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安全作业手册
吉林市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安 全 誓 词
安全第一
从我做起
尽职尽责
保证安全
封皮(红软塑,金字) 扉页外(硬白纸)
扉页里 正页
姓名:
性别:
单位:
岗位:
参与工作时间:
是否受过三级安全教育:
编号:NO.
像
片
本岗位安全危险须知:(2页)
互保人签字: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页)
本人认为在工作中如何做才干安全?
(2页)
安全作业十五“想”
上班之前想一想,热情饱满精神爽;
班前会上想一想,劳保齐全再上岗;
上岗之前想一想,安全作业理应当;
在岗作业想一想,操作规程记心上;
设备点检想一想,点多面广细查访;
机器维修想一想,跑冒滴漏早防止;
危险部位想一想,停留时间不要长;
检修作业想一想,安全确认不能忘;
高空作业想一想,遵章守纪莫逞强;
煤气吹扫想一想,解决措施要得当;
清理卫生想一想,设备不断不能上;
工作期间想一想,少唠家常别串岗;
夜班作业想一想,加强巡检莫睡岗;
交班时刻想一想,交接清楚再离岗;
下班之后想一想,劳逸结合最应当。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关于用人单位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建全劳动者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三同时”制度的规定
《劳动法》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关于特种作业上岗规定的规定
《劳动法》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通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特种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及别人和周边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特种作业涉及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超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查,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等。
(4)关于劳动者安全卫生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劳动法》第56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协议,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去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合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 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减少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协议。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用也许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合。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钱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用紧急撤离措施而减少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协议。
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补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补偿规定。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对的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防止和应急解决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解决。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减少违章违制现象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合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电气部分
第三条 从事电气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并作好监护,违者考核负责人100元;
第四条 非电气工作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考核负责人200元;
第五条 各种电气开关无罩、无盖及保护装置等,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六条 电气熔断器保护不按熔断丝标准使用,或用其他金属丝代用,按违章解决,考核使用单位200元;
第七条 电气人员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考核责任者100元;
第八条 各种手持电动工具未安装触电保护器,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九条 停送电过程中,不执行“二票制”及停送电有关规定,考核责任者300元;
第十条 带电清扫电气设备,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十一条 电气误操作,不管导致事故与否,考核负责人200元;
第十二条 电气设备无接地线或达不到规定,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十三条 在高压电气设备及高压线路附近作业,安全距离不够,考核负责人200元;
第十四条 带负荷拉闸、合闸、违章操作,考核负责人200元;
第十五条 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采用措施,否则视为违章作业,考核负责人100元;
第十六条 无警告标牌或虽有标牌但不醒目,每处考核责任单位50元
第十七条 顶住电磁开关冒险作业,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十八条 严禁在电杆下边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距电杆下面周边2米内,不得挖土或施工作业,违者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三章 事故隐患方面
