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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民家庭城市化类型研究_胡晓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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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市建设与发展文章编号 1002 2031(2023)02 0074 09DOI 10 13239/j bjsshkxy cswt 230207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民家庭城市化类型研究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民家庭城市化类型研究胡晓映摘要 从乡村工业化视角探究农民城市化的内在差异,对揭示中国城市化实践内涵具有重要意义。与中西部地区的半城市化不同,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农民被认为已趋于完全城市化,但东部不同区域间农民城市化存在显著差异。苏南、浙江和珠三角是乡村工业化发展的典型代表,基于这三个地区的现实经验,发现不同的乡村工业化路径直接影响了农民与市场、农民与土地、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并表现在区域内的市场结构、集

2、体土地的开发权配置结构以及城乡关系结构中。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农民生产生活的结构性基础,直接影响农民嵌入市场的方式、集体土地保障水平和村庄社会结构,并最终影响不同区域农民的城市化选择,使三地分别呈现出发展型、需求型、保守型的城市化类型。关键词 乡村工业化;城市化;区域差异;社会转型中图分类号 F320 1;F323 6文献标识码 A作者简介 胡晓映(1995),女,山东烟台人,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和社会转型。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CSH030)“新时代农民家庭代际合作育儿模式研究”。收稿日期 2023 01 04修回日期 2023 01 29一问题的提出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成就举世瞩目,城乡空间和人口格局明显重构,极具中国特色。作为工业化的直接外延,城市化深受工业化发展影响,中国独特的城市化道路受到中国独特的工业化路径影响1。目前,对于中国城市化的叙述存在着不同的判断。一方面,学界肯定了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认为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另一方面,又对中国城市化表示忧虑,认为中国存在“浅度城市化”“半城市化”等城市化不完全的特征2。“半城市化”仅是对转型时期中国城市化特征的总体性判断,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城市化转型速度与程度的差异。中国中西部工业欠发达地区与东部工业发达地区的城市化存在明显差异。东中西部地区因人地关系、县域

4、工业化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呈现城镇化发展速度和水平的非均衡性3。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化具有明显渐进性和不完全性特征,在家庭发展预期、婚姻和教育等刚性压力影响下,农民家庭将进城作为家庭发展的重要目标4。但由于市场距离远,家庭嵌入市场的劳动力数量较少、务工时间较短、社会关系积累能力较弱,导致家庭积累能力有限,由此形成“半工半耕”的家庭生计模式5。因此,中西部地区农民家庭需要通过整合家庭劳动力及优化代际间资源配置的方式形成家庭发展合力,实现家庭积累最大化6,最终以接力7、就近8 等特殊城市化的方式完成进城任务。东部地区作为经济发达地区,47总第 331 期城市问题2023 年第 2 期城市建设与发展农民家庭

5、凭借市场优势已接近完全城市化的理想状态,完成了就业职工化、生活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9。发达的工业体系塑造了本地劳动力市场,极大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农民家庭的积累能力10,家庭内部也围绕子代家庭的城市生活实行“双系双代”的合力性支持11,地方政府推动的城乡一体化建设12 更是农民家庭实现完全城市化的重要支撑。区域差异视角是中国城市化研究的独特视角,学者们通过对农民家庭的积累能力、代际合力、市场区位、人地关系和工业水平差异等多方面进行探讨,揭示了农民家庭的城市化实践并非纯粹个体选择,也受到外在结构的约束。当前,学者们关于城市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中西部地区农民家庭城市化的特点、动力与实现路径,但

6、对东部地区农民家庭的城市化行为关注有限,且主要聚焦于东部地区优越的市场区位对农民家庭城市化的影响。由于东部地区市场化程度较高,相比于中西部处于更高水平的城市化阶段13,发达的工业基础使东部地区农民家庭更有能力实现城市化。但这是否意味着东部发达地区内不同区域农民家庭的城市化行为具有一致性?笔者及所在团队自 2019 年至今在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浙江省宁波市、丽水市、上虞市以及江苏省南京市、泰州市等地进行的田野调查发现,不同的乡村工业化路径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家庭的城市化实践。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的乡村工业化进程,由于资源禀赋、发展背景、土地开发权配置的差异,形成了苏南模式、浙江模式以及珠

