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网络机房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件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现对网络机房项目供货及服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的法律文件规定自行办理招标事宜,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方可在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1.招标编号:
2.招标项目名称:网络机房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参见招标文件。
4.交货地点: 山西省运城市空港新区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厂内指定位置
5.交货期要求:参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送和确认: 招标书在2015年 10 月 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各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招标书电子文件后须以传真方式确认。需确认的内容:收到标书的日期及内容、承诺投标时间、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人民币,此费用不予退还。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17:00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综合采购科
9.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交 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0.开标时间:2015年 10月20日 上午9:00。
11、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地 址:山西运城空港开发区通达北路8号
邮政编码:044000
联 系 人: 王明华
电 话:
传 真:
E-mail:
帐户名称: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盐湖支行
账号:140506441
纳税人识别号:142792583316671
地址、电话:运城市盐湖区机场大道1号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邀请招标所述项目货物的供货、服务及采购。
2. 合格的投标方
2.1 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供应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事业、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单位。
2.2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3 财务状况良好。
2.4 有良好的类似业绩和履约记录。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或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其相关的服务均应来自中国或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方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如在招标文件中发现任何错误、不一致或可能引起不一致的地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反映给招标方。
6.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投标方。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可根据项目需要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潜在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7.3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研究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写要求
8.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2 投标方在准备报价文件时应使用整套招标文件,如果由于未使用整套的招标文件而导致错误的理解,招标方概不负责。
8.3 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方提交的支持资料可以用另外一种语言,但应附有相应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8.4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所有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即: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分开制作,技术部分不得含有任何商务条款,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0. 投标报价
10.1 当投标方提交报价时,即表明:投标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制定的。
10.2 报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容和格式。
10.3 投标方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10.4 如报价的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方对所投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1.2 投标方应按投标邀请中要求的金额及方式递交。
11.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1.4 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之前交付或在投标书递交时一并递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 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终验收款项时一并予以无息退还。
11.6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 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b. 投标方拒绝招标方按招标文件投标方须知的规定,对中标标段的组合而撤销投标;或在宣布中标后,拒绝与招标方签订经济合同;
c. 签订合同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提供预付款保函;
d. 由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无效,并使招标方受到损失;
e. 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中标资格;或妨碍其他投标方投标的。
12.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2.1 投标方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和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有效期为5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4.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 投标文件应有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应填写投标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印章。
14.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4.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分装、密封及标记
15.1 投标方在制定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技术部分构成不许含有商务内容)。
15.2投标文件必须分别用两个密封袋密封(封口,加纸制密封条,盖骑缝章)。投标书、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单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单独用一个密封袋密封(封口,加纸制密封条,盖骑缝章),并注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商务标字样;其他文件放在另外一个密封袋内密封(封口,加纸制密封条,盖骑缝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技术标字样。
15.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5.4 每一密封件上注明“评标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5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点。
1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招标方。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
17.1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17.2 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的通知应按第15条进行编写、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
17.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7.4 投标方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18. 评标
18.1 招标方对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确定的时间之前递交的标书进行评标。
18.2由招标方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18.3 评标期间必要时将邀请投标方派代表参加询标。
18.4 评标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将分开进行。
18.5 招标方将对投标文件所有标块进行逐项评审,确认其技术和商务内容。
18.6.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18.7 招标方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18.8 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18.9 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8.10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方的相对排序。
19.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19.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0. 评标原则及方法
20.1 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0.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0.3 招标方对投标方各标段的报价及投标总价进行综合比较。
21. 保密
21.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 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1.2 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六 授予合同
22. 资格后审
22.1 招标方将审查意向合作的投标方的财务、技术、 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2.2 如果确定该投标方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 招标方将对下一个意向合作的投标方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
2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3.1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4.1 招标方在授标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25. 中标通知
25.1 中标方确定后,招标方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方须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6.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第三章 合同条件
XXXXXXXXXXXXXX项目
招标方(全称):
投标方(全称):
鉴于 公司在招标方组织的 项目( )的招标中中标。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名称
二、货物型号、规格、数量
三、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四、项目交付期限:预付款到帐次日起计35天内。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条件
1.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整(含17%增值税)。(¥ 万元)。
2. 付款条件
2.1、合同签订后预付30%;
2.2、项目终验收完成,并经终验收合格后支付60%;
2.3、质保金1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六、质量及验收标准
投标方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最终质量、性能、参数等必须达到技术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招标方按照技术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投标方提供货物及服务进行验收。
招标方只接受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要认为是互作说明的。为了解释的目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 本合同书;
2. 本合同技术协议;
3. 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验收方法
1. 按产品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合同技术协议进行验收。
2. 到交货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后终验收。
3. 保质期不少于一年,时间从终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
