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集团分支机构-运营手册第二册 制度建设XX集团机构发展中心十月序 言目的:规范分支机构的整体运营,塑造分支机构标准CIS,为分支机构执行提供参考标准,提高分支机构的竞争优势,为办事处工作流程给予指导。前言:运营手册是分支机构各类工作执行的参考标准,是分支机构“规定动作”的基本规定,是分支机构向“标准化”、“专业化”、“职业化”、“形象化”的指导手册。同时也是集团对分支机构管理规定和营销目的考核的参考依据。第二分册“制度建设”,收录了集团制定的办事处相关管理制度,涉及营销、工程、技术服务、客户接待等。假如发生变化调整将在公司主页上分支机构论坛随时更新,请参考更改。目 录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管
2、理制度1XX集团产品销售驻外分支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业务管理制度7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10XX集团消防网络业务管理制度13XX集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管理制度15XX集团工程业务管理制度18XX集团技术服务管理制度22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物流管理制度24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审计管理制度27XX集团客户接待管理制度30关于进一步做好接待工作的告知32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公务配车管理制度34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规范集团各驻外分支机构的管理,实现各驻外分支机构的任务目的。第二条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集团各驻外分支机构。第三条 驻外分支机构的体制1
3、、各驻外分支机构由集团批准成立;2、驻外分支机构为非独立核算机构;3、驻外分支机构负责完毕集团下达的任务、目的,代表公司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4、驻外分支机构接受集团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第四条 驻外分支机构的职责1、遵守集团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工作流程及管理规定;2、认真领略、贯彻集团的经营指导思想和策略方针,完毕销售任务目的;3、建立和保持与本地行业主管及职能部门的关系,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4、了解和掌握市场重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及时反馈市场需求和客户意见,与集团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5、加强团队建设与管理,负责员工的招聘和培养,保证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6、严格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使用各类
4、资金。第五条 驻外分支机构的管理1、驻外分支机构在行政管理上归属于集团垂直领导;2、根据驻外分支机构的业务性质,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经营管理等工作;3、驻外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调整、考评和培训工作由集团相关部门负责。第六条 驻外分支机构员工在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罚款、解除劳动协议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解决: 1、未经许可私自刻制相关印章的;2、侵占、挪用公司货款、经营资金以及其它公司财物的;3、由于自身的重大失误给集团导致严重损失或是带来重大经营风险的;4、从事与本集团无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职务的;5、借集团资源谋取私利或在外招摇撞骗的;6
5、、泄露价格、标的、设计方案、合作关系等业务工作方面秘密的7、运用职权侵占公司利益的;XX集团产品销售驻外分支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产品销售驻外分支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以下简称驻外分支机构),拟定驻外分支机构各项人力资源政策,有效激励员工,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集团负责产品销售的驻外分支机构。第三条 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编制1、新设驻外分支机构(设立在2年以内),年度回款额100万以内的定编为2人(不允许设内勤);回款超过100万的,每增长回款50万,可申请增长1人。2、设立2年以上驻外分支机构原则上按每完毕回款60万,可申请增长1人。3、机构发展中心按此标准,根据