7、三角模式三种类型14,这些模式是东部地区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工业化路径差异对乡村社会影响深远,塑造了差异化的农民与市场、农民与土地、城市与乡村关系,并直接反映在农民家庭所处区域的市场结构、集体土地开发权配置结构以及城乡关系结构中,进而影响农民的城市化选择。因此,本文深入市场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从乡村工业化视角出发,着重探讨农民家庭城市化的实现路径与类型差异,进而探讨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内在关联,探索中国城市化的一般性内涵,以推动我国更高水平的城市化。二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民家庭城市化实践的结构基础乡村工业的兴起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作为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的重要阶段,深刻影响了

8、中国后续发展进程。1 乡村工业化的三条路径乡村工业的发展对乡村社会具有结构性影响。在乡村内生资源匮乏时期,不同来源、不同规模的资本推动了乡村工业的发展,并在实践中塑造了乡村发展的区域市场结构、土地开发权配置结构和城乡关系结构。苏南的乡村工业发展最早,在 20 世纪 70 年代便出现了集体性质的社队企业,并在 20 世纪 80 年代承接了城市下乡工厂,并在政策指导下形成大批乡镇企业,企业由乡镇政府及其任命的村干部所代表的集体干预与控制。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在整体工业产品过剩、政府职能转型的背景下,乡镇企业大批倒闭和转制,苏南地区凭借政府对土地的控制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以及毗邻上海的区

9、位优势,大力实施招商引资、积极发展出口加工贸易。政府与村集体对接征收集体土地,通过兴建工业园区形成企业集聚,实现了产业迭代升级,促进乡村与城市工业发展的同步接轨。因此,在区域市场结构方面,这种企业类型形成了相对开放的区域市场,为各个层次劳动力提供了丰富的就业机会,有可能使农民充分嵌入市场。在土地开发权配置结构方面,政府主导的土地开发使农民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十分有限,仅具有基础保障的属性。在城乡关系结构方面,政府掌握土地开发权的优势在于形成整体规划与产业集聚,推动产业结构梯度转型升级,使乡村深度融入城市发展,因此城乡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城乡融合趋势明显15。浙江的乡村工业化起点是个体私营经济。在

10、国家政策号召下,浙江的个体经济与乡镇企业曾经短暂兴起,但是在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开始衰落,并由于缺少资本投入而未能形成大规模的工业企业。但进过工厂的农民利用家庭空间购入小商品设备创办家庭作坊,并逐步形成前店后厂模式。在市场推动下,农民为扩大生产规模而对集体土地“公有私占”,获得丰厚的市场利润和土地增值收益,推动了浙江私营经济的持续发展。由分散的私人资本推动的地方私营经济产业层次较低,主要集中在纺织、五金、小家电等轻加工行业,且具有“一县一品”“一乡一品”的产业特征,这种规模实现了县乡范围内的产业集聚与分工协作,区域间和城乡间发展较为均衡,但缺少大规模、高技术产业集聚,大多维持家庭作坊规

11、模,少量成为家族性企业。因此,在区域市场57城市问题 2023 年第 2 期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民家庭城市化类型研究城市建设与发展结构上,浙江地区的个体市场经营与创业潜力巨大,乡村内部十分具有活力,并形成相对封闭的本地劳动力市场16。在土地开发权配置结构上,浙江地区个体主导以及向外扩展商业市场的模式,激发了农民的自主发展能力和土地利用能力,集体则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在城乡关系结构上,乡村作为相对独立于城市工业体系之外的小商品工业聚集区,与城市存在明显发展界限,城乡并立趋势明显。珠三角的工业发展开始于外来资本投入与地方“三来一补”政策的实行。面对外资大量进入,地方政府以村社为单位,采取集体土地入股或

12、集体盖厂房出租的方式承接资金落地,村集体土地出租越多农民就收益越高。因此,珠三角地区在很短时间内便实现了几乎所有农地向工业建设用地的转变,落地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使这一区域成为仅出让土地而无需自主技术、资金与市场的“生产车间”17。由于这一地区属于外资主导型产业发展模式,其产业发展与转型受外资企业影响较大,且始终处于全球制造代工服务平台,缺少自主创新能力。同时,由于劳动力和土地价格上升,部分劳动密集型外资产业向中西部或东南亚地区转移,但由于农民对土地所有权意识强烈,建设用地难以实现有效整合,依然处于分散状态,吸引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落地。因此,在区域市场结构方面,珠三角地区产生了大量低端就业岗位