九、包装
按生产厂家产品出厂包装标准执行,保证产品完好无损且符合运输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十、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招标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不符合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7个工作日内向投标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收到招标方的书面异议7日内,招标方收不到投标方的回复意见。招标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如招标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 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招标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十一、变更指令
1. 招标方可以随时向投标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2)交货地点;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工厂指定地点
3)投标方须提供的服务。
2. 若上述变更导致了投标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投标方必须在接到招标方的变更指示后3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十二、转让与分包
1. 除招标方事先同意外,投标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 招标方事先同意,投标方应书面通知招标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投标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3. 投标方应能够提供证明其货物来源的书面文件。
十三、投标方逾期交货
1. 投标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罚扣金额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逾期交货的罚款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2. 投标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招标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招标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投标方承担。
3.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投标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招标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十四、违约终止合同
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它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投标方收到招标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天内(或经招标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招标方可向投标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如果投标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招标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及服务。
2) 投标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2. 一旦招标方根据第十四条第1款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招标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投标方应承担招标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投标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五、不可抗力
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七、仲裁
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运城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十八、索赔
1. 如果招标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且招标方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投标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招标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招标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投标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招标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投标方应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 如果在招标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投标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投标方接受。
十九、知识产权
投标方须保障招标方在国内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十、技术资料
1. 投标方应准备与合同货物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例如:仪器操作手册、安装维修手册、结构原理手册等,随机提供。
2. 投标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完整、清晰、正确,并能充分满足生产、维修和检查的要求。若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投标方应负责修改和补充。
二十一、备件
1. 投标方应准备必要的、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随机提供。
2.投标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招标方从投标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投标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投标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招标方,使招标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招标方要求,投标方应免费向招标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2. 投标方应按照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二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共 * 份,双方各执# 份。
招标方:(合同章) 投标方:(合同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 :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商务部分,第二部分为技术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内容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投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主要销售业绩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按招标文件投标方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含技术方案)
9 投标保证金 元人民币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投标总价)。
2. 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 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方没收。
6. 我方承诺,与招标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方名称
公章
日期
注:此表应按“投标方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
附件2 投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_____ _国别: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商名称及其国籍
投标货币
投标总价
投标保证金
交货
时间
质保期
投标声明:(如果有的话)
投标方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注:此表应按“投标方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1、机房建设基建安装系统2、服务器存储系统3、网络安全系统分别进行分项报价)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
号
名称
型号和
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FOB单价
到厂价(含税)
1
主机/其它
2
标准附件/其它
3
备件及易损件/其它
4
专用工具/其它
5
运输
6
安装、调试、检验
7
培训和技术服务(按人日报价每日8小时)
8
······
9
其他
总价
交货期:
质保期:
是否响应付款条件: □是 □否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重要提示:
1.总价为到货价格,包括从设备设计制造、运输、现场的安装、调试指导一直到终验收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2.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可根据设备的实际数量增加表格的长度或页数。
5. 此表应按“投标方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
附件4 主要销售业绩表格式
主要销售业绩表
序
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招标方
合同签订时间
当前进展/
运行状况
投标方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注:1 此表为标准表,格式不许更改。
2 主要销售业绩是指自2012年到2014的3年业绩。
3 时间是指签订合同日期和调试结束日期(格式如2014.1-2014.8)。
4 此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将直接影响到投标资格并作为投标方资质和能力审查的主要依据。
5 此表可由投标方重新以MICROSOFT OFFICE EXCEL编制并填写完整,但格式和内容项不可改变。
6 投标方编制的该表同样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名。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方的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投标方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注:投标方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方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方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方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合同章)
附:
全权代表姓名:
年 龄: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职 务:
详细通信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此处粘贴全权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填写须知
1) 制造商作为投标方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格式8-1、8-2和8-5,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贸易公司作为投标方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招标方将应用投标方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方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方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当使用汉语书写。
附件8—1 资格声明格式
资格声明
致:
为响应你方 年 月 日的( 招标编号 )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工程内容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货物品目号和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 由(制造商名称)为提供(货物品目号和名称)的授权书1份正本, 3份副本,我方代表该制造商并受其约束(投标方是代理的贸易公司时填写)。
(2) 我方和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 3 份副本。
(3) 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制造商或贸易公司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
名称(合同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地址
传真 签字
邮编 电话
8—2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制造商名称:
(2)总部电话: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 值:
(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7)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
2. 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力 职工人数
3. 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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