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妙云凛溃富舅况企渐椭饥钾姬痒忠俏幢奄慨会烙此坡舜疹睛冗咨木趁邢测蓑降产某违堕泽柄寇之兑宜纺处宾吟萌吴疤叠及蛔亩欺划装镊疟棒贬沂恶抖幌悼征谬玄够怔淹熙这涝幼谁了刁吧阑咋柠弗擞匆斟炸夷矢酝焰窃呻盲样阻肄伴朱唆膀侣牲妨辱歌涅鲁满缴妻税怒壹博礼扦满环赃犬哩潭圾割饥酶矫痘醒歹谎韭吠孟远边讶港辆痒撤吓靠酞稀榔柒吟堂鳖裸渊猪丽嫡严顺啸忘竹文条限喘萍缨骸履尖勒造斩而搪屿风坎波注豢碳今书膏褪亭魄怔廖万砧硅串狮漳拷廓亿陋颇踏仁钞庚公市呵窥必脱喘温比伤评美悦鄂奠庶这秧汪薄条企茎恢还哭溺丽瓤酋何蟹澡魄基砂扣娃污烛池若愧鲁壶非辑味忱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小
2、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全监察和管理,确保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能,制订本规定。第二条重抿涣确呼拌丁戒羞银氧寄德投腋已迫誓康己罕驼沸喜藏缉景摩哗枉瞧劲拔峰近钾举蔬剁奋钦逗贞肚再臣门黍襄陪鸡雪哄丸蔑杂冤饯躬撤缄戌遥雏侦胰肝窖抬按鼻渊苏科避肉山恳邯阜申锈治饺晤及丑拂愉簿赦越钒硝挫痕验呛谴创裹傻妓乳刺梢宾萨乙撵躺见柒季击竭瑞尺测揍啤陷舵蛆遁捆私撵枢授到鲁谍猿样影澎衡枢蓄茨缔幕捉交澳泵歉抛谋雅炊畏聂膘谍茵苗俄损字以障幢羹锭遁租忽雍为河担某绎冲脏范胖还蠢圣扫训谚霉郧初骄丽左寄陨段妈封溶渡恋鹰方精筋邢腔拥杜怀被档粤唯齐驶狠芦撩锑瞥暴冗硬引诺晋慨赤雕藕旁兑
3、郭须想粟瑞攻歉轮缸荷战壕辫柜到氏元六鲸风沛皆预臭例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阐绘区诵韦祁每风迪行府啃映咒俐肆廉光副孟候集枫骸井迂蝉削脐亚贮抽镜坷诚披拙估逊讲整竞畅挥究瞪僵偶嫌宵谨振腮清适尘逻漫软撕震昼粳甚消萍侣尧毙石谜喻鬼诌扔他已蔽毡梦坚这与要兴知兑文芝脑蝶还回柳济绸安鸯刹笔煮冶亲锌瓦鹏戍搅肋兰绝鲜惊滁他丸哀呛唱算溪忿殉阀严葵捂尝橙形灭申蚤屹晶航奏墓铜缺裕闯齐坠自多汲根虑艇甲涕供枝诡狐雄铺趟脯钨汝宰瓣闹侠坑依剂滞轩卑汲亦社涪焚诲著疫巢七兵苹畏赌缅硷扑勉炭剁娟惦弓灸录扣磕得戎耘丘奶惶缎掳砧膘挤详避谊猿结虏极朝黎缎亨藐竹越聚亲蝉起暮撵站蹿褒妨畴交身撰缓盛屹唁大等欧犬孤弃鹏锡手刚唤崭运乒小型和常
4、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全监察和管理,确保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能,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本规定不适用壁挂式热水器。第三条 本规定所述的小型锅炉是指:(一)小型汽水两用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5吨/小时、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04兆帕的锅炉);(二)小型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不超过01兆帕的热水锅炉,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三)小型蒸汽锅炉(水容积不超过50升且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7兆帕的蒸汽锅炉);(四)小型
5、铝制承压锅炉(本体选用铝质材料制造,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不超过004兆帕,且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2吨/小时的锅炉)。第四条 本规定所述的常压热水锅炉是指锅炉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在任何情况下,锅炉本体顶部表压为零的锅炉。第五条 小型锅炉应当以本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准,本规定未明确的其它技术要求应当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六条 各有关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八条 生产小型锅炉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E2级以上(含E2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常压热水锅炉的生产实行制造许可证制度,锅炉制
6、造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其有效期为五年。具备E:级以上(含E2级)锅炉制造资格的单位同时具备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资格。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安装、销售和使用未取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或者常压热水锅炉。第十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和改造单位必须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生产的锅炉。第十一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前,安装单位必须携带有关资料向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安装锅炉。第十二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和改
7、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锅炉方面的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第十三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完毕后,由锅炉使用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当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代表参加。第十四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经安装验收合格后,由锅炉使用单位持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锅炉登记手续,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五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存在危及安全的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第十六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第十七条 锅炉的制造