13、,并因职位的工资待遇有限而衍生出衣食住行等市场化服务需求,为本地农民提供了有限的市场务工机会。在土地开发权配置结构上,珠三角地方政府为降低外资落地难度而向集体与农民让利,通过股份制的方式使农民享有集体土地增值收益,激发了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认识。在城乡关系结构上,大量外来人口涌入使村庄逐渐成为集镇,并随着城市的扩张被纳入城市,城乡融合趋势明显。2 农民家庭城市化的实践基础苏南、浙江和珠三角地区差异化的乡村工业化路径,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塑造了乡村社会的整体结构。这些要素构成了农民家庭生产生活环境的各个方面,又反过来影响农民嵌入市场的方式、集体土地保障水平和村庄社会结构,成为塑造农民家庭城市化行为的基

14、础。对于农民家庭来说,不同地区的市场结构决定了农民嵌入市场的方式。在苏南地区,乡村工业在政府主导下与城市大工业相融合,为不同层次的劳动力提供统一的务工平台。因此,本地成熟的工业化体系为农民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农民较早实现非农稳定就业,务工收入是家庭的主要收入。同时,凭借就地化市场优势,本地农民家庭内不同年龄的劳动力都能获得就业机会,家庭收入呈现出单个劳动力收入不高但整体收入不低的状态。浙江地区的私营经济工业化路径形成了相对封闭的本地就业市场。家庭内所有劳动力都嵌入自家工厂中,既是老板也是工人。在村庄内还有一部分村民在外跑供销,开拓全国市场。在市场变迁中,大量的小作坊被淘汰,少数农民在市场竞争中

15、胜出,成为村里的老板群体。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工厂落地后,本地劳动力率先进厂务工,但巨大的劳动力需求吸引了全国大量劳动力到此地汇集,本地农民开始退出工厂,转而为外地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尤其是收益稳定且风险低的房屋出租服务。在家庭收入稳定的情况下,本地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参与意愿都极低。乡村工业化进程中,集体土地开发权的差异化配置决定了农民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享有土地增值收益,这又进一步决定了集体土地给予农民的保障水平。在苏南地区,政府主导的土地开发模式使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非常有限,政府采取“土地换社保”的方式进行保障性补偿,并辅以集体土地征用与租赁中的部分分红,属于兜底保障。在浙江地区,个体通过

16、“公有私占”的方式将集体土地为己所用,以较低的土地成本实现了家庭作坊的发展,由于集体缺乏工业发展能力,无法实现土地增值,因此农民个体享有的集体土地保障非常有限。在珠三角地区,集体与农民共同掌握土地开发权,农民通过股份制分享了集体土地的绝大部分收益,土地分红构成农民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这使本地的集体土地保障具有高福利性质。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基础,东部地区的乡村工业发展为乡村向城市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但不同工业路径形成的城乡关系核心在于对原本村庄社会结构的重塑。在苏南地区,村庄直接嵌入城市之中,村庄原本的结构被打破,社会关系被冲散,乡村社会作为市场与个体家庭之间的缓冲功能被

17、削弱,农民需要与全国劳动力进行竞争,直面市场竞争压力。在浙江地区,乡村依然是农民生产与生活的重要空间,因而保持了完整的社会结构。在经济分化凸显的村庄结构下,村庄内部形成激烈竞争,进而强化了农民生活在村庄、价值在村庄的面向,因此,农民向外发展的动力相对有限。在珠三角地区,随着人口增加,农村逐渐成为集镇,并因城市扩张而划归于城市,但67城市问题 2023 年第 2 期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民家庭城市化类型研究城市建设与发展农村集体成员的土地收益极高,是农民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农民为了维持既有利益而形成以村庄为单位的联结结构,对抗外部变迁力量,且这种结构在农民低市场能力与村内低经济分化度的基础上,逐渐弱

18、化了村民城市化的意愿。东部发达地区大部分家庭具有城市化能力,并已趋于完全城市化,但农民家庭的城市化具有主体选择性和动态过程性,导致其城市化实践存在显著差异。基于不同的区域市场结构、土地开发权配置结构和城乡关系结构,苏南、浙江与珠三角分别呈现出发展型城市化、需求型城市化和维持型城市化三种实践类型。三发展型城市化类型实践发展型城市化是指农民家庭完成由乡到城的城市化转型后,依然有极强的二次城市化动力。伴随政府主导的土地开发,苏南地区大部分农民通过拆迁完成在地城市化,但对农民家庭来说,这并非是城市化的完成,而是再城市化的起点。1 农民嵌入市场方式与生计来源苏南地区的乡村工业发展模式为本地农民提供了充足

