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好易通科技(中国)
职员手册
目 录
一、企业通常要求 2
二、职员雇佣要求 3
三、考勤要求 7
四、工作现场管理要求 13
五、门禁管制要求 15
六、非正式工雇佣要求 17
七、保密要求 18
八、网络违规处分要求 19
九、企业福利事项 20
十、因公出差要求 21
十一、奖惩措施 24
十二、职务代理人 28
十三、附件……………………………………………………..29
一、企业通常要求
所谓要求分为常规性、通常性及临时性,凡属本企业职员均需遵守,若有违反者除依『奖惩措施』惩处外,另若包含刑事部分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四项要求
1.1 侵占、偷窃企业财产者立即解除劳动协议,并解聘或开除,依违反劳动协议要求处理。
1.2 泄漏企业机密者立即解除劳动协议,并解聘或开除,依违反劳动协议要求处理。
1.3 染指女同事者立即解除劳动协议,并解聘或开除,依违反劳动协议要求处理。
1.4 欺凌同仁者立即解除劳动协议,并解聘或开除,依违反劳动协议要求处理。
2. 雇佣
2.1 企业职员之甄选、报到、试用、任用、人事异动、续约、离职等,依据「职员雇佣要求」办理之。
3. 考勤
3.1 企业职员之作息、出勤、迟到、早退、旷职及公出依据『考勤制度』要求处理之。
4. 请假
4.1 企业职员之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尤其假、例假日、国定假日和临时休假。职员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依『考勤制度』办理之。
5. 奖惩
5.1 依好易通科技(中国)『奖惩措施』实施之。
6. 门禁要求
6.1 为保障企业各项财产及人员安全特订定之。详见『门禁管制要求』。
7. 其它要求
7.1 由总裁室核准后公布实施之。
二、职员雇佣要求
1. 企业依整体发展需要和营运计划﹐拟订用人计划﹐各部门得因业务需要﹐提出【人员增补申请单】﹐请求人员增补﹐经总裁室核准后实施。
2. 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佣为职员:
2.1 曾在本企业或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同意私自离职者。
2.2 受剥夺政治权之宣告﹐还未复权者。
2.3 通缉在案者。
2.4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还未结案者。
2.5 经本企业医务机构或指定医院体格检验不合格者。
2.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2.7 视力异常,不适工作者。
2.8 未满十八岁者。
3. 甄选:
新进职员须经甄选﹐由相关部门知会人事部门办理甄选相关事项:
3.1 面试或考试日期、地点及通知方法。
3.2 命题、考试、阅卷。
3.3 考试经过者,到企业指定医院体检。
3.4 其它配合事项。
4. 报到:
4.1 人事部依据体检结果,将应考人员成绩及录用情形呈报﹐并填具【人事异动表】,经权责主管核准后﹐人事部凭此通知报到。
4.2 应征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时间/地点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
4.2.1 本人最近半身脱帽彩色照片四张。
4.2.2 学历证件、身份证之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
4.2.3 其它指定应交之证件。
5. 经甄选合格之应征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所以失去效力。
6. 试用: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签署【劳动协议】(包含试用期3 个月)﹐对试用不合格者将停止试用或视情形延长其试用期;对试用合格将转为正式职员。
7. 停止试用:新进人员有下列之一者﹐应予停止试用或解聘﹐并依违反劳动协议要求处理,由行政部开具【试用期通知书】,填写第三项,解除劳动协议。
7.1 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者。
7.2 受记过及以上之处分者。
7.3 有旷职现象者。
7.4 请事假超出3天﹐或病假超出3天﹐或迟到早退超出3次者。
7.5 经调查发觉有不良统计者。
7.6 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者。
7.7 违反劳动协议之要求情节严重者。
7.8 其它应予解聘之事实者。