第十九条 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上报,不采用防止措施,或防止措施不利,对下发隐患整改告知单拒绝签收或逾期未整改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二十条 生产机械、危险部位无安全标志或标志不明显,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元;
第二十一条 工作现场安全通道不通畅(小于1公尺)一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因条件所限无法建立通道,但必须有行人过道,保证安全,达不到安全规定考核单位200元;
第二十二条 货场堆放不标准,有超高倒垛,倾斜,行间距不符合规定,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二十三条 各种限位器、缓冲器、紧急停车开关,安全开关红灯电铃等安全装置不齐全有效,一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二十四条 吊具、吊钩、钢丝绳不按标准报废、继续使用,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第二十五条 防护设施、梯子、走台、护栏、机械转动防护罩不齐全有效,缺少一项和一项不合规定,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二十六条 超负荷吊运,在起重机臂下和重物下逗留或作业,考核责任者100元;
第二十七条 吊车工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考核责任者100元;
第二十八条 无证人员开天车,考核责任者300元;
第二十九条 私自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三十条 各种机械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一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三十一条 天车吊运危险品无筐栏,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三十二条 在天车吊运运营中上下或由一台车跨越另一台车,跨越小车轨道,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四章 规程教育方面
第三十三条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全,漏项,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三十四条 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无章可循,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三十五条 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执行,违章作业,考核责任者100元;
第三十六条 抽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人不及格,考核50元;
第三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不齐全,不登记,管理混乱,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三十八条 病休复工人员、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达不到100%,每发现一人考核安全员50元,公司级安全教育告知未参与者考核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一次不及格,考核50元。补考不及格做转岗解决。
第五章 护品管理方面
第四十条 由于护品质量不好,发到职工个人的护品不能使用影响职工穿戴,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四十一条 不按本工种对的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考核责任者50元;
第四十二条 高温岗位禁穿尼龙、化纤等衣裤,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50元。
第六章 锅炉压力容器方面
第四十三条 非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进行压力容器的焊接,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四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不齐全、灵敏、可靠,不定期进行校验、检查、无校验记录,一项(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四十五条 气瓶无防震帽、防震环,每个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四十六条 锅炉水位计不按规定冲洗,压力表无铅封,指针指示失灵,压力表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碎,表内泄露指针跳动,刻度盘上工作压力不明显,无红线,每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四十七条 氧气瓶与乙炔瓶混放保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使用过程中安全距离不够考核100元。
第七章 基础工作部分
第四十八条 凡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献,规定及各项规定,得不到及时贯彻、贯彻、执行的不好或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四十九条 安全生产的各种台帐、图表的使用不符合规定,内容陈旧,不及时更新,管理不好,每一项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五十条 厂、作业区的安全例会不及时召开,不符合公司规定,一次不合格考核责任单位200元,公司、厂、作业区安全例会无端不参与者考核100元;
第五十一条 作业区安全活动不准时进行,活动不认真或记录不清,一次不合格考核作业长100元。
第八章 施工作业方面
第五十二条 大、中修工程没做到开工前上报安全措施,在大、中修及小修工程中虽有安全措施,但没有执行,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第五十三条 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没有进行横向安全确认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第五十四条 高空作业施工不系安全带的,考核责任者100元;
第五十五条 高处施工作业往下抛扔材料和工具,考核责任者100元;
