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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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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编号:MCCSJ-001中冶集团公司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办 法编制日期:2004年7月16日目 录第一章 通则第二章 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五章 安全检查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七章 特种作业管理第八章 安全内业资料管理第九章 伤害预防与对策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章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管理第十一章 罚则 交通事故责任处罚表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项罚款金额一览表第一章 通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二级公司

2、(分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照本办法具体实施,强化安全生产体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也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四条 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依照企业规章制度,追究生产安全失职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第六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有权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3、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应当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施工活动。 第八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要确保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设施、材料、防护用品等资金的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严重后果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应当督促本单位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的安全

4、操作技能,并结合施工现场及本工种作业中存在不安全危险因素,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加强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不得把工程、设备等项目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对有相应资质单位分包的工程,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也要与相关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合同中应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这部分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承担的责任。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5、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各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做出上述反映而打击报复,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第二章 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一、安全组织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及其各单位应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的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集团公司和二级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集团公司、二级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有关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委员。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分项目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项目

6、经理部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 2、市场管理部(工程安全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级公司项目管理处为二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二级公司设安全管理员.下属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 4、生产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五条 专职安全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热爱安全工作,敢于坚持原则,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 2、具有中等以上的学历。 第十六条 为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各级安全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 1、集团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 2、二级公司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 3、项目经理部每

7、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二、安全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施工的危险部位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段,应设警告标志牌,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第十九条 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建立维护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完好,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或弃之不用. 第二十条 施工工地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经教育培训或虽经教育培训,但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

8、不得安排未成年工(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使用有毒物质的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从事生产劳动。 第二十三条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施工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穿两戴十不准.即: 一穿: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好劳动保护用品。 两戴: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女工的发辫要盘入帽内),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现场无法挂安全带时,必须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十不准: 1、不准在班前班中饮酒。 2、不准在现场打盹,睡觉、打闹. 3、不准带小孩或闲杂

9、人员到现场。 4、不准在起重吊物下作业或停留。 5、不准随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预防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等。 6、不准私自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并严禁在该区域抽烟和使用明火. 7、不准外岗人员乱动各种水气、油、电阀门和开关。 8、不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作业。 9、不准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带人。 10、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三、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是施工组织设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护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的有力措施,是确保安全施工的重要手段,为此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编制,并坚持如下

10、要求: 1、凡列入计划的施工项目都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否则不准施工。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作业环境等不同特点而制订,内容要具体并有指导施工作用,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二级公司项目管理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下列施工作业必须制订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1、超过1.5米深的土石方基础和井坑工程施工。 2、高层建筑脚手架或复杂的脚手架搭设和拆除。 3、旧建筑物的拆除。 4、雨季、冬季和夜间施工. 5、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机具、新工艺施工的工程。 6、重型设备和各种大型构件的起重,运输和安装. 7、其他技

11、术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程。 第二十六条 编制安全措施方案的划分 1、单位工程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编制。 2、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由担负施工任务的分项目部/分包组织编制。 第二十七条 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核程序 1、单位工程、安装工程、专业工程的安全措施方案编制后,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实施。 2、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工程的安全措施方案编制后,由分项目经理部/分包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实施。 按职责范围划分编制的上述各类安全措施方案,均需报上级单位项目经理部或二级公司项目管理处备案。 第二十八条 工程施工前要实行施工作业安全检查确认制,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确认: 1、作业环境检

12、查确认:施工现场道路各种水气管道、电气线路、临时和附属设施的平面布置等作业环境都应符合职业安全健康、防火要求. 2、使用设备机具检查确认:各种机电设备和机具的安全装置,起重、提升设备的限位装置,机械机具的运转情况,电气绝缘情况,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等。 3、安全防护检查确认:吊笼、井字架、防护栏杆、档板、钢丝绳和安全网以及施工现场的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示警灯。 4、安全防护用品检查确认,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鞋、工作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镜等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5、作业对象检查确认: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和技术素质,健康、情绪、智力情况、班组安全活动,安全交底及记录

13、,作业时间安排,各级安全负责人等情况. 按照“五确认”要求由分项目部/分包经理或工段长和安全员逐项检查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第二十九条 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工程详细地点,施工起止日期,工程量,安装大型构件或设备的体积与重量等工程概况。 2、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机具,施工人员结构,施工难度,危险程度等施工特点。 3、施工环境有无易燃易爆物、尘毒及噪声等影响,有无地下埋设物;了解地质、岩石情况,有无引起坍塌、坠落、触电、灼烫等危险因素。 4、针对各种预测隐患而采取的对策、措施及其实施期限与负责人。 按照上述要求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双方签