19、的就业机会,农民获取市场机会的能力极强,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本地农民较早进入工厂,完成了从农民到工人的职业转变,并被培养成高素质的工业劳动力,适应市场能力强,本地劳动力以务工的方式嵌入市场。其二,在工资相对均衡的市场中,家庭收入高低取决于家庭劳动力数量,本地丰富的就业机会延长了农民的劳动时间,为不同年龄的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赚取工资性收入的家庭可以实现家庭积累的最大化。在这一地区,农民家庭内部会呈现三种就业形态。年轻人倾向于在公司或事业单位中从事稳定体面的工作。部分中年人在早期因社会关系或个人机遇等因素进入企业,从事稳定的正规就业,另一部分因缺少正规就业机会而从事劳动强度大或就业环境差

20、的工作,例如男性在工地做建筑工,女性做家政服务等工作。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则可以嵌入非正规就业中,从事如保安、保洁、快递分拣等工作,在能力范围内获得收入。本地丰富的就业机会为家庭所有劳动力提供相对均衡的务工收入,家庭劳动力数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家庭财富积累能力。家庭劳动力的充分就业使家庭收入呈现单个劳动力收入不高、整体收入不低的状态,但这也限制了农民家庭的发展上限。随着市场发展,本地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就业模式与职业层级,如非稳定就业者、普通工人、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对应着不同的收入层次与教育层次。本地 4060 岁的中年人作为经历工业化最初转型的一代,虽然早早从事非农化就业,但因市场发育不完

21、全和自身学历与技术有限,大部分从事体力工作,且较早实现在地城市化和非农化使他们面临较高的生活成本,很容易形成代际间的职业传递与阶层固化,子代的生活和就业也会处于低水平和不稳定状态之中。因此,本地农民希望子代能够接受更好教育,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实现家庭发展的突破,进而有极强的再次进城动力。2 土地开发权配置结构与农民家庭保障基础政府主导的集体土地开发并没有给农民带来足够利益空间,农民仅享有集体土地提供的兜底性保障收益。本地农民从 20 世纪 80 年代便开始了非农化进程,不再依靠土地解决温饱问题,并产生了土地抛荒现象,政府主导的集体土地开发正好以“土地换社保”和分红的方式,为直接享有土地承包权

22、的农民提供基础性保障。除此之外,当政府征用或租赁集体土地用于产业园建设时,通常直接与集体对接并将赔偿金直接支付给集体,一部分用于村集体的日常运营,一部分用于分红。这种保障是农民家庭进一步城市化的支持。“土地换社保”政策对农民的保障水平较高,但由于仅保障个体所以持续性较弱,分红对农民家庭的保障持续性强,但保障水平较低。“土地换社保”的核心在于农民出让所属的集体土地经营权,将土地的农业保障性质转化为货币保障性质,这种转化实际上是一次性切断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一般来说,苏南地区“土地换社保”政策对农民的补偿水平差异不大。以苏州市吴中区为例,未满 16 岁的村民可获得 10 年生活补偿费,每月 62.

23、5 元。年龄在1645 岁的男性村民和年龄在 1635 岁的女性村民,可获得 9 年的城镇养老保险补贴及每月 150 元生活补偿费。4560 岁的男性和 3555 岁的女性,可获得 15 年的城镇养老保险补贴及每月 160 元生活补偿费。60 岁以上的男性和 55 岁以上的女性每月可获得 990 元的征地保养金。此外,从 2015 年开始,政府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于集体分红,依据村庄户籍,18 岁以下的村民每年可得 200 元,1860 岁的村民每年可得 400 元,60 岁以上的村民每年可得 600 元,每年分红金额不断增加,且老人去77城市问题 2023 年第 2 期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

24、民家庭城市化类型研究城市建设与发展世后补偿费可由子代继承。如前所述,“土地换社保”的保障水平较高,但因其不可继承性仅保一人,分红虽可继承但数量有限,这使本地农民缺少足够保障。在通过征地拆迁完成在地城市化后,农民家庭在有限保障的情况下,需要深度嵌入市场进行家庭积累,并将子代教育作为家庭发展的希望,以此实现家庭积累和阶层跃升。3 城乡关系与村庄社会结构苏南地区市场的开放性使农民面临极强的社会压力。一方面,对于融入城市发展的村庄和嵌入务工体系的农民,意味着传统村庄封闭性被打破,社会关系逐渐松散,乡村社会作为市场与个体家庭之间的缓冲功能被削弱。另一方面,作为全国市场的一部分,苏南地区吸纳了大量外来劳动