第五十六条 混凝土搅拌机运转时用锹或木、铁棒进行拨弄,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五十七条 高层建筑不按规定架设安全网,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第五十八条 使用折裂的及杨木、桦木、油松木做脚手架杆,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第五十九条 雷雨天气、六级以上的风力时进行高空作业,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第六十条 二小时以上检修作业或危险区域作业不填报安全作业报告书考核分厂100元,并补报。
第九章 煤气安全面
第六十一条 煤气生产所有作业点均应挂安全警示牌及岗位负责人牌,无警示牌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无岗位煤气安全负责人牌,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第六十二条 未经煤气专业安所有门检查批准,擅自拉设煤气增容点,检查发现擅增一处燃烧点,考核责任者500元;
第六十三条 未执行煤气安全规程,考核责任者100元;
第六十四条 使用煤气生产无安全操作规程,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六十五条 有安全规程,因组织学习不力,应知应会却没有掌握,考核主管领导100元;
第六十六条 煤气设施检修动火,未经煤气专业安所有门检查批准,或虽通过批准,但未按措施执行,没办理动火票,考核单位200元,办完动火票,未按措施规定执行,考核责任者100元;
第六十七条 停送煤气期间,违反停送煤气安全管理规定,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六十八条 距煤气设施3米之内动火,必须经煤气安全专业人员检查批准,未经检查批准,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六十九条 对煤气排水管理不善,导致泄漏煤气,考核责任者200元;因此导致人员中毒伤害的按《工伤管理办法》解决。
第七十条 对煤气设施上的大小阀门要保持随时使用良好,应急使用发生不良,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七十一条 煤气设施上的安全保险装置、警铃、警报、仪器仪表,必须完好有效,检查发现失灵、失效,考核责任者200元;
第七十二条 煤气放散管必须高出屋顶4米以上,未达成标准,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第七十三条 煤气管道必须采用防雷和防静电保护措施,电阻为零,否则考核责任单位300元;
第七十四条 煤气区或炉内、地下沟槽及检修危险作业时无人监护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十章 其他
第七十五条 厂、作业区范围内未设永久性安全标语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七十六条 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对的管理,无理取闹或妨碍安全员正常工作的考核当事人100元;
第七十七条 班中睡岗、脱岗、串岗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现一人次考核当事人100元,班中喝酒及酒后(4小时内)上岗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200元。并责令其立即退出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给予加倍考核。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细则由生产处制订,报主管副经理批准实行;
第七十九条 本细则由生产处负责解释;
第八十条 本细则中未规定的违反公司安全规章的违章违制根据情节给予适当处罚;
第八十一条 本细则施行后公司原《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即时终止;
第八十二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23、1、1)
通用安全生产规定
1、工作时间严禁喝酒、睡觉,严禁脱离岗位、打闹和干私活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在工作场地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得任意乱窜或跨越机械设备和原料场、堆,特别注意运营机械和空中运营设备。
3、连续三班作业场合和重要人行道,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4、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有毒、粉尘、高空、电气、吊车、天车、司机等)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对其中不适合者,应及时调离。
5、各种车辆必须遵守安全行车制度、规程,不得违犯。
6、操作机械设备前,要扎好袖口,整理好裤腿,女工要戴好女工帽,以防机械 绞伤。
7、职工上岗前做到两穿一戴,即穿好工作 服,穿好工作鞋,戴好安全帽;上岗后做好安全五确认和联保互保。
8、机械运营时,严禁用手脚接触任何转动部位,严禁擦拭和修理,难于加油时应停机加油。
9、一切机械的转动部分(皮带轮、牙轮、轴头、砂轮、对轮、台钻、电风扇等)均需加装防护罩,并保证完好。
10、在起吊物件时,不准在物件下停留或通过,坚持执行十不吊(超负荷、钢丝绳不合格、信号不明、安全装置失灵、易燃易爆无安全措施、物件捆绑不牢,物件埋在地里、斜拉横曳、钢水过满、被吊物上下有人不吊)的规定。
11、设备检修时、必须悬挂明显标牌或其他明显标志,以防别人误操作导致事故。
12、任何危险场合动火(火炉、电气焊等)和架设临时电线,必须通过安全和保卫部门,设专人监护,批准后方可动火和架线。
13、一切电器设备的检查、修理、装配等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并严格进行监护。
14、一切高压电器设备,周边需设护栏和护屏,并悬挂警告标志。
15、电器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佩带好相应的绝缘保护品。各种绝缘用品,必须定期进行绝缘强度实验,未经实验和实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16、严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经厂长批准,采用安全措施,并设电器专人监护。
17、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危险作业点(锅炉、管道、金属构架或潮湿的地方)行灯电压应为12V。
18、电器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金属外壳、支架、手动工具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19、电器工作人员应熟悉人工呼吸法,发现有触电者不得赤手救护,在救护时,不得注射强心剂。