14、字认可,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副经理,工段长要按工程进展定期或不定期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情况交底,以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十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实现安全施工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两级公司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 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施工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十

15、二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总经理责任制。 1、对本单位安全施工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企业规章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3、保证本单位用于安全设施、技术改造、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依法参加的工伤社会保险、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环保等费用的及时投入和有效使用.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听取本企业安全、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做出相

16、应的决策,并组织实施。 7、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热爱本职工作,敢于管理,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各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8、按照权限和分工,认真组织对干部使用、提拔的考核,对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权”。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对虚报、拖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法律行政责任。 第三十三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分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及时全面的了解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安全管理状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问题. 3、有计划

17、地组织专项检查,检查分管部门/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与效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在本公司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应把安全、环保工作做为重要内容列入统筹安排。 5、按权限组织或参与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6、应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项目经理部存在的安全问题,属权限范围内的应及时予以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领导或部门处理。 二、两级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定期做好企业工作总结,在总结中应把安全生产、环保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2、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应将

18、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做为重要方面之一.并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3、对办公区域内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安全生产装置不全、安全装置维修不及时,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运行安全的工艺、设备,造成的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负责. 4、定期组织对电梯、电器设备及机电设施的专项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按照“三定”原则组织解决。 5、负责特种设备安装前的报批手续及在用设备的报检和验收. 6、新购置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订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检查。7、组织设备的

19、大、中、小修.对其中的危险作业,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 8、对重大危险源(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品等)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9、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公安等部门备案。 10、组织进行本单位防火、防爆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实处。 第三十五条 企划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施工生产指标、环保指标。公布各

20、项施工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公布安全施工生产目标和环保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2、凡新产品、新项目开工前,不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条件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不批准开工报告。 第三十六条 二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施工生产,首先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组织施工生产活动. 2、在组织施工生产的过程中,施工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禁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在组织施工生产或检查施工生产时要对安全生产一

21、并安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并通知有关部门一块组织验收. 4、调度会要听取施工生产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控制篇章,经审批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要监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遇有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6、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应通知项目经理部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按本办法特种作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8、督促项目经理部,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地和有关

22、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经常检查。 第三十七条 财务/审计部门、资金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不按计划及时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影响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到位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3、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的开支。 4、确保安全经费的专款专用. 5、确保环境治理经费的开支。 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检查并及时调换不适岗人员的工作,不得分配女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对因员工工作岗位安置不当,或监督不力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

23、、新员工招聘前应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文化考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录用. 3、应要求二级公司对各项目经理部雇用的临时工、农民工等人员(不包括合法分包工程的队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上岗作业条件(年龄不够,身体有病等)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 4、负责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驰、不执行安全规定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要及时清退。 5、在事故报告中对重大伤亡事故主要责任人做出降职、撤职、降薪处分建议,不及时执行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严格按编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根据培训需求,组织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参与工伤鉴

24、定工作,并做好权限内工伤职工上报审批和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及赔付工作.9、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在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10、搞好职工环保知识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程安全处、项目管理处)在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职权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3、负责组织和参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制

25、度为标准的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问题有权下达行政命令,限期整改,对习惯性违章和限期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在施工检查中,遇有重大险情或重大安全隐患及施工现场脏、乱、差,安全设施极不规范和严重不足的施工项目经理部有权下达停工指令,限期进行整改,并报告主管领导。 4、负责协同其他职能管理部门搞好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具体指导帮助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上的问题和安全管理上的缺陷,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搞好重大危险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进行定期的评估监控,对制定的各种应急预案、措施、各种明

26、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有关部门备案. 6、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报装、报批、报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普通机械设备安装后的自检验收手续和准用证。没有准用证或准用证超过时效的,有权禁止使用。对机械设备保养不好,或安全装置失灵又不及时修复的有权停机,限期进行整改,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 7、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定期专项安全大检查计划,并付绪实施。 8、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建筑噪声、污水的排放和建筑垃圾处理等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情况的检查与纠正。 9、负责指导有关部门组织伤亡事故、重大险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

27、分析与处理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10、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健全事故台帐,及安全管理的其他台帐与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 三、党群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十条 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本单位的实施。 3、做好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党团员无违章、党团员身边无事故,充分发挥党团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

28、用. 4、参加安全生产会议,配合行政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5、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发挥共青团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6、在评选先进党团支部和优秀党团工作者、优秀党团员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第四十一条 工会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4、工会对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29、有权要求纠正,发现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单位及项目经理部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 5、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负责做好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7、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劳动竞赛时,应把安全生产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8、在评先创优活动中,应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评先创优要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和标兵。 第四十二条 纪检监察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国家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