6、驻外分支机构的年度任务目的制定人员编制。第四条 驻外分支机构人员招聘规定1、招聘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以思想品德、学识、能力、经验、性格、身体状况等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录取。2、招聘业务人员的优先条件:具有同行业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3、招聘技术服务人员的首要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4、严禁招聘本驻外分支机构员工的直系亲属。第五条 招聘驻外分支机构人员流程1、招聘入职程序:驻外分支机构向机构发展中心提交增补申请,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告知驻外分支机构可否招聘,驻外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招聘工作。2、驻外分支机构及时将拟招聘人员简历报机构发展中心审批,
7、将审批合格人员的各项入职手续发往集团人力资源部。入职手续及相关表格详见产品销售驻外分支机构人力资源操作手册。3、技术人员入职资格必须通过技术服务部门审核批准。第六条 试用期及试用转正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中休假累计超过十天(不含休息日)以上,试用期需相应延长。2、对试用期中符合岗位规定的员工,于转正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转正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正式签订劳动协议。不合格者将延长试用期或辞退。3、试用期员工工作勤奋,掌握工作要领及时、适当、工作表现杰出,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可以建议缩短员工的试用期,但
8、必须提交书面培训申请逐级上报,但试用期最短不应少于一个月。第七条 驻外分支机构人员异动: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整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的职务和工作地点,被异动员工接到告知后,应在二周内办妥异动移交手续,不得借故迟延或拒绝。(可参考异动管理制度)第八条 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离职1、辞退:辞退员工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建议,机构发展中心及集团人力资源批准。主管级以上人员需总裁批准。被辞退的员工在接到书面告知后应尽快办妥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不予办理人事关系调转、证件返还等事宜。2、转正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告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审核,机构发展中心及集团人力资源批准。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后方
9、可离开,否则将不予办理人事关系调转或相关证件返还等事宜。3、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1周申请,并办理如上离职审批手续和工作交接。第九条 驻外分支机构薪酬管理1、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工资标准及发放方式由公司与驻外分支机构经理签订的经营任务书中规定;2、其他员工工资标准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根据本地薪酬情况建议,报机构发展中心及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3、考勤报送:考勤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考勤记录经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对报送的考勤及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考勤记录有问题的将对考勤记录人予以500元以上的处罚,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承担等额连带责任。4、工资制
10、作:工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作,员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并将员工的工资发放署名表发至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处作为工资发放依据。5、工资发放:财务部负责汇款,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或内勤负责发放,严禁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截留克扣延期发放工资。第十条 驻外分支机构员工的培训及考核1、驻外分支机构所有新入职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到公司进行培训、考核。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有责任配合公司的规定,支持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如因特殊因素未能按规定参与培训的,需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请假并说明因素。驻外分支机构各项培训工作好坏,将直接列入驻外分支机构的考核结果,并作为驻外分支机构经理综合管理能力的重要得分。