7.9 发觉个人资料不真实,有欺骗企业之行为者。
8. 任用:
正式任用须由部门主管提出并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8.1 由人事部开具【试用期满通知书】。
8.2 将档案调到企业管辖区之人才交流中心。
8.3 协议鉴证。
8.4 协议由人事部、当事人各执一份。
9.人事异动
9.1 人事异动时机和手续
9.1.1 新进人员经甄试录用时﹐应由任用部门主管填具【人事异动表】﹐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后送人事单位进行报到作业。
9.1.2 部门/单位异动时﹐应由异动后部门/单位主管填具【人事异动表】﹐经会签异动前部门/单位主管后﹐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再送交人事单位。
9.1.3 职务异动或晋升时﹐由所属部门主管填具【人事异动表】﹐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后﹐送交人事单位。
9.1.4 若部门/单位异动之同时变更职务或晋升时﹐依9.1.3条方法办理。
9.1.5 新进人员任用薪资或在职人员薪资变动时﹐于【人事异动表】第二联(财务单位)注明﹐并以密件作业﹐经核准后送交财务单位。
9.2 人事异动核准权限
异动原因
异感人员
部门主管
处主管
总裁室
总裁
新进人员
四职等(含)人员以下
审
决
五职等(含)人员以上
审
审
审
决
异 动
四职等(含)人员以下
审
决
五职等(含)人员以上
审
审
决
晋 升
四职等(含)人员以下
审
审
决
五职等(含)人员以上
审
审
审
决
9.3 人事异动公告
9.3.1 经公告之人事异动﹐相关部门免填【人事异动表】﹐由人事单位依公告内容进行异动作业。
9.3.2 公告若有未详尽之处﹐由人事单位填具【人事异动表】﹐会签相关部门
主管确定﹐经核准后异动之。
9.4 异动生效
多种人事异动应于事先经过核准后生效实施之﹐并依下列准则作业:
9.4.1 异动生效日为每个月1日或16日。
9.4.2 公告之人事异动﹐其生效日依公告所载。
9.4.3 人事异动表所填注之生效日先于核准日时﹐该异动生效日依核准以后 1 日或 16 日。
9.4.4 人事异动生效日由核决主管裁定。
9.4.5 人事异动核准而未签注核准日期时﹐若送交人事部已逾所填注之生效日﹐该异动生效日依送交人事部后之 1 日或 16 日。
9.5 变更职务代理人
四职等(含)以上人员﹐因职务异动或其它原因需变更职务代理人时﹐【人事异动表】上填妥变更后之职务代理人﹐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交人事单位修正存查。
9.6 各企业人事异动和升迁
9.6.1 外籍派驻人员属经副理(含)以上人事异动或晋升由总裁审核呈报集团总企业裁定。
9.6.2 五职等(含)以上人事异动或升迁若属当地聘雇人员﹐由权责主管核定后向集团总企业报备。
9.6.3 遇人事异动时应将人事异动信息传回给集团总企业,修订人事资料。
10. 续约
续签正式任用须由部门主管提出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10.1 合格之绩效考评表。
10.2 由人事部主管和当事人签署正式协议 。
10.3 协议鉴证。
10.4 协议由人事部、当事人各执一份。
11. 离职手续
11.1 主动提出离职职员,须提前三十日提交【职员离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职员离职申请书】到人事部取【职员离职手续表】,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11.1.1 工作业务交接。
11.1.2 缴回各项工作用具。
11.1.3 人事、资产、财务、咨讯物品缴验。
11.1.4 解除聘用。
11.2 停止试用人员由部门主管提出,经权责主管核准后,由人事部按11.1办理。
11.3 违反企业要求,未办理离职手续者,由人事部以备忘录方法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11.3.1 办理【职员离职手续表】。
11.3.2 以信函方法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需至企业办理离职手续。
11.3.3 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一切责任自负,严重者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11.3.4 备忘录将正式呈交劳动局/人事局,列入个人档案中。
三、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 工厂
