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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法治公安建设若干问题研究_蔡佩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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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3 一、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法治公安建设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法治公安”隶属于“法治中国”的范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2013 年 1 月 7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法治中国”的概念,并且强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中明确指出,全国政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必须符合公众对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新期望,努力推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并将其确立为法治建设的基本目标。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17 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

2、和行动指南。法治公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体现,是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各项公安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2021 年7 月 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当前,我国社会已进入新的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公安工作也面临着更多的新问题、新要求、新期待,所以,现阶段的法治公安建设,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强化思想引领新时期的法治公安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人民满意为导向,以

3、满足人民群众的执法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全心全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这是新时期法治公安建设最根本的问题和核心要义。(二)新时期的法治公安建设,必须结合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和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以及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执法办案方面公安机关作为我国重要的刑事司法力量和行政执法力量,承担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任务,其最基本的活动就是执法活动,所以,当前法治公安建设最重要的任务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法治公安建设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抓

4、手。当前,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的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执法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平正义,围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总体标准,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的工作规划,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法定职权范围,明确职责要求,规范权力使用,严格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这是当前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核心内容。2.社会治安行政管理和公安政务服务方面公安机关作为我国重要的治安行政管理机关,承担了社会治安行政管理和公安政务服务的职责。在当前的法治公安建设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积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

5、院学报2023 年第 1 期 NO.1,2023 Journal of Guangzhou Police College 总第 127 期 Sum127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法治公安建设若干问题研究蔡佩玉 内容摘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当前的法治公安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精确把握当前法治公安建设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认清当前法治公安建设的主要障碍,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 法治公安 建设作者简介:蔡佩玉,广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训练二处副教授。4 蔡佩玉: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法治公安建设若干问题研究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行政管理和公

6、安政务服务的新期盼、新要求,创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和公安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民主、便民利民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当前法治公安建设的重点内容。二、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法治公安建设的主要障碍法治公安建设离不开社会整体的法治环境、文化及条件,受中国当前整体的法治环境及传统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当前的法治公安建设,在公安法制体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监督机制、法治生态环境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障碍,影响了法治公安建设的顺利进行,主要体现在:(一)法

7、治公安法制体系不够健全科学健全的公安法制体系是全面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最基本的保障条件,目前,虽然我国的公安法制体系大体上完成了基本的构建,但与法治公安建设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某些领域立法的滞后和缺失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在当前的社会中出现很多新领域,涌现出很多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对当前网络直播、网购、物流、快递、汽车租赁、网约车等新领域以及网络违法犯罪、虚拟经济等新业态不断涌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目前尚未有规范有效且操作性强的相关立法,导致公安机关在查处和进行监督管理时缺乏足够和有力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在执法中难以发挥出应有的力量,由此可能引发社会公众对公

8、安执法不力的误解。2.相关执法主体法定职责不清晰、法律授权不明确例如,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人民警察应当给予帮助。但“纠纷”“帮助”都是十分宽泛的概念,既没有明确包括哪些纠纷,也没有界定给予何种帮助,导致实际工作中权责不清,难以操作。在职责分工方面,由于法律、法规对事权划分、职能定位不够清晰,导致各级公安机关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越位、错位、不到位等现象。与此同时,当前警务辅助人员(辅警)是各级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很多地方警务辅助人员数量已经超过在编人民警察,甚至数倍,但是这支力量长期以来一直处在不明晰地带,对其职责、身份、地位缺乏法律层面的明确授权,难以实现真

9、正意义上的规范执法、规范管理。(二)法治公安的执法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加强近年来,随着公安法治化的不断推进,大部分民警的执法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虽然在整体上已经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与现阶段法治公安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民警的政策理论水平、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参差不齐,将法治公安的理论内涵和核心要求贯彻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并变成一种自觉行为的新常态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1.执法理念模糊有的民警政策理论水平不深,对当前法治公安建设的基本精神和根本立场认识不到位,把握不精准,执法理念不够端正,宗旨观点淡薄,对为谁执法认识模糊,缺乏敬业精神和责任担当,漠视民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要