11、2、驻外分支机构经理考核:分为业绩考核和综合管理能力考核两种;3、驻外分支机构其它人员考核根据业绩及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4、为提高驻外分支机构的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人员的合理增长,增长人均奉献率,公司将每季度对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的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定期对业绩不抱负、工作表现差的人员进行末位淘汰。第十一条 各驻外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驻外分支机构经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驻外分支机构内勤作为驻外分支机构人力资源的直接管理人员,接受集团人力资源部的管理。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业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明确公司驻外分支机构的性质、职责,保
12、证驻外分支机构销售业务过程中经营费用的合理预借、使用、核定和核销管理。第二条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负责产品销售的驻外分支机构。第三条 驻外分支机构性质1、驻外分支机构由公司出资组建,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地的客户联络和技术服务工作。2、非独立核算,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核定和拨付费用。3、接受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支持、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驻外分支机构职责1、在公司本年度统一报价单的基础上,按公司规定以公司名义签订产品购销协议。2、公司统一报价单未列出的产品,不得自行决定产品价格,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定价销售给公司导致损失的,由销售人员和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承担。3、负责所在地区的客户关系并提供相关服务。4、
13、负责公司协议欠款的回收。由于驻外分支机构经理不尽责导致的坏账损失,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承担相应补偿责任。第五条 定义经营费用:各分支机构销售工作发生的各种费用,涉及专项资金和经营资金。专项资金:针对大型项目,由公司拨付给驻外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的资金。经营资金:分支机构签订协议回款后,公司按本制度规定核定给驻外分支机构用于业务开展工作的资金。第六条 专项资金申领拨付及核销程序1、驻外分支机构操作大型项目时可向公司申请专项资金,公司主管领导批定后拨付。2、公司拨付专项资金后,驻外分支机构需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专项资金只有在项目成功签约并得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核销。第七条 经营资金的预借、核定办法
14、和使用范围1、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可报请公司主管领导申请每次不超过1万元的备用金,用于业务工作开展。备用金将从公司为驻外分支机构核定的经营资金中逐步扣除。2、经营资金核定办法经营资金的核定采用比例法,根据回款额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核定。各驻外分支机构签订以房产、车辆及物品折抵设备款的协议,公司在取得相应资产所有权凭证后,记录回款业绩,但不再核定相应的经营资金,如资产重新变现,按变现后价值相应的规定比例核定。公司采用打折让利方式收回的协议欠款,让利部分超过协议欠款金额20以上的,或由公司采用法律诉讼程序收回的协议欠款,不再核定相应的经营资金。3、经营资金的使用范围参见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第
15、八条 各类产品的经营资金核定比例:(见下表)产品类型下浮核定比例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未超过85%6%或单独报批超过85%但未超过88%4.5%超过88%但未超过90%3%超过90%的(须报批)2.5%可视对讲系统产品未超过60%7%超过60%但未超过63%5%超过63%未超过65%3.5%超过65(须报批)3%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产品未超过55%15%超过55%但未超过60%12%超过60%(须报批)9%极初期火灾智能预警系统产品未超过65%7%超过65%但未超过68%5%超过68%但未超过70%4%超过70%(须报批)3%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未超过30%5%超过30%但未超过35%