25、力,与本地居民享有共同的就业机会,个体家庭直观感受市场的冲击和竞争压力。双重结构挤压使农民家庭时刻感受到发展压力。就地城市化重塑了农民生活的空间结构,相对聚集的居住结构在进入城市后被独立、私密的生活空间所取代,地缘关系结构被打破,村庄作为农民家庭的保护性结构解体。从 20 世纪 80 年代,由农民农转工开始,村庄内便不再需要围绕农业生产开展互助,再加上工业生产的时空固定性,村民的家庭生活安排逐渐趋向现代城市家庭时间安排,村庄内部社会关系逐渐减弱,人情关系网也从村组内缩小至直系亲属。农民深度嵌入市场后,业缘关系成为重要的关系构成。但是作为一种后天建构的关系,彼此交往密度有限,仅是家庭社会关系的扩

26、展。因此,在高度开放透明的现代市场中,社会关系能够给予个体与家庭的支持逐渐弱化。例如在以前找工作时,村内熟人与亲属关系极为重要,随着市场化程度加深,虽然在部分非正规就业领域,熟人关系依然发挥重要功能,但大部分工作需要职业技能与知识基础,个体只能通过提升自身能力以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来提高生活水平。弱村庄结构使农民家庭独自直接面对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中的生存竞争,激发了农民家庭以发展为核心的生活目标。父代为了让子代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便需要为子代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以获得更高的学历,来满足市场的高要求,因此他们不满足于城市边缘区的城市化,而是向更中心城区或更好的城市发展。四需求型城市化类型实践需求

27、型城市化是指农民家庭的城市化行为受家庭自身发展能力与发展要求的影响,而受外部因素的影响相对有限。在乡村本身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浙江地区,城市化并非家庭发展的必然选择,城市与乡村均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场域。1 农民嵌入市场方式与生计来源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导的市场空间,决定了浙江地区本地农民具有极强的市场经营能力,家庭作坊极为发达,家庭所有劳动力都参与自家工厂经营。在市场逐渐饱和与需求变化的过程中,浙江地区由于技术水平低、产能有限等原因,大量家庭作坊倒闭,少部分成为规模企业。再加上受到城市工业经济的辐射,使本地农民处于务工经商并存的就业状态,城市和乡村都有参与市场机会。在工商并存的就业结构下,浙江地

28、区农民有更多选择机会。在家庭作坊发展阶段,本地农民主要有两类职业分工,一类是在自家工厂中,既是老板又是工人的劳动群体,另一类是凭借集体企业时期积累的在外关系从事“跑供销”群体,二者一内一外支持着本地小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资源匮乏时期,二者的收入差距有限,所谓老板也因工厂技术有限而只能赚取平均利润。在市场转型后,农民的职业发生变化。少数有较强市场应对能力的私营企业逐渐发展壮大,造就了一批民营企业家。经商失败的村民也能够通过做小生意或是在民营企业中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而获得较高收入。在浙江宁波 Y 区的调研中发现,40 岁以上的访谈者均有经商、跑供销和开小店的经历,或者目前依然从事相关行业,父承子业的

29、情况也较为突出。商业经营虽然风险较高,但因收益高且行动自由而成为本地农民更愿意从事或更向往的职业。在Y 区,很多老板都表达了相似的观点,认为读书好会给人带来很多顾虑,限制了创业,这种观念使本地人更重视实践经验而非教育背景。他们认为,即使教育水平不高,农民也可以凭借本地发达的城市工业体系获得就业机会。因此,他们并不会将家庭发展希望寄托在子代的教育上,也不会因此承担教育带来的刚性压力,这使得本地农民的城市化选择更具弹性空间。2 土地开发权配置结构与农民家庭保障基础在浙江,由于私营经济在乡村工业化中扮演重87城市问题 2023 年第 2 期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民家庭城市化类型研究城市建设与发展要角色,

30、形成了“公用私占”的格局,塑造了村庄内富裕的农民与相对薄弱的集体经济并存的情况18。在农民个体资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乡村工业决定了农民具有强烈的动机和能力去扩张土地使用,但是由于集体与地方政府缺少发展资源和能力,难以像苏南地区一样掌握土地开发权,使得农民的集体保障水平较低。浙江农村的土地大部分依然以农业的方式发挥保障属性,本地私营经济发展路径决定了农民对土地的非农开发取决于自身是否是资本经营者。不仅是普通农民,村干部也是土地非农开发的一分子,这就使集体不再具有对“私占”行为的限制能力。但这种土地占用主要表现为农民在宅基地周围乱搭乱建或是违规占用村庄空地和荒地,而不存在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情况,再加

