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陕西文化中心一期建筑幕墙(外立面)工程
(招标编号:XB-2008-03)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陕西文化中心一期建筑幕墙(外立面)工程
招 标 人: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08年4月
目 录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 材料清单
第五章 技术及管理要求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 经济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邀请函
:
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委托,对陕西文化中心一期建筑幕墙(外立面)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陕西文化中心一期建筑幕墙(外立面)工程。
招标编号:XB-2008-03
2、标书发售时间:2008年5月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日9:00-17:00时。
标书发售地点:西安市东新街232号912室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及图纸押金:标书售价人民币3000元/包,(包括图纸)。邮购须另加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6月2日10:30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5、开标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大会。
如贵公司决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请填妥回执,并加盖贵公司公章后,传真至我部,作为书面确认。确认回执请发到:
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912室 邮编:710004
联系人:邵女士、金先生
电 话:、87406193
传 真:029-
开户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新城广场支行
银行帐号:7040122
回 执
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已收到贵公司所发陕西文化中心一期建筑幕墙(外立面)工程《招标邀请函》。
经研究决定,届时我们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特此回复。
单位:(盖章)
时间:2008年5月 日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XB-2008-03
2、项目名称:陕西文化中心一期建筑幕墙(外立面)工程。
3、业主: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简介:本工程为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的大型文化商业居住综合体(包括音乐厅、商场、办公、住宅等)。建设的点位于西安市古城南门广场东南面,地理位置及之优越,加上交通便利,视野开阔,是大型文化建筑的首选用地。用地东西方向长269m,南北方向长165m,呈长方形状。东侧临体育馆东路,西侧临南关正街,南侧临省人大办公楼,北侧临太阳宫。用地平坦,自然地形最低标高405.7m,最高406.7m。用地范围原为陕西省体育馆,现已拆除。
5、招标范围:
陕西文化中心一期建筑幕墙部分所有外立面制作安装、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工程;
5.1其中本工程的招标图纸只是基本性的设计图。投标单位负责各类幕墙、外立面的施工图设计及其与主体结构所有收头节点的处理详图,并保证各类幕墙、外立面装修等质量、安全、进度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5.2投标单位根据有关的规范,按照投标图纸所示基本外型、尺寸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根据自身的标准构配件及自身的施工工艺、产品系列,完成各类幕墙及外立面的设计,包括支撑系统及所有细部施工图设计和计算书、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测试、调校等所有玻璃幕墙的钢结构支撑体系与防锈处理。包括金属门斗、雨蓬、金属肋、百叶窗、电动排烟窗(不含机电部分)、格栅、线条、装饰物、各种封头、收口的处理及保温、防雨、密封、嵌缝、固定(包括埋件)、防火、挡火、挡烟、隔气、防雷等工作等一切必要的工作,并按标书要求免费提供所需的资料、样品、样板和移交所需的资料。
7、质量等级: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8、标段划分:
标段号
项目范围
面积(㎡)
备注
1
29米以下(包括设备层)石材幕墙,包括门窗、雨蓬及钻石玻璃体部分
25003.56(包括门窗面积,其中钻石体展开面积6500㎡)
包括深化
设计
2
29米以上(包括设备层)玻璃幕墙,包括窗(不包括钻石玻璃体部分)
38320.51(包括门窗面积)
注:两标段之间水平相接部分由第一标段设计安装。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3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独立的法人资格;
2、幕墙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近两年内每年承担过一个以上与本次拟实施的合同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业绩。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和技术,财务状况良好。
6、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6.1
踏勘现场时间
2008年5月12日14:00至17:00
9
9.1
招标文件疑问汇总时间
2008年5月15日12:00前
14
14.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按综合单价方式填写(GB50500-2003)
16
16.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17.1
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5万元(现金、支票(仅现西安地区)、电汇)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08年5月16日17:00前
19
19.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U盘。
21
21.1
投标截止时间
与开标时间一致。
22
22.1
投标递交地点
与开标地址一致。
25
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08年6月2日10:30,地点另行通知。
38
38
履约保证金额
有(每标段200万元)
中标服务费
有(中标金额的0.5%)
附加2
同一投标人投标不得超过1个标段。
二、总 则
1.招标说明
1.1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暂行),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定义
2.1 “投标人”:系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参加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4.联合体投标和除外项目
4.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除外项目是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投标费用
5.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机构和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 业主和招标代理人将组织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业主和招标代理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业主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业主和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业主的允许,以踏勘目的进入业主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业主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招标文件答疑
7.1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递交到西安市东新街232号912室(招标人不组织现场答疑和标前会)传真:
7.2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0.3、10.4款规定执行。
7.3 未进行答疑活动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三、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 材料清单
第五章 技术及管理要求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 经济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代理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2 如有必要,招标代理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答疑纪要中进行解释。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代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0.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0.4 招标代理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四、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度量单位
11.1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经济商务、技术两部分文件组成。
12.2 经济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1)本工程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
(5)开标一览表
(6)投标报价说明书
(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工程项目总价
2)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
(8)付款方式
(9)优惠声明(若有)
(10)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1)投标人情况介绍;
(2)近两年内每年承担过一个以上与本次拟实施的合同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业绩,并提供足以证实这一经验真实性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简历表;
(4)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与本次拟实施的合同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业绩,并提供足以证实这一经验真实性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12.3 技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本工程设计标内容:
(1) 深化设计说明;
(2) 建筑幕墙的立面划格与排列及各类收头处理;
(3) 幕墙各主要构件的详图安装及锚固方法;
(4) 防雷措施设计;
(5) 防渗及排水措施、以及考虑到热胀冷缩、结构移动及风荷载等要求相应的设计措施;
(6) 观察样板及试验样板图纸;
(7) 玻璃类别、生产厂商、厚度、镀膜、生产标准及装配详图;
(8) 铝合金型材、板材及钢材的级别、厚度及铝型材氟碳涂层的厚度;
(9) 伸缩缝构造详图,以及考虑到热胀冷缩、结构移动及风荷载等要求相应的设计措施;
(10)密封胶与封闭的材料,生产标准及密封层设计;
(11)结构计算书及玻璃、铝框、纲构架、连接件锚固件的强度及变形、挠度计算书;
(12)其他补充材料。
第二部分
