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郑州某智能化系统工程
招 标 人: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
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须 知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53707平方米
2
1.4
建设地点
郑州纵贯十二路与纵贯十三路之间,南临龙湖环路
3
1.2
工程名称
郑州某安防智能化系统工程
4
1.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1.楼宇可视对讲(含室内智能报警)系统
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3.周界报警系统
4.电子巡更系统
5.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6.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7
2.2
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90 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及落实情况
自筹
9
4.1
投标人
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智能化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10
15.1
投标有效期
10 日历天
11
16.1
投标保证金
数额: 壹 万元整
交付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现金或转账)
单位名称: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2
投标资料费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招标文件资料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13
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 2007 年 02 月 1 日
地点: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
招标答疑会
答疑时间:在收到投标人提交的疑问后三日内,招标人以书面进行答疑并发至每个投标人。本次招标不组织答疑会,如有必要另行通知
15
18.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二 份,副本 二 份,电子文本 一 份(光盘或U盘)
16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 2007 年 02 月 10 日 9:00 时正
地点: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
25.1
开标
开始时间: 2007 年02月 11 日 10:00时正
地点: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
18
有关招标活动的文电按下述地址联系:
名 称: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号金成东方国际505
联系人:
电 话: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郑州某位于郑东新区郑州纵贯十二路与纵贯十三路之间,南临龙湖环路;222户,总建筑面积约53707平方米。
楼宇可视对讲(含室内智能报警)系统为小区内的住户、物业管理部门提供了室内智能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和电控开关门等功能,每个小区来访者在进入小区时,经保安人员通过内部通讯系统联络确认后,由业主通过可视机确认,方可进入小区。在小区单元门口和双拼别墅门口处,再通过可视门口主机与室内业主联络,业主与来访者通话并从可视分机监视,确认许可后,业主开启电锁让来访者进入;室内分机的后端连接各种报警探头(如:紧急报警按钮、窗磁、门磁、煤气泄露报警探头等)构成每个室内报警系统;同时,门口主机、管理中心机与室内分机三方之间都可以双向通话。这一过程都在管理中心的监管下,并有信息记录储存。
1.2项目名称:郑州某智能化系统工程
1.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1.4项目地址:郑州纵贯十二路与纵贯十三路之间,南临龙湖环路
1.4招标编号:zkdxaf-2007-02
1.5招标范围及要求
1.5.1 本工程对下列范围进行招标:
1.5.1.1楼宇可视对讲(含室内智能报警)系统
1.5.1.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含电梯监控(1#2#4#5#7#公寓各两部电梯、3#三部电梯、6#公寓一部电梯)
1.5.1.3周界报警系统
1.5.1.4电子巡更系统
1.5.1.5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1.5.1.6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注:包含系统的所有管路、管线、电缆、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二年内无条件地提供人员培训、技术保障、整体系统工程及所有器材设备维护等。
1.5.2 招标要求
1.5.2.1 施工质量评定的标准和规范: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1.5.2.2 拟派施工管理班子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资金来源 :自筹
3. 投标资格
3.1 对投标人的要求
为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招标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3.1.1、智能化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
3.1.3、近3年内承担至少3项150万元以上的安防智能化弱电项目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 料;(开标时出具合同原件、用户反馈意见书原件、竣工工程验收意见书);
3.1.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1.6、提供投标授权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证、身份证(开标时带原件)
3.1.7、资质证书复印件;
3.1.8、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1.9、企业主要人员情况表;
3.1.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对安防智能化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设备的要求
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元器件和设备均为招标人指定范围内所选用的品牌和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是产品说明书、样本等。
3.2.1 产品样本及产品说明书、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部件及材料产地来源表等资料。
3.2.2 安防智能化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及设备有国家有关部门产品质量认证书;
3.2.3 安防智能化系统、背景音乐系及设备的国家电子产品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3.2.4 设备安装和维修时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
3.2.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安防智能化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设备的规格型号。
3.2.6 施工所用材料及设备等物资及施工质量标准,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且满足图纸的要求。
3.3 对中标人的要求
3.3.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防智能化系统、背景音乐系规范施工,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相应标准,中标人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3.3.2 中标单位应和其他工程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服从甲方及监理的指挥;做好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3.3.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
中标人随时更换。
4.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和一个投标报价。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和一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6. 现场条件
6.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工程造价
7.1 预算造价按河南省现行定额、取费标准及省、市有关造价文件编制。
7.2 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自行确定费用标准和优惠下浮系数(下浮系数必须
反映在预算书费用表中)。预算报价按楼宇可视对讲(含室内智能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广播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分别编制并汇总。
招标人提供了部分可用品牌,投标书中选择一种品牌进行投标报价。中标人的投标价即为合同固定总价,除非因招标人(甲方)原因的工程变更,合同固定总价不作调整。
7.2.1标人提供了可用品牌:
7.2.1.1楼宇可视对讲(含室内智能报警)系统:
1、
2、
3、
7.2.1.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
2、
3、
7.2.1.3周界报警系统
1、
2、
3、
7.2.1.4电子巡更系统
1、
2、
3、
7.2.1.5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1、
2、
3、
7.2.1.6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1、
2、
3、
7.3构成:投标人若对招标人技术方案有修改(包括增加系统),投标人应依据
价偏差的规定填写报价偏差表(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方案的工程量),表格形式同报价汇总表。但总价不变。
