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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结算管理办法、09清单计价.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738949 上传时间:2024-07-16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8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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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解读结算管理办法、正确运用09计价清单、提高项目盈利水平一、解读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结算管理过程中应着重注意的事项随着施工企业竞争的加剧,目前低价中标的施工项目越来越多,使施工企业面临着保本微利的严峻形势,这就给我们结算管理、成本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只有推进项目成本控制,做好成本管理,才能取得项目的预期收益,项目才能生存和健康发展。2013年、结算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成本管理这条主线,细化结算过程控制,提高项目盈利水平,确立了“明确责任、强化过程、利润第一”的工作思路。现结合结算管理办法谈一下在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的过程中,即在招投标文件交底、进行二次经营策划及施工方案的优化、工程量复核、制造成本

2、的编制、成本的过程控制、变更签证的管理、结算文件的编制和评审等环节应着重注意的问题。结算管理办法中工程开工后10日内公司经营部(投标人)对新承接项目会就该项目给予公司相关部门及管理公司、项目部进行招、投标文件交底,项目部应重视这个交底文件,因为交底文件就参与前期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将就招标文件中的一些重点事项、合同文本中的重要及默认条款、招标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投标时的思路,以及这些问题及思路在投标文件中的处理方法、这些处理方法在结算时有可能产生的影响和结果(特别是针对招标资料在投标时的一些技巧性的处理方式和非正常的处理项目,及这些投标处理方法的结果使哪些项目可能盈利偏高,哪些

3、项目存在风险)等一一会加以说明。这些内容的交底会提示项目部在下一步怎样进行二次经营策划、方案优化,在施工过程及在结算管理中都应该高度重视。如可能进行方案优化、变更、签证及索赔的内容,如何利用投标时的技巧性、 非正常的处理内容在哪些项目、从内容上进行操作争取最大限度的增加收益,有哪些项目、内容上进行操作最大程度的回避或降低风险。对项目管理层更深一步了解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有更直接、更关键的作用。在结算管理办法中要求项目在中标或拿到协议书30日内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经营部的项目报价及合同交底对中标项目在招标时及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签证及索赔项目进行分析,对项目进行二次经营策划及二次方案优化。做出

4、工程项目二次经营策划记录,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工程结算管理部督促检查二次经营策划工作执行情况并核查策划记录。就是在经营部组织完招、投标文件交底后,项目部应组织一个由管理公司合同造价部及项目管理层参与的二次经营策划,结算管理办法中我们能想到的可能会发生的预见性签证或变更项专门列有项目,项目部可根据工程实际选择参考或补充,二次经营策划是全部专业人员群策群力的针对具体项目变更签证内容的预见性想法的汇集。在记录中要求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对预见性签证有个大概时间的确定,根据施工图有部位的确定,并且要有具体的实施责任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根据时间、部位查看具体落实情况。是否可以在合同或过程中规避招标文件中

5、的风险,认质认价材料价格的底线是多少。投标价中亏损项目采用什么方法扭亏或减亏。项目部负责变更签证的人员应随工程进度核实是否存在二次经营策划表中的变更签证内容,充分抓住预见性内容可能办理的机会,及时的办理变更、签证及材料的认质认价。工程中标或接到协议书后,项目经理负责,由基层管理公司成本合同部或项目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对比表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表,并按照投标清单单价及合同约定进行组价,作为工程结算的基础依据,该工作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书后2个月之内完成。编制工作完成后,根据合同及招标文件的条款确定时间报业主认可。在工程量复核环节中,造价员应依据招

6、标文件或合同签订的承包范围,按图纸设计对工程量进行准确的计算,(准确的工程量是确保我们把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工程造价能够足额拿回来的根本,不缺项、不漏项、如果工程量不准确,后边整个编制制造成本和成本管理的控制过程就会是空谈,也就起不到控制成本的作用。整个过程成本管理就会存在较大的风险)形成工程量计价书,若是清单投标项目要形成工程量清单对比表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表,该工程量清单完成后应经各专业工长对其进行复查(大宗材料应与工长的专业材料总计划量进行对比,从材质及数量两方面进行复核),避免由于项目多、工作忙、造价员的个人理解偏差出现漏报、误报现象。防止一旦与甲方进行工程量确认造成的不必要经济损失