10、求,由此引发民众对公安机关不信任的抵触情绪。2.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强有的民警缺乏法治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工作能力欠缺,业务不专不精,遇到新问题、新情况不是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去处理和解决,而是仍然习惯用老经验、老办法或者是自己臆断的方式去解决,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使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产生极大的怀疑,给法治公安建设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1)随意性执法不时发生。有些民警执法不注重按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带有很大的随意性。重实体、轻程序,滥用强制措施,违规使用权力,对法定程序视而不见,对执法标准随意理解,自己喜欢怎么办就怎么办,办到什么程度就办到什么程度

11、,严重败坏公平正义,损害群众利益,极大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2)“运动式执法”痼疾尚存。所谓“运动式执法”,是指在限定的时期内,集中优势人力、物力对违法犯罪现象进行集中性的整治、打击,5 以期取得突破性成果1。“运动式执法”虽然在短期内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震慑违法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2,但其对法治公安建设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首先,“运动式执法”降低了公安机关的威信,弱化了法律的威慑力,“运动”来了就暴风骤雨般执法,“运动”过后就放任懒政,助长了执法的随意性,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支持度和满意度;其次,“运动式执法”在适用法律时往往畸轻畸重,“运动”来时追求“从重从快”处理

12、,“运动”过后恢复原状甚至放任不管,严重损害法律的稳定性和确定性;再次,“运动式执法”有悖法治公平正义,“运动”来时可能会因为追求“从快”,缩短甚至抛弃一些必经的法定程序,从而牺牲程序正义,败坏公平公正,严重影响法律权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这与现阶段正在开展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公安建设是背道而驰的。(三)法治公安执法监督机制不够科学完善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也是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的必然要求。当前公安工作虽然建立了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与法治公安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不少的差距,主要表现为:1.法治公安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当前公安机关内部虽然有多个部门负责执法监督,但缺乏相互配合、协作的机

13、制,大多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不少部门和领导怕影响本部门本单位的声誉,不愿对执法过错和错案进行追究,一些部门碍于情面,不敢得罪人,不对有过错的人员进行追究;一些较为严重的执法过错责任按当前的“捆绑”式追究方法,直接影响班子主要领导的政绩,甚至可能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导致某些领导和民警对执法监督工作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不执行,使某些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在客观上产生责任认定难,处理执行难,处理效果差的现状。2.法治公安执法监督机制不科学一是现有的监督制约机制与执法工作结合不紧密,往往在执法环节出现问题后才开展监督检查,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在责任追究方面,仍然沿袭事后追究和责任倒

14、查,事前、事中监督不够,难以做到让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在监督的环境下进行3;二是执法监督方式不科学,不规范,执法监督部门对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不足,发现纠蔡佩玉: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法治公安建设若干问题研究正问题的方式方法存在较大的任意性,习惯用老办法、老套路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尚未规范化、制度化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难以适应执法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法治公安生态环境不佳1.从法治公安的文化生态看,法律权威下降,法治被表层化、边缘化、空洞化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法律至威、法律至信。然而在实践中,受中国数千年封建传统文化影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百姓长期以来缺乏法律主体地位和主体资格,“情大于法”、

15、“权大于法”等传统观念阻碍了法律信仰的形成,使得法律权威难以树立;一些人在遇到争议时,往往不是诉诸法律寻求救济,而是以“闹”、“上访”等方式给相关部门施压,或者是找熟人托关系帮忙解决,以期满足自己的利益诉求,滥诉、缠诉现象多发,而有关部门出于维稳的需要,对于这些非法治的救济方式有时会采取无可奈何甚至是妥协的方式去解决,导致法治被表层化、边缘化、空洞化,这对法治公安建设是极为不利的。2.从法治公安的社会生态看,法治公安执法环境存在着各种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1)法治公安执法权威面临挑战。当前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压力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对警察执法保护力度不够,警察执法环境恶

