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7307358 上传时间:2024-12-2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集团公司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消费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消费运营单位的平安消费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治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消费运营单位。 第三条 平安消费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治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治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平安消费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 本方法规定集团公司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的原那么、根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查、考核方法。 第五条 平安消费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渎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消费运营必须管平安”的要求,坚持分级治理、责任到人、职责明晰、以责论处的原那么。 第二章 根本要求 第六条 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平安消费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 “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平安消费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平安消费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平安消费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平安消费职责。 第八条 “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平安消费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消费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消费工作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平安消费治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消费运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平安消费工作贯穿消费运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 各消费运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平安消费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截了当责任、治理责任和监视责任,建立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治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平安消费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 责任范围划分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的平安消费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子公司、消费建立运营单位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平安消费责任。 第十二条 各级职能(业务)部门承担其职能(业务)范围内的平安消费责任。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是全集团的平安消费责任主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监管,对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的平安消费行使领导、监管责任,对三级分公司(厂、矿、公司)的平安消费负有指导、监视的责任。详细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各项规章制度,并监视、考核落实情况; (二)制定集团公司平安消费规划和年度平安消费目的并组织施行,监视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分解目的并组织施行; (三)建立健全平安消费保证体系和平安消费监视体系,催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平安消费; (四)检查、考核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平安消费责任制的落实; (五)监视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平安消费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良平安消费条件; (六)编制集团公司平安消费教育培训打算和治理制度,监视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监视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平安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 (七)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平安办公会议、平安消费工作例会,分析集团公司平安消费情势,研究存在征询题,部署平安消费重点工作; (八)监视各单位平安风险预控治理、严峻危险源治理、平安质量标准化、平安消费应急治理工作,完善制度,培训队伍,构建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九)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施行严峻平安隐患挂牌督办; (十)监视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确保其平安设备、消防设备、环保设备、职业病防护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十一)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监视“四不放过”原那么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二)对平安消费做出奉献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展责任追查。 第十四条 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二级平安消费责任主体,对所治理和所属单位的平安消费进展直截了当收理,并承担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责任。 (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单位平安消费各项规章制度,监视、考核制度落实情况; (二)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平安消费规划和年度平安消费目的并组织施行; (三)监视所治理和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平安消费监视和平安消费保证体系,检查、考核本公司范围内各级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的落实; (四)监视本公司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平安消费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良平安消费条件; (五)制定本公司平安培训打算,监视所治理和所属单位及本部平安培训打算的落实;监视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积极协调、做好新上岗员工平安、技术培训; (六)组织召开本公司平安消费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平安办公会议、平安消费工作例会,分析所治理和所属企业平安消费情势,研究存在的征询题,部署平安消费重点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治理和所属单位平安风险预控治理、严峻危险源治理、平安质量标准化、平安消费应急治理工作,完善制度,培训队伍,构建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八)组织开展所治理和所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隐患催促整改,并施行严峻平安隐患挂牌督办; (九)对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确保其平安设备、消防设备、环保设备、职业病防护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监视、指导、协调新建、扩建工程做好消费预备工作; (十)负责审批所治理和所属单位年度检修打算或设备定检打算;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负责制定所治理和所属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资金治理制度,优先安排预防事故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打算,监视打算施行及资金使用; (十一)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的要求组织内部事故调查;严格执行政府、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监视“四不放过”原那么的贯彻落实;负责本公司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二)对所治理和所属单位平安消费做出奉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展责任追查。 第十五条 消费、建立、运营单位是本单位平安消费的责任主体,负责详细组织和施行平安消费工作,并承担平安消费直截了当责任。 (一)落实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平安消费治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本单位各项平安消费治理制度、操作规程、平安技术措施等; (二)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平安消费目的并组织施行; (三)完善本单位平安消费责任制,建立健全平安消费责任制的治理、检查、考核机制,保证平安责任落实到位; (四)强化平安消费保证体系和监视体系的职能,保证本单位消费、建立、运营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作业场所、设备设备到达平安要求;保证平安治理人员、平安技术人员、平安监管人员符合规定要求; (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平安消费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良平安消费条件; (六)建立平安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平安教育培训打算,组织主要负责人、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 (七)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预防事故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的要求,制定年度预防事故技术措施打算及劳动保护措施打算,并保证“两措打算”的落实; (八)组织召开本单位平安消费委员会会议、平安消费分析会,查找平安消费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备措施; (九)保证平安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 (十)开展平安风险预控,对查出的征询题制定整改打算,做好整改工作; (十一)建立本单位平安消费应急治理体系和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平安消费事故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措施,按规定组织预案演练; (十二)组织开展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消费平安事故隐患; (十三)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治理,提高设备的平安可靠水平; (十四)加强特种设备、严峻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治理; (十五)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设备定检等日常工作; (十六)坚持建立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治理施工现场的平安消费工作原那么;负责新建、改扩建工程消费预备工作;组织新建、改扩建工程平安设备、消防设备、环保设备、职业病防护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消费和使用; (十七)及时、如实向上级单位报告消费平安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那么,组织本单位非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本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防备工作,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十八)对本企业平安消费做出奉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展责任追查。 