7.4 对变更及增加的主材,招标人随时可以指定投标人。报价采用提供总价形式,各分项子系统按分系统报价。
7.5 分类报价范围及相关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项分类报价,
目的是便于招标人公正评标;但这并不意味着招标人放弃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
式确定合同价款的权力。
7.6 分项分类报价应包含各子系统的所有管路、管线、桥架、电缆、设备、安装
调试以及二年内无条件地提供人员培训、技术保障、设备维护等,
7.7 设备须单独列表,明确标明产品型号、规格、品牌、产地、数量、单价、总价
附于取费表后。
7.8 报价汇总表格式如下,各大系统的子系统报价由投标单位自己列表明示,附于汇总表后:
序号
系统名称
系统报价
备注
1
楼宇可视对讲(含室内智能报警)系统
2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3
周界报警系统
4
电子巡更系统
5
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6
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7
7.9投标人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自主确定投标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并应在标书中说明降低投标报价的具体理由和措施。
7.10投标货币
7.11投标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7.12招标人确定的可用品牌:
7.13 对变更及增加的主材,招标人随时可以指定
7.14 招标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如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接受,其费用参照摧毁标书确定费用标准、优惠下浮系数、材料设备价格计算,投标书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由中标人在正式采购前至少20天上报两种以上品牌价格及相应供应商,由招标人在14天内核定其当时可采购价格;设计变更及签证发生的费用亦按此取费。
7.15 施工用水用电,分别按中标人装设的水、电表读数向招标人结算。招标人在给中标人拨付工程款时,扣除代中标人应交付的水、电费;水电费的线路损耗由中标人承担。
8.工程付款
见合同部分,凡是中标者必须接受此合同。,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施工人员进场。
(二)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的内容
9.1 投标人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
9.2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投标须知第 11 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会。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含前附表)
第二部分 合同协议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要求及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
第五部分 附件
第六部分 图纸
9.3、招标文件的组成
9.3.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9.3.1.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9.3.1.2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9.3.1.3工程建设标准
9.3.1.4投标文件格式
9.3.1.5图纸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按招标公告中的地址提交招标单位。招标人将对在2007年 02 月 9 日10:00时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
11. 招标文件的修正
11.1 在2007年 02 月 9 日 10:00 时以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所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单位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11.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投标人。
12.投标答疑
12.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答,应在2007年 02 月9 日 10:00 时以前将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仅对书面问题作解答。解答只进行一次并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12.2 投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3.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4.1.1 投标书(第四部分格式);
14.1.2 投标须知第 3.1 条款内容;
14.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1.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4.1.5投标保证金;
14.1.6投标函;
14.1.7投标函附表;
14.1.8投标预算书
14.1.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写(附表3至附表6)和提交的所有其它资料
14.1.11施工组织设计;
14.1.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5.投标价格
15.1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预算书中所有工程细目的单价或价格。投标预算书中有漏项或少计工程量的子目,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给予调整。招标方对材料标准如有调整或招标范围的变化,合同价格按招标方认可的材料价、范围进行调整。
15.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5.3 投标人编制投标价格的依据
15.3.1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第三部分的“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
15.3.2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核准的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
15.3.3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15.3.4施工现场条件情况。
15.3.5施工方案。
15.3.6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工程按2003年定额《河南省统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以及相应的收费文件,制定报价。投标书中选择一种品牌进行投标报价。
16.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投标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在 2007年02月 1 日 17:00 时后开始生效,2007年 02月 10 日 10 :00 时投标有效期为 10 天(日历天)。
17.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 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期内,应满足投标须知第18条款的全部规定。
18. 投标保证金
18.1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并于2007年 02月 10日 10:00 时以前在交投标文件时交付招标单位。
18.2 招标单位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18.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7天内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8.4 若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8.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8.4.2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其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18.4.3 在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在 十 天内未送还图纸的;
19. 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19.1 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二套,副本肆套,并相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印鉴。
19.3 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证明。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包装内,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0.2 包封上都应写明:
郑州某项目安防智能化系统购置及安装工程
标书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印鉴。
2007年 02 月 10 日 10:00 时前不能启封。
21. 投标截止期
21.1 投标截止期为2007年 02 月 10 日 17:00 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21.2 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须知第 11 条款的规定发出补充说明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限。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2.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对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子目的单价和价格。但在投标截止期后交来的投标文件无效。