16、化,一些公民漠视法律尊严,在遇到民警执法时毫无畏惧,有的甚至持械抗法、暴力殴打执法民警,暴力袭警抗法事件时有发生,警察的正常的执法权难以得到有效的行使,执法权威面临挑战,法治公安建设难以落到实处。(2)某些党政机关或领导对公安执法工作的不合理干预。当前的某些党政机关或领导在进行某些行政执法或从事某些活动时太过于依赖警力,使日常的公安执法工作包括着大量的非警务活动,比如,有些地方政府要求公安机关参与征地拆迁等一些非警务活动,这不仅造成了警力的大量滥用,也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冲击着公安机关执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对法治公安建设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3)社交媒体的不当影响。

17、在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惊人,公安执法工作中处理的每一起案件,发生的每一个错案,执法活动中的每一个瑕疵,都有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媒体炒作的对象,一些新闻媒体以其传播的及时性、广 6 泛性、交互性对不良舆论的迅速扩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社交媒体的底线意识不强,一旦滥用监督权利,容易导致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使公安机关形象受损”4,阻碍了法治公安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和推进。三、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推进和完善法治公安建设的对策法治公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对于当前法治公安建设存在的问题,应当坚持问题导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和公平正义的根本价值追求,有针对性

18、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健全法制体系,转变执法观点、强化执法能力、完善执法监督,优化执法环境,以更高的效率、更高的标准全面实现法治公安的建设目标。(一)健全科学系统的法治公安法制体系科学系统的公安法制体系是全面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最基本的保障条件,所以,推动科学立法是法治公安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当前法治公安建设中存在的某些新兴领域立法滞后,警察法定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公安机关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措施:1.积极主动协调有关立法机关适时展开相关立法针对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各个新领域、新业态不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公安机关应加强对这些新领域、新业态的调研,在分析现有公安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积极主动

19、协调有关立法机关,强化对社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立法工作,及时解决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2.大胆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大力推动不适应社会发展、改革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及时修改和废止当前,应加快推进 人民警察法 的修订工作,积极推动有关机构对涉及警察职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立、改、废、释工作,明确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科学界定和细化公安机关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限度,从法律层面梳理清警务和非警务、核心警务和边缘警务之间的区别,杜绝非警务用警,确保警务职权法定化。与此同时,对于现阶段大量存在又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辅警,应法定辅警的身份、地

20、位和职责,确保辅警工作有法可依。3.进一步丰富立法内容在现阶段法治公安建设过程中,要全面梳理、细化执法标准和操作流程,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法规,细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堵塞执法漏洞,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都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转变执法理念,全面强化法治公安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1.强化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针对当前法治公安建设中存在的部分领导干部和民警执法理念不清晰的问题,公安机关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贯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始终,建立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民警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民警牢固

21、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落实人民要求、维护人民利益,在执法办案中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在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创新管理服务模式,为现阶段法治公安建设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2.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推动和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针对当前法治公安建设中存在的某些领导干部和民警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强等问题,公安机关应采取各种多样化措施,全面强化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推动和全面深化执法

22、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和公安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1)健全执法制度。针对法治公安建设中的随意性执法问题,公安机关应当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明确岗位执法的依据、程序和责任。一是要认真梳理相关法律,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安执法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都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明确公安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权责明晰,并严蔡佩玉: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法治公安建设若干问题研究 7 格按照职责权限,努力做到“依法、有效、尽责”。(2)设定执法标准。针对法治公安建设中的随意性执法问

23、题,公安机关必须设定“覆盖全警、简明管用”的公安执法标准体系。一是要以现行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为基础,完善接处警标准体系、案件办理标准体系、证据标准体系、警务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和公安内部管理标准体系等主要公安执法标准体系;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主体标准、执法行为标准、执法场所标准、执法保障标准等执法标准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执法内容及其边界,为公安执法实践提供明确具体的指引;三是要完善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依照依法、公正、合理的原则,细化裁量标准,杜绝权力滥用。(3)规范决策管理。针对当前警务决策中的“运动式”执法问题,公安机关要优化警务决策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