31、上村庄缺少大规模资本开发,村内依然有大量耕地存在,这也意味着农民并没有因为占用土地而损失对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当前,土地以两条路径发挥保障属性。其一,在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地方政府推动大规模土地流转,农民享有土地租金,一般在每亩 6001000 元不等,这种方式将土地“换”成货币,解放了家庭劳动力进入市场务工。其二,村内大量老人无法进城赚取货币性收入,但仍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他们便在村里种田,收入虽然不高,但能满足口粮、蔬菜等日常需要,并具有打发时间的功能。浙江地区个体主导并向外扩展商业市场的模式激发了农民的自主发展能力和土地占用能力,农民家庭以较低的土地成本实现家庭积累,而集体由于缺少工业发展能力

32、,无法实现土地增值,因此给予农民个体的保障极为有限。土地为当地农民家庭进城后提供的保障有限,但却能为村庄内的老人提供较好的养老保障,这也减弱了农民城市化的意愿。3 城乡关系与村庄社会结构浙江地区的村庄一直是农民家庭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一方面,乡村内部私营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本地劳动力和社会关系,并且村庄本身是重要的生产场域,就地化就业特征维持了完整的村庄结构。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经营能力差异,村庄内部形成了明显的结构性分化,再加上村庄结构的完整性,使其本身成为一个生活竞争场域。这两个因素使农民依然有意愿在村庄中生活与发展,进城发展和生活并非是农民的必须选项。浙江地区乡村内部相对独立的工业集聚特征使

33、村庄社会结构具有完整性,并在农民生产生活中持续发挥作用。从生产角度来说,村庄在早期是重要的生产场域,仅管在市场发展中,家庭作坊衰落,却依然是重要的经济空间,在寻找创业就业机会中,村庄社会关系发挥了重要功能。村庄内以地缘和血缘为依托的熟人关系具有高信任度,是农民从事经营和务工的重要资源。从生活角度来说,村庄本身具有维持生活和再生产的能力。村庄内的家庭经济情况分化巨大,老板群体的资产可达上千万乃至上亿,因家庭劳动力不足、疾病等因素导致收入较低的家庭也存在,大部分家庭年收入在 20 万50 万元之间。村庄中的富人群体影响很大,能够引导村内风潮,如在村内盖别墅、摆高端酒席等,塑造了村内的生活化竞争19

34、。但面向村庄外的竞争,如进城买房,富人群体早已轻松完成,但因其脱离村庄场域而并没有成为村民竞争的核心。对于农民来说,只有在真正有进城买房的能力,或者在达到进城工作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水平时才会选择进入城市。在经济分化凸显的村庄结构下,村庄内部形成激烈竞争,在生产方面,村庄强调农民生活在村、价值在村的面向。虽然大多数农民凭借市场优势具备了城市化的物质基础,但家庭收入与农民自身的市场经营能力的高度相关,从客观上决定了农民家庭城市化能力的层次性。对标富人的竞争模式使农民依然将村庄作为生活场域,农民向外发展的动力相对较弱。因此,在浙江地区,以家庭为单位的私营经济发展模式使村庄依然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场

35、域。在经商氛围浓厚的环境下,虽然农民务工机会较多,但是农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有限,农民进城的刚性压力较弱,城市化动力不强。同时,村庄生活竞争也削弱了农民家庭的进城动力,强化了其在村生活的意愿,使本地呈现以家庭需求和经济能力为导向的城市化趋势。五保守型城市化类型实践保守型城市化是指农民家庭具备城市化的物质基础,甚至已经实现就地城市化,但其主观与客观都不愿向城市化转型。在珠三角地区,农民享有大量土地增值收益,这种收益附着于村庄集体成员这一身份之上,因此维持他们既有的身份和与村庄其他成员同步城市化进度十分重要。1 农民嵌入市场方式与生计来源由于外资短期内大量涌入,珠三角地区实现了97城市问题 2023

36、 年第 2 期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民家庭城市化类型研究城市建设与发展快速的土地开发,并吸引大量外来人口来此务工,这决定了珠三角地区农民家庭收入来源与苏南与浙江地区存在极大差异。农民家庭收入主要来自于他们作为村庄集体成员所享有的土地增值收益。一方面,农民通过集体土地出租分红而享受集体土地增值收益,这成为农民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另一方面,农民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加高房屋以扩大居住空间并向外地人出租,房屋租金构成农民另一重要收入来源。这些稳定的收入削弱了本地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意愿。集体分红和房屋出租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收入,使得他们在市场中浅度嵌入,家庭收入不低但市场化能力较弱。村庄集体分红是农民家