上班时间 :08:00 ~ 17:00 每七天休息二天。
中间休息时间 :10:00 ~ 10:05
15:00 ~ 15:05
午休时间 :12:00 ~ 12:50
加班用餐时间 :17:00 ~ 17:30
加班工作时间 :17:30 ~ 20:30
2. 各分企业上班时间:
周一 ~ 周五
上班时间: 09:00 ~ 17:30
午休时间: 12:00 ~ 13:00
周六 9:30 ~ 12:00
周日休息
示范员:以每七天40个工作小时为配班基准。
(二)、考勤要求
1. 刷卡
1.1 职员上下班及加班均应「亲自」刷卡,若未刷卡﹐视为缺勤。代刷卡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处分。
1.2 正式职员于报到当日配发刷卡卡片,隔日开始刷卡。非正式职员由行政部发考勤卡,使用打卡钟。
1.3 工作日进出企业皆须刷卡,此为当日之出勤统计(含迟到、早晨请假、未进企业直接外出洽公)。请假者在上下班时必需刷卡,不然视为上班无效。
1.4 多种(例)假日加班进出企业皆须刷卡(含外出、返回)。
2. 迟到和早退
2.1 早上开始上班时间以后到企业者皆视为迟到。每个月迟到不得超出三次,每个月累计不得超出 30分钟。每个月累计迟到超出三次或累计超出 30分钟者,含该次迟到及以后每次迟到均需办理请假手续。月薪人员请假以小时为单位,日薪人员请假以半天为单位。
2.2 生产现场人员迟到依以下要求办理:
2.2.1 迟到15分钟以内,月累计迟到不超出三次(含第三次)者,每次迟到须请事假一小时。
2.2.2 迟到15分钟以内,月累计超出三次,须请事假半天(四小时)。
2.2.3 迟到15分钟以上者,每次迟到须请事假半天(四小时)。
2.3 凡未按要求时间上下班者视为迟到早退﹐应依请假手续于当日办理请假,不然该时段以旷职处理。
2.4 凡因业务需要﹐前往她处办事而迟到者应事先向各处主管立案,并于事后提出【公出申请单】,不然以迟到早退处理。
2.5 人员因乘坐企业交通车上班于开始上班时间以后才抵达者无须刷卡,但于进厂时需由警卫人员登记并经车长确定,行政部依据统计将乘车人员之当日出勤统计记为正常。
2.6 当日考勤异常者(刷卡损坏、遗失、忘带、刷卡无效)须在当日提出【考勤证实单】,经各处主管核准后交行政部方便更正考勤统计,逾期不予受理。
3. 请假
3.1 请假应「亲自」办理并于事先填具【职员请假卡】,注明起止日期/时间/事由,并缴付必需之证件请主管核准,再送行政部复核,若和要求不符合,将通知当事者修正之。
3.2 请假卡填写:
3.2.1 先向所属各处主管报备后,至行政部领取【职员请假卡】。
3.2.2 假别栏由人事单位盖假别章,事由栏须写明具体理由,未写明具体理由者可不予准假。
3.2.3 职务代理人栏,须由职务代理人亲笔署名。
3.3 任何假别(除婚假、丧假外)全部要以尤其假先请之。(如有尤其假话)
3.4 月底请假者应事先通知经办人员处理,证件后补﹐以利当月工资作业,不然以旷职处理。
3.5 请假期间应有职务代理人,由职务代理人于请假卡上署名﹐代行请假期间职务相关作业。
3.6 请假卡须经各级主管核准署名后方予准假,若有任何一栏漏签者视为请假手续未完备,将以旷职论。
3.7 月薪人员请假以小时为基础单位,日薪人员以半天为基础单位。
3.8 假别:
3.8.1 事假
3.8.1.1 最少须于事前一天提出申请并经核准,事后补假一律不准。
3.8.1.2 当日突有不能预知之急事且能于事后提出具体证实者(比如:A.偷窃、火警,须提出公安证实;B.亲属病、伤、亡,须提出医院证实),依以下方法办理。
3.8.1.2.1 于当日开始上班时间后一个小时内以电话报备者,准予来上班时凭据证实文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请假手续者,仍以旷职论。
3.8.1.2.2 于当日开始上班时间一小时以以后电者,一律以旷职论。
3.8.1.2.3 报备者应向所属各处主管报备,行政助理应于当日开始上班时间后1小时10分钟内以 MAIL 报至人事部,不然仍以旷职论。
3.8.1.2.4 行政助理未依事实汇报或延误汇报时间,所以影响出勤情况由行政助理负责。
3.8.1.2.5 报备者须同时通知请假者工号、部门、姓名以防失误,不然责任自负。
3.8.1.3 每个月事假累计不得超出 2 天,整年事假累计不得超出14天,事假每次不得超出3天。
3.8.1.4 整年事假累计超出14天者,可予免职。
3.8.2 病假
3.8.2.1 标准上比照事假申请。
3.8.2.2 当日本人确因急病者得由本人或委托家眷于开始上班时间后一小时内报备,且于3日内由本人或委托家眷来企业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应出示相关「医院证实」(如:个人病历卡、医疗证实书等),未办请假手续者,仍视为旷职。
3.8.2.3 于开始上班时间一小时以以后电者,一律以旷职论。