24、进行警务决策。要建立重大执法决策论证机制,通过规范的听证、论证、审查、问责等机制,来确保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做到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民警依法办事,从以往凭经验、按惯例办事向依法律、按程序办事转变,从侧重突击式、运动式的随机性执法方法向依法、有序的常态化执法方法转变。(4)深化执法公开。执法公开是法治公安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2018 年 8 月,公安部修订并颁布了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构建了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的体系框架,对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方式、时限要求和职能部门等做了一些规定,同时明确了网上公开办事的范围、方式、时限要求

25、等,为公安机关执法公开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对于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公安机关要不折不扣地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各地还应结合各地的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确保规定能够得到更加切实有效的实施。(5)完善执法服务。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行政管理机关,承担了社会治安行政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在当前的法治公安建设过程中,公安机关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治安行政管理和公安政务服务的新期盼、新要求,稳妥推进治安行政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创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要开展社会安全防范,进一步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现

26、代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依法管理的警务工作体制机制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的安全感。二是深入推进公安政务服务规范化、智能化、便民化。要创新高效惠民便民的办事举措,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不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要创新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深化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扩大网上查询、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范围,实现网上受理、告知、审批,提供在线预约、咨询、申请、受理等便民利民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和公开透明,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使公安工作最大限度置于阳光之下,使人民群众具有

27、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6)提升执法能力。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活动,执法活动是通过执法主体展现出来的,所以,高素质的公安执法主体是法治公安建设的关键要素和核心要求。针对当前法治公安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主体政策理论水平、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职业素养、履职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公安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执法主体能力。一是强化常态化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三个必训”制度,根据法治公安建设的需求和各岗位职能和专业差异,科学编写、及时更新培训教材和岗位技能库。二是加强实战化培训,开展情景式执法实战训练,不断提升执法民警的实际执法中应用法律的水平与能力。三是实施精准化培训,针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

28、新情况和新问题,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结合各执法岗位的履职需求开展“菜单”式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四是进一步拓展学法用法载体途径。要运行维护好各种网上学法系统和法制在线、常用法律法规查询等服务指导平台,方便民警学法用法,鼓励、支持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申报公职律师以及创新学习交流形式,不断提升执法主体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更好地推动现阶段法治公安建设向不断地向纵深发展。蔡佩玉: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法治公安建设若干问题研究 8 (三)构建全面、动态、实时、有效的法治公安执法监督管理体系高效运行的执法监督体系是公安机关权力正确行使的必要保障,更是全面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的必然要求。2020

29、年 8 月 27 日,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会议明确指出,必须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针对当前公安执法监督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公安机关应当突出问题导向,增强内外执法监督合力,构建全面、动态、实时、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1.整合内部执法监督力量针对当前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多个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的部门不能形成监督合力,执法监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公安机关应及时整合内部监督力量,成立以法制、政工、纪检、督察、信访等部门组成的执法监督委员会,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对公安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实行实时检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

30、直接查处的权力,从案件调查到处理一律由该部门进行,改变过去不同阶段由不同部门负责的监督导致执法监督落实不到位的局面。2.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流程管理针对当前法治公安执法监督机制不科学等问题,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流程管理,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程化、智能化、实时化。(1)建立健全法治公安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和操作程序。使法治公安执法监督的启动方式制度化、规范化。(2)建立精细化的执法环节控制体系。要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全要素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使法治公安执法监督管理科学化,全程化。(3)依托公安信息化建

31、设,建设智能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通过执法办案视频监控网络,将各类执法视频数据整合至该平台,实时监控执法办案情况,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要素管理监管、全流程实时管理、全智能动态运行,使法治公安执法监督工作智能化、实时化。(4)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要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权力依法依规行使。3.加强外部监督,倒逼公安执法规范(1)进一步深化和严格落实警务公开法治公安建设必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