7、。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除根据图纸、招标文件明确的施工范围、内容在清单中无具体列项属清单漏项外,凡是图纸设计的材质、施工方法、工程做法、工作内容等与招标清单不一致的、清单特征描述与现场实际做法以及图集做法不一致的,尤其这些不一致的清单项在投标时综合单价还偏低的,均应做为清单漏项处理,争取重新组价,减少损失。对于招标工程量严重偏少的,要尽可能早和甲方核对确认工程量,以利于进度款的审批和支付。另外,要注意有的招标文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时会给出具体的交房标准,该标准可能会与图纸设计范围不一致,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的发包范围不一致,造价员应以交房标准为依据进行工程量清单的计算和核对。专业工长在核查工程量

8、清单对比表的同时也是对招标文件、合同、图纸及具体的交房标准再熟悉和理解的一个过程,并通过与造价员沟通保证各专业计算范围和施工范围完全一致。中标项目接到中标通知书未投标项目接到协议书后,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合同、中标项目报价合同交底文件、二次经营策划及方案优化记录、以及复量情况在3个月内完成制造成本的编制,并确保项目的盈利水平不低于2%,制造成本的编制主要是使用科学的方法,结合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二次经营策划及方案优化记录投标标书,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的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应投入的人、材、机,对项目施工生产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的较为科学的预测活动。

9、对控制项目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制造成本的编制前,首先要确定项目的目标成本,根据目标成本编制成本降低措施及收入增加措施,计算出各项费用的保本点和目标利润,保本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作为控制施工过程生产成本的依据,使项目部人员及施工人员无论工程进展到何种程度,都能清楚知道自己的目标成本,以便采取相应手段及措施控制成本。编制制造成本可以提高成本目标计划的科学性,降低成本并提高经济效益,真实的制造成本是成本管理的基础。策划成本要真实可实施。真实的策划结果是为编制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提供依据。具体做法是:以核实的工程量为测算依据,用分项工程市场人工费单价,以策划的工程量为测算

10、依据,测算出实际人工费;用市场同期材料单价,以策划采购的材料数量为测算依据,测算出实际材料费;采用市场实际的机械费;根据施工方案测算出预计发生措施费支出,及预计发生的管理费开支和招待费、上交管理费、投标发生的费用、培训、伙食补贴等项内容。文明及安全的支出、上交的规费与税金等全部支出项,和收入作对比 。公司的要求是目标盈利水平超过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及时纠偏,使成本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制造成本编制的目的是进行成本的过程控制,所以,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机械费,合理确定的工期,非生产性开支,在过程中都要严格控制。人工费的控制主要是合同单价的控制和结算量的控制。劳务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工程量

11、的计算规则及所包含内容。要知道怎样的计算规则对我们是有利的。结算量的控制就相对简单,根据各项目管理水平制定一个低于图纸实际工程量的控制量。材料主要是通过采购价格和使用数量来控制,采购价格在这不再多说,就是要合理低价,量的控制是根据工程情况制定主要材料的节约计划。使其控制在制造成本范围内,若出现偏差,及时找出原因并制定出解决措施。在编制制造成本时提前制定大宗材料的结余目标及采取的措施。在编制制造成本时材料费是以成本策划用量和实际采购价进行核算的,所以要从单价和数量两方面进行控制,除在采购时将购买单价控制在核算成本单价以内,还要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注意控制各种材料的使用量,使实际使用量小于制造成本核算

12、时的数量,以达到从量价两方面进行控制。机械费的控制主要是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使其满负荷运转,对于按工作量结算的外部设备做到计量准确。再一个方面就是合理工期的的确定,最大限度控制和节约非生产性开支。过程中还应按变更和签证对制造成本进行调整,达到成本过程动态控制,成本真实的目的。当然在中标清单中的一些亏损项目是成本控制的重点环节,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的采用建议变更材质、变更施工方法、变更工程做法、变更材料设备品牌等主动行为争取弥补或降低损失。成本编制和成本控制时,各项目部在具体管理中都有自已的核算和控制方法,还有就是在工期方面要合理的控制工期已便减少设施料和垂直运输的投

