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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暖通信协同报装流程再造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594505 上传时间:2024-09-3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3.5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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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暖通信协同报装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升水电气暖通信接入服务的质 量和效能,根据省、市、区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要求, 现制定我区水电气暖通信协同报装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调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时序,规范报装流 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报装接入成本,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报 装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适用范围。全区新建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 目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 二、主要任务(一)提前介入辅导,主动对接服务 1. 变“多头申报〃为“无需申报"。将原来企业向水电气暖通信专营 单位分别提交报装申请,调整为“企业无需申请,专营单位主动对接〃 的工作模式。企业在完成项目立项后,审批部门向各专营单位推送企 业项目信息,各专营单位3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企业报装意向,变“多 次跑〃为"零跑腿〃、"多头申报〃为“无需申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建局、区工信 局、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 2. 主动指导相关设计方案。对确需报装的,专营单位之间应进行 充分沟通、交流意见,在设计阶段解决管道打架、重复开挖隐患。供 水单位协助绘制给水平面图;供电单位先期掌握用电容量,协助制定 供电方案;燃气单位先期掌握用气所在地的地理位置、用气设备摆放 位置和用气设备技术参数等数据资料,协助绘制平面布局图;通信单 位应提前掌握项目需求,协助指导相关设计方案。 责任单位: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工 信局、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 3. 提前参与设计方案联审。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受理项目单位提 报的设计方案审查后,应同步征求专营单位设计要求意见,专营单 位应在规定时限提出设计要求,超时不反馈视为无意见,区城乡规划 服务中心汇总意见后统一反馈,设计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一次性修改完 善方案。 责任单位: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工 信局、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二)一窗综合受理,再造审批流程 1. 推行综合受理。设置水电气暖通信综合受理窗口,水电气暖通 信报装项目涉及的规划、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 地树木审批等许可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中审查、限时办结、统 一出件〃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 实行联合踏勘。审批部门办理规划、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 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时,实行限时联合现场踏勘,2个工作 日内出具踏勘意见。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城乡规划服 务中心 3. 推行告知承诺。积极推行“统一标准、一次承诺、简化审批、 全程监管〃工作模式。对长度小于150米的电力管线工程,免办规划 许可手续。对连接水管的直径不大于4厘米、距离现有水源和下水道 接口不大于150米的供水接入项目,电压等级在10千伏以下(不 含10千优)、报装容量不大于200千瓦、管线长度不大于200米的 供电接入项目,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许可事项。专营单位做出满 足审批条件、施工规范的书面承诺,审批部门依据承诺直接做出许 可决定,并将审批信息推送 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根据实施标准和 监管标准,实施全过程监督,对承诺不兑现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 的,采取整改、撤销许可等惩戒措施,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在其 不良信息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前,承诺主体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 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 4. 压缩办理时限。通过主动对接需求、提前介入辅导等措施,全 面压缩水电气暖通信外线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将原来的5个 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含踏勘)以内。其中,实行告知承诺 的,即时做出许可决定;未纳入告知承诺范围的,审批部门应在完成 联合踏勘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道路交通安全、地下管线安 全、周边群众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除外。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工信 局、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 5. 精简申请材料。通过系统对接、信息推送、容缺机制等措施, 最大限度精简审批材料。申报材料中所需的备案信息表、营业执照、 不动产证等材料,由审批部门通过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 送共享获取。深化数字化"多图联审”,设置水电气暖通信审查模块, 进行网上申报,有关图纸由图审机构共享,并推送专营单位,不再 由企业重复提供。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工信 局、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三)强化施工辅导,实现“一体接入〃 1.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审。将水电气暖通信设计文件审查统一纳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同步申报、审查、出具意见。在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阶段,项目设计单位及专营单位将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上 传至系统,专营单位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通过系统反馈意见。水 电气暖通信设计文件应经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统一审查、同意, 不得单独申报、单独审核。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 局、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 2. 实行联合施工。按照协同一体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可能出 现重复开挖、管线冲突等隐患的区域,由综合受理窗口牵头,实行 小范围联合施工,统筹协调联合施工单位在同一时段施工,强化施 工辅导,一次开挖沟槽,避免"各自为政”导致的重复开挖、管线冲突 等问题,减少施工的次数和持续时间,既为企业减负,也减少施工 扰民情况。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执法局、区发改局、区住建 局、区工信局、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 3. 推行联合验收。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施工情况,自主选择联 合验收或分别验收,验收时限均为5个工作日。其中,选择联合验收 的,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材料,住建、各专营单位进行联合验 收,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预约接通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 实行联合上门,主动检测、试压,实现同时接入水电气暖通信。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 局、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 局、区工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抓好 统筹协调,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要根据改革要求,制定具体工作 方案,逐项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一套要求严格、标准明确的 服务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配套支撑。强化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修建性详 细规划衔接,统筹区域性产业和居住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布局各类 市政管网,为报装接入提供便利。完善审批与监管联 动机制,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无缝衔接、良性互动。 (三)加强人员培训监督。专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 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 批评教育、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专营单位不作为、慢作为、 假作为的,按有关规定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领导 责任。 (四)加大信息公开。各专营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水气电 暖通信价格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收费, 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要加强改革正面宣传和引 导,做好政策的 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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