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6 项目完工验收阶段管理
16.1 通常要求
16.1.1 施工项目完工验收交工主体应是承包人,验收主体应是发包人。
16.1.2 完工验收施工项目必需含有要求交付完工验收条件。
16.1.3 完工验收阶段管理应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
1 完工验收准备。
2 编制完工验收计划。
3 组织现场验收。
4 进行完工结算。
5 移交完工资料。
6 办理交工手续。
16.2 完工验收准备
16.2.1 项目经理应全方面负责工程交付完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完工收尾小组,编制项目完工收尾计划并限期完成。
16.2.2 项目经理和技术责任人应对完工收尾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验,关键部位要做好检验统计。
16.2.3 项目经理部应在完成施工项目完工收尾计划后,向企业汇报,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施分包项目,分包人应按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检验工程质量,并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承包人汇总。
16.2.4 承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基础上,向发包人发出预约完工验收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标情况,约定相关完工验收事宜。
16.3 完工资料
16.3.1 承包人应按完工验收条件要求,认真整理工程完工资料。
16.3.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完工资料管理制度,实施科学搜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16.3.3 完工资料内容应包含: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完工图,要求其它应交资料
16.3.4 完工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最终工程完工,真实统计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搜集,采取表格方法分类组卷。
2 工程质量确保资料整理应按专业特点,依据工程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
项工程划分次序,进行分类组卷。
4 完工图整理应区分情况按完工验收要求组卷。
16.3.5 交付完工验收施工项目必需有和完工资料目录相符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完工资料时,检验验证手续必需完备。
16.4 完工验收管理
16.4.1 单独签署施工协议单位工程,完工后可单独进行完工验收。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要求交工要求专业工程,可取得发包人同意,分阶段进行完工验收。
16.4.2 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或含有使用条件,并符合其它完工验收条件要求。
16.4.3 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要求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标准,可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完工验收,中间完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单项工程,不再反复进行完工验收。
16.4.4 完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 同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 双方签署施工协议。
3 设备技术说明书。
4 设计变更通知书。
5 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6 外资工程应依据中国相关要求提交完工验收文件。
16.4.5 完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文件和协议约定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成。
2 有完整并经核定工程完工资料,符合验收要求。
3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定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 有工程使用关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证实及试验汇报。
16.4.6 完工验收工程必需符合下列要求:
1 协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
2 单位工程质量完工验收合格标准。
3 单项工程达成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 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各项要求。
16.4.7 承包人确定工程完工、含有完工验收各项要求,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交 "工程验收汇报"。发包人收到"工程验收汇报"后,应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完工验收。
16.4.8 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完工验收程序,对I程进行核查后,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 "工程完工验收汇报",参与完工验收各方责任人应在完工验收汇报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16.4.9 经过完工验收程序,办完完工结算后,承包人应在要求期限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16.5 完工结算
16.5.1 "工程完工验收汇报"完成后,承包人应在要求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完工结算汇报及完整结算资料。
16,5.2 编制完工结算应依据下列资料:
1 施工协议;
2 中标投标书报价单;
3 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统计入技术经济签证;
4 工程预算定额、取费定额及调价要求;
5 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6 工程完工验收汇报;
7 "工程质量保修书";
8 其它相关资料。
16.5.3 项目经理部应做好完工结算基础工作,指定专员对完工结算书内容进行检验。
16.5.4 在编制完工结算汇报和结算资料时,应遵照下列标准:
1 以单位工程或协议约定专业项目为基础,应对原报价单关键内容进行检验和查对。
2 发觉有漏算、多算或计算误差,应立即进行调整。
3 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施工项目,应将各单位工程完工结算书汇总,编制单项工程完工综合结算节。
4 多个单项工程组成建设项目,应将各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汇总编制建设项目总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
16.5.5 工程完工结算汇报和结算资料,应按要求报企业主管部门审定,加盖专用章,在完工验收汇报认可后,在要求期限内递交发包人或其委托咨询单位审查。承发包双方应按约定工程款及调价内容进行完工结算。
16.5.6 工程完工结算汇报和结算资料递交后,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配合企业主管部门督促发包人立即办理完工结算手续。企业预算部门应将结算资料送交财务部门,进行工程价款最终止算和收款。发包人应在要求期限内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款。
16.5.7 工程完工结算后,承包人应将工程完工结算汇报及完整结算资料纳入工程完工资料,立即归档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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