13、入。在结算管理办法中我们提供了一个制造成本编制的样表,这个表格仅是个参考表格,可以根据具体项目扩展。成本过程控制中,除结算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台账外,建议项目造价员再建立“工程量清单结算台帐”,这个台账从开工起贯穿施工全过程。台账要明确反映核对后的清单工程量、依据核对的工程量调整的工程造价(如果甲方不核对,项目部应按实际工程量调整工程造价)、累计甲方已审批工程量、未施工工程量、累计工队已结算工程量及累计工队已结算价款等各项数据,台账中的这些数据能明确反映出各阶段甲方审批量(价款)与实际形象进度的差异、包工队结算工程量(价款)与实际形象进度的差异、清单工程量(价款)与实际施工工程量(价款)的差异,便

14、于项目经理随进度能很清楚的掌握成本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过程中的偏差、并能及时纠偏。材料费在工程项目造价中占很大的比重,对材料数量的控制也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所以应再建立“主要材料用量台帐”,在台账中应反映各种主要材料设备的清单计算工程量、实际采购量、累计使用量;台账中的数据能明确反映出清单计算工程量与实际采购量的差异、计算工程量与使用量的差异,以便于及时了解主要材料的剩余数量,如果有甲供材的项目还应建立“甲供材数量台账”,台账中应明确反映应领用各种甲供材数量、累计已领用各种甲供材数量、未领用数量等。造价员应与材料管理员及工长根据施工进度和变更签证及时核对并按实调整。从台账反映的材料结余或

15、不足情况,分析并查找原因,避免因工队浪费造成甲供材的超领、并保证已核对的甲供料及时足额的领回。在项目的变更、签证处理方面,结算管理办法中比以前常规有了更细致的特别要求,还有结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变更签证要一单一签,随签随算。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和签证要及时确认工程量和价格,避免等到竣工结算时因时间长了,有的内容忘记而漏算、少算部分项目,还有在签证的时候,要仔细进行核算,确保签证的造价不低于实际支出的价格。再一个还有就是变更内容的完整性,主要是指写变更、签证时不能光满足现场技术的要求,也要能满足结算的要求,就是要求相关人员在做完变更、签证后,报送甲方、监理之前,先由内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预算员、资料员

16、三方共同确认,以保证在技术、造价及语言表述上均符合要求。这个要求意义很大,它能督促我们在过程中完善各种基础资料的办理,就是说报送的变更签证要有专人负责追回,变更签证办理必须有头有尾、有始有终,签章齐全,不能发生变更了没人办理,也不能只报送不问落实情况,一单一签就是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办理,随时办理随时落实;要求随签随算的意义在于,有的变更或联系单所述的内容可能对变更事项进行了说明,但不能满足工程量、工程价款的计算要求,对于不能满足工程量计算要求的变更联系单我们在过程计算时就会发现问题,这时就应及时要求甲方补充详图,或项目部自行补充详图或附实际施工量清单报送甲方确认,尤其对于变更后最终不能形成实体

17、工程量的内容,例如打补洞口、已完工作的拆除,都要在资料中及时确认实际工程量。特别是对于挖填土方要做好开挖断面尺寸确认资料(例如验槽记录),开挖时土质为灰土或坚硬土时。对于土质松散,经甲方批准管沟壁须进行支护时,应对支护的工程量、支护的做法、支护的部位或长度与甲方进行确认,在办理变更单、联系单及签证时为结算计算工程量做好详细的基础资料;变更单、联系单及签证办理后要随时计算其价款的意义,一方面是有利于月度已完工程价款的计算,还有就是在计算价款的同时,我们会发现有哪些新增项目无综合单价,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哪些材料需要认价,哪些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价定额中无子目,发现这些问题时,我们该认价的材料及时认