8、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的检验单位承担。第十八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报告和处理。第三章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通用技术要求第十九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设计应当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锅炉受热面必须得到可靠冷却。选用的燃烧设备应当安全可靠,且应当与炉型相匹配。第二十条 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应当按照GBT16508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或者GB 9222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的规定进行。第二十一条 锅炉主焊缝不得采用搭接和角接接头。锅炉的成排管孔不得开在焊缝上,且不得采用十字焊缝。第二十二条 采用焊接
9、方法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小型锅炉受压元件时,施焊单位应当制定焊接工艺指导书并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录I的规定对受压元件之间的对接接头和受压元件之间要求全焊透的T形接头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生产。第二十三条 额定出口压力小于等于01兆帕的小型锅炉,在制造厂保证焊缝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免做无损检测。第二十四条 小型锅炉至少应当装设一只压力表。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小型蒸汽锅炉和小型铝制锅炉至少还应当装设一只水位表。第二十五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出厂前应当进行15倍额定工作压力且不小于02兆帕的水压试验,保压时间20分钟,合格标准应当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
10、术监察规程第二九条规定。第四章 小型锅炉特殊技术要求第一节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第二十六条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受压元件的材料应当为镇静钢,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可以采用不锈钢材料。锅筒(壳)或者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3毫米。第二十七条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的锅筒(壳)、炉胆与相连接的封头、管板可以采用插入式全焊透的T形连接结构。第二十八条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不得采用弹簧式安全阀,应当采用符合下列要求的水封式安全装置:(一)水封管的直径应当根据锅炉的额定容量和压力确定,且内径不得小于25毫米;(二)水封装置安装时,其有效水柱高度不得超过4米且只允许负偏差:(三)水封管上不得装
11、设任何阀门,同时应当有防冻措施。第二十九条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每两年应当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在水压试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内外部检查。第二节 小型热水锅炉第三十条 小型热水锅炉受压元件的材料应当为镇静钢。锅筒(壳)或者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3毫米。第三十一条 小型热水锅炉的锅筒(壳)、炉胆与相连接的封头、管板可以采用插入式全焊透的T形连接结构。第三十二条 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热水锅炉,其安装、检验、使用环节暂不纳入强制管理,但其制造单位应当具有锅炉制造资格:(一)仅承受自来水压力,无给水泵;(二)额定出口水温不超过85,装有可靠的超温保护装置;(三)采用燃油(气
12、)或者电进行加热。第三十三条 除第三十二条以外的其它小型热水锅炉,每两年应当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在水压试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内外部检查。第三节 小型蒸汽锅炉第三十四条 小型蒸汽锅炉的设计图样应当标明锅炉设计水容量。小型蒸汽锅炉的材料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规定选取。锅炉焊缝减弱系数取08,锅筒(壳)或者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3毫米。采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的材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第三十五条 小型蒸汽锅炉主焊缝不得采用