(1)总体概述:对项目总体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先进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充分。
(2)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得有力、合理、可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度违约经济承诺具体。
(4)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承诺: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经济赔偿承诺具体。
(5)材料、设备质量:所用的材料设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保,耐用,质量好,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验证可靠。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品质、等级等情况,要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和体现设计理念。
(6)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投入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采用先进机械设备。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较好的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完整、清晰。
(8)售后服务:完成本工程后的保修期长短、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
(9)其它内容。
第三部分
(1)投标人情况介绍;
(2)近两年内每年承担过一个以上与本次拟实施的合同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业绩,并提供足以证实这一经验真实性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4)项目管理班子一览表;
(5)项目经理简历表;
(6)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与本次拟实施的合同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业绩,并提供足以证实这一经验真实性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7)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否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投标价格
14.1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
14.2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14.3 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4.4 投标总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和预留金的总和,投标综合单价应充分考虑工程至竣工验收为止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14.5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业主将不另行支付。
14.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14.7 除非招标代理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4.8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符,不符时以单价乘数量的总价为准。
14.9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的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4.10 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合同方式见第一章相关条款。
14.11主体总包单位服务管理内容及管理费用:(幕墙报价时可以不考虑以下内容)
l 对分包企业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管理投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管理;操作场地安全设施的投入等。
l 对分包企业在现场文明工地方面的管理投入:分承包企业生活垃圾堆放到指定场地后的处理;施工垃圾的弃置管理;分包商的加工场地和材料堆放规划管理。
l 对分包企业的现场日常管理投入:大门口的出入管理;现场的保卫管理;分包商使用水、电(水电费由分承包商自己负担)和生活设施的管理;给分承包商最少提供2间办公室(分包商负担租金)或提供临建场地。
l 施工中配合管理的投入:提供一般照明;提供脚手架、塔吊、电梯等机械的应用(大型吊装、长时间大规模使用脚手架由分包商承担机械或架子费用);土建收尾和安装及打洞后修补费。
l 工程资料的统一编码、汇总、装订的投入。
(上述费用已经计入总包单位总包服务费中,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15.投标小信封
15.1投标密封袋中应另放一小信封,内装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折扣声明。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此项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3 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书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者应提交不少于报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7.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现金、支票(限西安地区)或电汇,并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汇至:
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新城广场支行
银行帐号:7040122
17.3 不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7.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发出中标或落标通知后10天内无息退还。
17.5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者撤回投标;
(2)中标者收到签约通知而拒绝与业主签约。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本项目不适合)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未标明正本、副本投标将被拒绝。
1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开装订。开标一览表(详见20.3)还应单独密封。
20.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编号;
2)工程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3 投标人应准备一套“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开标一览表” “折扣声明”,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单独交与招标代理人。在信封上应按20.2(1)(2)要求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和“授权委托书”等字样。
20.4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0.5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U盘备份文件,投标人应将U盘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在信封上注明“U盘”并装入“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中。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代理人。
21.2招标代理人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1.3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代理人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地点递交招标代理人。
22.2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代理人将按规定重新或采用其它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23.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代理人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代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 投标撤回通知书应尽量直接提交招标代理人,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
(2)具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标注;
(3)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4)有投标人的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
24.4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5 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代理人将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5.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标书内所有证明文件应带原件到现场以备检查。
25.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4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主持。
(1)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代理人委托的监督机构进行检查并监督;
(2)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招标代理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5.2款规定;
(3)宣读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5 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6 开标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经监督人员检查,招标代理人将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予以密封和标记的;
(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提供其身份证明的;
25.7 招标代理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七、评标
26.评标会议
26.1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权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代理人、业主或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审查
28.1 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将对本条款25.6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不具备本须知第3款要求的条件的;
(2)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函未按规定填写的;
(5)证明文件复印件不能表明其真实性的;
