月以下
0
9
设备保修内容
全
4
3~4
不全
0~2
10
满分
100
合计
01包表三 投标人评标价格评分表(占总分的20%)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为不合理报价,将作废标处理。随后根据有效投标确定比价系数C。
比价系数C= 投标单位合理报价之和/合理报价投标单位数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按比价系数C的偏离值计算(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 低于C的6% 范围内得分为100分;
2. 低于C的7%——9% 范围内得分 90分;
3. 低于C的10%——12% 范围内得分 80分;
4. 低于C的13%——15% 范围内得分 70分;
5. 低于C的16%——20% 范围内得分 60分;
6. 高于C的5% 范围内得分为85分;
7. 高于C的6%-10% 范围内得分为70分;
8. 高于C的11-15% 范围内得分为55分;
9. 高于C的16%——20% 范围内得分30分;
10. 在C的上下21% 范围以外得分0分。
02包表一:投标人公司实力评分表(占总分的30%)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
企业资质
15
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10
无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0
智能化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5
无智能化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0
2
注册资金
10
500万元得6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
0~10
3
质量认证
8
获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
无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0
4
资信等级
7
3A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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