23.2 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23.3 在投标截止期与原投标有效期或根据投标须知第 17 条款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书;否则,根据投标须知第18 条款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开标时间:2007年 02月11 日 10:00 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核验3.1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并作开标记录。
25、评标
2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标由招标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
25.2 评标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活动应遵循下述原则:
25.2.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5.2.2 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使用寿命长、技术先进可行、保修服务及时。25.2.3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5.2.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5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结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26. 投标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确定
26.1 在详细评标之前,首先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 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6.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废标:
26.3.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6.3.2 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的;
26.3.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6.3.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26.3.5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而无共同投标协议的;
26.3.6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6.3.7 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26.3.8 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26.3.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6.3.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6.3.11不能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8.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投标须知第 26 条款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8.2 在评标时不考虑合同条款中的价格调整规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28.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29.评标内容及打分办法(百分制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核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附文件的原件。
29.1投标报价 满分70分
投标报价基本分为55分。有效投标人预算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0%与预算标底的50%之和作为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与基准值相比,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基本分5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则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1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15%以上者,每低1%则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与基准值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中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值5%以上的,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2分,扣完为止。
29.2投标工期及支付条件 3分
29.2.1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工期比要求每提前1天加0.1分最多加1分。
29.2.2 合同价款支付条件,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再另行计分。
30.商务评审 0-30分
30.1智能化专项施工或安全技术防范资质;1-4分
30.1.1 智能化专项施工资质二级资质 0.5分
30.1.2 智能化专项施工资质壹级资质 1分
30.1.3 安全技术防范资质二级资质 0.5分
30.1.4 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壹级资质 1分
30.1.5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1分
30.1.6 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0.5分
30.1.7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0.5分
30.2.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 0 -6分(以开标时投标人出具的原件为准)
30.2.1企业业绩(2分)
30.2.1.12002年以来企业获省级及以上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优秀施工企业荣誉证书,2002年以来国内单项工程60000 m2及以上工程合同,有自荐已承接工程近三年以来,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3个工程业绩,且含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广播系统等的智能化工程)开标时出具工程合同原件、工程建设单位用户意见书原件、竣工工程验收意见书(三项齐全者为合同文件完整,工程以竣工时间为准),每一个工程合同文件完整得2分;
30.2.2 项目业绩(2分)
30.2.2.1 在投标企业注册并且为本项目的拟投标项目管理人获省级及以上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证书的得1分;在投标企业注册并且为本项目拟投标项目管理人2002年以来承担过60000 m2及以上工程,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3个工程业绩,且含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闭路监控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等的智能化工程)(开标时出具工程合同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工程以竣工时间为准),有自荐已承接智能化工程,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奖励的,并出具工程合同文件原件,每一个工程合同文件完整得2分;
30.2.3企业盈亏状况(2分)
30.2.3.1企业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 2002年以来承担过300 万元以上的3个工程业绩,(开标时出具工程合同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工程以竣工时间为准),企业盈亏在良性循环状态得2分;
30.3施工组织设计 0 - 6分
30.3.1 施工总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施工计划网络图 0—1分;
30.3.2安装人员配备 0-1分
30.3.3拟用于施工本合同的主要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 0-1分
30.3.4确保工期进度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现场安装的主要安全措施 0—1分;
30.3.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及后期装修配合 0—2分
30.3.6投标人有通过技术创新以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0-1分;
以上6项,每缺1项或每项不齐全,扣 1 分。
30.5 投标货物的质量、性能及技术的先进性 0--6分
30.5.1质量:投标货物全部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齐全,且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分;
30.5.2性能:投标货物全部设备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性能说明真实、详尽、合理 1分;
30.5.3先进性:投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其投标货物在相关领域所处的领先程度,且价格性能比合理 1分;
30.5.4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具有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可扩充性好及升级方便等特性 1;
(4)数量:投标设备的监测、控制、数据、语音、视频等点数满足招标文件图纸的要求,得 分;