16、4%超过35%但未超过40%3%可视烟雾探测报警系统产品未超过30%11%超过30%但未超过40%9%超过40%但未超过45%7%超过45%但未超过50%5%英国APOLLO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超过50%9%超过50%但未超过55%7%超过55%但未超过60%5%超过60%(须报批)4%备注:1、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的经营资金核定比例单独发布;2、公司认定的代理商的回款,对所属驻外分支机构核定经营资金,按照上述比例减半执行。第九条 以下费用不从驻外分支机构经营资金中列支,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承担报销:1、公司批准收取的客户钞票,在公司规定的时限内汇往公司账户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
17、2、代表公司参与各类产品的设备投标活动,协议签订并履行后,产生的购买标书费、中标手续费及图纸等相关费用;3、代表公司组织、参与的区域性产品展销会、介绍会及发布会的相关费用;4、在专业刊物刊登广告、参与赞助活动、加入行业组织及网络的相关费用;5、公司批准的房租费用;6、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办公桌椅等;7、公司批准的客户考察接待费用;8、公司批准的其他费用。第十条 驻外分支机构人员更替离任1、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更替离任时,未核销的经营资金由公司主管领导根据驻外分支机构实际情况批准解决。2、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更替离任时,备用金由借款人以钞票偿还。3、销售人员离职或内部异动,其经营资金及备用金的处置,
18、由所在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比照以上原则进行解决。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保障营销业务开展,规范公司驻外分支机构的财务行为,提高管理效率。第二条、经营资金管理 1、驻外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实行协议部计算核定,财务部核算、核销的管理办法。 2、协议部按公司规定比例核定经营资金,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送达财务部。协议部和财务部将核定额记入相关辅助账簿,并据以核销。每月末,协议部和财务部应核对经营资金的核定额、核销额和余额。3、经营资金核销申请经公司确认、批准后,在额度内财务部依据申请者提交的合法有效票据金额即行支付。 4经营资金原则用于驻外分支机构平常经营开支,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根据公司
19、的各项规定进行管理。年度经营资金余额可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经营资金遵循先核定入账,后使用销账,不得突破核定总额的原则。经营资金的使用规定如下:协议部和财务部审核票据,财务部核算,按如下顺序安排支出: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费、水电费、招待费、保险费和其它费用。购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支出(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大额物品如办公桌椅等),改善办公条件的支出等。 第三条 钞票管理严禁个人侵占公司协议款,一经查证,公司予以除名,违反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解决。为了支持新设驻外分支机构的发展或专项业务的开展,公司给予“备用金”借款用于初期业务周转,使用额度不得超过公司规定,必须在公司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归还
20、。 第四条 费用管理 1公司承担的费用 驻外分支机构核销由公司承担的费用依据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业务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驻外分支机构须按公司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计划、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程序办理审批与核销工作。 2驻外分支机构承担的费用,经公司相关流程审核批准后,通过经营资金进行核销。3、驻外分支机构购置固定资产,无论公司承担还是经营资金承担,必须事先经公司批准,并按照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各项手续,所购资产所有权属于公司,使用权属于驻外分支机构。 第五条 票据管理1核销经营资金的票据应来源于平常经营活动;必须保证票据的合法有效性,不能是过期版本或伪造票据;票据种类与所发生业务一致。具