18、价,该让甲方确认综合单价的及时与甲方协商确认,为结算做好计价方面的基础资料,防止结算发生争议。 对于甲方的口头通知,要求甲方及时出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对于甲方口头通知的工作内容,可先填写管理办法中的附表十四“口头指令确认单”,在指令单中详细叙述甲方口头指令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的做法,并让甲方签认,先行对甲方口头指令的事实进行确认,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按规定补充变更单或签证单。另外项目部在报送签证时,对于签证的内容和工程量造价员要与各专业工长沟通核对,保证签证工程量的准确性,签证工作内容的完整性,签证的表述要有利于结算时的计价。项目部应及时就合同中关于材料风险调整范围的约定、政策性调价文件执行情况的约定

19、等事项进行相关资料的确认、收集和整理,(包括各种用量较大的主材采购当期的信息价、政策性调价文件的颁布时间,调价文件的调整内容和执行时间、调价文件执行适用于本工程的哪些专业的哪些未完施工的内容)保证最大程度的有理有据的利用合同中的调价条款进行结算价格的调整。对于现场要办理工期签证这里强调一下,工期签证也是有必要和有意义的,在一些非自身原因(发包人原因、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发生现场大面积或部分重要工序较长时间停工时,我们最好办理一份工期签证,将停工原因、停工起始时间及造成哪些工序停工,现在的合同条款对于工期延误的处罚是很明确的,有的处罚力度还很大,办理工期签证必要时可以避免或减少由于非自身原因而

20、造成的工期处罚,另外还可争取赶工费用的索赔,而且对于因长时间停工造成部分大宗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工期签证应该会为我们在与发包方协商材料的重新认价及材料费的补偿提供支持。结算管理办法中要求在做竣工结算前,项目部应针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含已编制的结算初稿)召开评审会,完整性有两层意思:首先保证不缺项。主要是指所有结算相关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施工方案、答疑文件、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洽商变更记录、签证、索赔资料、认质认价单等资料,另外依据的收集工作并不限于以上资料,一些询价资料、往来函件、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市场参考资料也在结算依据之内。评审会要求项目经理、各专业工长、造价员等参与项目管理的

21、人员一起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计算的准确性共同进行检查、讨论,并将检查结果填报评审表(评审结果为本工程结算提供依据,也可为以后工程在施工期间结算资料的收集准备提供参考借鉴),按照评审结果,对于遗漏的资料、签章不全的资料等项目部应再进行最终完善,造价员应依据评审提出的意见,并结合分包协议、包工队结算工程量(结算价款)、主要材料的使用量、核对的甲供主材设备量、材料认质认价单、采购合同等,调整结算初稿后,报管理公司合同造价部进行初审,并与保本点对比,由管理公司填报工程项目结算定案表(送审),然后报公司工程结算部复审。结算造价高于保本点且经复审无误后可直接报送甲方,低于保本点的结算,应再认真审核结算资料

22、,复审后确认无错无漏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送。想要在结算时取得项目的话语权,扯皮是没有用的,最好的办法是在前期把这些基础工作做扎实,详实有效的依据才是最有效筹码,要有全过程、全局意识,结算阶段才能水到渠成。结算盈利水平的高低,除了各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外,更重要的是项目经理的重视,每一个项目经理都能把项目部变为一个团队,有一种团队精神,在这个团队里大家能相互沟通,相互合作,并建立和坚持科学的成本管理体系,做到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项目成本管理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提高项目结算效益,为项目部良性、滚动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09计价规则作了哪些有利于施工企业在工程计价中的规定1.09计价规

23、则明确规定了不可竞争的费用,有效地保护了施工企业的权益。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第十五条建设工程造价中的下列费用不列入招投标竞争性费用:(一)养老保险;(二)失业保险;(三)医疗保险;(四)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五)残疾人就业保险;(六)女工生育保险;(七)建设工程定额测定费;(八)住房公积金;(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2.0.20条对不可竞争费进行了定义,不可竞争费在招标投标、合同价款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中必须列项且必须按照规定计价程序、计价费率计取的费用,包括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竞争的费用。并用两条强制性条

