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司(局)便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5)27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含新食品原料标签标示以及低聚果糖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你协会关于使用新食品原料的产品是否需要标示推荐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的咨询函(中乳协(20 15)47号)、关于低聚果糖在调制乳粉中使用问题的请示(中乳协(20 15)48号)均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关于预包装食品含新食品原料标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8771820 11)相关规定食用方法属于推荐标示内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预包装食品中含有限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若公告中明确要求在标签、说明书中标示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则应当按照相关公告要求进行标示若公告中有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要求但未要求在标签、说明书中标示的可以由食品生产企业自行选择是否标示。二、关于低聚果糖在调制乳粉中使用问题我委办公厅关于低聚果糖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3)118号)已明确低聚果糖使用有关问题该文件已主动公开。目前我委正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标准发布前应按照现行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专此函复。国獭司(信息公开形式依 申请公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