21、体涉及办公耗材类、差旅宿费类、会务类、培训类、通讯费类、招待费类、广告费类等。2、票据各栏应严格按票据内容完整、规范填写,加盖客户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3、向客户提供销售发票的办理驻外分支机构具体填写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据申请单。开票单位名称必须与ERP系统信息保持一致。如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开票单位税务登记的有效“一般纳税人证明”。无“一般纳税人证明”的不可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抵扣期限为三个月。由于有些地区税务部门实际执行时是按月份而不是按90天,则月末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则局限性70天。因此,须高度关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据日期,避免超期。4、其它规定客户名称变更
22、开据发票时一定要提供由工商局开据的“名称变更核准告知书”。已经执行完毕的协议,即货品已所有发出,款已所有收到,应在当年开据发票,最迟不得超过下一年的第二季度。对于逾期开据发票的申请,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未执行完毕的协议,可以根据用户规定随时开据发票。5、驻外分支机构收到发票后仅限专人拆封、登记。并应及时送交客户避免过期作废,同时规定客户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字,及时返回公司。发票丢失,公司提供当时开据发票的复印件,不再重新开据发票。6、发票因特殊情况退回公司时,必须填写发票退回情况表,并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签字连同发票一起寄回公司。7、如因协议变更、作废等因素必须调整发票金额时,驻外分支机构须填
23、写发票调整告知单,由经办人和驻外分支机构经理签字,传到财务部发票管理员处审核,无误后方可调整发票金额。 8、驻外分支机构内勤人员应及时记录开据发票情况,并与发票管理员核对回款情况,保持与公司一致。XX集团消防网络业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促进XX集团消防网络业务的发展,加强网络公司各业务处经营资金使用的管理,保证核定和使用的经营资金合理、有效。第二条 合用范围本管理制度合用于网络公司各业务处开展消防网络业务所使用的经营资金。第三条 各类产品购销协议付款方式规定及经营资金核定比例一、GST-119NET城市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及GSTNET GSTNET行业火灾自动报警网络监控系统产品。
24、1、公司外购的机柜和接警卡最低下浮不能超过50%,按5%核定经营资金;其他外购产品按回款额2%核定经营资金,外购产品回款额按照20%记入考核回款。2、协议下浮比例未超过70%,经营资金的核定比例为回款额的14%;3、协议下浮比例未超过75%,经营资金的核定比例为回款额的12%; 4、协议下浮比例超过75%,规定采用“先款后货”的付款方式,如采用分期付款,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经营资金的核定比例为回款额的6%。二、安防、音视频火灾紧急报警系统、GST-110/119/122三台合一调度指挥系统产品。1、 金融联网系统中心软件部分按回款的25%核定经营资金。GDZ-6语音数字联网报警器结
25、算价为700元/台,每台超过1000元部分经营资金核定80%,终端产品款到发货。2、 音视频火灾紧急报警系统音视频火灾紧急报警系统主机结算价450元/台,分机550元/台,款到发货。3、GST-110/119/122三台合一调度指挥系统、公司级119消防调度指挥系统经公司批准,按协议软件回款的25核定经营资金。第四条 公司价格表未列出的产品,各业务处不得自行决定产品价格,在协议签订前,将用户所需产品的名称及重要技术指标提交公司组织评审确认,由网络市场营销部给出报价方可与用户签订协议;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定价销售,导致的损失由业务经理负责,并从其经营资金中扣除。XX集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管理制度第
26、一条 目的 充足调动各消防网络服务中心、各维保中心及各驻外分支机构的积极性,明确维修维保经营资金的使用,保证经营资金合理、合法、有效的使用。第二条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以威尔分公司注册的消防网络服务中心、各消防维保中心及各驻外分支机构开展的消防设施有偿维修、维保业务所使用的经营资金。第三条 定义消防设施维修维保业务:指消防工程质保期过后,由本集团提供该工程内所有或部分消防设施的有偿检查、维护、维修、保养服务的业务。消防设施维修维保业务分为有偿维修和维保两种业务方式。有偿维修业务:指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维修或更换元器件、半成品、成品,使存在故障的消防设备恢复正常工作的有偿服务业务。维保业务:指服
27、务时间以年为单位,按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的有偿服务业务。第四条 有偿维修维保工作原则1、由集团投资建设的各消防网络服务中心、各消防维保中心,其人员不占用各地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编制,工资由集团公司发放。2、已建立消防网络服务中心、消防维保中心的地区,过质保期消防项目的维修、维保、零售业务由各消防网络服务中心、各消防维保中心负责,原则上驻外分支机构不再负责。当有偿维保业务与驻外分支机构销售业务有冲突时,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妥善解决。3、所签订的维修维保项目,消防网络服务中心、消防维保中心及驻外分支机构负责人是第一风险控制负责人,应加强风