20、严禁患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身体残缺等病人从事电器作业和高空作业。
21、凡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穿钉底鞋、硬底鞋和高跟鞋。六级以上强风和暴雨时严禁露天高空作业。
22、在高空下层交叉作业时、要设立挡板、安全网或密接铺板。升降物件和工具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监督;工具、零件、各种物件不得上下乱扔,必须专门吊装。
23、脚手架、跳板、工作台必须事先检查,必要地方设安全围栏。
24、设立火炉的场合,必须装有良好的烟窗和通风口、防止煤气中毒。
25、在粉尘、有毒气体岗位作业必须执行开动生产设备前,先开防尘、毒设备,停止运转时,后停防尘、毒设备的原则。
26、一切作业场合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27、配齐各种防火器材,并定期检修更换,严禁挪作他用。
28、使用易燃品要提高警惕,不可接近火源,严禁吸烟,并防止机械磨擦火花和电器设备发生火花。
29、凡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场合,须与一切建筑物和居民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油库、仓库要符合国家规定。
30、电器设备、油类发生火灾时,严禁用水浇洒,须用砂子和四氯化碳以及干粉灭火器扑救,电器设备起火必须先切断电源进行扑救。
31、各种锅炉和气体压缩机应有准确完好的压力表、安全阀和水位表,并定期检查实验,司炉人员应通过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2、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明火10公尺以外,避免暴晒和撞击。
33、严禁油类污染氧气瓶嘴或用带油的手调整减压器,氧气瓶不可与其它可燃气瓶混放。
34、乙炔与氧气瓶明火点之间的距离保持在5公尺以上。
35、一切爆破物资的运送,使用和保管,必须通过专业人员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
安全生产名词解释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防止为主。
2、安全生产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3、三(四)级安全教育:公司级教育、厂级教育、(作业区级教育)、班组教育。
4、四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找不出事故因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负责人没有受到严厉解决不放过。
5、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6、三同时: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五同时:在计划、部置、检查、总结、评选生产的同时、计划、部置、检查、总结、评选安全工作。
8、五确认:a.上岗作业前,必须一方面确认你所穿戴的劳保用品是否能保证你的安全;b.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确认你的作业环境能否保证你的安全;c.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确认你所使用的工器具能否保证你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d.始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确认你所从事的作业是 否会伤害自己,伤害别人,被别人伤害;e.作业前,必须确认你进行的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是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9、特种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及别人和周边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涉及:电工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煤矿井下瓦斯检查等。
10、二穿一戴:进入工作现场必须做好两穿一戴:穿好工作服;穿好工作鞋;戴好安全帽;(女工必须将长发挽入工作帽内)
11、工伤三要素:本工种、本岗位、工作时间内。
12、安全色:安全色有四种颜色,红、黄、蓝、绿。红色表达严禁、停止、消防、危险的意思。黄色表达注意和警告的意思。蓝色表达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绿色表达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13、女工四期保护:月经期、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
14、什么是“三违”: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15、违章指挥:生产指挥人员滥用职权,逼迫命令工人违反规章制度,冒着危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16、违章作业: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冒着危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17、高空作业:在基准面2米以上为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
18、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消除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使生产活动在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一、炼铁厂“5.20”摔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5月20日17时
发生事故地点:炼铁厂铸铁机头轮场地
伤者姓名:杨大朋 工种:焊工
事故责任者:杨大朋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5月20日16:30机修抢修铸铁机时,氧气、乙炔换瓶回来后,杨大朋正好在场,准备卸车。由于其身单力薄,在场人劝其还要卸车,杨因年轻不好意思站在一旁看卸车,便跟大家一起干。在扛乙炔瓶时,由于地上焊机线纵横交错,杨拌在线上摔倒,乙炔瓶从头上滚过,导致其头部受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现场摆放整齐,凡事量力而行;
2、加强团队精神,互相配合、协作。
二、炼铁厂“12.25”撞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时45分
发生事故地点:炼铁厂3#炉炉顶
伤者姓名:孙智 工种:焊工