(5)投标人能够提供综合布线系统的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30.6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0 - 5分
30.6.1 优惠条件 0-2分
30.6.2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安装服务承诺 0-2分;
30.6.3人员培训计划 0-1分
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款和服务承诺内容进行量化从高到低排名,按比例在得
分范围内打分;
31.计分办法
31.1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办法,统一认定投标人的硬指标分值;加上评委个人评判分值,得出每个评委评标分数。评标打分结果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一位。
31.2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若前位中标候选人不再响应招标文件或确有重大实质性问题, ,可以按顺序向下确定中标人。
32. 除投标须知 27 条款的规定以外,开标以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主动与招标人发生联系。
33. 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拒绝。
34. 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纪要)为准。
六、授予合同
35.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具有合理投标价格的投标人。
36. 中标通知
36.1 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36.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6.3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只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未中标。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7.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7.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二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7.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询标澄清文件的记录及中标人承诺等均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
合同协议主要条款及格式
中凯铂宫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郑州某中凯铂宫项目安防智能化购置及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郑州纵贯十二路与纵贯十三路之间,南临龙湖环路
三、工程内容: 楼宇可视对讲(含室内智能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广播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电子公告牌
资金来源: 自筹
四、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范围内智能化系统工程
五、工程造价: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第二条:工期要求
一、本工程总工期为90天(日历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二、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证实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影响进场施工。
2、重大的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无法进行施工。
3、施工中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遇上述情况除第3.2项外,因停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质量标准
一、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乙方投标书自报质量且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
二、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安防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三、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国家有关部门产品质量认证书、电子产品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4、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工程师和监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各项技术资料。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协调施工用水用电位置,提供施工条件;
2、负责组织三方图纸会审
3、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控并负责办理变更、签证、验收、付款手续及其它相关事宜。
4、提供乙方承包范围内全套安防图纸两套。
二、 乙方:
1、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方案、用水用电计划(加装水表)水电费从乙方工程费中扣除,报监理和甲方批准后实施。
3、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施工现场内,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的统一指挥。教育自己的施工人员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
5、严格保证安防工程质量,保证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安防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若由于其它专业影响验收,乙方承诺负责配合其它专业,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6、检查验收安防设备材料的质量、技术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供货商反映。乙方所有进厂的施工主材必须先向监理和甲方报验批准后,再购买使用。
7、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8日提供已完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计划各一式四份。
8、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
9、承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费用,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
10、承担调试费用
第五条:承包方式
1 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 本合同协议书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报价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开工施工人员进场十日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款的20%,施工过程中按施工月进度工程量的40%付款,安装调试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交接后付至合同总款的80%,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第九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及甲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
1、设备制造厂商的相关资格(质量认证等);提供产品样本(包括:设备型号、规格、功重量、外形尺寸核安装图),或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提供外协或进口部件或材料的型号、供货厂家、价格清单(配有进口件时);提供设备的制造及验收规范;提供各系统通过验收测试、调试等质量保证数据及资料。各系统施工安装施工的整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2、系统工程竣工图两套
3、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第十条:质保期:(乙方自报且不得少于两年)
(验收以甲乙双方签收日期为准)在此期间,凡因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并保证24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所需费用乙方自理。未按规定时间恢复系统正常的甲方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但维修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从乙方保修款中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措施
一、人员培训:
1、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2、培训内容为:
A.楼宇可视对讲(含室内智能报警)系统
B.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C.周界报警系统
D.电子巡更系统
E.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F.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G.电子公告牌
H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
I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扑救措施。
J 乙方认为应该培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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