37、庭的基础性收益,不同村庄乃至社队的土地收益差距较大。以广州市 B 区 F 村为例,共有 12 个经济社,分红数额从 2000 元至上万元不等。正如本地人所说,广州是“人人有分红”的地方,随着家庭人口增加和土地扩大开发,分红数额也变动极大。同时,农民凭借本地人身份,为外地人提供只有他们能提供的服务,即租房。珠三角大部分地区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分配方式,但由于“下南洋”出国人员和祖宅等原因形成的房屋归属变更,以及20 世纪90 年代政府宅基地管理宽松的政策,宅基地可以在私人间交易和集体公开拍卖。大部分农民家庭都拥有三四套宅基地,并多数又加盖至五层楼,既能保证代际间生活空间的独立性,又能够获得较

38、高的租金收入,一般每年在 8 万10 万元之间。由此可以看出,分红和房屋租金已经能够让农民家庭过上较为舒适的生活。巨大的土地收益使得本地人形成了有限的市场嵌入特征。作为本地人,他们不愿像外来务工人员一样进入工厂,而是更倾向从事体面轻松的工作。同时,家庭收入的稳定性和可获得性也导致了本地村民对子代教育重视程度有限,年轻人既无能力也无动力在高端劳动力市场竞争中获得优质工作机会,他们一般从事非编文员、保安等工作,每个月收入在 3000 元左右。而且在 5060 岁左右便会退出劳动力市场,依靠租金维持生活开支,不再从事任何劳动。家庭整体缺少向上发展的动力,更倾向于维持当前的家庭收入结构。2 土地开发权

39、配置结构与农民家庭保障基础珠三角地区农民充分享有集体土地的开发收益,是农民对城市化持保守态度的关键。土地形成的集体分红和房屋租金在农民家庭收入中占比极大,且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农民对集体土地保障较为依附,不再具有内生发展动力。珠三角地区以土地出让为核心的开发模式,让掌握土地经营权的农民具有对土地的实际控制力,股份制的利益分配模式奠定了农民的权利地位,使变现的土地成为农民家庭福利性质的保障。集体分红按村庄户籍人口实施,并在长期的股份分配调整中形成了完备的分配规则。以广州市白云区 F 村为例,本村年满 18 周岁的村民每人可获得满股,即田股 10 股和人股 10 股;不满 18 周岁的村民

40、,田股10 股是基础,人股则从 018 岁每两年增加 1 股。通过人股和田股的区分以平衡内部人员的利益结构。同时,为了保证公平性,村庄以 5 年为限进行股份调整,以户口为基准进行生增死减,其中格外关注外嫁女的动态,以免出现因界定偏差导致的纠纷。近年来,股权固化成为趋势20,但生不增、死不减的方式增加了利益的继承性,依然为家庭提供了稳定且持续的保障性收益,构成了他们维持生活现状的经济基础。农民实际享有的土地增值收益,使他们成为不需要付出劳动便可享受较好生活的受益者,土地保障不是兜底性而是福利性的保障水平。土地的强保障功能极大削弱了农民家庭的发展意愿和发展能力,维持既有生活是他们的主动选择,甚至出

41、现了反城市化特征21。3 城乡关系与村庄社会结构围绕集体成员身份形成的土地收益是农民家庭最主要收入来源,他们需要固守村庄成员身份,并通过增加村庄内部关系凝聚性而形成与外部的对抗力量,维持既有土地利益的分配秩序。同时,农民家庭相近的收入水平使村庄内部分化度低,缺少内部竞争。稳定的收入也使农民家庭缺少发展动力。因此,农民有极强的动力维持与村庄同步的城市化水平,并逐渐形成不愿突破现状的刚性结构。围绕巩固集体土地成员身份并获得更多土地利益,珠三角地区农民以村社为基础成为具有极强行动能力的利益集团。珠三角地区的村庄普遍具有宗族性结构,在市场化进程中村庄结构得以保留,并在土地利益下更为巩固22,而这成为农

42、民与政府博弈的重要基础。以征地拆迁为例,随着城市扩张,处于集镇状态的村庄在被纳入城市过程中面临最大的问题便是过高的拆迁赔偿,巨额土地收益使农民对土地赔偿的预期持续增高,一般地方政府难以满足。08城市问题 2023 年第 2 期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民家庭城市化类型研究城市建设与发展这一困境也表现在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升级上。农民家庭普遍已经形成了依靠土地收益的收入结构,村内分化极不明显,并塑造了他们较低的市场嵌入度,就业机会大部分来源于村内熟人的相互推荐,这都倒逼农民必须要维持既有的生活安排。因此,珠三角地区引入外资并且由农民主导土地开发的工业发展模式极大地激活了农民的地利意识,使村庄成为难以突破的利