24、文分别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的计取作了具体规定。这两条是4.1.6条和4.1.10条。4.1.6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应按照本规则的计价程序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费率,参照规费计价基数计取。4.1.10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国家、省政府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2.09计价规则大幅度增加了强制性规定,为我们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支持。09计价规则的强制性条文由04计价规则的6条增加到25条,就一定意义上讲,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建筑市场上的相对弱势群体施工企业的权益。在25条强制性条文中,至少有11条是直接支持施工企业维权的,而且这11条全部是新增加的。下面对这些

25、条文作以简要解读:(1)3.1.2条、3.1.3和4.1.4条:这两条都是针对以往招标人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向施工企业转移计量风险,所作的强制性规定。有了这两条,施工企业就可以避免计量的风险。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3.1.3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4.1.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量的计

26、量不得违背本规则3.1.2条规定。(2)4.1.6条和4.1.10条:这两条分别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作了强制性规定。(3)4.2.8条:这一条对招标最高限价的公布和最高限价不得上下浮动作了强制性规定。4.2.8 招标最高限价应在招标时公布,并不得上调或下浮。公布的招标最高限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招标人应将招标最高限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4)4.4.2条:这一条对中标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在合同约定时以哪个文件为准作了强制性规定。4.4.2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

27、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5)除上述六条外,还有4.1.13条(关于差价)、4.4.5条(关于合同备案)、4.8.1条、4.8.9条、4.8.14条(关于结算)的五条强制性规定,也都直接有利于维护我们的权益。4.1.13 由发包人承担的除工程量变化以外的风险费用按差价计列。差价不计入综合单价,只计取规费和税金。4.4.5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将合同副本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备案。4.8.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4.8.9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

28、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与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承包人也不得要求发包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4.8.14 发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应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保修)金,并应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向承包人返还剩余的金额,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数额预留质量保证(保修)金,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时间扣留剩余的金额。3.09计价规则中的指导性条文,也有不少直接支持我们维权的规定。,4.4.3条对编制最高限价计价依据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招标人随意压低最高限价;4.4.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总价与综合单价相结合以

29、综合单价为主的合同形成。再例如,4.7节整个一节共九条全部是为了支持我们施工企业维权的规定。4.7工程价款调整4.7.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4.7.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由承包人按新的项目特征提出综合单价,发包人确认。4.7.3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

30、确定; 2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发包人确认。4.7.4 承包人中标的措施项目费为合同价款的组成部分,一般不作调整。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作调整:1 发包人更改已审定的施工方案(修正错误除外),引起措施项目费用增加时予以增加,减少时不予减少。2 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费用增加时予以增加,减少时予以减少。上述两类情况发生时,承包人原中标价以综合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按本规则4.7.3条办理;承包人原中标价以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按原中标系数计算。4.7.5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调

31、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增减幅度。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4.7.6 若施工期内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幅度时,其超出部分应按差价应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其合同约定价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全部差价由发包人承担。4.7.7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

32、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7.8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4.7.9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6.1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

33、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4.6.2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确认该事件发生后,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4.6.3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则第4.6.1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

34、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 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第4、5款的程序进行。4.6.4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4.6.5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按合同约定参照4.6.3条规定的程序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4.6.

35、6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4.6.7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这些规定包括了非施工方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变动带来的综合单价的调整、非施工方原因发生的措施费的调整、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后的调整,等等。这些条文与强制性条文不同点在于,我们要做到正确解读、准确运用,挣得有利于我们的结果。三、我们在工程计价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一)、对工程计价中需要由合同约定的事项缺乏系统地把握。09计价规则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计价事项的条款有20多条,不少计价人员缺乏系统的解读和运用,

36、不仅造成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周,更严重的是会造成结算时缺乏合同依据。清单计价中规定: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4.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中标总价和综合单价在合同中约定。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发、承包人按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在合同中约定。4.4.2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4.4.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总价与综合单价相结合以综合单价为主的合同形成。4.4.4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 工程合

37、同价款(包括总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风险的内容、幅度以及超出约定内容、幅度的调整办法; 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9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时间及使用情况监督办法; 10 施工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11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12 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13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4.

