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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1、项目简介 3
2、招标内容 3
3、最高限价 3
4、交货地点 3
5、交货日期 3
6、发放标书时间、地点 3
7、踏勘现场、答疑 4
8、投标截止时间 4
9、开标时间 4
10、投标、开标地点 4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 5
11、适用范围 5
12、招标文件的内容 5
13、招标文件的澄清 5
14、招标文件的修改 6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 7
1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7
13、定义及解释 8
14、投标费用 8
15、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8
16、招标文件的组成 8
17、招标文件的澄清 8
18、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9
19、投标文件的编写 9
20、投标文件的组成 9
21、投标报价的组成 9
22、投标书的要求 10
23、投标有效期 10
24、投标保证 10
25、投标文件的修改 11
26、投标的撤回 11
第四部分 开标与评标 12
27、开标 12
28、评标和授标 12
29、签约 14
第五部分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15
30、电梯工作条件 15
31、电梯产品的规范要求 15
32、整机性能要求 15
33、主要部件要求 16
34、安全装置 17
35、电梯基本规格及功能要求 18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22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八部分 评标办法 58
第九部分 附件 6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中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就南航***综合服务楼工程电梯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本招标文件中所需设备进行投标。合格投标人条件见投标人第二部分投标须知1.2
1、项目简介
综合服务楼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3766.6平米,建筑高度44.95m。裙楼为公共部分,共5层,南北塔楼为公寓部分,共12层;地下一层为汽车库、设备用房、洗衣房。南北塔楼、裙楼共设置5台无机房垂直乘客电梯。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工业区 B区裕华路27号院内。
此次招标采购电梯设备:
A、南塔楼共设两台乘客电梯,其中一台为消防乘客两用电梯,至地下一层,13层13站;一台为非消防电梯,12层12站;两台电梯载重1050kg,速度1.75m/s;
B、北塔楼共设两台乘客电梯,其中一台为消防乘客两用电梯,至地下一层,13层13站;一台为非消防电梯,12层12站;两台电梯载重1050kg,速度1.75m/s;
C、裙楼部分设置1台电梯,至地下一层,6层6站,载重1050kg,速度1m/s。
2、招标内容
垂直客用电梯共计5台,本项目包括电梯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车、保险、安装、试运行、验收、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3、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万元 ,任何超过此报价的投标将直接导致废标。
4、交货地点
综合服务楼工地现场。
5、交货日期
签定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
6、发放标书时间、地点
2008年3月13日上午9时至12时发放标书。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与张经理*** 电话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答疑
2008年3月13日14时,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
8、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3月18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08年3月18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开标地点
工地一楼会议室。
招 标 人:中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工业区B区裕华路27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南航综合服务楼项目电梯采购、安装、验收,招标内容: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试运行、验收、售后服务相关服务。
12、招标文件的内容
1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答疑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第四部分:合同书样本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第七部分:附件
12.2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3、招标文件的澄清
13.1疑问的提交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或在现场勘察中发现的任何疑问:
投标人均应于2008年3月18日9时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送至招标人处。
本处书面形式指以电脑打印的形式表达,并以专人递交或传真方式送达,
电子版本以.,
联系地址:北京市***工业区B区裕华路27号院内南航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人最终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3.2 疑问的解答
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发放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解答。
13.3 注意事项
提醒投标人注意,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
或任何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正常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时,包括在文件
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请求招标人以书面形
式予以澄清。根据合同有关约定,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
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请求,而在中标后发现并提出,中标人将必须
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澄清。
14、招标文件的修改
14.1招标人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有权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14.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14.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有必要时或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必须时,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
1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15.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的法人资格;