28、险意识,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对于舞厅、洗浴等娱乐场合、管理混乱、火灾隐患较大的商品批发市场等项目,不允许签订维保项目;对于其它厂家的控制器、包含气体灭火设备的项目、技术力量薄弱的驻外分支机构,需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能签订维保协议。第五条 维修设备基价及下浮比例规定1、维修设备基价:常规消防报警设备成品按照2023价格表的11计,半成品等按照2023维修价格表的28计;船用报警、燃气报警设备成品按照2023价格表的35计;可视对讲产成品按照2023价格表的38计。价格表中未列出的半成品等按成本的2倍计。2、下浮比例:维修协议价不能低于设备基价。3、对于维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中都有的设备,以维修
29、价格表为准。4、如协议中涉及到消防检测费、外包费用及其它特殊费用,应报维保业务管理部审核,维保事业部总经理批准,方可与检测公司、其他公司单独签订消防设施检测、外包协议。计算经营资金时先扣除这部分费用再计算。凡涉及到有特殊费用的,须维保事业部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实行。第六条 经营资金核定比例经营资金的核定采用按照各处签订的协议回款额乘以规定的比例计算。 (1)有偿维修业务1、有偿维修协议,经营资金(协议回款设备基价其它费用)50。其它费用:辅材费、检测费、临时用工费、税金等。 (2)维护保养业务维护保养协议必须以威尔公司名义签订,经营资金(协议回款设备基价其它费用)50。(3)对于由公司承担其它
30、特殊费用的项目,计算经营资金时,按照以上的计算方式再减去其它特殊费用,核定比例由本来的50调整到40计算。第七条 经营资金的分派1、设有消防维保中心的城市,核定的经营资金中,48由维保中心负责人负责支配;32%作为维修业务人员的业务经费支出和奖励;20作为驻外分支机构奖励。2、对于本地未设消防维保中心的集团驻外分支机构,核定的经营资金中,68由驻外分支机构支配;32%用于维修业务人员的业务经费和奖励。3、XX威尔分公司消防网络服务中心经营资金的分派,参照本政策执行。4、经营资金按照每月回款进行核销,每月核销一次。设立网络服务中心、消防维保中心的,经营资金可直接汇给负责人;未设立维保中心的,经营
31、资金可直接汇给驻外分支机构。XX集团工程业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明确集团工程业务单位的组织形式以及在承揽工程总包业务或销售产品时应遵循的业务流程和相应职责;规范和加强经营费用的预借、使用、核定和核销管理,保证经营费用使用的快捷方便和合法有效。第二条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集团各类工程业务单位(含区域工程业务中心、地区驻外分支机构、行业业务部以及独立业务员)。第三条 定义1、集团下设工业消防业务中心和系统集成业务中心。工业消防业务中心的业务范围是承揽工业领域的消防总包业务以及开展工业领域内的产品销售;系统集成业务中心的业务范围是承揽民用消防总包业务、弱电系统集成总包业务以及楼宇自控产品的销售。2、
32、两个工程业务中心可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需要下设:区域工程业务中心、地区驻外分支机构、行业业务部以及独立业务员四种组织形式。(1)、区域工程业务中心是集团在某些中心城市设立、可辐射周边地区,代表工业消防业务中心和系统集成业务中心在所辖区域内从事相关业务组织的常设业务单位。(2)、地区驻外分支机构是集团为了提高现有资源的工作效率,依据目的客户群的地区分布特点,在具有业务发展潜力的地区组建的常设业务单位。(3)、行业业务部是基于工业及民用行业业务的特殊性,组建的专业从事某一行业业务的业务单位。(4)、独立业务员是以个体形式从事业务活动的业务单位。3、经营费用是指签订协议回款后,集团按本制度规定核定给业
33、务单位用于开展业务工作的资金。4、专项启动资金是为支持业务单位在组建初期取得突破性发展,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由集团直接拨付给业务单位用于工作开展的资金。5、备用金是指集团预借给各业务单位用于临时周转的资金,需以钞票或回款后可核定的经营费用偿还。第四条 业务单位职责各业务单位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承担以下职责:1、全程参与项目投标阶段的文献准备和评审工作;2、承揽业务并与客户签订协议;3、参与协议评审,负责与客户沟通并将客户规定反馈给公司;4、负责协议执行中的供货、验收、收款等环节的相关工作;5、负责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使用经营费用。第五条 专项资金申领拨付、核销程序和使用范围1、各业务单位在组建初期为保
34、障正常运营和业务开拓,可向公司申请专项资金。额度如下:(1)、区域工程业务中心累计可申领不超过40万元的专项启动资金;(2)、地区驻外分支机构和行业业务部累计可申领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启动资金;(3)、独立业务员累计可申领不超过10万元的专项启动资金;累计申请金额在上述额度以内的,经业务单位负责人提交申请后,由主管领导审批。2、在公司拨付专项资金后需及时核销,原则上只有在前次借支的专项资金核销后方可再次申领。3、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参见经营资金的使用范围。第六条 经营资金的预借、核定、核销办法和使用范围1、在超过前款规定的专项资金借支额度后仍需借款以维持业务单位正常运营的,需向公司提交备用金借款