3.8.2.4 报备者应向所属各处主管报备,行政助理应于当日开始上班时间后1小时10分钟内以MAIL报至人事部,不然仍以旷职论。
3.8.2.5 行政助理未依事实汇报或延误汇报时间,所以影响出勤情况由行政助理负责。
3.8.2.6 报备者须同时通知请假者工号、部门、姓名以防失误,不然责任自负。
3.8.2.7 男性职员每个月病假不得超出2天,整年病假累计14天以内。女性职员每个月病假3天,整年累计21天以内。
3.8.2.8 病假连续超出两周以上者,视为长病假,计算天数时含例假日。
3.8.2.9 病假累计天数超出国家要求医疗期者,依国家相关要求处理。
3.8.3 婚假
3.8.3.1 达成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者10天,限一次用完。
3.8.3.2 婚假申请之使用期为自结婚登记日起30天为限。
3.8.3.3 有效婚假认定标准为自申请者到职日期以后(包含到职日) 登记注册方为有效。
3.8.3.4 婚假连续假期,不包含两天例假日。婚假不得和国定假日及尤其假连续请。
3.8.3.5 婚假必需于婚假十五天前办理请假手续,方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3.8.3.6 婚假之申请必需提出相关证实文件(结婚证书)。
3.8.3.7 请婚假职员不享受本月全勤奖。
3.8.4 丧假
3.8.4.1 父母、岳父母(配偶为独生儿女)、配偶、儿女等之死亡,给丧假3天。岳父母(配偶非独生儿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系亲弟兄姐妹之死亡则可请丧假1天。
3.8.4.2 请丧假职员不享受本月全勤奖。
3.8.4.3 丧假未经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于次日补办手续,并于30天内提出相关证实文件补办手续。
3.8.5 产假
3.8.5.1 女职员产假90天,包含产前15天,产后75天,产前产假超出15天部份者,应于产后可请假天数中扣除,产前产假不足15天部份者,产后可补请。
3.8.5.2 产前检验可先以产假请之,但须于产假开始时扣除先前所请天数。
3.8.5.3 产假之计算以医院证实生产日为产后第一天。
3.8.5.4 产假必需于产假一周前办理请假手续,方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3.8.5.5 男性职员于配偶生产日得请陪产假一天,以一次为限。
3.8.5.6 凡产前或产后之产假未足要求天数,经各处主管认可而前来上班者,依基础工资折算发给补助。
3.8.5.7 产假期间,全勤奖、各项加给、交通津贴、通用津贴不发给。
3.8.6 安胎假
3.8.6.1产前期间,有流产预兆需保胎而请假者,应有企业指定2---3家医院选其一就诊,并开据病假单。
3.8.7 尤其假
3.8.7.1 凡于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者,每十二个月享受尤其假6天。以后每满十二个月增加一天,最多不超出15天,休假之前应先计划,以不影响现行工作,并经核准为限。
3.8.7.2 尤其假之计算:于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之日起算至年底结算日(12月31日)止,占整年度百分比乘以6天之基数所得天数从优计算。未满十二个月时﹐虽当年有尤其假亦不得享用。
3.8.7.3 凡尤其假未休完者可延至第二年三月底前休完,企业不买回。
3.9 核准权限
天 数 一天 三天 五 天 六天(含)以上
四职等(含)以下 部门主管 处主管 处主管 总裁室
五职等(含)以上 处主管 处主管 总裁室 总 裁
3.10 例假日、国定假日
3.10.1 每七天六、日为例假日。
3.10.2 国定假日十二个月十天﹐为:春节三天(初一,初二,初三)国庆节三天(10/1,10/2,10/3)、元旦(1/1) 一天、劳动节(5/1,5/2,5/3) 三天。
3.11 临时休假
临时休假指因尤其情况(如:风雪水火灾)由企业临时宣告者,以调班方法处理。
3.12 除病假外,性质不一样假期不得接续申请,如婚假和事假等。国定假日前后不得连续请假。
3.13 旷职
3.13.1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假满未续假﹐而私自不上班者﹐以旷职处理。
3.13.2 旷职职员其旷职期间多种工资、津贴均不发给。
3.13.3 凡当月旷职累计三天或整年累计五天者,依奖惩措施要求给予除名,并依违反劳动协议要求处理。
3.14 各级主管对所属职员之假勤作不实之签报者,依奖惩措施给记过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协议,并依违反劳动协议要求处理。
3.15 全勤奖金
3.15.1 月全勤奖金:分为全勤奖金、准全勤奖金二种。