15.2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有制造商的正式代理授权;
15.3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以一个品牌的货物来参加本次投标;
15.4产品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5.5近3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5.6 在2005-2006年均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在北京有固定安装维修公司;
15.7设备制造商应是电梯为主业的专业制造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有电梯设备),是国外知名电梯厂商在国内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并生产所投标的产品品牌具有10年以上的生产历史(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1200万美金;
15.8投标人所投的电梯产品:
a) 在国外生产的电梯,制造商应具有电梯原产地所在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梯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且全部技术性能达到中国有关电梯制造和安装的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b) 在国内生产的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中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梯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且全部技术性能达到中国有关电梯制造和安装的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5.9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事电梯安装、维修业务的在有效期内的壹类资质证书,并与参与投标电梯的制造商签定了《委托代理书》,在北京有固定安装维修公司。
15.10本身为制造商的投标人,若企业自身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事电梯安装、维修业务的在有效期内的壹类资质证书,则必须委托具有同类资质的其他企业从事投标电梯的安装、维修业务,并与被委托企业签定了《委托代理书》,在北京有固定安装维修公司。
13、定义及解释
13.1“招标人”是指综合服务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集团有限公司
13.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文件符合资格条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
13.3“业主”南航股份有限公司。
13.4“买方”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3.5“卖方”指中标的投标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3.6“货物”是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品、货物的运输和保险、有关技术资料及其它伴随服务。
13.7“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保险、保管、调试、质保期内的保修、培训及其它伴随服务。
13.8“工程”是指南航***综合服务楼工程电梯采购、安装。
13.9“合同”是指本项目项下的电梯供货合同。买方将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3.10“评标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
1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5、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给招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有关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
16、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须知
(3)技术规格
(4)合同书
(5)附 件
17、招标文件的澄清
如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某些内容有疑问时,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这些问题于投标截止日前1天做出答复。
18、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18.1招标人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18.2所颁发的补充通知将于投标截止期前2天发往所有投标人。该补充通知应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8.3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招标人可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期。
19、投标文件的编写
1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19.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英文,但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本,英文材料与中文译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
19.3本次招标中,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项目和服务投标。
19.4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若单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
20、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商务响应文件
(7)技术响应文件
(8)唱标信封
(9)投标保证金已到达指定帐户的证明(收据或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21、投标报价的组成
(1)所供货物的价格。
(2)所供货物发运至合同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卸车、保险费。
(3)投标人中标后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需支付的有关费用。
(4)所供货物和服务的所有税费。
22、投标书的要求
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自行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正副本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才有效。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2.2投标人应对本投标项目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
22.3投标人应提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参数偏离表,以上表格如为空白,则表示无偏离,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22.4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5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2.6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收件人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南航***综合服务楼工程电梯采购、安装、试运行
投标人名称、地址:
22.7招标人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24、投标保证
24.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提交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24.2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并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银行支票、汇票或电汇。
24.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提交,收款人:中铁***集团有限公司
24.4★如投标者未按24.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包括下列条件:
(1) 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到中标人与买方签定了合同之后退还。
(2)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24.5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影响到买方的工期和使用的,买方有权中止合同的执行或卖方的投标活动。
24.6投标人应保证,在其投标总价中已经包含了所有需向有关方面支付的,有关本项目的各种税费。
24.7未获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有效期满后15天内无息退还。
25、投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其投标,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其投标。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6、投标的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标、但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标。
第四部分 开标与评标
27、开标
27.1招标人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7.2招标人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签到表签名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能参加开标会,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7.3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货物名称、投标总价、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并由投标代表签字确认。
27.4 任何迟到或撤回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28、评标和授标
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19.4的方法更正。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8.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4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格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或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例如:代理商投标而没有制造商授权书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签字者无投标人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无密封或密封后封口处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能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的;
(8)对招标文件中的关键性的条款(带★的条款)构成偏离的;
(9)以低于自身成本价投标者;
(10)除上述条款外,有关无效标的确定严格按照七部委12号令的有关规定。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其企业自身成本,且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内所附书面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七部委12号令有关规定,通过澄清或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该投标单位是否以低于其企业自身成本竞标。
28.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详细见《评标办法》,后附。
28.6对投标文件中的任何疑义或表达不清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
28.7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其企业自身成本,且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内所附书面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七部委12号令有关规定,通过澄清或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该投标单位是否以低于其企业自身成本竞标。
28.8 买方依法确定中标人,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即与业主联名发出中标通知,此后中标人应依时与买方和业主按本招标文件的“合同书格式”的条款签定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28.9在评标和授予合同时,评委会和买方有权按下述原则修正投标价:
(1)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如单价与数量相乘的正确值低于原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调至正确值);如单价与数量相乘的正确值高于原价时,以合价为准,修正单价(使之与数量的乘积等于正确值);
(2)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如果各细目的合价累计的正确值低于原总价时,修正总价(调至正确值);如果各细目的合价累计的正确值高于原总价时,保持原总价不变,并平均降低各细目的单价(使各细目累计等于正确值)。
(3)在单价不变的前提下,改变订货的数量和服务内容。
28.10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定标以前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8.11买方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改变订货的数量。
28.12定标后,由招标人与业主联合发出中标通知。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28.1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9、签约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第五部分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30、电梯工作条件
31.1工作环境:室内
31.2运行能力(正常工作条件)
每天连续运行24小时,全年工作365天
31.3电源条件: 380 V ,50 HZ (动力);
220 V ,50 HZ (照明)
31、电梯产品的规范要求
(1)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 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
(3) GB/T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
(4) GB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5) GB7025-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6) 其它有关的中国国家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标准及规范。
