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经济法-辅导之:税收法律制度(4).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45256 上传时间:2024-04-1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23.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辅导之:税收法律制度(4).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经济法-辅导之:税收法律制度(4).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经济法-辅导之:税收法律制度(4).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键入文档标题(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不包括不动产、无形资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2.视同销售货物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

2、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在实践中,某些纳税人的经营行为既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税法对这种情况如何纳税做了明确规定:(1)混合销售行为,即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 增

3、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 售额: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前述情况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 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 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2)兼营非应税劳务,即增值税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又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4、(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的行为。纳税人兼营非增 值税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

5、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精品 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经济法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