43、益结构体,并成为城市化的阻碍。农民虽然处于发达市场中却只是旁观者,他们在村庄的结构保护下固守既有土地利益,不愿改变当下的生存状态,家庭内部以维持而非发展为主要目标,使得本地呈现出保守型城市化特征。六结论与讨论工业化是城市化研究的重要视角,工业化区域路径模式的差异性决定了城市化的模式差异23。东部地区作为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高度发达地区,其内部不同的工业化路径深刻塑造了差异化的农民城市化类型。其中,不同乡村工业化路径直接影响了区域内的市场结构、集体土地的开发权配置结构以及城乡关系结构,这是不同地区农民与市场、农民与土地、城市与乡村关系的反映。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农民生产生活的结构性基础,又影响着农民嵌

44、入市场方式、集体土地保障水平和村庄社会结构,最终影响了不同区域农民家庭的城市化选择。苏南地区乡村工业化塑造了开放的市场结构,农民通过深度嵌入市场获得工资性收入,在缺少村庄结构保护、直接面对市场的高竞争性环境中,以及保障水平有限的条件下,型塑了农民为实现家庭积累和阶层跃升而再城市化的选择,属于发展型城市化。浙江地区乡村工业化塑造了以商为主、工商并行的市场结构,乡村仍然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场域,在没有进城的刚性压力和进城后保障有限的情况下,农民更多以自身能力和需求来选择是否城市化,属于需求型城市化。珠三角地区的乡村工业化受外资和土地要素推动,本地农民由于掌握土地经营权而极大享有集体土地增值收益,从而

45、形成了依靠土地利益生存、围绕土地利益生活的特征,并导致农民既缺少发展能力也缺乏发展动力,属于保守型城市化。这三种城市化类型揭示了东部发达地区农民家庭城市化选择的路径差异(表 1)。表 1三地区农民家庭城市化类型比较农民嵌入市场方式集体土地保障水平村庄社会结构苏南发展型城市化务工型就业兜底性保障松散型村庄浙江需求型城市化工商并存型就业低保障生活与价值导向型村庄珠三角保守型城市化浅度市场就业福利性保障利益主导的团结型村庄中国正处于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时期,但不同区域存在明显的速度及水平差异。苏南、浙江与珠三角作为东部发达地区,基本已不分城乡的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24。但通过区域间整体环境结构差异,深入

46、到农民家庭内部探讨其具体的城市化实践,可以发现以下特点:其一,农民家庭所处的市场和村庄结构决定了农民家庭发展的能力与动力,进而影响农民城市化选择。市场和村庄结构越开放,农民嵌入市场的程度越深、市场化能力越强、发展动力也越足。其二,农民家庭的保障水平决定了农民家庭的发展意愿,集体土地给予农民家庭的保障水平越高越稳定,农民越倾向于固守既有利益而不愿发展。总结东部地区城市化发展类型的核心目的在于为我国城市化进程提供经验借鉴。在深入探讨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的基础之上,提出以下三个政策建议。其一,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为农民家庭创造一个开放且充满活力的市场,实现农民本地就业,同时为农民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

47、,回应农民家庭的发展需求。其二,在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中避免出现土地食利者,应正确定位集体土地与农民的关系,优化利益分配形式,给予农民合理赔偿与保障以更有利于农民实现城市化。其三,不能盲目追求城市化而忽视村庄的重要性,村庄作为农民生产生活的场域,是农民家庭参与市场的保护性结构,能够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应兼顾城市化与乡村建设共同发展。【Abstract】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explore the inter-nal differences of farmersurbaniz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rural ind

48、ustrialization,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reveal theconnotation of urbanization practice in ChinaDifferent fromsemi urbanization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farmersin the developed eastern regions are considered to have becomefully urbanized,but there a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

49、 ur-banization of farmers in different regionsSouthern Jiangsu,18城市问题 2023 年第 2 期乡村工业化路径与农民家庭城市化类型研究城市建设与发展Zhejiang and the Pearl iver Delta are typical representatives ofrural industrialization development,based on the actual experi-ence of the three places,it is found that different rural industri

50、-alization paths directly affec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rmersand the market,farmers and land,and cities and villages,andare manifested in the market structure in the region,the struc-ture of the allocation of collective land development rights,andthe urban rural relationship structure in which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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