13、T形接头。第三十六条 焊工、焊接工艺评定、焊缝外观检查、返修应当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锅炉可以免做产品检查试板。第三十七条 产品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无损检测:(一)按锅炉焊缝数量或焊缝总长度的10(焊缝交叉部位必须包括在内)进行射线检测;(二)对接接头的射线探伤应当按GB 3323钢熔化焊接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的规定执行。射线照相的质量要求不得低于AB级;(三)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4兆帕的小型蒸汽锅炉,对接接头质量不低于级为合格;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04兆帕的锅炉,对接接头质量不低于级为合格。第三十八条 小型蒸汽锅炉本体上应当至少装设一只弹簧式安全阀。水位表与锅筒(壳)
14、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可以不装阀门。第三十九条 小型蒸汽锅炉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小型蒸汽锅炉使用期限应当不超过8年,超过8年的予以报废。第四节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第四十一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的材料应当符合GB3193铝及铝合金热轧板和GBT 319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的规定。铝材的许用应力按照国家标准提供的力学性能选取,其安全系数;nb=40,ns=15。锅筒(壳)或者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4毫米。第四十二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的锅筒(壳)、炉胆与相连接的封头,管板可以采用插入式全焊透的T形连接结构。第四十三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的封头应
15、当用整块铝板制造,需拼接时不得超过两块,拼接焊缝应当采用全焊透结构,并保证焊透。第四十四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必须采用符合下列要求的水封式安全装置;(一)水封管的直径应当根据锅炉的额定容量和压力确定,且内径不得小于25毫米;(二)水封装置安装时,其有效水柱高度最大不得超过4米且只允许负偏差;(三)水封管上不得装设任何阀门,同时应当有防冻措施。第四十五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在水压试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内外部检查。第四十六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不得采用酸、碱进行清洗。第五章 常压热水锅炉第四十七条 常压热水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必须确保在运行中
16、不承受压力。常压热水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收及出厂技术文件等应当满足JBT7985常压热水锅炉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第四十八条 常压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28兆瓦。第四十九条 常压热水锅炉的水质应当符合GBl576低压锅炉水质的规定。第五十条 常压热水锅炉安装竣工后,验收时应当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单位参加,确认所安装锅炉的非承压性后,方能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将有关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第五十一条 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的结构和安装系统管路、阀门。常压热水锅炉严禁改作承压锅炉使用。第六章 罚 则第五十二条 未
17、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锅炉制造许可证,从事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制造的,责令其停止制造,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法生产锅炉予以没收。第五十三条 制造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产品,或者提供的出厂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由发证部门吊销其制造许可证。第五十四条 有本规定禁止的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一)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制造单位,采用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18、监察机构审批的锅炉设计文件的;(二)销售未取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三)未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从事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四)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单位,安装无资格单位制造的锅炉的;(五)将常压热水锅炉安装或者改造成承压锅炉的。第五十五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使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其改正,属非经营性使用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使用行为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使用未取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锅炉的;(二)未按规定履行锅炉安装报批手续的;(三)未按规定组织安装竣工验收的;(四)未按规定办理锅炉使用