35、申请。2、经营资金核定办法(1)、经营资金的核定采用区间比例法,回款后按经审批的比例据实核定。(2)、对于具有居间服务费用的协议,必须事先报请工程业务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并签订合法居间服务协议后方可执行。此类协议核定经营资金时应减去居间服务费用。3、经营资金核销办法(1)、回款后,由业务单位向工程协议部提交经营资金核销申请;(2)、财务部、预算部、工程管理部及工程协议部在核销申请表中分别就本部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签署意见,经工程中心主管领导批准本次核销金额;(3)、各业务单位经理负责提交有效票据及汇款申请;(4)、在协议款所有收回前(未到期质保金除外),最多只核销已核定经营资金的90%;4、经营资金
36、的使用范围各业务单位的经营资金用于各处开展工作的平常开支,由各业务单位负责人审批使用,涉及:办公物管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设计费用、建审及验收费用等。各业务单位的平常费用使用办法由负责人自行制订并报公司备案后执行。5、不列入经营资金使用范围,直接由公司承担的经营资金(1)、经公司批准各业务单位代表公司参与各类工程的项目投标活动产生的购买标书费用、中标手续费等相关费用;(2)、各业务单位经公司批准聘用的人员工资;(3)、各业务单位按公司批准标准支付的房租以及固定资产购置支出;(4)、经公司批准的其他费用。第七条 经营资金核定比例1、协议回款后按1%5%的比例核定经营资金,具体比
37、例在协议签订并经集团各职能部门会签后,由各业务中心主管领导依据具体项目审定,超过该比例的需由集团总裁批准。2、如工程总包协议按前款比例核定的经营资金低于该协议中公司自产设备按产品销售协议可核定经营资金的,经营资金按其中较高者核定。第八条 业务单位经理离职后经营资金的解决办法1、经营资金是用于各业务单位连续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业务单位经理离职后,未核销的经营资金由集团根据各业务单位实际情况解决。2、预借的专项启动资金和备用金是公司借给各业务单位用于业务开展的经费,其负责人离职后,原则上由离职的业务单位经理偿还,允许通过核销离职时的经营资金余额来抵冲;若不能抵冲,离职的负责人必须书面报告其所借资金
38、用途,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经工程业务中心主管领导审核、集团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集团领导不批准核销部分,必须由离职负责人用钞票偿还。3、业务员离职或内部异动,其经营资金的处置,由所在业务单位经理比照以上原则,提出处置方案报集团领导审批后,业务单位经理负责安排执行。XX集团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保障技术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技术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定合用于XX集团产品销售型技术服务人员。第三条 职责(一)技术服务部1、根据公司销售策略规划、完善技术服务队伍建设;2、按行业整理驻外分支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收集的工程验收、检测报告及用户证明材料;3、根据
39、协议情况合理调配技术服务人员(涉及技术服务部人员及驻外分支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对驻外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解答疑难技术问题;4、对重大或新产品应用较多的工程提供全过程的跟踪服务;5、收集、整理产品应用信息,及时反馈产品应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向相关部门提出产品改善意见;6、协同人力资源部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的评估,认定新招聘技术人员的合用性;7、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8、负责为驻外分支机构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备品、备件。(二)驻外分支机构1、负责收集工程验收、检测报告及用户证明材料并随每季度奖金申报资料邮寄到技术服务部;2、负责本地区技术服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3、负
40、责了解本地区的工程进展状况,积极完毕技术服务工作;4、负责根据技术服务部的规定,完毕工程中心所签定协议的服务工作;5、负责技术人员的平常管理、考评及工作安排;6、负责对施工单位、设计院的技术指导及对用户的培训工作;7、负责搜集国内外同行业产品信息,搜集记录用户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反馈到技术服务部,每名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提交3条产品改善建议。四、工作标准(见:技术服务工作标准)五、人员管理1、技术人员要服从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平常管理,但人事调动要服从技术服务部的统一安排。2、驻外分支机构技术人员的工资、奖金由公司发放,其薪资的调整和奖金的评估应由区域技术服务主管与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技