(6)同一工程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招标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8.2 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以书面形式进行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0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0.错误的修正
30.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综合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
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1.废标
3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2)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该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人的投标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25.6、28.1规定的情形;
(6)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书作出承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2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定义: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32.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2.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暂行)及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仅对确实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代理人将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2.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包括技术(深化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和商务(商务报价、业绩等)并最后进行综合打分。
八、中标
33.中标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第32项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业主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从高到低的中标原则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
九、合同的授予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 业主将对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通过后将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34.2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最终经业主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的中标人。
35.业主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5.1业主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代理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36.中标通知书和中标服务费
36.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人将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的,招标代理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2 招标代理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6.3 中标者应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人缴付中标服务费。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 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
37.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业主签订合同,则招标代理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代理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 他人。
38.履约保证金
38.1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必须使用业主提供的方式;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纳2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合同无效,业主可按评标排序另行选择施工单位。
38.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业主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3 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业主在七日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
第三章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图纸(见附件1)
图纸 张;电子版图光盘一张。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2)
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设计文件编制的,应与本招标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2、如发现本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及工程量与图纸实际不符,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汇总时间前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将通知业主进行复核。确需修正,招标代理人将向所有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如招标代理人没有做出修正,投标人仍应按原提供的项目及工程量报价。
3、深化设计内容需要报价的计入清单所列项目,不再另列新项。
4、本标书所说的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清单工作内容对应的全部费用,既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预埋件设计制作安装费、措施项目费、材料的二次倒运费、成品保护费、高空作业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规费、环境污染噪音等行政性收费及因完成本工程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费用、建筑垃圾弃置费(包含《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收费有关问题的函》市物函(2007)36号文有关收费规定)、各类罚款、风险、其他项目费(如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等)零星工作项目费和税金。
综合单价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深化设计及制配图纸费;
B、提供样本、样品费;
C、试做样板幕墙的费用;
D、施工所消耗的人工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等)、机械费;
E、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费、利润;
F、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
G、施工中为完成本标工程所采取的各项措施费(如脚手架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临设费、二次搬运费、成品保护费等,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H、向国家有关部门交纳的各项规费和税金(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I、履约保函办理费;
J、风压变形性能测试费;
K、雨水渗透性能测试费;
L、空气渗透性能测试费;
M、平面内变形性能测试费;
N、规范所要求的其他项目测试费;
O、品质保证书费(品质保证期按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以较长时间为准);
P、保修期内之备用和替换物料费;
Q、移交前的维护费用;
R、工程竣工交验时所提交的技术资料的编制费;
S、对业主的员工培训费;
T、工程完工后清洁本工程所需费用;
U、履行保修服务条款所需费用;
V、投标单位按规定办理各种施工手续及其他必须交纳的各种费用;
5、预留金500万/标段。
6、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总承包服务费已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对分包企业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管理投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管理;操作场地安全设施的投入等。
2)对分包企业在现场文明工地方面的管理投入:分承包企业生活垃圾堆放到指定场地后的处理;施工垃圾的弃置管理;分包商的加工场地和材料堆放规划管理。
3)对分包企业的现场日常管理投入:大门口的出入管理;现场的保卫管理;分包商使用水、电(水电费由分承包商自己负担)和生活设施的管理;给分承包商最少提供2间办公室(分包商负担租金)或提供临建场地。
4)施工中配合管理的投入:提供一般照明;提供脚手架、塔吊、电梯等机械的应用(大型吊装、长时间大规模使用脚手架由分包商承担机械或架子费用);土建收尾和安装及打洞后修补费。
5)工程资料的统一编码、汇总、装订的投入。
7、有偿提供施工中的用水用电,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水管、配电线路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用水为 4.5元/吨;电费为元0.8元/度,水电费从工程款中扣除。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格将随之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价格不予调整。
第四章 材料清单
1、石材暂定价为380元/每平米;
2、玻璃生产厂家为深圳“南玻”、上海“耀华”;
3、铝型材品牌为成都“阳光”、广东“亚铝”、“风铝”、“大明”;
4、五金件品牌为大连“金圈”、“杨氏立兴” 、香港“坚郎”;
5、铝单板品牌为广东“百富林”、广东“鑫泰隆”、常州“后肖”;
6、结构胶、密封胶条材质为三元乙丙或氯丁胶制品,品牌为:郑州“中原”、杭州“支江”、广州“白云”;
第五章 技术及管理要求
一、工程技术规范
除图纸中提出的规范标准以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幕墙的材料、设计、制作、安装必须达到以下条例及规范,如有出入,以严格者为准:
1、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2、JG3035-1996《建筑幕墙》;
3、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JGJ-133-2001《金属及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5、幕墙检测执行标准:
(1)抗风压变形性能:GB/T15227-94《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检测方法》;
(2)雨水渗透性:GB/T15228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