38、4.5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将合同副本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备案。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5.1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4.5.2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合同约定计量和支付,支付周期同计量周期。4.5.3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4.5.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接到报告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4.5.5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

39、向发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款支付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2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3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 4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5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6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7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应抵扣的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金额;9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10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4.5.6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后,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和支付工程进度款。4.5.7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

40、,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要求付款通知送达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付款的利息。4.5.8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二)、工程计价风险的分类:一、是法律法规变化风险;二、是工程量变动风险;三、是计价要素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四、是企业成本控制力风险;五、是不可抗力风险。(三)、工程计价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是风险分担原则;二是最具控制力原则;三是合同约定原则,四是企业成本控制力风险由承包人自留。09计价

41、规则已明确的操作办法:一是规定基准日,以基准日来划分法律法规变化风险的承担责任;二是控制工程量变动,实行谁造成变动谁承担风险;三是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波动,按合同约定分担风险;四是人工费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行政策调控与市场调控相结合,政策调控部分由发包人承担,市场调控部分由发包人承担;五是规定了综合单价可调的五大因素因素,即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4.7.2条)、(4.7.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由承包人按新的项目特征提出综合单价,发包人确认。)清单漏项与工程变更(4.7.3条)、(4.7.3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

42、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发包人确认。)非承包人原因的措施项目变更(4.7.4条)、(4.7.4 承包人中标的措施项目费为合同价款的组成部分,一般不作调整。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作调整:1 发包人更改已审定的施工方案(修正错误除外),引起措施项目费用增加时予以增加,减少时不予减少。2 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费用增加时予以增加,减少时予以减少。上述两类情况发生时,承包人原中标价以综合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按

43、本规则4.7.3条办理;承包人原中标价以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按原中标系数计算。)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量增减超出合同约定的调整综合单价幅度(4.7.5条);(4.7.5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增减幅度。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四).强化合同约定,完善工程计价的合同依据。(1)09计价规则规定应由合同约定的计价事项:应由合同约定的事项主要集中在4.4.4条,该条规定了应约定的13项事项。此外,就工程计量、风险与索赔、工程结算与支付、质量保证金、总承包服务费以及计价

44、纠纷处理等在20多条条文中分别做了很具体的规定。(2)强化合同约定的作用与意义:从微观角度看,合同约定是企业依法维权的依据;从宏观角度看,规范的合同约定是市场成熟度的标志;(3)强化合同约定可以从应用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做起。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系统地完善了1999年版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系统地解决了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在合同约定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在运用中要特别重视专用条款的约定,在约定的时候是不是执行了09计价规则的规定,如果不一致,是否是双方同意的意图。专用条款对合同双方具有更强的约束力。(五).强化成本管理,夯实计价的基础。施工成本管理是企业投标报价和防范风险的基础,也

45、是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的重要环节。可是我们看到,现在大部分项目普遍不够重视,习惯于用粗放的承包管理方式代替精细化的成本管理。用精细化的成本管理来积累项目定额、分部分项的消耗量等基础信息。为做企业定额打一个好的基础。用精细化的成本管理来摸索风险防范的具体经验。用精细化的成本管理来扩大企业的盈利空间。这也是结算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六)材料差价的处理(1).材料差价及其他差价是否进入综合单价。09规则2.0.30条和4.1.13条已明确规定,差价只进入总价,不进入综合单价。(2)材料差价及其他差价是否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09规则4.1.13条规定,差价只计取规费和税金;4.1.6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6、费为不可竞争费,应按照本规则的计价程序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费率,参照规费计价基数计取。也就是说,可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七).甩项竣工后重新施工的项目计价。应由合同双方在竣工验收、交付已竣工工程时约定。约定时,可以参考已完工程的计价,也可以由施工方另行报价,发包人认可。(八)、甲供材的处理方法,提前要做消耗量和领用量的对比,领用量不能超过消耗量,如果确实消耗量大,要提前有措施,不要到结算阶段无法处理。(九).项目所在地村民强行承包土方工程的计价。可由合同双方按风险事件约定,或者事件发生后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所述是我个人的一些理解及看法,希望能对大家起到指导和促进作用,讲的不足之处,欢迎大家来

47、交流探讨。 谢谢大家!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J简化分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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