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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正版)DB43_T 2437.1-2022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总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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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grated services sub-centerPart 1:General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第1部分:总则发 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10发布-1043湖南省地方标准ICSCCS 03.140A 01DB43/T 2437.12022 2023-01实施-10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1 5 组织建设 2 6 运行管理 2 7 服务内容 2 8 监督与评价 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2、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DB43/T 2437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包括以下 5 个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建设要求;第 3 部分:管理要求;第 4 部分:服务要求;第 5 部分:评价要求。本文件是 DB43/T 2437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的第 1 部分。本文件由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标准化协会、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艾娜、吴峰、唐国伟、彭小平、贺煜东、罗茹丹。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

3、范 第 1 部分:总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运行的总体要求、组织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内容、监督和评价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分中心的运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374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 基本词汇 DB43/T 2437.5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 第 5 部分:评价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37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4、1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grated services sub-center 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提供信息咨询、申请、管理、维权援助、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的区域服务网点。3.2 服务机构 service agency 依法注册的提供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法人组织。3.3 服务对象 service target 向分中心申请办理知识产权信息、知识产权申请和管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5、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3.4 窗口 counter 分中心设立的服务单元。4 总体要求 4.1 分中心设置应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高效便民。4.2 应为本区域内服务对象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建立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系统。4.3 应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联络机制,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4.4 应加强与本区域内服务对象的联系,及时向服务对象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政策。5 组织建设 5.1 场地条件 分中心应设置独立办公室,且位置便利,面积30 m2;应设置对外服务窗口。5.2 机构设置 5.2.1 分中心设立应依托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含农产品等特色园区)。5.2.2

6、 应设置满足工作需求的职能部门,负责承担分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5.2.3 宜根据自身规模设立专(兼)职内部管理部门,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等职能,包括但不限于:a)综合协调,负责分中心相关事务的日常处理、协调和后勤保障;b)业务管理,负责事项和窗口人员进驻,业务运行管理与协调工作;c)监督考核,负责对分中心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其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d)信息化管理,负责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实施、运行维护以及网络信息的采集、编辑和开发工作。6 运行管理 应建立健全分中心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a)窗口服务制度;b)人事管理制度;c)设施设备管理制度;d)信息管理制度;e)入驻服务机构管理制度;f)档案管理制度。7 服务内容 应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申请和管理服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服务等。8 监督与评价 8.1 应采取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对分中心进行监督。8.2 应采取现场巡查、办件评议、电子监察、事后回访等方式对窗口服务进行监督。8.3 应建立效能评价、电话投诉、满意度调查等服务质量反馈和投诉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妥善解决投诉问题。8.4 应依据监督结果督促分中心改进管理,督促窗口改进服务。8.5 应依据 DB43/T 2437.5 的要求对分中心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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