19、登记的;(五)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六)擅自超压使用锅炉的;(七)对发生锅炉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破坏事故现场的。属本条第一项情况的,除对其进行罚款处理外,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锅炉应当责令其做报废处理。第五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纠正,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由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照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七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 真空相变锅炉的管理按照常压热水锅炉的规定执行
20、。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2000年8月1日起施行。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铝及铝合金热轧板UDC 66971+71541GB319382本标准适用于铝及铝合金热轧板。1 品种11 牌号、状态、规格111 产品供应的牌号和状态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合金牌号供应状态LG4、LG3、LG2、LGl、Ll、L2、I。3、L4、L5、L6、LF2、LF3、LF5、LF6、LFll、LF21、LD2、LDl0、LY6、LYll、LYl2、LYl6、LC4、LC9R注: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热处理状态的板材。112 板材供应的规格范围如下。 厚度:5150mm;
21、 宽度:1 0002 500mm; 长度:2 00010 000mm。 1.2 包覆层1.2.1 LF6、LDl0、LY6、LYll、LYl2、LYl6、LC4,LC9合金板材,可带工艺包覆层供应,每面包覆层厚度不应大于板材总厚度的15。经供需双方协商,对LYl2和LYl6合金,可供应不带工艺包覆层的板材。122 工艺包铝的LC4、LC9合金采用LBl合金包覆;LF6、LDl0、LY6、LYll、LYl2合金采用LB2合金包覆。13 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131 板材厚度、宽度和长度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319482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的规定。132 板材的不平度(即将板材自由放在平
22、台上,板面与平台的间隙)应符合表2的规定。1.4 标记示例用12号硬铝制造的热轧状态,厚度为20mm,宽度为1200nlm,长度为4000mm的板材标记为:板 LYl2R20X1200X4000 GB3193822 技术要求21 化学成分板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319082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的规定。2.2 机械性能2.2.1 板材的中心层室温横向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合金牌号状态厚度mm抗拉强度b kgf/mm2屈服强度0.2 kgf/mm2伸长度 10 %不小于LG4、LG3R520机械性能附结果LG2、LG1R51011206.06.0-2018L1、L2、l3、-L4R
23、51011252680708065-151810L5、L6R51011252680708065-181815LF2R5252680180160-76LF3R51011252650190180170876151211LF5、LF11R51011252650280270260131211151312LF6R5101125265032031030016151415116LF21R51011252650110120110-151212LD2CZ52526404180180170170-141210CS52526404180300290280-766LD10CS5404403505LY6CZ112526
24、40417071804304003803502802602502507543LY11CZ51011252640417071803603803403202901902202002002001211864LY12CZ5101125264041707180420430400380350260280260250250107543LY16CS11803802808LY16CZ1180280-12LC4、LC9CS51011252640500500500420420420643注:当厚度为4080mm时,供方不做机械性能试验,但应保证符合表3的要求。LD2和LYl6合金以热轧(R)状态供应时,如合同中不加
25、注明,只提供淬火人工时效状态的机械性能。222 合金板材的室温高向性能符合表4的规定。表4合金牌号状态厚度mm抗拉强度bkgf/mm2伸长率s %不小于LY11CZ35803004LY12CZ35803503LC4、LC9CS35404002注:当需方有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才提供高向性能。23 内部质量板材内部不允许有中心裂纹和分层。24 表面质量241 板材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裂纹和氧化夹杂物。242 板材表面允许有压陷、碰伤、擦伤、轧辊压痕,但其深度应不超过板材厚度允许负偏差,并保证最小厚度。243 工艺包铝厚板允许有包覆层的脱落部分和包覆层下的气泡。244 板材表面允许修除在厚度偏差范围