第四章 编制程序与内容 第十六条 平安消费责任制编制程序 (一)成立以本单位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编制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平安消费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 (二)编制小组按照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的岗位设置,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本岗位平安消费职责的编制工作; (三)各岗位的平安消费职责经逐级审核后,上报编制小组,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汇总后的平安消费职责进展审核,构成平安消费责任制; (四)审核后的平安消费责任制经本单位安委会讨论审定后,由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批准,以正式文件发布。 第十七条 平安消费责任制的编制内容 (一)本岗位涉及领导责任、直截了当责任、治理责任和监视责任的详细内容; (二)本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参与以及监视检查等平安消费职责的详细内容; (三)本岗位负责管控的平安风险与防备措施; (四)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应负的平安消费职责。 第十八条 平安消费责任制的编制应做到简明、详细、有用,可操作性强,上下配套、逐级衔接、不留空白,构成完好的平安消费责任体系。 第十九条 平安消费责任制每三年修编一次。当组织机构、业务领域、消费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进展完善和修订。 第五章 责任落实与责任追查 第二十条 各级平安消费责任主体要建立平安消费责任奖惩机制,加强对平安消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视考核,做到平安责任到位、平安投入到位、平安培训到位、平安治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各平安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责划分,对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实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参照集团公司对下属单位进展检查考核,上级公司为下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的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平安消费的负责人进展约谈: (一)平安消费机构、人员装备不满足国家平安消费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的; (二)平安消费长期不稳定,集团公司挂牌督办的严峻隐患和整改征询题在规定时限内未处理,现场平安治理不到位、不标准的; (三)平安风险预控、严峻危险源评估以及平安消费专项检查反映出不履行平安消费责任,平安消费风险高易诱发事故发生的; (四)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构成长效机制,严峻隐患未得到消除或有效操纵的; (五)不按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带班的; (六)应急治理机制不健全,应急预案存在严峻缺陷并未按要求整改的; (七)同类消费平安事故重复发生的; (八)集团公司认定应约谈的其他有关平安消费的事件。 子公司对所治理、所属单位实行平安消费约谈的方法由子公司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发生消费平安事故时,按照事故责任划分,分别追查有关人员的直截了当责任、治理责任和监视责任,并按照《集团公司消费平安事故责任追查方法》和《集团公司平安考核与奖罚方法》要求,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进展处理。 第六章 考核方法 第二十五条 实行分级制考核。即集团公司各平安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责划分,每月对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进展检查与考核;集团公司安监局每月对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党政正职进展检查与考核;子公司对所治理、所属单位参照集团公司按月度进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各从事详细消费、建立、运营的单位正职对分管副职进展月度检查、考核;各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科、区(车间)正职进展月度检查、考核。消费运营单位其他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人员的检查与考核,可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要实在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签订平安消费责任状。 第二十七条 日常平安检查的结果,可作为平安消费责任制检查考核按照。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资金发放、处分等的重要参考按照。 第二十八条 对所有从业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得分100~85分为称职;84~70分为根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二十九条 对称职人员按100%发放工资;根本称职人员按90%发放工资;不称职人员按70%发放工资。 第三十条 消费运营单位要对科、区(车间)进展考核。考核分为合格、根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每次全部人员全部称职的为合格;70%称职、30%根本称职的为根本合格;30%不称职的为不合格。详细考核方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第七章 附 那么 第三十一条 各子公司、职能部门、直属(管)单位应按照本方法制定施行细那么,并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方法由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矿长平安消费责任制 职责定位 矿长是煤矿平安消费的第一责任人,矿平安消费委员会主任,对平安消费工作全面负责。平安消费职责如下: 职责范围 一、建立、健全平安消费责任制 1.组织制定和审定矿平安消费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平安七条规定》。 2.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平安消费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平安消费规划 3.组织审定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平安消费规划、年度平安消费打算。 4.负责按照矿井核定消费才能组织消费。 三、组织制定并施行平安消费教育和培训打算 5.组织审定平安培训打算。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参加平安培(复)训。 四、保证平安消费投入的有效施行 6.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平安费用提取和使用打算,保证平安消费投入的有效施行。 7.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水、火、粉尘等严峻灾祸防治和严峻隐患治理打算;负责严峻安技措工程的组织施行。 五、催促、检查平安消费工作,及时消除消费平安事故隐患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9.组织审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平安消费大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检查。 10.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和风、循环风冒险作业;按规定审批瓦斯日报表、井下烧焊措施等。 11.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做到瓦斯抽采达标、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2.组织制定并催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催促落实;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展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平安办公会,听取平安工作汇报,研究处理消费平安征询题。 15.负责每半年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1次瓦斯治理、防治水情况和平安消费工作。 16.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17.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严峻平安隐患排查。 六、组织审定并施行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组织审定矿井年度灾祸预防和处理打算、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矿井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9.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发惹事故和严峻灾祸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响应。 七、及时、如实报告消费平安事故 20.负责向煤矿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及集团公司及时如实报告消费平安事故。 21.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 八、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22.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平安消费许可证”,并保证合法有效;催促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参加平安消费知识和治理才能考核并合格。 23.依法依规组织消费或建立,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和超才能、超强度、超定员组织消费行为;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办理煤矿建立工程相关手续,按照“一矿一策”原那么治理煤矿建立工程,并催促煤矿建立工程按设计施工。 九、组织保障 25.负责建立健全平安消费组织领导机构和治理机构,装备平安消费治理人员。 十、平安消费职责落实与考核 26.落实平安消费目的、平安消费责任制考核方法。 27.落实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意见。 28.落实平安消费监管监察指令。 29.负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平安消费情况。 八、其他 3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平安消费职责。 ?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