事故责任者:孙智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12月25日炼铁厂休风检修,由于24V电源有故障,导致料车失灵后,超极限。工长苏连福让孙智把手动葫芦背到料车现场后,就下来,等解决完其它事情后,统一解决。由于孙智是班长,且工作任务急,自己在没有安全防范措施,对工作性质不熟悉的情况下,单独进行操作。使料车自行向后,将孙智眼部和鼻梁骨撞成开放性骨折。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听众指挥,对周边环境做到“五确认”;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炼钢厂“1.25”砸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1月25日1时30分
发生事故地点:炼钢厂转炉炉下
伤者姓名:赵建辉 工种:吹炼工
事故性质:突发性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1月24日22时30分,四点班吹炼第五炉钢时,由于炉子喷溅,渣量过大,将炉下铁道所有埋上,不能正常出钢,因钢包车不能进炉下,同时钢渣车电缆线被烧断。为了不影响工作,李继红组织人员清理炉下卫生。在25日1点时,由于炉子烟道漏水,将炉身上的渣子渗透,从炉子掉下去,将正在炉下清理卫生的工人赵建辉腰部砸伤。头部有两处外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氧压不够不吹炼;
2、清理炉下卫生时,保证炉身无渣方可工作,并有人监护。
四、带钢厂“5.20”摔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5月20日10时15分
发生事故地点:带钢厂房内主轧线
伤者姓名:王子顺 工种:普工
事故责任者:王子顺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5月20日上午10时15分,王子顺本人在带钢厂房主轧线行走时,由于安全意识差,不注意周边环境,摔倒在安装设备地角螺栓上,把脾摔坏。经手术脾摘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做到“三不伤害”;
2、增强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炼钢厂“5.21”撞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5月21日18时40分
发生事故地点:炼钢厂连铸平台
伤者姓名:邹文举 工种:普工
事故责任者:邹文举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5月21日四点班转炉拆炉,连铸工段干零活,打扫平台卫生,在18时40分拉钢工在大包加冷钢处,整理冷坯,5#天车配合吊冷坯。邹文举用狗牙吊坯意外脱下,反弹将邹文举反向钩倒,钩子先打在胸部,然后又弹到面部,撞掉四颗门牙。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加强职工自我安全意识,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杜绝违章操作等行为,工作前做到安全生产“五确认”。
六、烧结厂1.7烧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1月7日12时20分
发生事故地点:烧结厂煤气预热炉
伤者姓名:苗金德 工种:预热灯岗位工
事故责任者:苗金德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1月7日12时20分,预热炉岗位工苗金德和现场调度冯岩发现预热炉管道内淌水,停煤气灭火,然后冯岩将煤气预热风机启动往炉内吹风。吹了一小时后,在没有确认炉内煤气是否吹尽,没有检查煤气阀是否关严的情况下,冯便让苗去点燃左边炉。这时,由于炉内煤气余量较大,点燃的煤气喷出火苗将苗金德脸部烧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作业时执行“安全生产五确认制”
2、增强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七、带钢厂“1.9”绞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1月9日4时30分
发生事故地点:带钢厂运送链风机处
伤者姓名:蔡葵芳 工种:精整工
事故责任者:蔡葵芳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1月9日零点班4时30分,精整工蔡葵芳在挟带尾作业完毕后,到运送链风机处手扶风机用冷风乘凉。由于该人安全意识淡薄,风机转速太快,手套被风机吸到风叶上,导致手臂被带入风机绞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确认制”,做到“三不伤害”。
3、保证运转设备安全防护网(罩)完好。
八、炼钢厂“1.22”挤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1月22日4时30分
发生事故地点:炼钢厂连铸烘包处
伤者姓名:平世刚 工种:拉钢工
事故性质:意外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1月22日4时30分,连铸拉钢工平世刚与冯广东一同去吊中包,两个人各站在一头,挂好链准备起车,由于中间包和盖板是用砖撑着的,长时间的烘烤使砖被粉碎,这时中间包盖塌下,将平世刚的右手挤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加强岗位工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工作中与天车工互相配合,方可作业。
3、作业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确认制”。
九、烧结厂“1.26”绞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1月26日19时
发生事故地点:烧结车间转7皮带
伤者姓名:赵明星 工种:运转工
事故责任者:赵明星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1月26日四点班,运转工赵明星听到转6皮带忽然停车。因转6皮带是自己的岗位,便去看看是什么因素,运转设备是否有故障。当巡查到转7皮带南侧时,忽然被绊倒在尾轮处,左臂随之被卷入尾轮中。导致左臂绞伤,截去左上肢。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2、提高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确认制”。
十、烧结厂“2.19”挤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2月19日12时10分
发生事故地点:烧结车间静电除尘绞笼
伤者姓名:王永庆 工种:维修工
事故责任:王永庆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2月19日12时10分,机修维修工王永庆在维修电除尘器绞笼时,因没有停机解决,在检修时不小心把右手绞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