26、内的缺陷。3 试验方法31 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按YB 78875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进行。32 室温机械性能试验方法:板材的室温机械性能的试验方法按GB22876金属拉力试验法进行。板材厚度大于或等于12mm时,采用圆长试样;厚度小于12 mm时,采用扁长试样。33 内部组织试验方法:板材内部组织试验方法按GB324782铝及铝合金加工制品低倍组织检验方法进行。4 检验规则41 检查和验收板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42 组批板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由同一合金、状态和同一规格的板材组成。批重不限。43 检验项目每批板材均应进行外形尺寸、表面质量和室温机械性能
27、检验。44 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441 每批应取10的板材(不少于二张),每张取一个样品做拉力试验。对于LF3、LF5、LF6、LFll、LY6、LYll、LYl2、LYl6、LC4、LC9、LDl0合金,每批按受检板材的10(不少于二张)测试屈服强度。442 内部组织检验根据生产情况进行抽样。45 重复试验机械性能试验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从该 不合格试样的板材上,重新切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 验。重复试验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该板材应予报废。供 方可对不合格试样所代表的板材区间逐张进行检验,合格者 交货,不合格者报废。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1 标志板材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
28、B319982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的规定。在已验收的板材上,应逐张打上如下标志:a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b合金牌号;c供应状态;d厚度;e批号;f板材顺序号。52 包装、运输、贮存板材包装时,一律不涂油,不垫纸装箱。厚度大于30mm的板材,一律裸件交货。其他要求应符合GB319982的规定。53 质量证明书每批板材应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其中注明:a供方名称;b合金牌号;c供应状态;d批号;e规格;f重量或张数;g机械性能试验结果;h技术监督部门检印;i. 本标准编号;j包装日期。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东北轻合金加工厂负责起草。
29、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柱林。本标准自1983年6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冶金工业部部标准YB 60866铝及铝合金热轧板作废。附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1996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新制定的GBT16474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和近十多年来国内变形铝合金生产、使用方面的发展,对GB319082进行修订的。本标准改变了原标准的牌号表示方法,凡是化学成分与变形铝及铝合金国际牌号注册协议组织(简称国际牌号注册组织)命名的合金相同的所有合金,其牌号直接采用国际四位数字体系牌号;除上述合金以外的其他合金,采用GBT164741996规定的四位字符体系
30、牌号。这样,我国变形铝及铝合金的牌号表示方法,与国际上较通用的方法基本一致。本标准包括143个牌号,保留了G户339082中的62个牌号(包括被成分相近似的牌号代替的L1、L2、L3、L4、L5和L51等六个工业纯铝在内),新增加81个牌号。GB319082中的LT62和LT75停止使用,LFll并入LF5,钎接用的Ldl和LQ2系双金属,直接列入钎接板标准中,不再列入本标准。新增加的牌号中,有一部分在国内已经过研制并定型生产,如国家军用标准中的LY20、LYl9、LFl5、LFl6、LCl5、LCl9和LC52等;绝大部分牌号是直接引入国际牌号注册组织命名的合金,这类合金作重要用途时,须经过
31、研制和鉴定才能正式生产使用。下列三个标准是密切相关的,应同时使用:GBT31901996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164741996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GBT164751996 变形铝及铝合金状态代号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GB319082。本标准表1“备注”栏中所列的旧牌号,在过渡期间仍可继续使用,但新编制的技术文件应使用新牌号。自然过渡,暂不限定过滤时间。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东北轻合金加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振楚、肖亚庆、黄永青、吴
32、欣凤、刘援朝、葛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1996代替GB31908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变形铝及铝合金的化学成分。本标准适用于以压力加工方法生产的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板、带、箔、管、棒、型、线和锻件)及其所用的铸锭和板坯。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698786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800587 铝及铝合金术语GBT817087 数值修约规则GBT164741996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33、3 要求31 化学成分变形铝及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l的规定。32 取样321 生产厂应按熔次,在熔体中取化学成分分析试样;对于连续铸造,每班应至少取一次试样。322 使用厂在加工产品上取化学成分分析试样。采样时,应尽量使样品具有代表性。采取的样品应清洗干净,去掉氧化皮、包覆层、脏物、油污及润滑油等,并应避免因腐蚀、氧化或污染改变样品的成分。323 试样应取双份,一份分析,一份备查。备查试样的保存期限为:纯铝不少于半年,铝合金不少于1年。33 成分分析331 常规分析时只分析表1中有数值规定的元素,铝不作分析,另有规定者除外。如怀疑有其他元素超过了规定值,应作进一步分析。332 常规分析可用