(7) 本技术规格书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32、整机性能要求
32.1操作方式:集选控制
操作系统特性:采用全电脑网络化控制,有故障自动诊断系统。
32.2控制方式:
主机均采用电梯专用变频调速控制技术;采用高精度称重起动,提高乘坐的舒适感和平稳性;
群控方式:采用智能化群控系统。
32.3、平层准确度±5范围内;
32.4、平衡系统:0.4-0.5;
32.5、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5dB(A);开关门过程噪声≤60dB(A);
32.6、电梯运行平稳,起制动和加、减速度段变化顺畅,舒适感好。
32.7、电梯应具有运行状态及故障监控接口,控制系统应设有故障自动报警装置,可向控制中心设备监控系统传送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故障信息。
33、主要部件要求
33.1曳引系统和控制系统
(1)采用变频变压控制的主机电动机,电梯须采用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的无齿轮曳引主机,要求为进口或者全球采购的部件,供货时需要提供报关单或者产地证明材料。
同时曳引绳数量不得少于3根,并且满足GB>12的强度系数要求,并且必须采用进口曳引绳,供货时需提供相应的进口报关单证明材料。
(2)控制系统需要采用微电脑模块化控制系统,主控板必须为原装进口,通讯方式为串行通讯,便于升级和改造,供货时提供相应进口报关单。
33.2导轨
导轨及其附件和接头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承受安全钳装置(或夹紧装置)等装置动作时产生的力和由于轿厢不均匀载荷引起的变形,此变形应予以限制,不得影响电梯的正常工作。
33.3对重
对重应为轿厢与额定荷载重量的百分之四十至五十。
在对重悬吊系统之转轮应设有保护,以使对重之悬吊钢绳在钢绳宽松时不脱离转轮,及不使其它物件掺进转轮及钢绳间。
33.4轿厢框架
轿厢框架须为钢铁制造,并有足够强度承受安全钳的运作,不会有永久变形。在构造及设计上可以使轿厢牢固支撑轿厢在导轨上。
33.5轿厢门和厅门
(1) 轿厢门和厅门应能保证开关过程平稳无撞击。
(2) 电梯的门内范围设有光幕保护。
(3) 电梯门机需为同步齿带门机传动。
(4) 门保护系统需要采用进口红外线门保护系统,供货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进口部件报关证明。
33.6轿厢内控制操作盘
每一轿厢内应设有控制操作盘(至少一个)包括以下设备:楼层控制按钮、报警按钮、开关门按钮、超载显示、对话电话、上下行及楼层显示。
33.7信号装置
每层厅门及轿厢内均设有楼层显示装置,指示信号应清晰明亮。投标商应在标书中提供电梯操作厢及信号装置的型号规格。
33.8电梯轿厢内需留有安装摄像头的安装孔。
33.9轿顶上设检修箱,供电梯检修时使用,如轿厢内、机房也设有检修运行装置,应确保轿顶优先,检修运行应符合GB7588-1995中14.2.1.3的规定。检修箱应包括以下装置:
(1) 停止按钮;
(2) 检修开关;
(3) 带36V检修照明灯;
(4) 维修用插座(220V,三孔);
(5) 检修运行按钮。
33.10每台电梯应单设一个切断该电梯的主电源开关,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 轿厢照明和通风;
(2) 电梯井道照明;
(3) 报警装置。
34、安全装置
电梯安全装置的设置应符合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电梯应至少有但不限于如下安全装置。
34.1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
34.2撞底缓冲器,其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第3.8条要求。
34.3超越上、下限位及上极限位置保护。
34.4限速器-安全钳系统联动超速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动作电气保护装置及限速器绳断裂或松弛保护装置。
(1) 对限速器的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第3.6条要求。
(2) 对安全钳的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第3.7条要求。
(3) 请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注明限速器、安全钳的主要技术参数。
34.5停电应急照明和停止保护装置:
停电时,应有一定光亮度的轿厢照明(直流电源,不少于2小时)。轿顶、底坑应装有非自动复位的停止保护开关。
34.6当工作载荷达到80%时,电梯处于满载直驶状态;当载荷超过100%时,电梯会发出声音警示,电梯不能关门及运行,直至载荷降至合适为止。
34.7设有轿厢、控制柜、安保中心的三方通话。
35、电梯基本规格及功能要求
35.1 名 称: 无机房乘客电梯
35.2 数 量: 5 部
35.3 电梯技术规格需求如下表:
电梯技术规格表
序号
1
2
3
名称
电梯6层6站
(至负一层)
电梯12层12站
电梯13层13站
(至负一层,为消防乘客两用电梯)
单位
台
台
台
数量
1
2
2
井道净尺寸
长×宽(mm)
2280×1900
2275×1900
2250×1900
基坑深度(mm)
1700
1700
1700
电梯门洞尺寸
宽×高(mm)
1100×2200
(门中心偏320)
1100×2200
(门中心偏300)
1100×2200
(门中心偏300)
顶层高度(mm)
(可调整,投标时需提出)
4500
4200
(包括安全高度)
4200
(包括安全高度)
载重量
1050kg
1050kg
1050kg
提升速度
1m/s
1.75m/s
1.75m/s
35.4提升高度及层高: 见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
35.5开门方式:双扇中分自动门
35.6控制方式:南北塔楼各两台电梯:群控;裙楼一台电梯:单控
35.7电梯要求所带功能:
综合考虑综合服务楼的使用需要,电梯应具备以下功能:
(1) 集选全自动功能
(2) 满载直驶功能
(3) 相序保护和失压保护
(4) 超载保护功能
(5) 超载报警功能
(6) 消防运行功能
(7) 轿厢到站钟
(8) 基站锁梯
(9) 失速保护
(10) 故障时自动靠站
(11) 基站自动泊梯功能
(12) 开门时间自动调整
(13) 有司机操作功能
(14) 无司机自动运行功能
(15) 即时关门
(16) 反复开关门
(17) 本层召唤开门
(18) 停车开门
(19) 轿内应急照明
(20) 轿内方向显示
(21) 层站方向显示
(22) 井道内摄像用ITV电缆
(23) 对讲机通讯功能(三方)
(24) 光幕保护功能
(25) 轿内照明手动关断功能
(26) 轿内风扇手动关断功能
(27) 检修运行功能
(28) 侯梯厅楼层显示
(29) 故障自诊断和记忆功能
(30) 轿厢内报警装置
35.8电梯装潢要求
(1)轿厢设计:
轿厢天花:标准配置,备安全紧急出口
轿顶型号:标准配置(尽量配置较高档轿顶)
轿厢周壁:发纹不锈钢
轿 厢 门:发纹不锈钢
轿厢地板:标准配置
轿厢装饰:不锈钢饰件,吹风机通风,三面扶手,正对梯门单面镜。轿厢内预留监控摄像头、报警电话三方对讲及消防三方对讲的安装位置,井道内预留其线路。
(2)梯厅入口设计:
梯 厅 门:每层发纹不锈钢;
门 套:每层发纹不锈钢小门套;
厅门地槛:硬质铝
(3)轿内讯号:
轿厢内主操作盘(轿内显示及轿内按钮):标配
面板材料:发纹不锈钢
(4)候梯厅讯号:
梯厅位置显示及召唤按钮:标配(带层显)
面板材料:发纹不锈钢
35.9其他注意事项
(1) 安装调试以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检测验收合格并取得证书为准。
(2) 电梯的制造工厂必须已经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国际认证。
(3) 制造电梯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都必须达到技术标准,且应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4) 电梯的井道、滑轮间、层门以及轿厢等的构件尺寸和配合距离均应满足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要求,并配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故障应急措施,能确保乘客、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5) 电梯整机有较高的可靠性、耐久(磨)性、安全性、节能性,电梯运行时振动和冲击小,电梯有较高的运行稳定性和乘坐舒适感。后期运行综合维保成本较低。