3.15.1.1 全勤奖金:凡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任何假别)统计者,发给奖金 RMB 100元。(日薪人员为 50元)。
3.15.1.2 准全勤奖金:凡当月无迟到、早退,但有请假(婚假、丧假、尤其假、陪产假不影响当月准全勤)统计者,发给奖金RMB 50元(日薪人员为RMB30元)。
3.15.1.3 当月有旷职一次(含)统计者无任何全勤奖金。
3.15.1.4 新进人员于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报到者,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任何假别)统计,可得月全勤奖金。于其它时间报到者不得支领月全勤奖金。
4. 加班
4.1 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需事先提出加班申请单并经各处主管同意。
4.2 加班时间至 23:00 止,超出23:00不算加班,但特殊情况需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各处主管同意,补填【考勤证实单】给行政部,不然超出要求时数部分不予计算加班费。
5、 公出
职员因处理公务或参与培训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日以内(或出入企业),视为因公外出。离开一日以上者视为出差,需依出差措施办理。
5.1 职员因公外出应于公出前填写【公出(用车)申请单】,并呈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
5.2 因遇特殊情况未能于下班时间前赶回企业时,应和企业电话联络说明情况并取得权责主管同意后方能生效,不然视为早退。
5.3 职员因公外出应按「出勤管理措施」刷卡。
5.4 职员因公外出,事先如未能办公出手续应补填【公出(用车)申请单】说明延迟原因,呈权责主管核准后递交行政部处理。
5.5 因公外出如需用车应进行用车申请。
四、工作现场管理要求
1. 主旨
为根本整理工作现场秩序和纪律,提升整体工作效率,特制订工作现场管理要求。
2. 内容
2.1 职员上下班时,一律采「亲自」刷卡(或打卡)。如有代刷卡(或打卡)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2 刷卡时应依序排队,不可插队或争先恐后。
2.3 进入企业应主动出示「识别证」于警卫人员确定,并佩带于胸前或显著易见之位置。未佩带识别证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4 职员应自觉维护企业整齐,如有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吐痰、制造脏乱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5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6 职员外出应遵守门禁管制要求,填写【公出(用车)申请单】,经各处主管核准方可出厂。未按要求办理外出手续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7 未经主管核准,严禁私自带外人至企业及工作现场参观,违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8 非作业相关人员未经核准,不准擅入仓库或其它禁区,违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9 企业为保护知识产权及预防计算机病毒侵袭,严禁使用非法软件,并严禁将未经许可之软件使用于计算机中。除开发产品需要,并经核准之特定人员外,绝对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企业玩GAME(包含上班时间、非上班时间及加班时间),违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10 对同事有非礼、恶意辱骂等不良行为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11 下班时间未到,应仍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可提前做下班准备。
2.12 上班时间不可从事私务,违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13 工作场所内,严禁跑、跳、谈天说笑,上班时间严禁看小说杂志,违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14 午休时间未到,未经主管核准不可提前用餐,违者依『奖惩措施』之要求给予处分。