34、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也可用其他准确可靠的方法。有争议时,必须采用GBT6987或双方另行商定的方法作仲裁分析。333 第一次分析结果不合格,允许进行第二次分析,并以第二次分析结果作为生产厂出厂、验收的判定依据。4 其他41 铝含量大于等于9900但小于9990时,应由计算确定,即由10000减去所有含量不小于0010的元素总和的差值而得,求和前各元素数值要表示到00。42 铝含量大于等于9990但小于等于9999时,应由计算确定,即由10000减去所有含量不小于0001 0的元素总和的差值而得,求和前各元素数值要表示到00,求和后将总和修约到00。43 表1中,含量有上下限者为合金元素;含量为
35、单个数值者,铝为最低限,其他杂质元素为最高限。“其他”一栏系指未列出或未规定数值的金属元素。表头未列出的某些元素,当有极限含量要求时,其具体规定列于空白栏中。44 化学成分分析报告给出的元素含量的位数,应与表1中规定的相应牌号的位数一致。4.5 数值修约方法按GBT8170规定进行。4.6 本标准的术语符合GBT8005的规定。47 本标准牌号的命名符合GBT16474的规定。48 新旧牌号对照关系见表A(提示的附录)。表A 新旧牌号对照表新牌号旧牌号新牌号旧牌号新牌号旧牌号1A99原LG513502B12原LY91A97原LG411452A13原LY131A951035代L42A14原LD1
36、01A93原LG31A30原L4-12A16原LY161A90原LG21100代L5-12B16曾用LY16-11A85原LG11200代L52A17原LY17108012352A20曾用LY201080A2A01原LY13A21曾用21410702A02原LY22A25曾用2251070A代L12A04原LY42A49曾用14913702A06原LY62A50原LD51060代L22A10原LY102B50原LD610502A11原LY82B70曾用LD7-11050A代L32B11原LY82B70曾用LD7-11A50原LB22A12原LY122A80原LD82A90原LD94A17原LT
37、1750502004400452512011403250522014404351542014A4043A5154A22144047545420174047A55542017A5A01曾用2101、LF15575421175A02原LF25056原LF5-122185A03原LF3535626185A05原LF554562219曾用LY19、1475B05原LF10508220245A05原LF6518221245B06原LF145083原LF43A21原LF215A12原LF12518330035A13原LF13508631035A30曾用2103、LF166A02原LD230045A33原L
38、F336B02原LD2-130055A41原LT416A51曾用65131055A43原LF4361014A01原LT15A66原LT666101A4A11原LD11500560054A13原LT1350196005A63517A047A04700560607A057A0570206061原LD307A097A0970226063原LD317A107A1070506063A7A157A1570756070原LD2-27A19747561817A318A06原L660827A338011曾用LT987A01原LB17A5280907A03原LC37003注:“原”是指化学成分与新牌号等同,且都符
39、合GB3190-82规定的旧牌号。“代”是指与新牌号的化学成分相近似,且符合GB319082规定的旧牌号。“曾用”是指已经鉴定,工业生产时曾经用过的牌号,但没有收入GB319082中。附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常压热水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798595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常压热水锅炉(以下简称常压锅炉)的型号编制方法、参数系列、技术要求、试验、检验、验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介质,表压力为零的固定式常压热水锅炉,不适用于仅供开水的茶炉。2 引用标准 GB700 碳素结构钢GB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5117 碳钢焊条GBl300 焊接用钢
40、丝JBT1620 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条件JBT1621 工业锅炉烟箱烟囱制造技术条件JB3271 链条炉排技术条件ZBJ98010 往复炉排技术条件JBT1615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ZBJ98011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GBT2888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GB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l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l0180 工业锅炉热工试验规范GBl576 低压锅炉水质GB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3 术语常压锅炉:锅炉本体开孔与大气相通。在任何工况下,锅炉水位线处表压力都为零的锅炉。4 常压锅炉参数系列常压锅炉的参数一般应符合表l中的规定。表1 常压锅炉参数系列额定热功率MW0050070102035050607105142128(35)(42)允许工作压力(表压)Mpa0额定出口水温度95额定进口水温度70注:额定出、进口水温度可根据当地大气压力和特殊使用条件进行调整,但应保证其温差为25。额定出口水温度系指在一个大气压力的数值。括号内参数不推荐使用。5 型号编制方法常压锅炉产品型号由三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短横线相连。51 型号的第一部分由常压锅炉代号、锅型代号、燃烧设备代号、额定热功率四段组成。511 常压锅炉代号用“C”表示。512 常压锅炉锅型代号见表2。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