30、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况之一,但尚不够成刑事处罚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应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不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责任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3)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 (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的。 (5)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6)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的。 (7)本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时,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8)施工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

31、者有意拖延的。 (9)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 四、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十三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3)保证项目经理部用于安全生产的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安全生产培训、依法参加的工伤社会保险、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的有效实施和费用的落实。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保证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实施。 (5)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要与参与项目施工的工程公司、工段、班组层层签订安全

32、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安全指标,确保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的实现。 (6)每月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制订有效措施与保证措施的实施。 (7)每月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对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覆盖面达百分之百。对查出的隐患以及上级安检部门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及时整改. (8)经常对项目经理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注意员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9)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建立统一的标志牌(图),满足文明施工要求。 (10)发生伤亡事故和未遂事件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的有关规

33、定及时上报,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改进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11)按规定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12)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同时要求各参与项目施工的单位,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确保职工安全与健康。(13)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 (14)对事故上报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施工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项目经理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2)负责组织施工

34、生产安全防护设施的计划编制与实施。(3)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隐患问题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及时整改、验证。 (4)协助项目经理对安全保证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上级安全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落实。 (5)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要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6)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要求,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为职工提供安全作业环境。

35、 (7)检查、指导、支持安全员的日常工作,对各分队、班组的施工生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8)教育职工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爱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9)协助项目经理及时对伤亡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拟定改进措施,并负责整改落实,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四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技术副经理(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安全技术工作具体负责。 (2)负责具体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工程施工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对职业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环境控制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

36、术、环保等方面的教育,规范其操作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4)在编制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有特殊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安全条件,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遵循施工(生产)程序,避免或减少多层作业,努力做到均衡生产和文明施工。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提出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方面的结论意见. (6)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时,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7)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防止事故发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第四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机电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固

37、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向广大职工宣传有关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知识,禁止违章指挥。 (2)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用防护装置不全、安全装置维修不及时、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3)负责定期组织各种机电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按“三定”原则及时整改. (4)安排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对检出的隐患,应指导监督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设备运转良好. (

38、5)在进行设备的大、中修和有关电气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相关人员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6)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装前的手续报批和在用设备的报检及验收.(7)对新购置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前要制订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负责机械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统计,并上报主管部门。由于设备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时,应参与调查处理,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第四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经营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经营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负责.(2)负责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罚款设立专门账户,严格监管,不得将安全专项罚款挪作他用.(3)依法按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和社会保险

39、费。(4)因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或安全措施费用不到位,至使安全防护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第四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工段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工段的各项施工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广泛发动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对本工段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4)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险肇事故,要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要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搞好本工段的安全工作。 (5)每起事故必须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工段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

40、施。 (6)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安全装置保持完好负责,并按时组织有关人员维护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7)按时组织检查各班组作业和交接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违章指挥他人冒险作业,对违章人员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规程,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2)开好班前会,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班组教育,对班组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4)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

41、具、设备、防护用品、施工环境、安全标牌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职工酒后上岗,情绪不稳定等,应令其停止作业。 (5)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指挥作业人员立即撤离现场。 (6)作业时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7)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进行安全讲评,布置总结安全工作,预测预防事故苗头,处理好先安全后生产的关系。 (8)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实向领导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9)组织本班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

42、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第五十条 项目经理部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配合班组长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对新工人的班前教育。 (3)检查督促指导本班组成员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4)协助班组长搞好班中安全检查,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报告。 (5)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实上报事故经过,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防范措施的实施. (6)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安全员汇报班组安全生产情况. 五、

43、职工安全通则 第五十一条 职工通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增强安全思想意识.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 (3)认真学习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作业中做到“三不伤害。 (4)作业中做好自查工作,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并向负责人报告。 (5)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接受安全员的监督检查。 (6)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对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

44、生产工作意见. (7)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 (8)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9)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工作意见。(10)克服自己的习惯性违章,并有权制止周围工友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如果视而不见,不予制止当受连带处罚。 第五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岗位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参加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工作. (3)负责对新工人和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班组教育,抓好职工复工及变换工种教育。 (4)督促、

45、指导、检查各生产班组班前、班后的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5)负责开展安全生产的各种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6)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助领导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7)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施工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处罚、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人员,对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施工生产,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 (8)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事故、事件及时、真实地统计上报。 (9)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督促防暑饮料及时发放。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和职业安全及环境危害因素识别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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