2.15 在餐厅用餐后,需将桌面清理洁净,以方便以后同仁用餐。
2.16 保持更衣柜内外整齐。
2.17 职员应按时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产品质量必需合格。
2.18 为维护企业各项资产之安全及机密,进出企业之全部些人员、车辆、物品均需主动接收警卫人员之「安全检验」,拒绝合作之本企业职员依「奖惩措施」及「劳动协议」惩处。
2.19 未经核准,私自打长途电话者,经发觉除双倍赔偿电话费外,将视情形严重程度,依侵占企业资产论处。
五、门禁管制要求
1、人员出入管制
1.1 本企业职员进出企业应主动出示识别证。
1.2 当日若忘记带识别证者,由警卫人员通知该职员所属部门主管或单位主管(课长,组长)率领进厂,进厂后该职员需立即至行政部办理「职员临时识别证」。
1.3 职员于上班时间外出需填写【公出(用车)申请单】,经主管签准,交由警卫后始准外出,入厂时应填写入厂时间。
1.4 来访来宾之接待,见『访客接待管理措施』。
2.车辆出入管制
2.1 企业所属车辆外出时,驾驶人员需出示【公出(用车)申请单】。乘坐车辆之职员依1.3办理。
2.2 外来车辆,必需查明来厂目标,并和受访者电话联络,确定其必需时,办理车辆及人员登记后始准其进入大门。
2.3 出租车一律在大门口上下车,严禁入内。若有携带物品时,依第3项「物品携出入管理」相关要求办理。特殊情况下,须经总裁室核准后方可入厂,入厂后应停泊于停车场,不可停放于大厅入口处,以利其它车辆之乘客上下车。出租车由警卫室登记车行名、车号、进出厂时间,预约车辆者在预约后应以电话通知警卫室。
2.4 不洁车辆及有破坏路面顾虑之车辆严禁进入厂区。
2.5 车辆出入大门口时应注意干道车辆来往管制交通安全。
2.6 骑自行车出入大门口一律下车推行。
3.物品携出入管理
3.1 凡企业同仁携带物品出厂,必需依本措施申请放行。
3.2 若有私人物品会和企业资产发生无法分辨之顾虑者,应尽可能避免带来企业,非带不可时入厂时请于警卫室登记,再携出厂时,依本措施申请放行,核准后,于出厂时至警卫室注销。
3.3 厂商提供测试用或其它目标而携带入厂非属企业资产,比照上述3.1办理。
3.4 凡企业资产(包含但不限于NOTEBOOK PC, PDA等)及上述相关物品必需携带出厂时,应填写「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会签报备。
3.5 未按上述3.4办理职员或主管,一经发觉,将依奖惩措施给予记过处理。
4.访客接待管理措施
4.1 来访人员应先至警卫室填写「访客记录表」,办理访客登记手续后,持「访客记录表」至一楼大厅服务台,交予接待员或大厅警卫。
4.2 通常访客接待
4.2.1 通常访客于办妥访客登记手续后,至一楼大厅访客接待区,由总机通知受访者进行接待。未经总裁室核准不得进入企业厂房。
4.3 需进入厂区之访客接待
4.3.1 来访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厂区,除依4.1办理外,事先需取得总裁室主管同意,凭相关证件,换取《访客证》,由本企业相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厂。访问结束后,应立即至服务台归还《访客证》,不得延滞厂区。
4.4 贵宾来访接待
4.4.1 贵宾如事先和本企业各部门主管约定来厂访问时,应由各部门主管先呈报行政主管后通知警卫室登记。贵宾来厂时可免予登记进厂,佩带《贵宾证》即可。《贵宾证》由接待人员至服务台代领,「访客记录表」由部门主管指定专员填写后补送至警卫室。
4.5 短期支援人员
4.5.1 凡短期支援之工作人员,由受支持部门之行政助理至行政部代为办理「临时识别证」。识别证于支援期间结束后由行政助理负责缴回,并负责帮助申报平时用餐餐券及备妥茶杯、拖鞋等。
4.6 常常往来厂商
4.6.1 如和企业业务常常有往来之厂商人员出入工厂,由相关部门主管呈报总裁室核准后,发给定时《访客证》以利出入方便,其出入大门由警卫人员自行登记于贵宾登记簿上即可。定时《访客证》之请领,以30天办理一次为宜。
5.假日加班人员管理
5.1 例假日及国定假日加班人员,应填写【例假日及国定假日加班人员报备单】。
5.2 按上述5.1申请加班而未加班者,将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盒饭费用。
5.3 警卫应确定查对加班人员名册。未填写【例假日及国定假日加班人员报备单】者,警卫须向厂内主管汇报,并另行登记立案,方可放行入厂,加班者须于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填。
5.4 假日加班人员于加班时间外出(含用餐时间),应至警卫室登记进出时间。
5.5 凡遇例假日及国定假日因个人需要须至厂区拿取私人物品者,应由警卫人员陪同进入厂区,完成后应快速离厂。
六、非正式职员雇佣要求