2、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检修时停机解决。
十一、炼铁厂“2.9”挤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2月9日13时40分
发生事故地点:炼铁厂2#炉前
伤者姓名:滕伟军 工种:维修工
事故责任者:滕伟军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2月9日13时40分,铁口工姚国彬起泵试泥炮打泥量。姚与副工长李显权打招呼确认泥炮周边有无情况,李确认无事,给姚打手势退泥炮。此时正赶上维修工滕伟君扛吹氧管到此,因滕没有走安全通道,站在泥炮旋转范围内,被退回的泥炮挤在炉台台阶处,将滕挤伤,导致骨盆骨折和尿道管断裂。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走安全通道;
2、在炉台上安铃或喊话筒。
十二、炼铁厂“3.13”烫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3月13日11时50分
发生事故地点:炼铁厂1#炉渣沟
伤者姓名:吴国生 工种:炉前副工长
事故责任者:周明贺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3月13日11时50分,1#炉第一、二次放火渣,副工长吴国生带领炉前工解决,第三次铁前吴国生到值班室和工长周明贺说明渣沟解决情况,并要抓紧解决,准备出第三炉铁时用,随后去解决。由于炉况不顺,周无法离开,当从监控器看到出铁后周便要冲渣水,致使在渣沟内作业的吴国生全身85%烫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工长组织生产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确认制”;
2、要冲渣时,必须确认渣沟内是否有人。十三、炼钢厂“5.16”烫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5月16日18时
发生事故地点:炼钢厂1#转炉
伤者姓名:刘君 工种:钳工
事故性质:意外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5月16日17时40分左右,1#转炉等铁,当时炉口漏水,调度告知维修工焊炉口。维修工把梯子斜放在炉口上,刘君抓住梯子观测漏水情况。忽然从烟罩内掉下一块渣,砸在刘君安全帽上,刘君向左身体失去平衡,从梯子上摔下掉入炉下渣盘内,工作服着火把刘君双腿烧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解决焊接口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确认制”;
2、作业时做好监护。
十四、炼钢厂“5.29”挤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5月29日5时30分
发生事故地点:炼铁厂2#炉铁道
伤者姓名:吴文明 工种:炉前工
事故责任者:吴文明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5月29日5时30分,炼铁厂2#炉准备接罐出铁,炉前工吴文明在现场对罐,在没有和机车司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车没有停稳,吴文明用左手拿铁鞋正面掩罐车左前轮,罐车在主车停稳后回坐一下,将吴文明左手食指挤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中自我防范能力;
2、杜绝违章作业,掩车轮在侧面;
3、掩车时与司机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
十五、带钢厂“6.2”摔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6月2日21时45分
发生事故地点:带钢厂加热炉西侧
伤者姓名:张金江 工种:天车工
事故责任者:张金江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6月2日21时45分,带钢厂天车工张金江准备上天车,在没有同2#天车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违章上车,此时2#天车司机并不知道有人要上天车。在天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张金江用手打开天车平台小门,此时限位工作天车停机。当张金江一只脚踏上平台时,由于天车速度较快惯性导致天车前移,张金江被天车刮落到地面摔伤,导致胸口椎体爆裂骨折脱位,颅骨骨折。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十六、炼钢厂“8.26”挤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8月26日2时15分
发生事故地点:炼钢厂清渣场地
伤者姓名:华树民 工种:清渣工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8月26日2时15分,炼钢厂转炉出钢时钢水浇在铁道上,为了保证生产,炉前工、清渣工一起到炉下进行清渣工作。华树民用钢丝绳将一块钢挂好,准备用钢包车往出拉,由于人多乱指挥,这时钢包车启动,将华树民左手中指、无名指夹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确认制”;
3、杜绝多人乱指挥现象。
十七、炼钢厂“8.30”砸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8月30日2时30分
发生事故地点:炼钢厂浇注平台
伤者姓名:刘海波 工种:浇注工
事故责任者:李勇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8月30日零点班,炼钢厂7#天车主钩限位失灵,告知电工解决。1时35分发现限位再次失灵找电工进行修理,为了不影响生产将限位短接。在吊钢包时由于钢水刺眼导致天车司机视线不清,使主钩过卷,龙门钩坠落,将浇注工刘海波右腿骨砸断。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十不吊”,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2、限位备件提前备好,维修要及时。
十八、炼钢厂“7.13”砸伤事故
发生事故时间:2023年7月13日9时
发生事故地点:炼钢厂结晶器场地
伤者姓名:李晓辉 工种:钳工
事故责任者:李晓辉
事故性质:人为事故
事故发生通过和因素:
2023年7月13日9时,炼钢厂正常维修要更换铜管,需要天车配合。吊取铜管法兰时,翻倒架忽然下落,将维修工李晓辉右脚一、二、三趾骨砸伤。
此后采用防止措施:
1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2、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此后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确认”。
十九、炼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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