(6) 投标单位在准备投标时,必须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结合自身产品的特点,在选型表中按照图纸要求做出合适的选择。
(7) 所选用设备的制造商、型号必须填写在“ 投标报价表”中,以确保设备符合设计和招标人的要求。通常没有明确说明,但在整体设备安装和运行时不能缺少所需的一切附属配件和工作亦应包括在本投标文件内。
注:所有技术参数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为准;投标方必须要对电梯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具体核实和现场踏勘,有不明之处可向设计院、招标人进行咨询;招标文件中未提及标准、要求均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一、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
合同名称 南航***综合服务楼工程电梯采购合同
总 包 方: 中铁***集团有限公司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 订 日 期:二○○八年 月 日
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业主方”)与中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为“总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包合同,总包方和本电梯工程的中标单位(以下简称为“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中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合称总包方)与 (以下简称承包方)就 南航***综合服务楼工程采购的电梯 货物和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1. 本合同标的为__南航***综合服务楼__电梯供货、安装、常规维修工具、报批、验收、技术服务(包括安装手册和维修手册、图纸的提供、技术资料、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
2. 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人民币元)
金额
(人民币元)
备注
1
垂直电梯
2
垂直电梯
3
垂直电梯
金 额 合 计
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技术图纸详见合同附件。
二、价格
1. 合同总价:
(人民币)大写 (¥ )。
(价格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
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3.合同所涉及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货物产地及标准
1. 货物为(填写制造厂商名称)全新的产品
2. 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四、到货
1. 到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2. 到货地点:北京市***工业区 B区裕华路27号院内,
综合服务楼工地现场。
3. 承包方在按期收到总包方预付款后,按本合同要求的交付使用时间要求将货物运至合同到货地点、卸货等,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总包方。
五、包装、装运和运输
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承包方负责。
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北京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工地露天存放的需要。如出现包装破损,承包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设备及备品备件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及损坏。如出现损失及损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3.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4. 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
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毛重、尺码(长×宽×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合同编号以及 “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5. 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六、保险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和为派往总包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它有关险种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七、装运单证
汽车运输的以下单证原件在交货同时交给总包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三天交给总包方:
(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八、安装、试运行、验收
本工程由供货商负责电梯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此项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供货商负责组织相关验收。
九、★付款
(1)承包方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开出总包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额20%的履约保证函。总包方收到承包方开出的履约保证函和正式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后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全部电梯货到现场,货到经检验合格并收到承包方开出的正式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额的60%)后10日内,总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
(3)全部电梯安装、调试、检验合格,通过国家相关检测单位检测验收,取得《电梯使用证》和《电梯安全准用证》后,并收到承包方开出的正式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5%)后10日内,总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
(4)全部电梯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并收到承包方开出的正式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后7日内,总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
十、★履约保证函
1. 承包方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应向总包方提交以总包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20%的履约保证函。
2. 在承包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总包方有权用履约保证函的资金补偿任何直接损失。
3. 本保证函在本合同规定的,通过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省市技术监督局的检测验收,取得《电梯使用证》和《电梯安全准用证》前完全有效。
4. 履约保证函应用人民币,采用下述方式提交:
由总包方接受的国内的一家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或其它总包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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