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析反证法的应用我们知道,反证法是先否定结论成立,然后依据已知条件以及有关的定义、定理、公理,逐步导出与定义、定理,公理或已知条件等相冲突或自相冲突的结论,从而确定原结论是正确的.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是解决某些“疑难”问题的有力工具,也是数学上非构造性证明中极为重要的方法,它对于处理存在性命题、否定性命题、唯一性命题和至少、至多性命题具有特殊的优越性。现以例说明。一 否定型命题当结论为“否定性”的命题时,应用反证法。也就是说原题的结论毁灭“不行能”、“不能表示为”、“不是”、“不存在”、“不等于”、“不具有某种性质”等否定形式毁灭时,可考虑使用反证法进行证明。例1:试证不是有理数。
2、分析:要求证的结论是以否定的形式毁灭的,因此可应用反正法来进行证明。证明:假设是有理数,留意到,可设(、为互质的正整数,且),两边平方,得,表明,是2的倍数,由于是正整数,故当是奇数时,令(),则,即是奇数,与是2的倍数冲突。当是偶数,又可设(),代入式,整理后得,式表明,是2的倍数。这样与都是2的倍数,它们至少有公因数2,与所作假定、为互质的正整数相冲突。因此不是有理数。点评:在应用反证法证题时,必需按“反设归谬结论”的步骤进行,反正法的难点在于如何从假设中推出冲突,从而说明假设不成立。本题从假设中推出的结论是与自身相冲突二 存在性命题当命题的结论是以存在性的形式毁灭时,宜用反证法。也就是说
3、,解决存在性探究命题的总体策略是先假设结论存在,并以此进行推理,若推出冲突,即可否定假设;若推出合理结果,阅历证成马上可确定假设正确。例2、直线与双曲线的右支交于不同的两点A,B,求实数的范围;是否存在实数使得以线段为直经的圆经过双曲线的右焦点?若存在求出的值;若不存在,说明理由。分析:第(1)提示求参数范围的常规题,第问是一道探讨结论是否存在的开放性命题,为此先假设结论存在并在此假设的条件下进行一系列的推导,或推出冲突或验证成立。解:略可求得。 由消去y得,设A、B两点的坐标为,则时方程的两解所以,假设存在实数使得以线段为直经的圆经过双曲线的右焦点,则,得,即整理得,将及带入上式,得 ,解得
4、或 (舍去)从而存在实数使得以线段为直经的圆经过双曲线的右焦点。点评:在本题在假设的条件下推导出的结果并没有毁灭冲突,而是验证了存在符合题设条件的实数,从推断结论存在,对于探究具有某种性质的存在性问题,一般先由特例探求结果的存在性,然后进行论证。三 “至少”、“至多” 型命题当命题的结论是以“至多”、“至少”的形式毁灭时,可考虑应用反证法来解决。例3、设均为实数,且,求证:中至少有一个大于0。分析:假如直接从条件动身推证,方向不明,思路不清,不移入手,较难,说证结论是以“至少”形式毁灭,因而可用反证法证明。证明:设中都不大于0,即而 ,这与冲突,故中至少有一个大于0点评:当遇到命题的结论是以“
5、至多”“至少”等形式给出时,一般是多用反证法;应留意 “至少有一个” “都是”的否定形式分别是“一个也没有” “不都是”,本题是一个自相冲突的题目类型。四 “唯一”性命题,若命题的结论是以“唯一”、“ 有且只有一个”等形式毁灭时,可用反证法进行证明。例4、求证:两条相交直线有且只有一个交点。分析:此题是含有“ 有且只有一个”的命题,可考虑用反证法进行证明。证明:假设结论不成立,则有两种状况:或者没有交点,或者不只一个交点。假如直线没有交点,那么,这与已知冲突;假如直线不只有一个交点,则至少交于点,这样经过两点就有两条直线,这与两点确定以直线冲突。由(1)和(2)可知,假设错误,所以,两条相交直
6、线有且只有一个交点。点评:此题是证明一个命题的充要条件,用反证法证明白它的否定,从而获得结论正确,也可正面证明,需证明存在性和唯一性。在证明唯一性命题时,应找出除这一个元素外的其它的全部元素,并逐一推导出冲突,排解掉。五 确定型命题有些命题结论是以“都有”“全部” “都是”等形式毁灭时,我们在进行证明时,也往往接受反证法。例5、设函数对定义域上任意实数都有,且成立。求证:对定义域内的任意都有。分析:这是一个确定型命题,可考虑用反正发来进行证明。证明:假设满足体设条件的任意都有部成立,即存在某个有, , ,又由于,这与假设冲突。假设不成立,故对定义域内的任意都有。点评:在反设命题的结论时要留意正
7、确写出结论的否定形式是格外重要的。在本体中对“任意都有”的否定是“存在某个有”六 证明不等式对于证明不等式,有时直接进行证明因较抽象、不明朗,一时还难以找出解题思路,其反面常却毁灭的条件较多、较具体,又较简洁查找解题思路,因此也常考虑用反证法进行证明。例6、已知函数是上的增函数,试推断命题“若,则”的逆命题是否正确,并证明你的结论。分析:先写出逆命题,然后证明不等式,而直接证明的条件较少,因此应用反证法。证明:逆命题为:“若,则。”用反证法进行证明:假设,则由于函数是上的增函数,所以有,两式相加得,这与已知冲突,故只有,逆命题成立。点评:反正法常用于直接证明较困难的不等式,也是不等式证明的一种常用方法。以上我们介绍了反证法的经常应用的几种类型,由此可以看出它有相当广泛的应用,正难则反是反证法的特点,由于假如由一个命题直接得到的结论很少、较抽象、较困难时,其反面常会有较多、较具体、较简洁的信息结论,这样反证法就为一些从正面入手,无法使已知条件和结论找出联系的问题,供应了一条解题途径,它是通过给出合理的反设,来增加演绎推理的前提,从而使那种只依靠所给前提而变得山穷水尽的局面,有了柳岸花明又一村的境地。当然要想再接题中用好反证法,这还要有待于平常训练和不断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