1. 适用对象
1.1 已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全职者(如应届毕业生)。
1.2 工作需要﹐临时外聘人员。
1.3 项目实习生(含勤工俭学者)。
2. 招聘方法
2.1 由人事部主办。
2.2 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增补申请单】项目申请。
2.3 以上招聘方法均需经总裁室核准后方可进行。
3. 审查甄试
3.1 由各用人部门依专业性质进行甄试。
4. 报到手续
4.1 办理报到:在人事部办理报到手续。
4.2 携带资料:相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件等。
4.3 报到手续:
4.3.1 填写人事资料。
4.3.2 查对各项资料是否属实。
4.3.3 发给临时识别证(无相片)。
4.4 各项说明:部门主管及行政助理讲解作息时间、企业要求、工作内容等。
4.5 签署协议:由行政部门依工作性质、内容和同仁签署,并交回人事部保管。
4.6 订保密承诺书:由人事部负责签署、保管。
5. 工作酬劳
5.1 财务单位依据行政部所提供之资料及考勤卡或协议上之金额发给。
6. 离职手续:
由部门助理到人事部取【职员离职申请书】,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6.1 工作结果验收及业务交接。
6.2 缴回各项工作用具。
6.3 人事、资产、财务、信息物品缴验。
6.4 解除聘用。
七、保密制度
1. 主旨
1.1 企业系高新技术企业,优异技术显得尤为关键,同时出于对知识产权及企业机密尊重,特订定保密制度。
2. 内容
2.1 职员应充足了解所从事工作接触并知悉企业相关之机密资料对企业之关键性,任何对该机密及资料相关内容泄露,必将造成企业重大损害。
2.2 职员任职期间或离开职务后(含调职、离职、停职等原因),绝不私自复制或保留和该资料或机密相关之任何资料,亦不将知悉内容泄露于其它任何第三人,或帮助第三人得悉该资料和机密内容。
2.3 职员应将收受和所从事工作相关技术秘密和企业相关之机密资料和其它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置于安全处所,以预防非相关人员之接触,并确保该技术秘密和企业相关之机密资料不致泄露。
2.4 职员在职期间,绝不再兼职于其它企业。尤其是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二年内,绝无利用所从事工作之技术秘密和企业相关之机密资料为自己或她人从事和本工作相同或类似之工作或研究,以取得不正当之利益或造成企业之损害。
2.5 职员应竭尽心力为企业效力,绝不以直接或间接方法加损害于企业,任职期间所为任何研究、发明、创作、设计、改良、生产等均属企业全部,所以取得之专利权/著作权亦完全为企业全部。如企业对上述权利提出中国、外注册登记之申请时,职员应无条件帮助企业完成相关手续。
2.6 职员应充足了解企业尊重她人知识产权之立场,也赞同企业严禁职员随意使用非经授权软件立场并应和企业共同遵守之。职员在本企业任职期间,绝不私自从外处将任何软件携带进企业,亦不在企业内部私自使用该软件。在工作中所需要使用任何软件必先向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取得后交付个人使用。如发生有私自使用非企业交付软件,所以而侵犯她人权利情形,完全属于个人之行为和企业无关,职员应负完全责任,所以产生一切法律上后果和经济上责任,职员应完全负担。
2.7 职员应于到职时签署【保密承诺书】。如有违反,除依「奖惩措施」第10项接收惩戒,还应赔偿企业所以所发生之一切损失,并接收法律制裁。
八、网络违规处分制度
为严厉企业信息网络管理,特制订本网络违规处分制度。
1.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立即开除,劳动协议自行解除。在给开除行政处分同时,可依据情况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依违反劳动协议要求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 未经许可进入企业网络系统管理员帐号或她人信箱者;
1.2 对网络系统管制方法进行译码、破坏,欲达成进入网络系统之目标者;
1.3 窃取她人计算机中之资料者, 或未经当事人或其主管同意复制当事人计算机中之资料者;
1.4 有意在企业网络或信箱里传输含计算机病毒档案或信件者;
1.5 盗用企业帐号上互联网者;
1.6 在网络上观看、下载、传输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内容者;