32、例外”的要求,更全面、更深入地推进警务公开。依托“网上公安”、“警务微博、微信”等平台,深入推进阳光警务建设,抓好执法信息公开、权力透明运行、群众满意度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保证外部监督渠道畅通公安机关应广泛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对于群众的批评、投诉、申诉、控告和举报,要及时通过警情通报会、公告栏、信息屏终端、网上查询等多种途径,依法依规、及时正面地回应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的诉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真正取信于民。(四)强化法治公安文化生态和社会生态建设,为法治公安建设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公安建

33、设若想在社会领域得以顺利推行,其前提是社会公众对法律拥有普遍的敬畏和坚定的信仰。针对当前存在的“情大于法”、“权大于法”、“暴力抗法”、“不当扰法”等严重影响法治公安建设的不利因素,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为法治公安建设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1.强化公安法治文化生态建设,培育民警的法治精神和群众的法治信仰(1)强化全警学法通过“法律讲堂”、执法考评、案件点评、旁听庭审、法律竞赛等各种灵活多样的方式,提升全警法律素养,培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规范、公正、高效、文明”的执法理念,增强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重证据、讲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2)推动全民普法要建立

34、健全全民普法教育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把全蔡佩玉: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法治公安建设若干问题研究 9 民学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长效基础性工作,培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以法治方式表达诉求、解决纷争,在全社会范围内营建尊法、敬法、信法、用法的氛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信仰。2.强化法治公安的社会生态建设,为法治公安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强化执法保障,维护执法权威针对当前警察的执法权威得不到保障,执法的公信力下降等问题,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

35、加强执法工作经费、装备、人力等投入,切实保障民警能充分依法行使职权。同时,要加强与有关立法部门的沟通,从法律层面加大对公安民警的人身安全和执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公民拒绝、阻碍、侮辱、袭击人民警察等非法行为的责任认定与处罚措施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对公安民警依法使用武器、警械等强制性手段给予法律保障,以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法权威。(2)正确处理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与法治公安建设的关系 针对当前法治公安建设中存在的某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对公安执法工作的不合理干预等现象,公安机关应积极主动加强与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警察的法定职责,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不随意动用警力,尽可能地把公安

36、机关从不属于职责范畴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最大限度提升公安机关的警务成本效益,增强广大民众对警察权威的认同感。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 三个规定),2020 年,中纪委出台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中纪委 2020 63号),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

37、(试行)(公通字202125 号),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的操作程序,上述一系列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以及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和律师等有关人员接触交往,铺设了全程留痕、依法追责的高压线,可有效降低对公安执法办案的各种滋扰,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3)强化法治公安宣传工作,引导正确社会舆论 完善的法治公安宣传,对法治公安建设能够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公安机关必须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做实做好。一是要加大对现有法律规范、政策及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民众能够充分接触和了解法律、政策导向,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二是要强化法治公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

38、媒体、网站建设、法治专栏、影视、图书等多样化形式打造法治宣传平台,及时对法治公安建设情况进行报道,弘扬法治精神,展示公安良好形象,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让法治深入人心。三是要通过法治化的途径,加大对媒体监管力度,使其能实事求是地进行报道,对重大敏感涉警舆情,要密切跟踪社会舆情动态,健全完善舆情监测预测、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公安舆论引导工作新常态。参考文献:1 刘鹤,鞠旭远.论法治公安建设中的障碍及其破解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6(4):144.2 参见解永照,王彬公共治理视野下的公安行政专项治理解析 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 赵展.警务新常态下法治公安建设路径探索 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4):47.4 柳炳旭,魏克强.当前我国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评估及应对策略 J.净月学刊,2017(2):116.责任编辑:张小明 蔡佩玉:以人民为中心引领下法治公安建设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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