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北京观察 2023年第 3 期Theory理论中共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好这一举措,需要我们深刻理解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弄清楚政协民主监督运行的内在机理,才能更好地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从统一战线角度把握民主监督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离不开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是统一战线内部、在共同政治基础之上有组织的监督,是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实事求是地开展监督不但不会破坏统一战线,反而会有利于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在监督活动中,各界委员深入调研,发现问题、进行批评、提出意见,是一个
2、同党政部门、各界群众相互沟通交流、增进理解的过程;党政部门虚心接受监督,对于各种监督意见做出答复,合理的加以采纳落实、不合理的加以解释说明,本身就是很生动有效的统战活动。党政部门工作中存在差距和不足,只有虚心接受监督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才能够产生凝聚人心的巨大正面效应。从这个角度看,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具有统一战线性质,也是发挥统战功能的一种重要渠道。统一战线的巩固与发展、团结与和谐,不能成为拒绝政协监督的借口;政协委员也不能因为统一战线强调联谊交友、团结和谐,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共同政治基础之上、统一战线内部的有益批评和有力监督,不但不会破坏统一战线的团结、巩固和发展,反而会在更大的范围内产
3、生强大的聚合力,让人们看到并相信我们的政治体制是在有效运转的,在纠错机制上是有效的、有保障的,从而增强制度自信,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一种预警性、经常性的监督机制,应该用好用到位。从协商民主角度把握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这个专门协商机构的主要职能之一,需从协商民主角度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监督是民主的本质要求,也是协商民主的题中应有之意。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是发扬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必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协协商民主的基本特征、具体体现和重要途径,也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运行机制之一。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协商式监督
4、,其主要方式是质疑和批评,即针对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和不良倾向,实事求是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不能因为它是协商式监督,就片面地认为这种监督软弱无力、缺乏尖锐批评和斗争精神,也不能因为它是协商式监督而削弱,甚至压制它应有的斗争精神和批评性色彩。政协民主监督以发扬民主为前提、为目的,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互动交流来实现的。协商民主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多样化的实现方式。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建设,需要它体现出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在发扬协商民深刻把握性质特点 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文 王新尚 各地政协探索形成的民主监督组、民主评议、特约监督等监督方式,可以鲜明体现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特色,应
5、当继续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以规范和推广。北京观察 2023年第3 期67Theory理论主方面不一样的内涵和方式。根据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主监督侧重于对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等“八种情况”实施监督,可以着重发扬协商民主的理性批判精神,实行批评、质疑、论辩的协商方式。从保障政协委员批评和建议权利的角度搭建平台,加强制度设计,增强民主监督实效。从政协职能角度把握民主监督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之间的关系,也是政协工作中长期纠缠不清的问题。协商民主提出以后,强调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
6、职能全过程,好像三项职能之间的界限更模糊了,所有的履职活动又都是协商活动。现在又有凝聚共识贯穿履职活动之中,一些围绕协商议题开展的履职活动更是横看成岭侧成峰,既像政治协商,又有民主监督味道,还都可以说是参政议政,的确给政协工作者造成了一些思想上的困扰。推进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建设,必须深刻把握各项职能之间的关系,明确各项职能建设的重点和履职着力点。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既相互联系、相互交织,又有所区别、各有侧重。三者都是人民政协得以发挥其政治功能的具体运行机制,政协多数的经常性履职形式可为三项职能所共用,许多具体履职活动同时履行三项职能。其中,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政治协商的议题更
7、为重大,形式更为郑重,政治性更强,层次更高,更关注决策前的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两项职能的实效性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政治协商成效。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政治协商本身就是民主监督的过程,是协商式监督的直接体现。民主监督履职的重点在于党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执行、贯彻、实施、落实情况,更强调问题导向,聚焦于贯彻执行落实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不良倾向,方式上更直白和强烈。对重大问题开展民主监督,也属于政治协商的范畴。参政议政则是前两项职能的拓展和延伸,其内涵和外延都更加广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都属于广义上的参政议政,而政协的参政议政则主要是指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履职活
8、动之外,组织和形式上更为灵活、更为经常的履职活动,既可以发挥监督功能,也可以助力政治协商。相对于另外两项职能,政协民主监督首先是一种监督。是监督就应有监督压力,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权利性监督,可以没有强制力,但是需要形成监督压力;可以不提出具体建议和解决措施,但是一定要有建设性的批评。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进行批评,是政协民主监督形成监督压力、产生监督效果、达到监督目的主要途径,是民主监督区别于其他两项职能的本质特征。因此,坚持问题导向和针对问题的客观批评,是民主监督区别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显著标志,也是民主监督的职能属性和职能特色,它可以使民主监督产生一些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难以达到的协商效能。我
9、们常说民主监督是政协三项职能中相对薄弱的一个,其根源主要在于政协民主监督这一职能属性、职能特色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和保障,缺乏监督应有的斗争精神,缺乏应有的批评。由于政协处于党和国家权力系统之外,政协的各种履职方式、履职活动客观上都可以产生民主监督的效果,在总体上也都属于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功能。但是,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却迫切需要鲜明体现监督属性和监督特色的履职实现形式和制度机制保障,而不是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在共用经常性履职形式中被混为一谈,进而弱化民主监督的问题导向和建设性批评这两大基本特征。在实践中,需要围绕强化这两大特征来进行平台载体建设和制度机制设计。各地政协探索形成的民主监督组、民主评议、特约监督等监督方式,可以鲜明体现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特色,应当继续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以规范和推广。作者系北京市政协科技委办公室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理事责任编辑 崔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