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土建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为了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提高经济效益,公司(简称甲方)现将北京中际华兴园19#住宅工程除基础和 5.4M(含5.4M)楼面以下主体外的全部工程发包给***同志(项目经理,简称乙方),与前项目经理的交接时间为 6月19日(西向塔吊6月15日以后租赁费算在谭社生项目),材料盘存以双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为准。为保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商定,特签定本合同,希双方信守履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1 乙方交抵押金叁万元做为本工程抵押交甲方,如能完成本合同各项承包指标,待工程竣工结算时退回给承包人,如造成工程亏损,则从抵押金中扣减。
1.2 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项目承包范围 (详见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按工程税前总造价(结算)12%上交甲方管理费(不含税金)后,由乙方进行总承包。材料、人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均由乙方组织,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金4.09%由甲方代扣代缴。
1.3工程决算后,除上缴管理费以外的利润按公
司30%,项目经理部70%分成。
第二条、 承包内容
2.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确保合格,争创市优(通州区)。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施工验收规范,严禁使用劣质材料。
2.2 本合同工程开工日期定于1999年6月1日,竣工日期定于1999年9月30日,乙方必须按月完成公司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如遇建设单位的资金及其他原因,造成延期完工,乙方必须如实填报并由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2.3 乙方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安全交底、分析、处理安全事故。
2.4 在完成公司上交后,乙方必须加强成本控制,减少非生产性开支,确保工程成本的降低。并要求承担本项目向公司或有关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
第三条 公司职责
3.1 开工前必须向项目提交施工图,配合项目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2 公司须考察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管理人员,协助乙方择定项目领导承包班子。
3.3 该工程由公司委派专职财务人员管理项目财
务。
3.4 协调项目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3.5 审查项目的各项开支、核算工程成本。
3.6 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协助项目办理工程决算,并与项目办理结算,监督项目部分配。
第四条 项目经理职责
4.1 项目经理必须规范管理行为,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条例,严肃认真的履行与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各项条款,服从公司行政、技术、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领导。
4.2 按承包合同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有效地组织施工生产。
4.3 负责与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经济技术签证,及时填报各项原始资料,搞好该项目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
4.4 每月25日须向公司及建设方填报月生产进度表及资金计划,定期做好成本核算,保证工资含量控制在18%。
4.5 对用户高度负责,认真做好回访和工程保修工作。
4.6 加强工地的现场管理,各项材料堆码整齐,道路畅通,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杜绝长流水、长
明灯,做到工完料清,文明施工。
4.7 加强栋号内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热爱公司,以厂为家,教育职工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防止打架、赌博、嫖娼等各类违法事件的发生。
4.8 关心职工生活,办好食堂,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4.9不能招收和容留不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来工地工作。
4.10 待工程竣工后,报送叁份完整的工程交工验收资料(原件)给甲方存档备查,其中两份交建设单位。
第五条 甲方(公司)权利
5.1 对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有审批权,对质量好坏有否决权。项目必须无条件执行公司派驻项目主管领导的质量监督和生产指挥,公司派驻项目主管领导对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有否决权。
5.2 对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审查权,对违章行为有强制改进权,直至责令工地停工整顿。公司派驻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安全设施的设置有指挥权,并对项目的不安全施工方式有制止权。
5.3 对项目的用工分配和结算分配有监督权。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权利
6.1 对项目的管理班子有组建权,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有辞退权。
6.2 对本项目资金有调配权,对项目的管理班子和其他人员按照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有分配权、奖罚权。
6.3 对工程的施工生产有组织指挥权。
第七条 奖罚条例
7.1 合同核定为合格工程,竣工为合格,公司不奖不罚。
7.2 本工程提前竣工,除建设单位奖励外,公司奖200元/天。如因项目原因不能按期交付使用,则除根据公司与建设单位合同处罚外,公司再按每推迟一天,罚200元/天。
7.3未发生重大安全与设备事故(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下)事故频率控制在0.15%0以下公司奖励2元/平方米。如发生设备与人员伤害事故,公司则罚款2元/平方米,其损失费用项目经理部自理。
7.4公司检查评比获得文明施工工地的,公司一次性奖励200元。公司检查应罚款的工地则视情节罚款。被市检查受到罚款的工地,除承担其罚款外,公司另加罚200元。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8.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16%,主体结构完成,粗装修完成1/2时,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5%,外装修完成,门窗安装完支付8%,内粉刷、水、电、暖完成时支付8%,竣工验收
支付8%,结算完毕扣除2%作质保金,项目上交甲方的管理费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水电工程保修半年,土建工程保修一年,屋面防水工程保修三年。
8.2 乙方的进度月报表首先必须经由公司派驻项目主管领导审核其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并签字认可后,方能交由公司审定。
8.3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材料费用及生活费公司按形象进度,采用内部帐户往来的办法进行支付。
8.4 工程完工,决算定案,建设单位资金到位,则公司与项目一次结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如有某些条款需作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处理。
9.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或质量低劣,经劝阻仍无改进,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且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在施工中现场管理混乱,资金得不到专款专用,不接受甲方的财务监督,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9.4 工程竣工后由于乙方管理原因,致使工程亏本,除公司对其全面清查外,栋号长必须承担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附 则
10.1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保修期满后清算完毕,合同即失效。
10.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10.3 本合同一式六份,项目经理二份,总经理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经营部一份,办公室一份。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编号: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土 建 项 目
内
部
承
包
合
同
工程名称:*****19# 楼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1999年7月8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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