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划4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某集团财务制度1 总则1.1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公司损益状况,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根据、,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未说明的特殊事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3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活动所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原则,集团公司其它涉及财务管理、财务控制的制度参照本制度执行。2 财务管理体制2.1集团财务实行集权管理,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总会计师负责制。2.2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及对各成员企业的财务监控。各成员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企业日常财
2、务工作,受集团公司财务部和企业总经理双重领导。3 货币资金3.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3.2内部控制3.2.1 货币资金的收付由财务部门指定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其它任何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收付、滞留货币资金。财务部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3.2.2各企业的收款人员必须接受企业财务部门的培训、指导、监督,未经财务部门认可,收款人员不得上岗。3.2.3 财务部门负责设计企业收款操作流程,并负责监督其有效运行。3.2.4 企业收款人员原则上实行开票人与收款人岗位分离。业务量较小企业,因效益原则而未实行岗位分离,财务部门须按一定比例进行
3、真实性复核。3.2.5资金收入要按规定开具发票、收据等合法的票据。各种收款票据由企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它部门无权印制、购买。3.2.6 所有收款用印章由财务部门统一刻制,其它印章无权用于收款。3.2.7资金收入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交财务部门,特殊情况须经财务部门批准。现金收入金额较大的,在征得财务部门同意后可直接存入企业银行账户。3.2.8 企业资金支出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批准下发的月度资金支出计划,力求收支平衡。计划外的资金流出应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属计划外采购资金履行相应批准程序。3.2.9现金支出必须依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办理;支付外单位款项时应取得该单位的合法凭证,而非其经办人员的收据。如职工因公借款,须填写借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