1.7 其它违反「计算器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要求」及「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要求」者。
2.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立即开除,劳动协议自行解除:
2.1 意图侵入企业网络系统未遂者
2.2 私自利用网络公布不妥消息,造成不良影响,或对个人进行恶意攻击者
2.3 其它违反企业网络使用要求应予开除者
3. 职员有下列行为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视其情节,给记小过以上处分,累犯者可开除:
3.1 非因工作需要玩电子游戏者;
3.2 未经信息部登记,非法使用或传输商业(用)软件者;
3.3 盗用她人密码上网者(含登入网络系统﹑Notes 系统或进入她人信箱);
3.4 提供她人密码非法上网者(含登入网络系统﹑Notes 系统或进入她人信箱);
3.5 未经登记设置个人站点者(包含 Web. Ftp. Gopher. E-Mail Server 等);
3.6 利用互联网络,观看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内容者;
3.7 其它违反企业网络使用要求应予记小过者。
九、企业福利事项
主旨:《企业福利事项》是由企业福利活动推行委员会提议、讨论、经过后确定之条款,凡企业职员均可享受之福利待遇。
1. 结婚礼金:
职员本人结婚时﹐给结婚礼金人民币120元。
2. 生育礼金:
职员本人或配偶生产时﹐给奶粉津贴每胎人民币100元。
3. 丧事奠仪:
职员一等亲(父、母、配偶、儿女)因故死亡时﹐给丧事奠仪人民币140 元。
4. 年节礼品:
国庆节、春节发给节日礼品。
5. 生日礼品:
给过生日职员赠予生日礼品。
6. 春季旅游:
由职员自由组团﹐以中国旅游路线为限,并须报备企业核准后,方可成行。
7. 郊游踏青:
由各部门自行举行﹐利用平日休假举行郊游踏青活动。
8. 岁末联谊会:
举行职员歌唱才艺比赛、岁末聚餐联谊。
9. 陪产假:
男性职员之配偶生产时﹐可视个人需要,请陪产假一天。
10. 尤其假:
于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者﹐给尤其假六天。每满十二个月增加一天,但最多不超出15天
11. 全勤奖:
依月全勤奖要求发给 RMB 50 – 100元 。
十、 因公出差要求
1、 出差定义
1.1 因处理公务或参与培训须离开工作所在地一日以上,视为出差。出差可分为中国出差及国外出差两种。
1.2 当日往返公出,另以【公出管理措施】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适用于好易通科技(中国)全体职员。
3、 中国出差
3.1 出差申请
3.1.1 职员出差应于出差两日前填写【出差申请单】,TO:部门主管,C.C.:PO、出差地PO、相关人员,方便于工作及食宿安排。如因时间紧迫或人在外地未及办理申请,可委托她人代为处理。未经核准出差,其费用不得报支,出勤考评依人事规章办理。
3.1.2 通常职员中国出差由部门主管核准,出差时间超出一星期以上,或因特殊任务派遣出差,需由总裁室核准。
3.1.3 参与培训依「人员培训措施」申请,全部后勤工作由行政管理部统筹备理。
3.2 交通
3.2.1 至出差地点乘火车或汽车五小时内可抵达者,不得搭乘飞机;五职等(含)以上职员超出五小时可搭乘飞机,四职等(含)以下职员以搭乘火车或汽车为标准。特殊情形需签呈呈准。
3.2.2 机票及火车票由行政部负责代购。
3.2.3 使用企业交通工具,依公出派车措施申请,经行政部核准,不得另报支交通费。
3.2.4 业务职人员由派驻地点出差到外地拓展业务者,其市内交通费用不可报销,但城市之间交通费能够检附票据报销。
3.2.5 业务职人员出差期间另行补助通讯费RMB15元/日,交通费RMB25元/日。
3.3 住宿
3.3.1 住宿标准由企业代为安排,如无住宿安排,以下列标准检附正式发票报支:
单位:人民币日/元
职等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三级城市
七职等以上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五/六职等
上限350元
实报实销
上限300元
实报实销
上限250元
实报实销
四职等
上限260元
实报实销
上限230元
实报实销
上限200元
实报实销
一至三职等
上限200元
实报实销
上限180元
实报实销
上限150元
实报实销
¨ 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深圳。
¨ 二级城市:特区城市(除深圳)、计划单列市、苏州、宁波、温州、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