41、术负责人充足沟通后提出,交技术服务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物流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安全、准时、准确、低成本提供物流服务,保证中转库存货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合用范围合用于各驻外分支机构物流工作。第三条 定义戴帽存货:项目设备已装箱,暂存中转库或驻外分支机构,尚未交付用户的存货。第四条 物流部职责1、设立信息员一职,通报发货日报,一站式受理发货查询,解决、反馈物流信息。2、设控制柜调度,解决驻外分支机构需求,跟踪生产,组织备货、包装及发运。3、设立工业项目调度一职,参与工业项目协议评审,制定、实行物流方案。第五条 驻外分支机构申请发货1、驻外分支机构须加强申请
42、货品的计划性,减少急货派送,由此产生高额费用的,由负责人承担。2、紧急需求控制柜,须向物流部控制柜调度申请提前备货。3、物流部各中转库与驻外分支机构须贯彻节假日期间的需求情况。周五申请,需要下周一前发出的,务必在周五16:00前告知协议部及物流部,便于相关部门及时安排。4、已审批下达的发货审批单,物流部进行一次发货(缺货除外),若本次审批货品未所有发完, 此发货审批单失效,再需发货,须再次申请、审批。第六条 发货及告知1、严禁各中转库无有效审批单据擅自发货,因此导致货品混乱,导致损失的,追究双方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2、物流部每日早9点前,向接货方(驻外分支机构及各库房)通报上
43、一工作日发货日报,接货方及时查阅。第七条 接受货品及自提货品1、接货方根据发货日报做好接货安排。需到承运单位提货的,货到两日内提回;公司派车送货的,收货人须及时卸货、验货。2、接货人须仔细查看外包装箱是否破损,数量是否准确。有“开箱验收”规定的,须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发现破损,须规定承运商书面确认,并在运单注明破损情况,或拒收破损货品,规定承运方将其返回。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向物流部信息员反馈,以便及时补货和索赔。因接货人未按规定查验货品,给用户及公司导致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3、接货方须填写到货登记表,登记工程名称、业务员、到达日期,并及时告知业务员。4、物流部提供门到门服务,收货方不必再次支
44、付运费(收货方规定二次倒运、到付运费以及到达地为乡镇除外),若送货人向收货人索要运费,应拒绝支付并联系物流部,若擅自付费,公司不予核销。5、根据发货日报,货品未准时到达的,收货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联系物流部。6、驻外分支机构可在发货申请单上指定2-3个接货人,当指定接货人不能接货时,其他接货人须凭该指定接货人书面委托证明或有效证件接货;否则,导致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7、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用户到物流部库房自行提货的,各驻外分支机构将提货人相关信息(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向本地中转库备案(加盖驻外分支机构章),或由驻外分支机构开具提货证明。物流部凭据驻外分支机构备案或证明核准身份,发货。驻外分
45、支机构拒绝提供上述信息,库管员有权拒绝交货,若导致交货延迟或其他问题,驻外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责任。驻外分支机构人员岗位变动时,须重新向库房提供上述信息。第八条 驻外分支机构存货1、驻外分支机构负责人是保证存货安全、有效(不浪费)第一负责人,产生货损公司将予追偿。2、 戴帽存货储存期限最高为3个月,超期存储予以挪用。3、每月末物流部将产品货龄(戴帽设备),报物流主管及协议部解决。系统已交货的,协议部做退货手续,向中转库提供退货单号,中转库依单号接受;否则,中转库做移动零件解决。驻外分支机构再次需求,需重新报批。第九条 货品返退1、公司库房只接受不影响二次销售的退货(外观完好、生产日期在12个月以
46、内的设备)。故障设备接受到系统-3货位,予以标记,单独存放,各中转库每月中、月底将-3货位设备清单提供协议部解决。中转库将设备附清单发回生产部返退组,返退组接受。2、驻外分支机构及中转库须按公司有关货品返退的规定,及时清退货品,因积压导致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各中转库于每月中旬和月底向协议部提供应退未退清单,协议部追索解决。3、各库房原则上只接受有变更手续的退货。因需要暂存中转库的,中转库只代为保管,不对设备品种、数量负责。退货人3日内须补好手续,超期未补手续,导致退货积压的,物流部有权处置退货。因未办理协议变更手续,导致应收帐款及设备混乱的,经办人承担责任。4、返退货品须采用有效包装,二次破损导致损失的,追究退货人责任。第十条 由物流部监管的库房(乌鲁木齐)1、由驻外分支机构管理,物流部监管的库房,驻外分支机构负责人是存货安全、有效的第一负责人。2、库房存货使用ERP系统原驻外分支机构货位,由驻外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本地固定人员负责该库房的平常管理,每月末向物流部报存货盘点表(由负责人和库管员签字),物流部负责与系统帐目核对,对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